論聯總撕裂族群的第10-22公文,兼論YM是否有否定得聖靈說方言的教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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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聯總撕裂族群的第10-22公文,兼論YM是否有否定得聖靈說方言的教義?
A. 起源: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770#comment-1431
林永基長老2009年年底在歐陸靈修會裡說:「本會受洗後還沒得聖靈說方言的人,他們所行的善事都如同佛教的慈濟會一樣,不是被聖靈充滿的結果,而是憑血氣做的,所以不會被神紀念!」(...) 如果這觀念屬真,是否可以請教會裡有良知的長執傳道們,以正式的公文白紙黑字貼在每個教會的公告欄,讓未得聖靈的弟兄姐妹們明白這"真理", 免得日後在教會中有被欺騙或白作工的忿恨,故對無聖靈的人,來教會唯一的工作應是快快求聖靈,在尚未求到聖靈前切切不可自取卑賤甘心作(不被紀念的)奴隸(工作)。
LCH的這段文字撩起了我幾年來的心之最痛。痛在TJC裡未得聖靈者被看輕的程度一年比一年更糟!以前還未得聖靈說方言的弟兄姊妹,TJC雖然不給他們參與「A級」聖工(最近甚至有人說還沒得聖靈者未得聖靈差派,不能去傳福音!)。但至少還留下廚房、打掃、交通等「B. C級」事務性的工作給他們去做。然而2009年聯總林總負責林的這席話之後,這些在主裡還沒得聖靈說方言的同靈所做的工從此被歸類成「慈濟會式」的血氣之工,連神都不紀念!… LCH說他聽後感到痛心和憤怒!誰能不?
B. 聯總第10-22公文
2010年三月聯總負責人會為了護衛林總負責2009年這番宣言,在藉口打YM之下,聯總負責人會直接代替了真理研究會,自行更改共信之道(5.信受聖靈是得天國基業的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的明證),發文各教會:
函 號:真國聯總字第10-22號
日 期:2010年4月21日
一、依據聯合總會第十屆第三次負責人會議的決議辦理。
二、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此乃本會共信之道(如附件)。
三、切勿在公眾場合與網路上發表「不說方言也會聖靈充滿」之言論。
註:(二)公文的附件即是:「信受聖靈是得天國基業的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的明證」。完全沒有提及「『新約時代』…只有會說方言者才會被聖靈充滿」的觀點!是聯總負責人會主席為了護衛總負責(主席自己)2009年的脫序說法所加添上去的!(這脫序過程聯總負責人會成員幾乎沒有人知道。大家就跟著投票就是了)。
C. 主肢體被撕裂了
請注意這其中所沒有寫出來但開會中說出來的字句:「要結出聖靈的果子必須要被聖靈充滿」。換句話說:一個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人,根據「公文」絕對不可能被聖靈充滿,所以一個尚未的聖靈說方言的人絕對結不出聖靈的果子來(也因而說他們所做的工如同慈濟會是憑血氣,神不會紀念)!
負責人會如此越過真理研究會,強行加添「聖靈」教義,到底是為了什麼?
知道嗎?一些同工在與YM從「誰能被聖靈充滿?」的爭論下,接著就造出「公文10-22」來直接入罪YM,到處敲鑼打鼓的宣揚:「YM否定共信之道!」引起各地一片譁然。也成了YM被停職且必須要「悔改」的大罪狀之一!
D. YM有否定聖靈的共信之道嗎?
為了說明,敬請容許YM暫時成為愚妄人(林後 12. 11):
a. 長輩同工S見聯總如此無緣由的入罪YM,問林總負責:「請問YM在他的工作報告中說哪裡有多少人得聖靈,他是怎樣判斷的?你們都沒讀過嗎?」一語戳破聯總入罪YM的大謊言(但讀公文的人,誰能知道這幕後的秘密?)。
b. 又,根據YM在聯總開會時所聽的各地工作報告,這幾年來「得聖靈說方言」最顯著的地方之一就是YM所負責的法語非洲區(願一切榮耀、頌讚歸給天上的真神)。今年,2012年七月剛果四天兩地的青年靈修會中有近百人得聖靈說方言。八月在貝林(Benin) 幾乎凡是每天來求聖靈的都得了聖靈。YM甚至跟同工O弟兄說:「這是神的工作。與我無關。不信,明天你去按手,人一樣會得聖靈的!」。
呵呵,幾年來一路得見聖靈大降的聯總工人,最後竟然被常讀工作報告的聯總同工定罪為:「否定聖靈教義!」。誰能去解釋這視而不見的「奧秘」? 其中是否有隱情?
E. 回看聖經:
有關「聖靈何時開始住在人心」和「聖靈充滿」的問題,讓我們回看聖經的記載:
1. 凡身體被贖的(洗禮過後),都有聖靈住在他裡頭
保羅說;(要逃避淫行)「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 your body is the temple of the Holy Ghost which is IN you。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林後 6. 19-20)
很顯然,人在身體得贖(受洗)之後,重生了,從死亡進入永生,成了祭司,成了神的兒子(加 3. 26; 4. 6),成了基督身體的肢體,在這樣與主同死同埋葬同復活的恩典下,有可能沒有聖靈住在(IN)他裡頭嗎?難道基督的身體有一部份是沒有聖靈的?
2. 有聖靈在裡頭的人(洗禮過後),必須求聖靈充滿,結出果子造就教會
(凡是受洗過後的人,不再分猶太人或希利尼人,是為奴的或是自主的。因為)「我們都是從一靈受洗,成了一個身體,飲於一靈」(但聯總公文卻將凡受洗過後的肢體區分成「得聖靈說方言的和還沒得聖靈說方言的」!)。每個肢體都有聖靈隨己意賜給的恩賜。是故每個肢體都當求聖靈充滿,發揮恩賜,造就教會。「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多得(豐豐滿滿的擁有這)造就教會的恩賜。Even so ye, forasmuch as ye are zealous of spiritual gifts, seek that ye may EXCEL to the edifying of the church.」(林後 14.12)
3. 凡有聖靈在裡頭的人(洗禮過後),必須求聖聖靈充滿,說方言造就自己
這是TJC從使徒行傳第二章聖靈第一次降臨,第八章撒瑪利亞教會和第十九章以弗所教會信徒得聖靈所歸結出來「以說靈言為得聖靈的明證」之共信之道。這,YM從來沒有去質疑它。這也是YM在工作中神所恩賜的工作果效和明證。
F. 「有聖靈在裡頭」和「說方言是得聖靈的憑據」的問題之癥結所在:
這問題不在於「有聖靈在裡頭的(受洗過後)就不再需要求聖靈說方言」(因為需要求聖靈說方言並沒有任何人去否定它)。真正的問題在於「受洗過後,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人不可能被聖靈充滿結出聖靈的果子來嗎?」。
根據(1)很顯然凡受洗過後的人都有聖靈在他裡頭。所以他的身體被稱為「聖靈的殿」。所以人不可以去毀壞他的身體。要不然,按照聯總10-22公文我們應該很誠實的安慰那些還沒得聖靈說方言的同靈說:「你的身體還不是聖靈的殿,因為『沒有』聖靈在(IN)你身體裡頭。所以你所犯的淫行並沒有毀壞聖靈的殿!喔!好險!感謝主!」。
既然說一個人毀壞了聖靈的殿,怎又可以說沒有聖靈在他裡頭?既然有聖靈在他裡頭,怎又可以說他不會被在他裡頭的聖靈充滿?
G. 「加上再加上」的「恩上加恩」之觀念
其實這問題很簡單,關鍵在於抓住「恩上加恩」的恩典。
1. 主耶穌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TJC說:「不,還要加上『得聖靈說方言』..」到底是誰說錯了?誰都沒錯!不是嗎?要不然說漏五大得救要道的主耶穌可不就要被TJC的IA停職了?
2. 1932年TJC南北大會,做成真理決議(大意):「洗禮之後已經和主耶穌密切有份了,怎還說要經過洗腳才會和主耶穌有份?」所以當年真理研究會不承認「洗腳禮是為了與主耶穌有份的聖禮」之信仰!這決議被今天的TJC更正了。說這是「恩上加恩」的道理:洗禮之後歸屬基督(已經與主有份了),但還要加上洗腳禮的與主有份才能得救!
3. TJC說聖餐的重要性在於:「吃主肉喝主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主要叫他復活」(約6.54)。「吃主肉喝主血的人,(常)在主裡面,主也(常)在他裡面」(約 6.56)。但從來沒有一個人問過:「我已經得聖靈了,聖靈能叫我復活(羅8. 11),還有必要吃主肉喝主血來讓我在末日復活嗎?」也沒有人問過:「我已經得聖靈了,主已經在我裡頭(約14, 20),還有必要吃主肉喝主血讓主在我裡頭嗎?難道一個主會同時兩次以上住在我裡頭?」。不,我們說這是恩上加恩。不能因為前者「已經有了」就否定後者「必須再有」的必要性。
H. 回歸起初的信仰
如果我們讀真耶穌教會歷史,多少多少次我們都看見了受洗過後的弟兄姊妹,無論已經得聖靈說方言的或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都被聖靈充滿,到處見證,發揮各樣恩賜(包括醫病趕鬼!),勢如破竹的建立起聖靈的真教會來!巴黎教會的起頭三分之一以上來受洗的朋友都是一位1985年受洗但一直到2007年左右才得聖靈說方言的同靈所直接或間接帶來的。許多開拓區在第一次洗禮過後,不是人人得聖靈的初期,也都是由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弟兄姊妹去開拓!若根據聯總10-22公文所說,這些人所結的果子根本與聖靈無關,是憑血氣的… 但卻建立了聖靈的教會!
在E項裡已經表明很清楚了:凡受洗過後的人,都有聖靈住在他裡頭,他是主耶穌基督身體中的肢體,從此復活的生命必須同時往兩個方向去求聖靈的充滿:
- 造就教會:求聖靈充滿,豐豐富富的將聖靈所賜的恩賜彰顯出來,造就教會。
- 造就自己:切求聖靈充滿,說起別國的話來。造就自己,做主復活的見證人。
(1)和(2)都是「得救」要道!缺一不可。都是每個人所必須擁有的「恩上加恩」。
I. 結語
要明白這道理,可以更簡略的自問:「一個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人,吃了主耶穌的肉喝了主的血,主會在他裡頭嗎?」。當然會!既然主耶穌在他裡頭,聖靈有可能不在他裡頭嗎?既然聖靈在他裡頭(如同受洗過後的人一樣),誰能規定聖靈說:「嗨!根據TJC聯總公文,你不能去充滿他!」
同時這也不就解決一個長久以來的Q&A:「為何有些得聖靈說方言的言行比起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人更糟糕?」理由很簡單:因為已經重生但尚未的聖靈說方言的人,願意被住在他裡頭的聖靈充滿,結出聖靈果子來,而那只會說「鳴的鑼,響的鈸」的方言的人,連聖靈的感動都消滅了。
J. 如果聯總還要堅持10-22公文,請發下公文10-22B公文,以便於各教會公告
聯總10-22公文本質上是違法的。因為聯總負責人會為了某些特定的原因,私自取代了真理研究會的功能,(在打YM和為林總負責背書下,倉促)越份的增添且修改了本會「聖靈」的共信之道。發文下去,撕裂了尚未得聖靈說方言者的心。
如果聯總堅持它的增添是合乎真理,敬請,如同LCH所求,正式發文告示各教會:「凡尚未得聖靈說方言的弟兄姊妹所結的果子不是來出於聖靈充滿,因為他們是不會也不能被聖靈充滿,是出於血氣的,是不被神紀念的!阿們」
相關論點請參考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770#comment-480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601#attachments 附加檔案第六頁的圖表
林永基長老2009年年底在歐陸靈修會裡說:「本會受洗後還沒得聖靈說方言的人,他們所行的善事都如同佛教的慈濟會一樣,不是被聖靈充滿的結果,而是憑血氣做的,所以不會被神紀念!」不知弟兄姐妹對這個觀念的認同度如何?我各人對這理念感到痛心和忿怒,因我認為這是非常狹隘驕傲而且沒愛心的思考方式 。
會不會被神紀念豈是人能決定?即使是一個不會說方言的人,誰能斷絕他與神的愛呢?這個思想是以歧視的態度對待我們自己的的弟兄姐妹,並將得聖靈與未得聖靈的人作一道嚴苛的劃分。依此思想,得聖靈的人成為神的兒女,神的兒女為神努力當然為神所紀念,而無聖靈的人,卻宛如神家的奴隸,奴隸為神家作工乃是理所當然,不但不為神所紀念,也無權要求酬勞。我們的教會在林永基長老的帶領下,這樣的思想已成為"真理",如果這觀念屬真,是否可以請教會裡有良知的長執傳道們,以正式的公文白紙黑字貼在每個教會的公告欄,讓未得聖靈的弟兄姐妹們明白這"真理", 免得日後在教會中有被欺騙或白作工的忿恨,故對無聖靈的人,來教會唯一的工作應是快快求聖靈,在尚未求到聖靈前切切不可自取卑賤甘心作奴隸(無酬勞),免的心理不平而對神發怨言。
相信大部分的弟兄姐妹都看得出這是一個何等荒謬可笑的想法,如果我們曾經以心靈去認識我們的神,如果我們曾讓神牽著我們的手走過一段苦澀的日子,如果我們與神有密不可分的關係,我們豈會對神存著恐懼的心,並相信神會待我們如奴隸,反觀心中存如此狹隘想法的人,應是以字句去認識神的人,熟讀整本聖經,可是他們的生命卻與這本熟稔的書籍一點關聯都沒有,因他們只相信教條,他們從來沒嘗試以同理心感受神的愛與神的憂傷,他們根本不了解我們所信的神是怎樣的一位神,而且他們要以枷鎖套住我們,讓我們對神存有莫名的懼怕與距離,讓我們失去作神兒女的喜樂。
如此的思想在教會裡,對內是一股相當可觀的粉碎力,它將造成教會中的階層關係、對立不信任、 無法合一, 對外則是讓外面的人對我们更生排斥憎惡之心。
我不是一個自幼在教會長大的信徒,神的愛吸引著我,可是快30年的日子我仍無法與許多教條和平相處,因這些多餘的教條和信仰一點關係都沒有,我由神領受了許多的愛,是這愛讓我重生,今天的我在服侍的工作上,只能要求自己盡心盡力,如果有人問我是否有進天國的把握?我只知道是神擁有最後的審判權(Philippiens 4,12-14),但我厭惡有目的的算計法則,我不喜歡自己與神的關係以條文規章制定,因這種機械式的規章讓我們沒辦法親近神也剝奪了我們的喜樂,何況誰能真正界定一個進天國的法則呢?如果勉強制定了法則也不過像瞎子摸象,掌握了小部份的真理。
馬可福音10章17節記載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祂面前問祂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是耶穌對一富有者的要求,這要求不存在於任何一個誡命條文中,但卻是出於耶穌的口,故可以看出得天上的產業除了遵守誡命外,還有每個人依各別狀況所要努力的目標,這目標因人而異,只有神與我們自己能透悉是否已達到應有的目標,只有神與我們知道自己是否已盡心盡力。
我的母親是一個善良又傳統的人,她生活在一個拜祖先的家庭,當祖父母尚在時她盡力做一個孝順的媳婦,祖父母走了後她也盡責的作基本的祭祀工作,認識她的人都知道她自幼被教導順服觀念,但真正的她是一個有能力思考、勇敢又獨立的人,母親愛唱歌,猶記我小時她就跟著很多基督徒的合唱團到處唱彌賽亞,我們都笑她不是基督徒怎麼能跟別人唱彌賽亞,但她照唱不誤,她不是基督徒(未受洗),她偶爾會到臨近的長老會做禮拜,她周遭的朋友一半以上都是這教會的信徒,沒人能說服她受洗。三十年前我念大學時心靈曾瀕崩潰,母親到此教會為我流淚禱告,有一天我告訴她,我信了耶穌 ,母親難掩心中的喜樂,只是當我告訴她我在真耶穌教會時,她的喜樂之情轉成了愁容。
這幾年父母親幾乎每年都來法國,多次邀請他們到教會,他們都婉拒,但他們知道我在教會做很多服侍的工作, 母親也對我說有機會為神工作是好事,她更多次說她很高興我在教會裡有好同伴可以互相照應,否則她很難放心我離鄉背景在法國生活。 我知道她對我們教會正改觀中,近30年了, 我並沒變得偏頗、極端,反倒是信仰讓我平穩的度過多次的困難,我由輕率變沉著,由脆弱變剛毅, 這些她都看到了,也許她仍聽到別人對我們教會不斷的譏評(尤其是自義自誇),但她只相信耶穌在她女兒身上所作的改變 。
林長老說沒得聖靈說方言的人所做的善事存屬血氣之舉,這段攏斷的話雖讓我痛心,但也喚起我內在靈魂重新的思考,讓我與神再一次的單獨對話,我不需要任何人的附和,也不需要尋找任何典章依據,我只要細細回顧30年的路程,毫不猶豫的,我知祂對每一個靈魂都一樣的眷顧。
Thank God! I think there is no other explanation which can be as close to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the original Bible words than YM’s explanation. Sincerely hope that the current IA people have the chance to read this well articulated explanation.
Then TJC can confidently proclaim to the world: “Lord Jesus had promised to be with the people who believe Him. If you really want to know God but you may still have doubt and unbelief, then, you can ask God for clear evidence to prove to you that the Spirit of God is in you. At the Pentecost two thousand year ago, the disciples who had unbelief had been given this clear evidence. Today, our merciful and compassionate God will also give you the same evidence of speaking with unknown tongues, so that you may believe! For those who have already believed God without the need of seeing sign, you already have the faith that the promises and all the words from Christ are true. Repent and baptize in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 for the remission of sins and you shall receive the gift of the Holy Spirit.
(Other references: Lord Jesus’ promises to be in us. John 14:20; 15:4; 17:21, 23, 26)
Jesus is in us, we are in Jesus. This could be the precedence to be one with God. However, in what way we can know that we are actually ONE with God?
Please examine the example set by Lord Jesus showing us how Jesus was One with God: John 5:19; John 8:28
Probably this is the best example we can follow.
Therefore, if we only say our own words and not Christ’s words, if we only do our own works and not Christ’s works, how can we say that we are ONE with Christ?
Then, I believe you can realize the reason why IA cannot be ONE with us and vice-versa, right?
Amen!
感謝神,沒有比這理解更接近聖經經節的原本意思的了,真希望TJC聯總大人有機會讀到這些!
這樣TJC可以信心十足高聲呼籲說:“主耶穌基督答應與信祂的人同在,你如果想追求認識神,但還有些疑惑,有些不信的話,你可以求神賜給你明證,證明神的靈在你裡頭。在五旬節,小信的使徒們是這樣子得到明證的,今天慈愛的神一樣也會給你這個【說方言的明證】,使你可以信”!那些沒有看到明證就信的人,你的信已經使你深信主耶穌的應許和話語都是真的。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就必领受所赐的圣灵。
(參考其他主耶穌應許在我們裡面的經節:約翰14:20;15:4;17:21,23,26。)
基督在我們裡面,我們在基督裡面,這是與神合一的開始,但如何才算是【神,基督與人的合一】呢?
請看主耶穌基督留下基督與神合一的榜樣:John 5:19;8:28。
這應該是基督徒要追求的榜樣吧!如果我們只說自己的話,不說基督的吩咐(話);只做我們自己要做的事,不做基督要我們做的事;我們可以說我們與基督是合一的嗎?
你應該可以體會出,今天有些IA的信徒和我們為什麼不能合一的原因吧?
阿們!
Dear Preacher Yang (and all)!
According to your explanation, since the Holy Spirit is in us after baptism, does it mean that we should pray for the gift of tongues and not pray for the Holy Spirit after baptism? In that case, is speaking in tongues still considered as the only evidence of receiving the Holy Spirit? If so, can you explain more detail the different between Holy Spirit with tongues and Holy Spirit that we receive after baptism? How do we know which Spirit the apostles refer to, eg in Acts 8?
Thank you!
June
請問甚麼是聖靈充滿?如何判定?誰來判定?
哥尼流若未受洗是否已聖靈充滿?
遠在耶路撒冷的使徒憑甚麼不必眼見就判定撒瑪利亞信徒受洗卻未得聖靈?如何判斷?
猶大書說沒有聖靈的人,要如何判別,何時失去,還能聖靈充滿嗎?
此次因堅持聖靈問題造成教會的分裂和傷害,會比所謂用說方言來分裂教會小嗎?或者更大許多倍?
這陣子和一位同靈談起教會令人擔憂的現象,這同靈告訴我一件令他無法接受的事,事情發生在一次聖參禮上,像大部份的教會,發聖餐杯及聖餐餅的工作是教會中的某些階層人員的特定工作,而那次發聖餐杯是由教會的傳道娘發,這位同靈坐在走道旁,而他旁邊坐著一位老姊妹,故當他領杯時也順便幫坐在內側的老姊妹領杯,沒想到端著盤子的傳道娘竟用手將同靈另一隻手(為旁邊老姊妹領杯的手)撥開,而臉部也做出皺眉的表情,後來才聽說這老姊妹犯了罪。
聽了這故事心中湧起一陣又一陣的波瀾 ,連同上次林永基長老在2009年年底歐陸靈修會裡說的一席話:「本會受洗後還沒得聖靈說方言的人,他們所行的善事都如同佛教的慈濟會一樣,不是被聖靈充滿的結果,而是憑血氣做的,所以不會被神紀念!」我感受到一股刺心的痛, 我不敢相信這竟是所謂"唯一得救教會"的做事準則, 好像居高位的人能替我們決定我們在神眼中處於甚麼位置,甚至取代神的審判大權。
一位老姊妹即使犯了教會所謂的"罪",她能不能領杯這純屬她與神的關係,應該由她自己決定她是否要領杯,不是嗎?有誰能武斷的決定她與神的關係呢?這傳道娘的舉動無疑是替神斷定老姊妹是神所棄絕的人。
約翰福音8章記載:「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使死.....耶酥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都出去了,......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那裡呢?沒有人定妳的罪麼?她說:「主阿!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妳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這故事傳達了兩個重要的訊息:
(一) 沒有人有絕對的資格審判別人的過犯。
(二) 耶穌要我們有一顆悔改的心,不再犯錯。
如果我們將耶穌與行淫婦人的故事與與上述老姊妹的故事做比較,我們不難發現
這位傳道娘的權限甚至比耶穌大,神當然不願我們犯罪,但如果我們因一時軟弱而犯了罪,這並不表示我們永遠成為神棄絕的人,相反的,我們仍應來到神面前竭力悔改,並盡力愛我們的神,直到審判的日子來臨,我們的罪愆及我們的懊悔都會一一擺在神面前,那時才是決定我們是否為神所棄絕的時候。
路加福音第章記載:「有一個女人是罪人,她拿著盛香糕的玉瓶挨著耶穌的腳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又用嘴連連的親耶穌的腳.....耶穌對西門說:「這女人用眼淚濕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所以她許多罪都赦免了,因為她的愛多,故赦免也大 」。在這故事中我看到耶穌的憐憫,一個罪人憑信心竭盡所能去愛耶穌,最後終得耶穌的赦免,我各人並非鼓勵大家僭越神的律,然後再投機的求神原諒,只是我真期望教會有較多的包容心去憐憫願意悔改的人,永遠開一扇門讓人有贖罪的機會,如耶穌讓一個罪人挨著他的腳哭,讓一個罪人獻出他的愛。
林永基長老說未得聖靈說方言的人,他們所行的善事不會被神紀,這思想已引起很大的波動,事實上這種觀念早已普遍的存在教會中,沒得聖靈說方言的人在教會裡總是低人一等,即使他們有再多的熱心與能力,但只要無法說方言,他只能作非腦力的工作,好像沒得聖靈說方言的人會以他們自身的思想影響教會而敗壞教會般,故教會只允許他們作勞力的工作,而林長老這席話讓這思想更清楚的描繪出無說方言能力的信徒在教會的真實狀況。
我不明白真耶穌教會這驕傲的思想,除了對內壓制無說方言能力的信徒,並讓已得聖靈說方言能力的人更自義外,在屬靈上對大家有甚麼造就?能帶給教會正面的影響嗎? 很明顯不但沒造就人,而且已傷害了一些人的心,故有人來到教會看到大家以靈言禱告就心生厭惡,有人不想傳福音(擔心帶人來受罪) ,也有人不想做侍工(反正神不紀念)。 我們都看的出這種壟斷的思想像一團酵在教會中急速的發展。某些居高位的人就像既得利益者般,死死的抓著對他們有利的優勢, 不惜將其餘的人踩在腳下,這豈是一個能得救的教會應有的樣子? 我真懷疑林長老及一些以神的代言人自居的人,到底想為教會做甚麼?是為悍衛教會?是為了保護有聖靈的弟兄姊妹嗎?抑或是向外教會炫耀我們禱告有神的靈同在?
但我們看到的結果是甚麼?是整體教會更團結嗎?更謙卑的作好神的兒女本份嗎??更親近主嗎?答案好像都適得其反,我們甚至懷疑這些人的動機好像是為破壞教會而來的。
巴黎教會的負責人雖然沒有上述的思想,但這種訊息仍經由外地傳進巴黎教會,楊傳道對這種全盤否定某些弟兄姊妹(未得聖靈說方言)的熱心侍奉當然感到痛心,所以他認為受洗後的我們都是神的兒女,既是神的兒女,當然有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但為了讓我們的生命更豐盛,傳道仍要求我們要渴慕得聖靈的洗(得聖靈說方言),讓我們恩上加恩力上加力,楊傳道提出這見解很明顯的是出於一個牧者對無說方言能力羊群的愛心,他不願教會有階層的分裂,也不樂見有人因此而跌倒,故特別強調受洗後的我們都是神的兒女,也有神的靈住在我們裡面,我們不應彼此以能說方言與不能說方言作區分。他說:「得聖靈的洗說方言是個人得救的過程,但決不是拿來區分"聖"與"不聖"、"能不能被神所用"、"是否能得神悅納"、"有沒有神同工"的準則」。我相信楊傳道如此的說法乃是為促進整個教會工作的和諧,這影響必是正面的。
巴黎教會編製讚美詩歷經4年之久,最後的排版工作還是靠當時尚在慕道的朋友幫忙,這位慕道朋友已在今年3月受洗,他尚未得聖靈說方言,但在製作讚美詩上可說是不留餘力,故這本耗費眾多人力時間的讚美詩是否稱的上聖靈的果子? (按林永基長老的說詞,這本詩歌參雜著血氣的工作),相信大家都會覺的這是一個非常愚蠢的問題,因這本讚美詩集合了大家的腦力與體力,它是大家愛神愛教會的明證,為甚麼硬要加上"俗"、"聖"之分?
我非常慶幸自己是巴黎教會一員,雖然巴黎教會始終處於內憂外患的處境,但這教會讓我感受到真實的愛,雖然它不完美,但我們以我們無偽的心努力付出,我們不需眛著良心去巴結權貴,也不須麻痺自己的靈魂去順從不合理的規條。我們只求勇敢的對抗自身的軟弱 ,努力朝向神要我們努力的目標。 我們沒有社會階層的區分,得聖靈與未得聖靈也粉碎不了我們的合作無間。我們珍惜彼此的誠懇,故每個人的特長在教會中都得到適當的重視。不管我們是否能滲透神奧秘的道理,我們只需守住愛的本質。我們不想淪入言語的辯論與空談,我們只想自問心中是否有愛。
你就是受洗歸主耶穌,聖靈充滿,能說方言,善說道傳福音,但是你卻沒有以愛來榮耀主基督耶穌給你的愛,那你什麼也就不是,什麼也就沒有了。
“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
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甚么。
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 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爱是永不止息。
先知讲道之能,终必归于无有;说方言之能,终必停止;知识也终必归于无有。
我们现在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 等那完全的来到,这有限的必归于无有了。
我作孩子的时候,话语像孩子,心思像孩子,意念像孩子;既成了人,就把孩子的事丢弃了。
我们如今彷佛对著镜子观看,模糊不清,到那时,就要面对面了。我如今所知道的有限,到那时就全知道,如同主知道我一样。
如今常存的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
- 哥林多前書13章
1.既然受洗就有聖靈.而且可以聖靈充滿.那麼求聖靈的禱告會還存在的必要性何在?也可以廢除吧!因為說方言可有可無嘛!
2.為何當初主耶穌對魏保羅長老說:必須追求聖靈的浸.不可以把沒有聖靈當作有聖靈.既然受洗就有聖靈.主耶穌的話不是很奇怪嗎?
3.自真教會建立以來.有無數異象異夢的見證.不會說方言的同靈.被天國門的天使拒絕進入.或被要求有聖靈後再來.要如何抹煞他們呢?全是假的嗎?
4.林長老的話確實有待商榷.本來就沒有完美的人嘛!神既然都可以表達外邦君王是祂的僕人.只要受洗的人.即使是外教會的.都已被聖靈感動.所做的工.也常有功效.不跟從主的人也可奉主名感鬼(路九49).慕道者帶領慕道者也事時有所聞的.但當長職.傳道或得恩賜.恩典和神的同工.不見得是得救的保證.天國是努力的人才能進去
因為說到不管會不會說方言都可達聖靈充滿.所以很想知道聖靈充滿的定義.1.兩者達到的聖靈充滿是一樣的嗎?如果不一樣.那區別在哪裡?要充滿兩種才行.或是任一種就可以?如果是一樣.那求聖靈的禱告會也不一定需要再舉行嘛!2.若一生都不會說方言來造就自己的信徒已達所謂的聖靈充滿.楊傳道敢保證這些人必然得救嗎?3.IA和楊傳道說的聖靈充滿是一樣的嗎? 是一樣才有討論的意義吧!所以當然要有判斷標準和判斷者才能達到嘛!
小子讀了魔鬼自存論後.倒是覺得邏輯清晰.言之有理.但是不敢驟然接受.因為這是由推論出來的.神給的資料可能是有限的.從不完整資料推出的結論.不一定完全正確.但確實是比魔鬼是犯罪天使變的高明許多.小子想起初只有一位神和一大群魔鬼(因不會複製和創造吧 ?)自存很久很久.神是全知全能的.魔鬼根本不是對手.在神的創造之前如何敵擋神而犯罪呢(神的旨意在天上不受攔阻)?犯哪一條?神直接就把牠們滅了.不就結了.難道神需要有觀眾鼓掌之下才願意處理.所以才開始創造天使.萬物.人類.來得到祂需要的榮耀嗎?還是魔鬼不敢輕舉妄動得罪神.神找不到正當理由消滅他們.所以開始創造人類.讓魔鬼有機會露出本性.神終於可以消滅他們了?噯!但這又跟得救何干?
敬覆小子大姐 / 大哥:
聖經多處記載「聖靈充滿」,其前後文完全與「說方言」無關。聖經裡也完全沒有記載「只有會說方言的人才能被聖靈充滿」;使徒更沒有主張過:「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這是聯總加添上去的「新約」新信條?),TJC更從來沒有決定過這樣的「共信之道」!
舊約裡已經有聖靈降臨 (come upon) 而受感說話的記載(撒上 10. 27-10)。然而,當神指著製造會幕的工人說:「我也以我的靈充滿了他,使他有智慧,有聰明,有知識,能做各樣的工」And I have filled him with the spirit of God (出 31.3),這些工人並沒有因而受感說話;施洗約翰的父母和施洗約翰自己也都被聖靈充滿,但完全無受感說方言的跡象(路 1. 67,41,15)!
除了聯總的公文之外,誰能阻擋神的作為?在新舊約中,神隨時都可以將祂的靈充滿祂想要充滿的人,但聯總見狀馬上出示公文高呼:「不可!按照本負責人會2010年的決議,在『新約時代』你的靈只能充滿那會說方言的人!敬請配合!」「你的靈可以去充滿一個還沒受洗但已經會說方言的未信者,不過絕對不能去充滿你用寶血贖回,但還不會說方言的兒子!」。「神呀!如果你還是想要去充滿那不會說方言的?對不起,按照TJC聯總的規定您這樣的行為嚴重的違背了我們的決定!後果請自負!」。
親愛的小子大姐 / 大哥,不知是不是文章太多又太長了以致於您沒去注意到:巴黎完全沒有否定「受聖靈的洗,是救恩的步驟,以說方言為憑據」(近年來巴黎教會關懷的法語非洲得聖靈說方言的人數眾多,更證明巴黎教會不但這樣相信而且這樣力行!),巴黎只是按照聖經強調「神重生的兒子,必然有聖靈住在他裡頭,否則怎能稱是屬基督的?(羅 8.9)。神的兒子不屬基督,不是很奇怪嗎?既然兒子因為神的靈在他裡頭而屬基督(林前 6. 19),他就應當立即(無需等待說方言)靠著這在他裡頭的聖靈,祈求充滿,結出果子來!」。
以下部份已經刊登,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102 您可能還沒讀過吧?求神繼續帶領我們的討論!
聖靈住在裡頭和說方言
Truthe_Seeker非常謝謝您10/18/2012的提問(1 & 2)。
1. 受洗後我們要祈求說方言的恩賜而不是求聖靈?
根據(徒 1.5)主耶穌指著門徒十天之後所要受的聖靈說(以說方言為憑據):「約翰用水施洗,但你們將被聖靈施洗(ye shall be baptized with the Holy Spirit)」。十天之後,彼得指著他們說方言的現象說:「這應驗了神要將他的靈澆灌(pour out 傾倒)在凡有血氣的人身上(徒2.17)」。
在同一件事上,人被動的「被洗」(be baptized)和神主動的「傾倒」(pour out)都是指著顯在外的充沛。這也為什麼「聖靈的洗」是看得見聽得見的傾倒(徒 2.33)。所以,水洗之後,人所求的不是「說方言恩賜」(不是人人有),而是求人人都應該領受的「被聖靈施洗」(以說方言為憑據)。
2. 能否請更詳細的解釋得聖靈說方言和受洗之後就有的聖靈之區別?
大水洗時,死亡的生命得到復活,罪人從此成為神的兒子,在這「復活」的過程中,神的靈「自然而然」的住進用寶血買來的身體裡頭(林前 6. 19-20)。因為一個沒有神的靈住在裡頭的人是不屬基督的,是不能被稱為神的兒子的(羅 8. 9)!所以「洗禮」(除去罪,歸屬基督)和「聖靈住進裡頭」是在「從水裡上來」的那一刻同時發生的。
但大水洗之後(或之前),人都必須要祈求被聖靈施洗(以說方言為憑據),被聖靈蓋印(弗 1. 13 be sealed with Holy Spirit)。正如同在使徒行傳第八章使徒對撒瑪利亞信徒所行的一樣。
3. 人最常問的問題是:既然洗禮之後聖靈已經住在裡頭,為何還要去求聖靈的洗(以說方言為憑據)?
這「已經有了,為何還要再求?」的思考方式是將得救當做點數的累積而不當做是生命豐盛的成長。
主耶穌說:「不吃人子肉,不喝人子血的,就沒有生命在他裡頭 ye have no life in him」(約6.53)。然而從來沒有人問:「我已重生,已經有了主的生命在裡頭,為何還要再吃主的肉、喝主的血才會有生命?難道我重生時所得的生命不是生命!」「上次吃了,已經有了永生,為何這一次還要再吃?難道上次吃時所得的永生一下子就不見了?」(約 6. 54)。是的,從來沒有人有過這類的疑問。人人都將這「重複得著」但卻又都是「缺一不可」的恩典當做是生命更豐盛的必經過程。怎獨獨在「聖靈」的事上有「既然有了,為何還要再有」的疑問呢?
一個有聖靈住在裡頭的人還要再求聖靈的洗(以說方言為憑據),就如同一個受洗已經得永生的人還是需要領受主的肉和血才能得永生一樣。不是同一物品的重複累積,而是同一恩典更豐盛的成長!
若有需要再釐清的,求神繼續帶領!平安!
『堅持聖靈』的理解如果是真理,这真理竟然被巫陷为分裂与伤害教会的问题吗? 敬爱的小子同灵, 写了“聖靈充滿是甚麼?”的回应,才看到YM已经解答了你的问题。基本上我对受圣灵的理解跟YM非常接近,或许只是表达方式稍微的不同;所以不妨当着是第二个意见。(second opinion) 你问:“請問甚麼是聖靈充滿?如何判定?誰來判定?” 原文,请击点:『堅持聖靈』的理解如果是真理,这真理竟然被巫陷为分裂与伤害教会的问题吗?http://desert-rose-1.blogspot.com/2012/10/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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