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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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
【經文】(路16:19~31)《新標點和合本(CUNP)》
19「有一個財主穿着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21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23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
24就喊着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25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26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27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28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29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30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的,他們必要悔改。』 31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一、前言
「財主」和「拉撒路」是聖經中一個大家耳熟能詳的故事,然而到底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或者純粹只是一個比喻而已?從路加福音15章3節來看,耶穌明白指出祂是在說比喻,所以「失羊比喻」、「失錢比喻」、「浪子比喻」這些故事都是比喻。
我們可以發現耶穌所說的比喻有一個共同的特色,就是比喻中的人物往往都不具名字。不論是「失羊比喻」、「失錢比喻」或「浪子比喻」這些比喻中的人物都是如此。甚至路加福音16章中1~12節中「不義的管家」的故事,其中無論是管家或主人或欠債者也都不具名字,所以這個故事應該亦是屬於比喻性質的故事。
但是在「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中,除了財主以外,乞丐拉撒路和亞伯拉罕都是具真實名字的人物,並且從當時在耶穌身旁聽講道的,無論是法利賽人或文士或稅吏都沒有對耶穌講的人物提出任何異議來看,耶穌所說「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應該是一個真實的故事。
今日有許多基督徒只願意談「耶穌愛世人」,甚至還有牧者在講台上教導信徒說,根本沒有「地獄」這一回事,所有相信耶穌的人,有一天終究都會「上天堂」,最後留下空蕩蕩的「地獄」。但是,仔細讀過聖經的人都知道,聖經中談「地獄」談的最多的就是耶穌。
「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是一個非常值得我們深思與警惕的真實故事,希望能藉著這個故事讓我們因為自我省思而看清我們在信仰上的盲點,進而脫離未來的嚴苛審判。
「財主和拉撒路」整個故事的結構,先是從19節到23節分成兩段,耶穌迅速又簡要的說明了「財主」和「拉撒路」的「生前」和「死後」的狀況。接下來就是「財主」和亞伯拉罕之間的三回合對話:1.(24節~26節) 2.(27節~29節) 3.(30節~31節)。這三回合都是由「財主」先提出訴求,然後亞伯拉罕再回答。
二、「財主與拉撒路」的「生前」對比(路16:19~21)
「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常讓人產生誤會,以為這個故事是在傳達一種「逆轉人生」的概念。就是如果生前富足,死後就會受苦;而如果生前受苦,死後就會富足。或是說若是生前享福的話,死後就會很悲慘;若是生前日子過得很悲慘,死後就會很幸福。這個想法多少是受25節亞伯拉罕所說的那段話:『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的影響,而對這個故事有了嚴重的錯誤理解。
事實上,聖經中不乏在生前是富足享福,然而其人生的結局也是幸福的人物。如:亞伯拉罕、約伯、腓利門。相反的,在聖經箴言中也記載了一些貧窮人,他們之所以貧窮是因為他們的懶惰。參(箴6:9)(箴13:4)(箴19:15)(箴20:4)
「財主」生前穿著紫色袍,因為紫色是當時很難取得的衣服顏料,所以紫色袍代表著「尊貴」和「富足」的身份。這位「財主」連裡衣都是用細麻布這種上好的材料製成,加上他「天天」奢華宴樂,足以見得他財力的雄厚與生活的闊綽。
20節當這位窮苦潦倒又渾身長瘡的討飯(《新譯本》翻譯為「乞丐」)窮人拉撒路被人抬出來放在「財主」門口時,無論是衣著、身體狀況或生活條件,都和剛剛介紹的「財主」形成一個強烈的對比。
拉撒路這名字是來自希伯來文「Eleazar」,意思是「神所幫助的人」。我想對一個看懂拉撒路這名字意思的人再看到他的一生境遇,必定會覺得這實在是一個極大的諷刺。如果「神所幫助的人」其一生的結局是落到這種下場,那寧可神不要來幫助。
拉撒路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在第一世紀的巴勒斯坦,狗從來都不是被當成寵物飼養。若不是一般的「流浪犬」,就是被豢養來看門用的「看門犬」。這個故事中的狗應該是「財主」家中的「看門犬」。這些狗的食物只能是「從牠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從耶穌曾經和信心迦南婦人的對話可以獲得證實。(太15:27)婦人說:『主啊,不錯;但是狗也吃他主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
可憐的拉撒路「天天」被抬來在奢華宴樂「財主」的門口躺著,連想要吃從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都得不到。他受到的待遇竟然不如一條狗,這條狗還比「財主」給拉撒路更多的同情,牠還願意穿過大門的門縫來舔他的瘡。
三、財主與拉撒路的「死後」對比(路16:22~23)
故事一轉眼,「拉撒路」和「財主」都死了。「財主」的死還有提到「埋葬」,有可能是有舉行葬禮儀式(畢竟他還有五個兄弟);然而「拉撒路」就完全沒提及,很可能只是依照當時風俗對貧窮人的處理方式,就是將屍首給丟到亂葬崗埋掉就算了。
但耶穌卻在此對這兩位人物死後的結局說出了令人驚訝的大逆轉。「拉撒路」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而「財主」則是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
現在我們要先來解決故事中常困擾信徒的三個問題:
1.「陰間」是什麼?在哪裡?
2.「財主」到底作錯了什麼事,以致他死後必須在陰間受痛苦?
3.「拉撒路」到底又作對了什麼事,使他可以死後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1.「陰間」是什麼?在哪裡?
許多傳道人或是牧者常將「陰間」等同於「地獄」,或是末日審判要下「地獄」前的一個「看守所」來教導信徒,這種解釋會造成信徒無法完全理解這故事。
事實上在猶太人的觀念中,所有死去的人不管是好人或是壞人一律都是到「陰間」去。雅各就說明了這個事實(創37:35)他的兒女都起來安慰他,他卻不肯受安慰,說:「我必悲哀著下『陰間』,到我兒子那裡。約瑟的父親就為他哀哭。」(創42:38)(創44:29)亦是類似記載。
在舊約希伯來文聖經中只有「陰間(sheowl)」這字,沒有「地獄」這字。新約聖經開始耶穌來了以後,才有「地獄」這字。希臘文的「陰間(hades)」和「地獄(geenna)」是不同的兩個字,這也說明他們是屬於不同性質的兩處。
根據猶太人的觀念並從耶穌所說「財主和拉撒路」這故事來看,「陰間」是由一個「有深淵限定」的兩個區域所組成。其中一邊是「享福處」,就是耶穌在十字架上向其中一位強盜所說的「樂園」。另一邊是「受苦處」,這在聖經中找不到其他說詞,但也不是天主教所說的「煉獄」。
人死後會都先到「陰間」(可能是「樂園」;可能是「受苦處」)。當末日審判時,「樂園」和「受苦處」再交出其中的死人,復活並照各人所行的接受審判。(啟20:13)
2.「財主」到底作錯了什麼事,以致他死後必須在陰間受痛苦?
這個問題和當時的社會文化背景有很大的關係。
其實,這位「財主」還願意「天天」讓一個「渾身生瘡的乞丐,放在他家門口」,已經算是肚量寬宏了。這不只是有礙觀瞻,還牽涉到傳染病的問題。試問今天有任何一個住豪宅的富豪(或只是一般人)願意「天天」讓一個「渾身生瘡的乞丐,放在他家門口」?不早就請保全人員或報警將之驅離。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一般人的心胸還不如這位「財主」。這麼說這位「財主」氣度還算不錯,那他怎麼會在陰間受痛苦?
我們要先知道,在幾千年前不是到處都有醫院、診所或社會救助福利機構。所以,幫助社會上所有孤苦無依、孤兒寡母或是被病痛纏身的這些可憐人的工作就成為富有人當盡也是必盡的義務。這也就是拉撒路會被人抬去放在「財主」門口的原因。這些人抬拉撒路去「財主」家門口放,也是在提醒「財主」該盡的義務。
在摩西時代就有這樣的律法規定。
(出22:22~26)不可苦待寡婦和孤兒;若是苦待他們一點,他們向我一哀求,我總要聽他們的哀聲,並要發烈怒,用刀殺你們,使你們的妻子為寡婦,兒女為孤兒。我民中有貧窮人與你同住,你若借錢給他,不可如放債的向他取利。你即或拿鄰舍的衣服作當頭,必在日落以先歸還他;
(申14:29)在你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和你城裡寄居的,並孤兒寡婦,都可以來,吃得飽足。這樣,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賜福與你。
約伯就是一個好表率:(伯29:12)因我拯救哀求的困苦人和無人幫助的孤兒。
箴言如此教導:(箴14:21)藐視鄰舍的,這人有罪;憐憫貧窮的,這人有福。
耶穌也曾經交代過:(路10:27)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
這麼看來,對這位自己穿戴華麗服飾、奢華宴樂度日的財主,一個「天天」 被人放在他家門口,渾身生瘡僅僅乞求要得他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卻得不到任何憐憫的乞丐來說,這就成了他被定罪的原因,而且必須在陰間受痛苦。這是一個多麼叫人吃驚的提醒!
3.「拉撒路」到底又作對了什麼事,使他可以在亞伯拉罕的懷裡?
這個問題總會讓人百思不解。在整個故事中「拉撒路」不發一語,亦無任何作為。渾身生瘡,就日復一日被抬來放在「財主」的門口,然後死了。我們實在很難從路加福音的有限經文中看出,是什麼原因使拉撒路可以在亞伯拉罕的懷中享福?雖然我們無法十分確定其中的原因。但可以從一個角度來看耶穌在故事中所留下的暗示。
為何耶穌要說「拉撒路」是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而不是與神同行三百年的以諾懷裡?或是摩西懷裡?或是以利亞懷裡?也許這是個重要的提示。因為亞伯拉罕被稱為「信心之父」。所以拉撒路之所以會在「信心之父」的懷裡享福,很有可能是和他對神的信心有關。
神在歷史中經常會在某些人的身邊安排了一些人或事,目的就是要來『試驗』那些人。舊約聖經就有多處記載神如此的作為。
(出16:4)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糧食從天降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每天的分,我好『試驗』他們遵不遵我的法度。
(申8:2)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
(申8:16)在曠野將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是要苦煉你,『試驗』你,叫你終久享福;
(士3:1)耶和華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那不曾知道與迦南爭戰之事的以色列人,
(士3:4)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以色列人,知道他們肯聽從耶和華藉摩西吩咐他們列祖的誡命不肯。
所以,如果「財主」的身邊沒有一個拉撒路來『試驗』他,我們怎麼知道「財主」是否為一個有憐憫之心的人?
有人就會替拉撒路提出一個不平的抗議。那拉撒路被當成『試驗品』,不是很倒楣?從表面上來看的確是如此。
但神給每個活在世上的人都安排了一個角色。有人當「財主」,有人當「乞丐」,有人當「國王」,有人當「孤兒」,有人當「僕婢」、有人「天生殘缺」。我們完全不知道這一切的安排是在什麼原則下被決定的?但是有一件事是我們可以決定的,就是一生扮演好神所給我們的任何角色,並相信祂一切的安排必然是最好的,不怨天不尤人的過完一生。
其實,比起永恆,我們的一生是很快就會過去的。這速度快到像19節到21節,故事才剛開始介紹「財主」和「拉撒路」,下一節22節兩人就都死了!
我們相信拉撒路的得福原因,以他的條件一生沒有作過什麼大事,但他心中是十分「相信」神對他人生所作的一切安排(雖然是個可憐的乞丐)。這份「信心」讓他看起來好像很倒楣的被神當成『試驗品』,可是最後神用讓他在「信心之父」懷中的永生來報償他。
四、財主與亞伯拉罕的第一回合對話(路16:24~26)
「財主」看過「拉撒路」,所以認識他,但他沒見過亞伯拉罕,怎麼知道在「拉撒路」旁邊的是亞伯拉罕?這聖經沒有交代,可能是靈裡的認知。
雖然「財主」已經都死了到陰間,看見「拉撒路」心中仍然自以為是高高在上的「財主」,沒有一絲一豪對他在世上未曾憐憫過「拉撒路」的愧疚。甚至認為「拉撒路」還不夠格和他講話,他只願意和亞伯拉罕談話並要求亞伯拉罕打發「拉撒路」用指頭尖蘸點水,去涼涼他的舌頭。這時還想將「拉撒路」當成他的僕人來供他使喚。其實,這時候「財主」和「拉撒路」的身分地位已經交換了。「財主」成了乞丐,「拉撒路」成了「財主」。但「財主」還是完全沒有醒悟過來。
然而,陰間中的「樂園」和「受苦處」是有「深淵限定」的,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這邊也是不能的。因此,就算「拉撒路」發慈悲之心說:「我看他好可憐,我送一瓶水過去給他涼舌頭。」這都是不可能的。
五、財主與亞伯拉罕的第二回合對話(路16:27~29)
從這回「財主」和亞伯拉罕的對話中我們發現,「財主」不僅是個沒憐憫心的人,還是個很自私的人。他要求亞伯拉罕將「拉撒路」當個「信差」去他的「父家」警告他的五個弟兄。他很自私的只想到自己的家人,免得他們到那地方受苦。
從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這句話來看,這位「財主」的五個弟兄應該是每個禮拜都有到會堂聚會,聆聽摩西和先知的教訓。
有時候我們會用一位信徒到會堂聚會的出席率來斷定他是否為一個好信徒。但是,事實告訴我們,許多信徒勤奮的聚會(並不是說勤奮聚會是不需要),但是如果生命的本質一直都沒有改變,神的話語始終沒有成為他生命的主宰,再多的聚會也是枉然!所以,亞伯拉罕否決了「財主」的建議,並告訴他,「摩西和先知的話」就很夠用了。
六、財主與亞伯拉罕的第三回合對話(路16:30~31)
自義的「財主」都死了到陰間,仍舊是十分自義。他甚至還要糾正亞伯拉罕的神學概念,認為「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的見證」其功效是會勝過「摩西和先知的話」。
亞伯拉罕清楚的告訴「財主」,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教訓」,就算有從死裡復活的人來見證,他們還是不會聽從。約翰福音11章記載了另一個名字也叫拉撒路的故事,他是馬大和馬利亞的兄弟。耶穌在他死了四天後叫他復活。沒錯,當時有很多人信了耶穌(約11:45)。但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約11:53)。
聖經中許多事實證明「用信心相信神的道,」其功效是會遠勝過「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的見證」。
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約8:31)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遵守我的道』,就永遠不見死。(約8:51)
有些基督徒以「曾經歷過神蹟」自豪,認為是神特別恩寵他,因而驕傲且瞧不起「未曾經歷過神蹟」的信徒。事實上,神蹟是短暫的,「相信並遵守神的道」才是進入永生的不二法門。
七、結論
我們可以從「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得到幾個結論:
1. 每個人在今生的作為絕對會影響其死後的結果,是「得永生享福」或是「沈淪受刑罰」。並且這結果是永世不可逆轉和更改的。因為「兩處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這邊也是不能的。」
2. 有人認為人死後一切活著時的缺點就會自動消失。但是從「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來看,生前沒憐憫心的人,死後仍然沒憐憫心;生前十分自以為義的人,死後仍然十分自以為義;生前很自私的人,死後仍然很自私;生前脾氣暴躁的人,死後仍然脾氣暴躁。他的生命特質在他死亡之後將永永遠遠隨著他的靈魂,不再有更改的機會。
所以,我們當十分戒慎恐懼趁著在還活著的時候努力靈修,依靠聖靈能力來改變我們的生命特質,修剪去掉生命中不合神屬性與本質的缺點,因為只要死後就再也沒機會了!
我們常稱讚並且羨慕在世間長壽的人,稱他們是有福氣的人。但事實上我們都知道,大部分的人年老之後百病纏身、行動不便、器官退化、甚至失智失能。坐輪椅、躺病床,更嚴重者天天需要人用鼻胃管灌食,需要看護長照,何來福氣之有?
然而從「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我們得到一個啟發。人的長壽是神特別給人的機會和福氣,希望我們在年老經歷過許多人生的春夏秋冬,生離死別時,更可以「看開」人生,能有更多的時間和機會去「改變」自己不合神的生命屬性。最後以一個「充滿仁義聖潔的靈魂」離開世間去見神。
3. 曾經有一位弟兄問我一個問題:如果地獄中的魔鬼有一天悔改了,神會不會讓他離開地獄進入天國?
「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告訴我們,下到地獄的人是什麼樣的人?就是「不知悔改」,「繼續接受懲罰」,又「不知悔改」,「繼續接受懲罰」,又「不知悔改」,「繼續接受懲罰」,…。如此永無止境循環的這些人。這實在是叫人不寒而慄的一個警戒。
4. 「財主天天奢華宴樂」。「天天」是一種習慣性的動作和思維。其中包含了一個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天天奢華宴樂」表示他每天腦子裡想的就是吃喝玩樂。
那我們呢?我們自稱是神的兒女,是蒙祂揀選進入祂豐盛國度的子民。我們的腦子裡除了每天必要的日用飲食之外,我們的心「天天」都在想什麼?耶穌在登山寶訓中曾說:「因為你的『財寶』在哪裡,你的『心』也在那裡。」(太6:21)
盼望「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成為我們的提醒,讓我們時刻儆醒省思我們的心「天天」都在想什麼。更求聖靈幫助我們除去我們生命中不討神喜悅的渣滓。到我們離世之時能以一個「合神心意」的靈魂去見神!
陳以熙 2019/01/30 于中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