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平凡家族的偉大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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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平凡家族的偉大故事
【經文】(路得記第一章~第四章)
壹、前言
《路得記》的故事發生在「士師秉政」的時期(得一:1)。「士師秉政」的時期大約在BC1375至BC1050年的300多年期間。那是以色列歷史上最黑暗的一段時期,因為以色列人都按自己的想法任意而行(士17:6;21:25)。
那到底《路得記》的故事是發生在「士師秉政」的哪一個階段時期呢?《路得記》四章20、21節記載:「亞米拿達生拿順;拿順生撒門;撒門生波阿斯;波阿斯生俄備得;」。這裡提到《路得記》中的一位重要人物—「波阿斯」。我們現在就先以他作為時間的基準點。「波阿斯」的父親名叫「撒門」,爺爺名叫「拿順」。
再來看《民數記》一章1~3節:「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第二年二月初一日,耶和華在西乃的曠野、會幕中曉諭摩西。你要按以色列全會眾的家室、宗族、人名的數目計算所有的男丁。凡以色列中,從二十歲以外,能出去打仗的,你和亞倫要照他們的軍隊數點。」
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地後的第二年二月初一日。耶和華在西乃的曠野、會幕中曉諭摩西,要他數算當時二十歲以上能出去打仗的男丁人數,而且每支派中還要有一人作支派的族長。當時「波阿斯」的爺爺「拿順」就是被選為猶大支派的族長(民一:7)。由此可知當以色列人剛出埃及時,「波阿斯」的爺爺「拿順」是猶大支派的首領。以色列人在出埃及地後又經過了40年的曠野繞行,百姓才由約書亞帶領他們進入迦南地。之後百姓在約書亞帶領下在迦南地南征北討。
因為約書亞死後百姓離棄耶和華改去事奉巴力和亞斯她錄,於是耶和華開始興起士師來帶領百姓(士二8~16)。自此,以色列歷史就進入了「士師秉政」時期。
雖然我們無法精確知道「波阿斯」和「拿順」這對爺孫的年齡差距有多大,在聖經的經文中也無確實的時間記載。但由上列的幾個時間點我們可以粗估《路得記》的故事發生在「士師秉政初期」的可能性極高。
《路得記》是一部描寫一群有耶和華信仰之人的生活紀實。但故事中的主要人物沒有一個是具有高貴身份的「神職人員」或地位崇高的「宗教領袖」。更不是拯救百姓脫離仇敵轄制的偉大「民族英雄」。而是一群我們每天在路上就可能遇到的普通「市井小民」。以今天教會的生態來說,他們就像一群默默無名的「平信徒」一般,一群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人物。他們和我們一樣有著真實的情感、生死的掙扎、利益的糾葛、矛盾的人性以及糾紛的關係和隱藏的欲望。
《路得記》的故事要告訴我們,儘管在「士師秉政」的這段黑暗時期,國家和社會被一股邪惡和黑暗的勢力深深地籠罩、把持著。但仍然有一小群信奉耶和華的忠誠平凡百姓,他們在最深沉的黑夜裡照常用他們的平凡生命閃閃發亮地活出值得後代世人們效法的偉大榜樣。
貳、拿俄米的偉大選擇—歸回
《路得記》以「國中遭遇饑荒」作為開始,為後面的一切後續發展揭開了序幕。也可以說《路得記》後面的所有故事發展都是肇因於「國中遭遇饑荒」。
一個基督徒在閱讀聖經故事時必需同時具備兩種眼光。即「屬靈」的眼光和「屬世」的眼光。「饑荒」除了有大自然環境的造成因素之外;應該也會有神的作為和意旨在其中。伯利恆在猶大地素有「糧倉(或糧食之家)」之稱。在一個神所祝福的「糧倉」之地還會發生饑荒,這難道不是一件很奇怪的事嗎?
《申命記》十一章13、14節百姓還在曠野未進入迦南地時摩西曾向他們傳達神的話語:「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他,他(原文是我)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穀、新酒和油,」。從《路得記》和《申命記》的時間序對照來看,此話對以色列百姓來說應該言猶在耳!
《路得記》的作者在敘述故事的一開始便將「伯利恆」和「饑荒」兩件事放在一起,這絕非偶然之舉。而是要暗示讀者,對後面故事的一切發展切勿將之視為只是大自然的偶然發生現象,也要同時注意到這一切事情背後耶和華的作為。
一、我的神是王
當饑荒生時,這個家庭的大家長叫「以利米勒」就帶著太太和他的兩個兒子前往摩押地去「寄居」。作者用「guwr」這個希伯來字來描述「寄居」。「guwr」是「暫居」的意思。這表示「以利米勒」他們全家原本只打算到摩押地短暫居住一下,躲避饑荒的風頭。
那以利米勒家為何在饑荒發生時立刻舉家遷移到「摩押地」而不到附近其他地方去呢?這是因為「摩押地」位於約但河東亞嫩河以南的高原上。當飄過猶大乾燥的南地(Negev)沙漠上空的雲層總是降雨在摩押平原上,故「摩押地」的土壤飽受滋潤,土質肥沃,適宜農牧。
以世間的角度來說,以利米勒是個頗具眼光而且對環境變化的應變能力相當快速的一位家長。拿俄米後來從摩押地回到伯利恆城時跟城中的婦女們說:「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得一:21)。由此可見當以利米勒家剛遷移到「摩押地」時還「滿滿地」。這也表示他們並非在伯利恆城饑荒到民不聊生時才離開伯利恆。
以利米勒這位又聰明又有擔待且肯負責的大家長,在利恆城剛鬧饑荒的一開始便迅速採取實際行動,舉家遷移到土質肥沃,適宜農牧的「摩押地」去。說來以利米勒是個顧家、對局勢反應靈敏又選擇精準的好爸爸、好丈夫。
但知道《路得記》結局的讀者都知道,由於以利米勒一開始急躁的選擇下錯了一步棋,導致他的人生以及他家庭最後全盤皆輸。
談到這裡,我們會發現這將衍生一個問題。就是當饑荒發生的時候以色列人該不該逃離開應許之地?以我們今天來說,就是當環境發生大災難時,我們該怎麼作?
當我們所處的環境發生天災時,尋求一個可以讓我們生命維持下來的出路是人之常情與本能!我們不應該以事後諸葛的心態來評斷一個不會與我們回嘴的聖經人物(如:以利米勒)。而是要企圖從聖經中找出一個基本原則。設想換作是我們面臨這類大災難的時候,我們會怎麼作?又該怎麼作?
事實上,迦南地是一個經常鬧饑荒的地方!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這三代祖孫都遭遇過這種事。
《創世記》十二章第10節:「那地遭遇饑荒。因饑荒甚大,亞伯蘭就下埃及去,要在那裡暫居。」
《創世記》二十六章第1節:「在亞伯拉罕的日子,那地有一次饑荒;這時又有饑荒,以撒就往基拉耳去,到非利士人的王亞比米勒那裡。」
《創世記》四十三章第1、2節:「那地的饑荒甚大。他們從埃及帶來的糧食吃盡了,他們的父親(雅各)就對他們(雅各的10個兒子)說:你們再去給我糴些糧來。」
相同都是遭遇飢荒,亞伯拉罕自己決定下埃及去躲避饑荒,我們都知道他的決定結局是不好的。而以撒若不是耶和華阻止他下埃及去,他也已經出發到非利士基拉耳去了(創二十六:1~2)。到了雅各雖然迦南地也遭遇大饑荒,但他只差派十個兒子去埃及糴糧,而非舉家遷屣去埃及(創四十一:56、57;四十二:1~3)。
照理說雅各已經知道他失散22年的心愛兒子約瑟並沒死,不但當了埃及宰相而且又派遣馬車來接他去埃及。但見子心切的雅各他並未坐上馬車立刻驅車前去埃及,而是帶著一切所有的,起身來到別是巴,獻祭給他父親以撒的神。「求問神」要不要下埃及去(創四十六:1)。夜間耶和華神在異象中對雅各說:「你下埃及去不要害怕,因為我必使你在那裡成為大族。我要和你同下埃及去,也必定帶你上來。」(創四十六:2~4)。耶和華不但奉勸心中忐忑不安的雅各不要害怕下埃及去,還承諾要和他一起去。
從這三位以色列先祖的遭遇我們發現,當迦南地遭遇饑荒時好像下埃及是不對的,好像也是對的!那麼神行事的標準在哪裡?年紀老邁的雅各用他先到別是巴去「求問神」的實際行動實實在在地教導我們在這種事上該有的態度和基本原則。
自古以來當環境發生天災地變時,身臨其中的耶和華子民就算再虔誠也都會遭受到災難的波及,無人得以倖免!今天不也是這樣嗎?當我們所居住的環境發生地震、海嘯、土石流時,身臨其中的基督徒就算平時對神是非常虔誠。又有多少人可得以倖免?即便有也是少數!
是的,基督徒無法阻止天災、患難、疾病臨到己身,但是卻可以在天災、患難、疾病來臨時,以一顆謙卑虛己的誠心去「求問神」,以決定接下來該如何採取行動!
《路得記》第一章第1節寫到:「在猶大、伯利恆,『有一個人』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往摩押地去寄居。」但第一章第2節就又立刻寫到:「這人名叫『以利米勒』」。「以利米勒」這個希伯來字是什麼意思?「以利米勒」就是:「我的神是王」(「米勒」是「王」的意思;「以利」是「我的神」的意思)。筆者不知道這是作者的寫作巧合?或者是他刻意安排的嘲諷?
『有一個人』在國中遭遇饑荒時,也沒看到他有去「求問神」的行動,便立刻帶著妻子和兩個兒子舉家遷移往摩押地去寄居。這個人的名字叫「我的神是王」,很可笑又矛盾吧!這怎麼會是一個「以神為王」的人所會表現的行徑?希伯來作者常會藉著人名或地名來誇飾或暗喻他所想表達的意念,或嘲諷或激勵或褒揚。
一般世人都將「信耶穌」之人稱之為「基督徒」。但是被稱為「基督徒」的人知道自己在「信」什麼、必需「信」什麼嗎?
四福音書或使徒書信中就有許多的經文不斷地告訴我們,強調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就是:「耶穌的身份就是『基督』、『神的兒子』」。一直到耶穌被抓到公會審判時,都還在為這件事爭辯。請參考下列經文:
1.「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太十六:15~16)
2.「『神的兒子』,耶穌『基督』福音的起頭」(可一:1)
3. 「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就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可十五:39)
4.「他們都說:這樣,你是『神的兒子』嗎?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
5.「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約二十:31)
6. 「腓利說:你若是一心相信,就可以。他(太監)回答說:「我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徒八:37)
7. 「掃羅就在各會堂裡宣傳耶穌,說他是『神的兒子』。但掃羅越發有能力,駁倒住大馬色的猶太人,證明耶穌是『基督』。」(徒九:20、22)
希臘文『基督』就是希伯來文「彌賽亞」,意思是「受膏的君王」。在希伯來人的觀念『人的兒子』就是人;『狗的兒子』就是狗,『神的兒子』當然就是神。所以,信耶穌的基督徒除了要『信』耶穌是「神」以外,也要『信』耶穌是主宰我們生命及一切的「君王」。
許多基督徒都以為在家中吊一個匾額上頭寫著:「基督是我家之主」就表示他們家庭是以基督為他們家庭的主和王!但真正的「基督是我家之主」乃是要在生活中實實在在地將生命完全託付在耶穌的手中,尊祂為王。當家庭遭逢苦難、艱困時都要誠心實意謙卑地去「求問祂」!
二、越剩越少
以利米勒剛開始帶著太太和他的兩個兒子原本只是打算到摩押地去「短暫寄居」。但在以利米勒死了後,一切情況都不是如他們當初所想的,整個局面都失控了。他的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從他們娶摩押地的女子為妻來看,這表示他們已經有「長期定居」在摩押地的打算了!後來果然他們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之久(得一:4)。
《路得記》第一章第3~5節這段經文的描述叫人看了真是心酸:「後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死了,『剩下』婦人和他兩個兒子。這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一個名叫俄珥巴,一個名叫路得,在在那裡住了約有十年。瑪倫和基連二人也死了,『剩下』拿俄米,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
在這3節經文中一共寫了兩次『剩下』。但對拿俄米來說,這情何以堪!她原本有一個美滿的家庭,但家人一個個的死,所剩下的越來越少。最後「沒有丈夫,也沒有兒子。」。我們看了只能與她同哀哭,實在無法替她找到任何能解釋她受到這些災難的理由。
三、選擇歸回
當拿俄米失去一切後,她與兩個兒婦就起身要從摩押地歸回猶大的伯利恆。
(1)歸回的原因
是什麼原因讓拿俄米決定要返鄉?《路得記》第一章第6節記:「他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簡單來說就是拿俄米聽到神在她故鄉的作為。因此她找到歸回的理由和動力。
未曾站過拿俄米立場的人很難體會和瞭解拿俄米歸回故鄉的壓力是有多大!
從拿俄米和路得來到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婦女們說:這是拿俄米嗎?拿俄米就先把醜話說在前頭:「不要叫我拿俄米(就是甜的意思),要叫我瑪拉(就是苦的意思),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
舉一個現代的例子來看,試想如果有某位教會同靈全家移民到美國10年,原本是風風光光的出去。但結果家庭卻在美國遭逢巨變和拿俄米的景況一樣,失去一切,最後又歸回台灣。當他們到教會時遇到一些三姑六婆看似熱情的招呼問候:「妳在美國這幾年一定過得很好吧!都那麼多年了兒子應該有份很好的工作也都娶媳婦了吧!現在是不是有好幾個孫子了?」。這段自以為是的熱情問候,雖不帶刀,卻可以殺了一個人。
這些伯利恆城中婦女的說話有時候就和教會中那些三姑六婆的閒話一模一樣,是會殺人的。加上這些人茶餘飯後總在拿俄米背後偷偷地議論她、對她說三道四的行徑,這叫拿俄米如何在伯利恆城平靜渡過她的餘生?
再想想,拿俄米在摩押地的生活真的是已經艱難到過不下去了嗎?那她為何還要冒著承受如此龐大的壓力歸回伯利恆城?我們絕對相信她那兩個愛她又捨不得跟她分開的摩押媳婦應該可以供養她讓她在摩押地安養終老。可見背後一定有一股能夠支撐她承受巨大壓力的力量!那是什麼力量?
從經文中我們所能得知的就是:「她在摩押地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
從此段經文我們可以猜想到當初在他們遭遇飢荒時可能對神完全徹底失望,認為神不再眷顧他們或已經離他們而去。但現在又發現耶和華並不如他們想像的,祂不但沒離開,還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她在耶和華的身上再次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
(2)拿俄米為何拒絕路得跟隨?
路得對拿俄米一片忠心,願意跟隨拿俄米一同回國(得一:10)但為何拿俄米堅拒路得跟隨?我們可以從經文中找到兩個因素:
1.「產業」的因素
《路得記》第一章第11~13節記:「拿俄米說:我女兒們哪,回去吧!為何要跟我去呢?我還能生子作你們的丈夫嗎?我女兒們哪,回去吧!我年紀老邁,不能再有丈夫;即或說,我還有指望,今夜有丈夫可以生子,你們豈能等著他們長大呢?你們豈能等著他們不嫁別人呢?」
古代婦女是必需要依賴她們的丈夫與丈夫的產業(往往指田地)才有辦法生存。拿俄米認為她的丈夫已死,自己也老了無法再生兒子給媳婦在故鄉繼承產業。加上她自己也沒能力養活媳婦,於是堅持拒絕她們跟隨。
2.「宗教」的因素
《申命記》第二十三章第3~6節記:「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因為你們出埃及的時候,他們沒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們,又因他們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毘奪人比珥的兒子巴蘭來咒詛你們。然而耶和華─你的神不肯聽從巴蘭,卻使那咒詛的言語變為祝福的話,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愛你。『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
摩西在去世前還特別交代百姓兩件和摩押人相關的事:
(1)「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
(2)「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
我們相信在士師時代初期,摩西這些交代的話對以色列人來說應該還記憶猶新!所以當以利米勒全家遷移到「摩押地」時,那句話:「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們的平安和他們的利益」。要說完全沒有在他們的心中產生矛盾、掙扎與糾結,是不可能的。經文告訴我們,在拿俄米心中深處因為與「摩押」有所連結而產生的罪惡感是相當深重的。所以當災難與厄運臨到她時,她的聯想與反應都會喚醒她是耶和華在懲罰她與「摩押」的連結。可從下列經文得證:
1.「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得一:13)
2.「……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得一:20)
3.「……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得一:21)
拿俄米認為是「摩押人」給她帶來這一切的災難。所以,「揚棄過去一切」、「徹底與摩押的人、事、物完全斷絕關係」是拿俄米認為要過新生活的必要作為。所以她百般阻擾路得的跟隨。
(3)什麼原因讓路得願意跟隨拿俄米?
其實,當路得的丈夫過世,拿俄米要回伯利恆時,路得的父母應該還都健在。以下經文可以證實:
1.「拿俄米對兩個兒婦說:你們各人回『娘家』去吧。」(得一:8)。『娘家』在希伯來文是用『母親的家』。如果沒有了父母,哪來的『母親的家』?
2.「波阿斯回答說:自從你丈夫死後,凡你向婆婆所行的,並你『離開父母』和本地,到素不認識的民中,這些事人全都告訴我了。」(得二:11)
如果一個嫁出去的女兒在丈夫過世後再回到自己父、母親的家,這是大家都能接受的事。但路得卻願意跟著婆婆去到一個與他們民族為敵的民族去生活。原因是什麼,下文會說明。
《路得記》中最經典大家都耳熟能詳的一句話,就是路得對她婆婆拿俄米所說的那句話:「路得說: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得一:16)這句話中的『國』在希伯來文不是『國家』的意思而是『人民或百姓』的意思。初次閱讀《路得記》的人一定會覺得路得是在自找麻煩嗎?她一個窮寡婦沒錢沒勢何必去一個跟她的民族充滿敵意的人民或百姓一起生活?
在路得臨行前,聖經的經文中沒記載任何有關她回去跟她父母解釋她要跟隨婆婆回伯利恆的原因。當我們在欽佩路得的勇氣時,更別忘了她那偉大的父母親,他們不但沒有規勸、勉強路得回家外,而是完全「放手」讓路得去追求她心中的憧憬與理想。他們信任路得,完全相信她的選擇是有她的理由。真是令人欽佩的偉大父母!
再回到問題的主軸。是什麼強大的原因吸引著路得在嫂子俄珥巴離去後仍願意不顧一切拋下父母與過往緊緊跟隨她的婆婆,還堅定的說,「除非死才能使她和婆婆相離。」
傳統的釋經是說因為路得和她婆婆在10年的生活中培養了生死不離的深厚情感。或說可能在過去的10年生活中拿俄米善待路得和俄珥巴,所以他們心生感激願意生死相隨。或有人說因為拿俄米在生活上有好的品格見證或表率,因而讓路得受到感化。
在《路得記》的經文中沒有任何記載談到拿俄米和路得以及俄珥巴在生活上的互動細節。我們只知道路得以及俄珥巴在生活上恩待拿俄米(得一:8)。至於拿俄米在生活上是否也恩待路得以及俄珥巴並無經文證實。
所以釋經時說,因為拿俄米過去在生活上善待路得以及俄珥巴以致這兩個兒婦心裡深受感動而捨不得離去。這是沒有經文根據的以自我情感推論。
這個問題的真正原因可以從波阿斯和拿俄米談話的兩節經文中得知:
1. 我女兒們哪,不要這樣。我『為你們的緣故』甚是愁苦,因為『耶和華伸手攻擊我』。(得一:13)
2. 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
3. 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得二:12)
波阿斯說路得是要來投靠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得他的賞賜。
拿俄米深知「耶和華在伸手攻擊她」、「降禍給她」、「使她受苦」,這些事和拿俄米天天生活在一起的路得不可能不知道或完全沒聽拿俄米說過。
路得的心中一定會想,既然我婆婆拿俄米的神都攻擊她、降禍給她、使她受苦,她竟然還願意回去投靠在祂的懷抱(翅膀)下。如果不是婆婆拿俄米「討打」,就是祂所敬拜的神一定有著人意想不到的豐富恩典和賞賜。就是這份豐富的恩典和賞賜牢牢地吸引著路得!
對今天已經在基督豐豐富富國度的基督徒(彼後一:11),我們是否心存感恩,被基督吸引快跑追隨祂(歌一:4)?
拿俄米的偉大選擇—歸回,吸引了路得的跟隨而接續了基督的偉大救贖計畫。
參、當路得與波阿斯相遇
《路得記》第一章,以利米勒與其妻子拿俄米並兩個兒子在伯利恒發生饑荒時舉家遷移至摩押地。在以利米勒與兩個兒子不幸客死異地,最後僅剩拿俄米與其兒婦摩押女子路得歸回伯利恒的這段悲慘故事就先跳過不提。
當拿俄米與其兒婦摩押女子路得歸回伯利恒城後,那時正是動手割大麥的時候。摩押女子路得為了維持生計就對其婆婆拿俄米說:「容我往田間去,我蒙誰的恩,就在誰的身後拾取麥穗。」
結果很巧,路得到了拿俄米的丈夫以利米勒的親族中一個大財主名叫波阿斯的那塊田去拾取麥穗。
路得和波阿斯這兩人在當時無論是身份或地位都是很強烈的對比。波阿斯是個猶大的大財主,路得是個外邦的窮寡婦。
每個人活在世界上都像在演一齣戲,而且角色都是由神所指定、賜予的。在《路得記》中波阿斯扮演一個大財主,而路得則扮演一個窮寡婦。角色雖有分貧、富、貴、賤。但是神對我們每個人一生所要求的不是要做出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而是希望每個人都能牢牢地守住自己的本分並演好他所扮演的角色這樣就好!
世上的任何美事常常是在一個事件中的所有角色都成功盡責的演出。正如扮演財主的波阿斯慷慨大方施捨,而扮演失去丈夫為窮寡婦的路得欣然接受,謙卑感恩。
事實上,在神的眼中要扮演好大財主的角色是比較容易的;但要扮演好貧窮人的角色卻是比較不容易的。或許這就是《路加福音》十六章中的乞丐拉撒路會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而財主會在陰間的原因。拉撒路因為演好不容易演的乞丐角色而得大獎賞;而財主則演壞了財主該有的角色而入陰間。
多數人都以為財主才會驕傲。但我們卻可以在世間看到驕傲的貧窮人,他們以退為進的瞧不起富人。所以,我們的人生被分配到什麼樣的角色不重要,重點是我們是否有演好我們所被分配到的角色?
《路得記》告訴我們無論是窮寡婦路得或是大財主波阿斯,他們都盡力的將自己的角色演得十分到位。相信天上的使者在看完人間這出《路得記》後都會起立為《路得記》中每個角色的精彩偉大演出鼓掌的。
《路得記》最令人感動的地方就是故事中的人物自願虧損而表現出超越律法的「愛心」行為。
根據摩西律法的規定是在收割完後才可以開始撿拾麥穗(申二十四:19)。但波阿斯監管收割的僕人竟然容許路得跟著還在收割的人後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甚至波阿斯還吩咐僕人說:就算路得在捆中拾取麥穗,也可以容他,不可羞辱他;並要從捆裡抽出些來,留在地下任他拾取,不可叱嚇他(得二:15;16)。波阿斯對窮人的寬大「愛心」是超越律法規定的。
波阿斯的偉大不僅是有超越律法的寬大「愛心」。他還讓自己成為祝福祈禱的實踐者。
當波阿斯和路得相遇時,波阿斯祝福路得:「願耶和華照你所行的賞賜你。你來投靠耶和華─以色列神的翅膀下,願你滿得他的賞賜。」(得二:12)
看過《路得記》結論的讀者都知道,波阿斯這一段對路得的祝福祈禱,最後的實踐者竟然是波阿斯自己,是他接納了路得讓她滿得耶和華的賞賜。
有時候雖然我們口頭祝福別人,但心中卻期望神能差派別人去實踐我們的口頭祝福而不是我們自己去實踐(雖然我們也做得到)。在偉大的波阿斯身上我們看到了神的屬性和我們可以效法的榜樣。
肆、拿俄米與路得的婆媳關係
很多人都認為拿俄米和路得的婆媳關係是舊約聖經中的一個美好的典範。多少牧者或講道者都以她們的關係作為婆媳關係的楷模!但筆者在此要根據聖經的經文和人性提出不同于傳統的看法。
聖經寫的是活人的歷史,也是要寫給有人性的活人看的。所以憑藉著自己天馬行空的臆測而忽略了經文中的細節,過渡美化或醜化聖經中的人物,這都是不當的作法,會失去聖經原本所要傳達的真意。
拿俄米真把路得當自己的女兒看待嗎?
在田間撿拾麥穗的年代有這麼一個眾所皆知的傳說。《路得記》二章4節a記:「波阿斯正從伯利恒來」。從這經文我們可知撿拾麥穗不在伯利恒城內,而在城外(得三:15)。
因為田地大都在城外偏僻處,當時有些男僕人會仗著主人的威勢對一些弱勢女性假裝懷疑她們拾取多餘不當物品而提出要求對她們進行搜身,趁機上下其手占她們身體的便宜,欺負她們。
因為會去撿拾麥穗的女性大都不是窮寡婦就是家境貧寒的女子。有身份地位的富有人家女子是絕對不會去荒郊野外撿拾麥穗的。所以就算這些弱勢女子她們在荒郊野外被欺侮、淩辱時大聲求救也不會有人去拯救她們。更不可能在事後會有人為她們申冤討公道的。
這樣我們就可以瞭解,一個貧窮的弱勢女子在郊外撿拾麥穗,其實是一件非常危險的工作。為什麼我們可以對這事如此肯定?我們可以從波阿斯和路得第一次見面時對路得說的第一句話就知道。波阿斯對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我的僕人在那塊田收割,你就跟著他們去。我已經吩咐僕人不可欺負你;你若渴了,就可以到器皿那裡喝僕人打來的水。」(得二:8、9)。波阿斯對路得所說的第一句話就是他最在意也是他認為最嚴重的事。他就是怕這個人生地不熟的外國女子路得在田間被本地人欺侮。
波阿斯自己是地主,很清楚在田間常有男僕人欺侮窮寡婦或弱勢女子的事,所以他才會在第一時間就立刻警告路得。
但回過頭來想,為何拿俄米都沒有給路得這類的警告?當路得跟拿俄米說要去田間拾取麥穗時,拿俄米只說,「我的女兒啊!你只管去!」我們或許會認為可能拿俄米不知道田間有男僕人欺侮窮寡婦或弱勢女子的事。但這是不可能的!拿俄米從小在伯利恒城長大,而且她離開伯利恒城只不過10年左右,怎麼有可能會不知道這一類的事呢?
如果讀者認為這是筆者自己的想像。那讓我們再來看另一個由拿俄米本人親口說的證據。
當路得撿拾麥穗直到晚上,將所拾取的打了,約有一伊法大麥。他就把所拾取的帶進城去給婆婆看,又把他吃飽了所剩的給了婆婆。(得二:17、18)
婆婆問路得說:你今日在哪裡拾取麥穗,在哪裡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路得就告訴婆婆說:我今日在一個名叫波阿斯的人那裡做工(得二:19)。
摩押女子路得說:他對我說:「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拿俄米對兒婦路得說:女兒啊,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得二:21、22)
我們會發現路得跟拿俄米的對話內容有點怪怪的。《路得記》第二章第8節波阿斯明明是這樣跟路得說:「女兒啊,聽我說,不要往別人田裡拾取麥穗,也不要離開這裡,要常與我『使女們』在一處。」但是《路得記》第二章第21節路得竟然跟拿俄米說波阿斯這麼說:「你要緊隨我的『僕人』拾取麥穗,直等他們收完了我的莊稼。」這裡的『僕人』是用陽性複數。
原本第二章第8節波阿斯是要路得和波阿斯的「女僕人」在一起,但第二章第21節路得在重複波阿斯的話時卻說波阿斯是要路得緊隨波阿斯的「男僕人們」。這是路得說錯了話?還是路得故意在試探拿俄米?我們無法從經文中知道。但接下來在拿俄米對路得所說的話中就露餡了。
聽完路得的話拿俄米立刻說:「女兒啊,你跟著他的『使女』出去,不叫人『遇見』你在別人田間,這才為好。(得二:22)
《中文和合本》所翻譯的『遇見』這個字在希伯來原文的意思是『攻擊』。
我們再來看看拿俄米這句話的幾個不同中、英文翻譯本:
1.NIV譯本:
Naomi said to Ruth her daughter-in-law, “It will be good for you, my daughter, to go with the women who work for him, because in someone else’s field you might be『 harmed』(傷害).”
2.RSV譯本:
And Na′omi said to Ruth, her daughter-in-law, “It is well, my daughter, that you go out with his maidens, lest in another field you be 『molested』(騷擾).”
3. 環球新譯本:
拿俄米對媳婦路得說:“我女兒啊,這樣才好,要與他的女傭人一起去,免得在別人的田裡遭受『敵視』。”
4. 呂振中譯本:
拿俄米對她的兒媳婦路得說:「我女兒阿﹐最好你要跟著他的女僕們出去﹐不要讓人在別的田地『襲擊』你纔呢。
根據上列不同譯本與希伯來原文,我們可以將《路得記》第二章第22節拿俄米對路得所說的那句話重新翻譯如下:「我女兒阿!妳最好與他的女僕人在一起,免得妳在別人的田裡遭受『攻擊』(或襲擊或騷擾或傷害)」
看完上述的翻譯我們可以肯定拿俄米是很清楚知道在田間拾取麥穗對一個落單的女子來說是多危險的事!但是為何拿俄米在路得告訴她要去田間拾取麥穗的第一時間她只是冷冷的回她:「妳只管去」。卻沒有很嚴肅又認真的叮嚀路得在田間可能會遇到的危險和因應之道。幸好路得遇到善良又大方的波阿斯。
任何家裡有女兒的父母,如果有一天女兒要去外地去求學或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為人父母的豈不千叮嚀萬交代的!怎麼會只說:「妳只管去吧!」
但拿俄米在什麼時候突然意識到路得可能遭遇的潛在危險,並開始緊張起來交代路得要跟著波阿斯的女僕人?就是當路得在田間拾取一伊法大麥(約22公升)回家後!
我們要知道,拿俄米是伯利恒人。在伯利恒郊外田間一天可以撿拾多少麥穗是有一個大約行情的!拿俄米看到路得一天就撿拾這麼多麥穗回家,她心裡一定立刻知道此事絕對非比尋常。她突然發現路得是「金雞母」,於是立刻說到:「你今日在哪裡拾取麥穗,在哪裡做工呢?願那顧恤你的得福。」
各位讀者!閱讀本文至此我們一定會覺得拿俄米是個非常「現實」的婆婆。真的很對不起!如果本文讓拿俄米以前在你心中的美好印象完全幻滅,那絕非筆者的目的,筆者也絕對無意冒犯拿俄米。
聖經絕對不是一本完美聖人的傳記。我們之所以相信聖經是百分百的真實,是因為聖經非常寫實且毫無避諱也不虛假、矯情的將許多人的人性軟弱都真真實實地記錄下來。大衛王、彼得、包含拿俄米都是如此。
接下來更重要的是我們要去瞭解,是什麼因素造成拿俄米如此「現實」?
筆者曾經試著揣摩想像,要是發生在拿俄米身上的所有一切不幸的遭遇也都臨到己身,那會是什麼感覺?但結果是無法有實際的感覺,根本完全無法有切身的體會。
我們能真正切身地感受到拿俄米失去丈夫、兒子以及一切產業而「空空」的回到伯利恒的心情嗎?那絕對不是用一個「痛」字可以來形容的!這就好像跟一個男人說,你能感受女人生產時那種全身被撕裂的痛楚嗎?他最多能說:「我知道!」。但從「知道」到實際「經歷」,其中是存在著極大落差的。
拿俄米沒有瘋掉或是罹患嚴重的憂鬱症已經是很不簡單的事了。她遭遇如此大的打擊還願意回到耶和華的懷抱這已非一般人所能承受之重。但患難和傷痛在她心中所烙下的陰影,讓她的人性完全扭曲變成一個非常「現實」的人,這是很正常的事。未經歷過與她相同遭遇的人是沒有資格來評論她的「現實」。
失去了所有產業回到伯利恒城家裡又沒半個男人,光是往後的日子要怎麼過下去就夠她擔憂煩惱了!路得第一次拾取麥穗就拾取了一伊法大麥回家,這一定讓她眼睛再次亮了起來,似乎又看到未來生活的希望,好像絕地又逢生一般。拿俄米的現實表現是一個有血有肉的人的自然正常反應,我們無權苛責她。要是換成我們是她說不定還比她更現實。
拿俄米在苦難的當下還能選擇歸回耶和華的懷抱已經是很了不起了。她的遭遇更要提醒我們,當教會還在不斷存錢買地計畫建設一間比一間更華麗,設備更先進的會堂時,有沒有看到在教會外面牆邊角落的那些窮苦、貧困、疾病、三餐不繼,等待幫助的可憐小子們?
偉大的波阿斯是怎麼做的?只說:「願主祝福你平平安安的去吧!我會替你禱告的。或是代禱+1」嗎?他實實在在地提供拿俄米和路得在生活上的保障—有飯吃!
伍、摩押女子
《路得記》中記載『路得』名字的次數共30次,記載『摩押女子』的次數共7次。從路得進入伯利恒城,『摩押女子』這四個字就冠在她的名字上(得一:22)。直到波阿斯都要迎娶路得了,『摩押女子』這四個字還冠在她的名字上(得四:10)。『摩押女子』像一個頭銜、一張標籤牢牢地貼在路得的身上。
『摩押』是什麼意思?當亞伯拉罕的侄兒羅得在所多瑪城被毀滅的時候和他兩個女兒被天使帶出城而逃過一劫。後來羅得和他的兩個女兒躲在山洞裡亂倫生了『摩押』和『亞捫』兩個兒子。『摩押』的意思是「從父親來的(From Father)」。這是一個羞恥的名字。因為是從父親和女兒亂倫生的孩子。
路得從進入伯利恒城就一直被貼上這個羞恥的標籤名字。是她做錯什麼事或是她自己願意的嗎?
今天我們被生到這個世界上來,很多事也都不是我們可以選的。外表長相、身材、家世、智商,都不是我們自己的選擇。可是這世界上的人有時會以我們的外貌給我們取綽號貼標籤。有時我們非常厭惡那個嘲諷我們的綽號,但它卻如標籤一樣緊緊地黏在我們身上。
但我們從路得身上看到。那個鄙視她的羞恥標籤絲毫沒有到影響到她的人生。她下到麥田,她懇請監管給她機會,她整天勤奮工作給人留下好印象,因而受到波阿斯特別的關照。
路得從未用她的劣勢條件限制來作為她逃避努力的藉口。反而在艱困的環境中不斷地尋求出路。
亞伯拉罕在大約BC2090年進迦南地,之後羅得離開他遷移到所多瑪,後來與女兒亂倫生摩押。
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時與摩押人的關係惡化到極點,摩押人被以色列人厭棄、詛咒(申二十三:3~6)。
神曾賜福給亞伯拉罕讓他成為神賜福的源頭(創十二:1~4)。羅得的子孫摩押離開亞伯拉罕也就是離開了福氣的源頭。就在在大約BC1390年撒門和喇合生波阿斯,波阿斯娶路得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耶西生大衛。
從BC2090到BC1390。也就是離開亞伯拉罕賜福源頭的摩押人竟然又在700年後借著小女子窮寡婦路得重新到回到神賜福氣的源頭。甚至路得還成了以色列史上最偉大的君王—大衛的曾祖母。
陸、結語
以利米勒和拿俄米這個平凡的家族成就了神偉大的千秋萬世救贖大業。他們是怎麼辦到的?他們做了些什麼事?
細讀 《路得記》我們會發現,《路得記》中的主角人物無論是「波阿斯」、「拿俄米」甚至是窮寡婦「路得」,有哪一個是叱吒風雲不可一世的人物?都不過是個凡夫俗子。既便財主波阿斯也不過是一方地主。他們的一生平淡無奇,都沒有驚濤駭浪的事蹟。
「拿俄米」因饑荒遠離神,卻在「聽見耶和華眷顧自己的百姓,賜糧食與他們」時,放下面子冒著險回到耶和華的懷抱。
「波阿斯」雖然是財主,卻帶著憐憫人的愛心照著神的吩咐照顧孤兒寡母(申十:18;十四:29;二十四:21)。只要他的手還伸的到的地方他必定不遺餘力。
「路得」以一顆願意投靠在耶和華─以色列神翅膀下的謙卑心情跟著婆婆回到伯利恒。她盡其本分每天殷勤工作。雖得到財主波阿斯的青睞與特別待遇,卻依然勤奮從未造次。她還讓離開耶和華福氣源頭的族人在700年後重回那豐盛的福氣源流。
我們在《路得記》中除了看到這些重要角色盡本分的認真生活外,實在找不出在他們的一生中做了什麼豐功偉業!其實這也是神在信仰上對我們的要求!神從創世以來也是在一切看似平凡的日子中成就了祂偉大的救贖計畫。
2022/01/26 於台中家中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