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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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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recorded: 
2024.02.28
Place recorded: 
台中

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二十三章 

 

【經文】(創世記第二十三章)

壹、前言

「亞伯拉罕」出「哈蘭」的時候年七十五歲(創十二:4)他將妻子「撒拉」和姪兒「羅得」連同他們在「哈蘭」所積蓄的財物以及所得的人口,都一起帶往迦南地去(創十二:5)。

「亞伯拉罕」那時他還沒有兒子(徒七:5)。「撒拉」當初跟隨「亞伯拉罕」出「哈蘭」的時候,她的年齡應該為六十五歲。他們先在迦南地的「示劍」落腳。後來因逃避饑荒暫時遷徙到「埃及」。隨后因為「撒拉」差一點被帶進法老的宮去(創十二:15)。所以最後他們又再回到迦南地。然後由於「亞伯拉罕」的牧人和「羅得」的牧人因牧場相爭(創十三:7)。導致「亞伯拉罕」和「羅得」分家。兩人分開後「羅得」搬到「所多瑪」;而「亞伯拉罕」就暫時在「希伯崙」定居。

爾後因牛、羊缺乏水草的關係「亞伯拉罕」又遷移到非利士地的「別是巴」。最終「撒拉」在「希伯崙」去世!從《創世記》來看,「亞伯拉罕」和他的妻子「撒拉」可算是一對標準的模範夫妻。雖然他們偶爾會意見相左或摩擦,但是終其一生他們不離不棄、相依相伴的表現可以成為現代夫妻的楷模。

若「亞伯拉罕」出「哈蘭」的時候已經娶了「撒拉」。而「撒拉」跟著「亞伯拉罕」在迦南地漂泊動盪地過生活直至127歲離世。算一算「亞伯拉罕」和「撒拉」他們在世的婚姻維持了約62(127−65)年。以現代人的算法,結婚60~69週年可算為「鑽石婚」,這是相當難得的婚姻。以他們62年所培養的夫妻深厚感情,難怪「亞伯拉罕」會為他愛妻「撒拉」的去世「哀慟哭號」(創二十三:2)。

本文要來探討「亞伯拉罕」為他所愛的亡妻「撒拉」做了什麼?又「撒拉」的離世給「亞伯拉罕」帶來什麼啟示是我們可以在其中得到屬靈的教訓及省思?

貳、問題研討

問題一、赫人是誰?為何亞伯拉罕要向他們求一塊地來埋葬撒拉?

【研究】

赫人是《舊約聖經》裏所記載的一個古老民族,他們比「亞伯拉罕」在更早以前就定居於迦南地。所以「亞伯拉罕」自認為在他們中間算是「外人」,是「寄居的」(創二十三:4)。赫人是迦南地的一個重要民族,人數眾多且勢力又強大,他們擁有迦南地的大片土地(書一3、4)。當以色列百姓進入迦南地時,當地的居民已經都受到赫人文化的深遠影響。

」不是一個「地名」或「人種」的稱呼,而是一個「帝國的名字」,有人翻譯成「赫梯帝國」(Hittite Empire)或「西臺帝國」。他們早在BC2000年或更早的時候,就已經出現在「美索不達米亞」(Mesopotamia)平原了。

赫人在BC1600~1200年帝國的輝煌強盛時期,打敗了古巴比倫帝國。於是勢力擴展至敍利亞和巴勒斯坦。之後,他們沿襲古巴比倫的文化、法律、宗教、習俗。他們也開始學會煉鐵的技術,並著手使用鐵來製造兵器。他們不但在戰場上十分勇猛,也擅長於經商。 

BC1300年亞述帝國興起後,赫人的勢力就開始沒落。及至BC717年被亞述帝國消滅,赫人才從歷史的舞台上銷聲斂跡。

赫人與以色列人的諸多生活習性和觀念迥然不同,兩個民族很難融合在一起。以掃娶了赫人女子,這令他的母親利百加心裡愁煩 (創二十六:35)。利百加甚至對以撒說:「我因這赫人的女子連性命都厭煩了。」(創二十七:46)

撒拉在「希伯崙」過世。「希伯崙」是一座古老的城,比埃及的「鎖安」城還早七年被建造(民十三:22)。埃及的「鎖安」城是一座有五千年以上的歷史古城,曾是下埃及的首都。希伯崙」城除了是一座十分古老的城以外,它還是一座非常堅固的城(代下十一:10)。大衛王曾選「希伯崙」城為其第一任首都,在此做王七年半(撒下二:11)。

具備這麼多優點的一座城,想當然耳會被比「亞伯拉罕」更早來到的赫人給佔走。「亞伯拉罕」知道當時這座城是屬於赫人的城。從長遠的權益保障來看,他覺得有必要花錢買下一塊屬於私人的土地供「撒拉」埋葬,往後比較不會被其他的外族侵擾。

從「亞伯拉罕」一再地向當地的赫人「下拜」(創二十三7;12)。可看出「亞伯拉罕」展現出他極度 渴望買下這塊田與田間的麥比拉洞之誠意。他為了購買土地而再三地討好赫人。                  

問題二、麥比拉洞在哪裡?    

【研究】

參考下圖(1),傳統上猶太教、天主教和伊斯蘭教都認為「麥比拉洞」就是在今日的希伯崙」舊城區中心的一所清真寺下方,是一系列的地下室。該清真寺是在公元前一世紀由大希律王為了討好猶太人,從一座大型矩形的猶太建築改建而成。

目前大多數人相信:「麥比拉洞」就是位於希伯崙」舊城區內那座希律式建築物的地下。相傳在以撒和利百加的墳墓中間有一個圓洞,可以從那裡通到下方的一個岩石穴中去。那裡就是真正的「麥比拉洞。是「亞伯拉罕」以「四百舍客勒銀子」重價向赫人瑣轄的兒子「以弗侖」買來作爲家族墳地(創二十三:8)

因為猶太的列祖「亞伯拉罕」、「撒拉」、「以撒」、「利百加」、「雅各」、「利亞」都埋葬於此(創四十九:29~32)。所以麥比拉洞」也叫「列祖之洞」(cave of patriachs)。今天猶太人稱此洞為:「麥比拉洞」;而穆斯林則稱之為:「易卜拉欣(即亞伯拉罕)」清真寺。

拉結是猶太列祖唯一缺席的一名,因為她在半路上生便雅憫分娩時難產,死在「伯利恆」附近,就葬在那裡的路旁。(創三十五: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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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 (1)

問題三、雅各到底是被葬哪裡?是誰買的墳地?    

【研究】

《創世記》四十九章29~30節記:「他(指雅各)又囑咐他們說:我將要歸到我列祖【原文作本民】那裡,你們要將我葬在赫人以弗崙田間的洞裡,與我祖我父在一處,就是在迦南地幔利前『麥比拉』田間的洞;那洞和田是亞伯拉罕向赫人以弗崙買來為業,作墳地的。

經文清楚地記載,雅各在臨終交代遺言時,特別囑咐他的子孫們要將他葬在赫人「以弗崙」田間的麥比拉洞裡。這地點本無爭議!

但是在《使徒行傳》七章15~16節「司提反」證道時說:「於是「雅各」下了埃及,後來他和我們的祖宗都死在那裡;又被帶到「示劍」,葬於「亞伯拉罕」在『示劍』用銀子從哈抹子孫買來的墳墓裡。

司提反」雖然是個希臘名字,但他本身卻是個猶太人,是少數願意接受並跟從彌賽亞的猶太人。在使徒時代,當時很多猶太人所閱讀的《聖經》都是由希伯來文翻譯成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而不是猶太人原始的希伯來文聖經《塔納赫》(Tanakh)。

因此,常會看到一些新約使徒的證道內容與《舊約聖經》所記載的有所出入。

例如:當初雅各家到埃及的人數有多少?

《創世記》四十六章27節寫:「有七十人」,但是《使徒行傳》七章14節卻是寫:「有七十五個人」兩者相差五人。難道是司提反」當初臨場太緊張所以記錯、講錯了?非也!原因是猶太人聖經《塔納赫》和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對於人口之計算方法各有不同!

同理,因為不同的民族會有不同的民族風俗和觀念。雅各到底是被葬在「希伯崙」城的「麥比拉洞」(參考上圖(1))或是在「示劍」城(參考上圖(1))?

司提反」在《使徒行傳》七章15~16節所說有關「雅各」的埋葬相關軼事和《創世記》四十九章29~30節的記載,有兩個主要的差異。其一、「雅各」是葬在「希伯崙」城而不是葬在「示劍」城;其二、「示劍」城的墳地是「雅各」從哈抹子孫買來的而不是「亞伯拉罕」從哈抹子孫買來的。

按照「雅各」本人的臨終遺言(創四十九:29~32)。可以確定「雅各」應該是被葬在「希伯崙」城的「麥比拉洞」。這很清楚沒什麼爭議!

至於「示劍」城的墳地是誰買的?

雅各」從巴旦亞蘭平安地回到迦南地「示劍」城的時候,在城東支搭帳棚,就用一百塊銀子向示劍的父親「哈抹的子孫」買了支帳棚的那塊地,在那裡築了一座壇,起名叫伊利伊羅伊以色列(就是神、以色列神的意思)(創三十三:18~20)。

有《聖經》學者做了這樣的調和解釋。以下供讀者參考:

根據《創世記》第三十三章18、20節所記,「示劍」城那塊墳地確實是「雅各」所買的,沒錯!但因為敬老尊重父權的民族習俗,就將那塊地在名義上歸在他祖父「亞伯拉罕」的名下。

當然這些說詞也僅是《聖經》學者的推敲。至於「示劍」的墳地是誰買的?這對《聖經》真理來說無傷大雅,就無需再深入討論!

那到底是誰被葬在「示劍」城的墳地?是「約瑟」!「約瑟」在埃及過世之後,是被帶回迦南地葬於「示劍」城(出十三:19;書二十四:32)。 

問題四、四百舍客勒到底值今日多少錢? 

【研究】

舍客勒」原是「重量」的單位,一「舍客勒」重5.6克。「舍客勒」是古代波斯流通的銀幣名。 

從《創世記》第二十三章6節的經文我們可以看出「亞伯拉罕」當時是在赫人的墓地與赫人談一塊要埋葬「撒拉」的墳地。因為赫人說:「我們沒有一人不容你在他的墳地裡埋葬你的死人」以現代人的說法,「亞伯拉罕」當時和赫人是在赫人的一個「墓園區」談話與交易。

「亞伯拉罕」卻只看中了「田頭上那麥比拉洞」(創二十三:9)。所以就央請那些赫人幫他求「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由此可知,「亞伯拉罕」早就知道在那片「墓園區」的「麥比拉洞」是屬於「瑣轄的兒子以弗崙」的。「以弗崙」在當時應該是一個身份、地位不凡的赫人。

「亞伯拉罕」當時在和赫人交談時,「以弗崙」正在城門出入的地方坐著。(創二十三:10)。要知道,古代在城門出入之處常會坐著一些年高德邵的長老或是具有公信力的族長,專為百姓調解爭訟、處理糾紛之事。正如當年自以為是的「羅得」也是想要當官而坐在所多瑪的城門口(創十九:1、9)。

如果「以弗崙」是個有身份且地位非凡的赫人,那他的家族墳地肯定也會獨具匠心、與眾不同。怪不得能獲得「亞伯拉罕」的青睞而指定要它。

當「亞伯拉罕」表示:「他可以按著足價賣給我,作我在你們中間的墳地。」(創二十三:9b

《創世記》第二十三章10節的經文:「當時以弗崙正坐在赫人中間。於是,赫人以弗崙在城門出入的赫人『面前』對亞伯拉罕說:」。本節經文《中文和合版聖經》發生翻譯上的誤差。筆者依照希伯來文《聖經》直譯如下:「以弗崙正坐在赫人中間。於是,赫人以弗崙在所有出入城門的赫人『耳邊』回答亞伯拉罕說:」

什麼是「在所有出入城門的赫人『耳邊』回答亞伯拉罕說」?以現在的話來說,就是以弗崙說了一些只有出入城門的赫人『耳朵』才聽得到而「亞伯拉罕」聽不到的話。

是哪些話呢?從《創世記》第二十三章11節的經文看不出來!作者先賣個關子,然後最終才在《創世記》第二十三章16節說出。第16節經文《中文和合版聖經》也是和第10節一樣的誤差翻譯:「亞伯拉罕聽從了以弗崙,照著他在赫人『面前』所說的話,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平了四百舍客勒給以弗崙。

依照希伯來文《聖經》直譯如下:「亞伯拉罕聽從了以弗崙,就是他在赫人『耳邊』說的,把買賣通用的銀子四百舍客勒,秤給以弗崙。

10節、16節兩次《中文和合版聖經》都將『耳邊』翻譯成『面前』。雖然兩者的意思很相近,但是卻失去了作者的「傳神」描述!

從這些經文的敘述可以看得出赫人「以弗崙」這個人的虛偽與狡猾。明明在10節就已經偷偷地(耳語)告訴出入城門的赫人,「麥比拉洞」定意要賣「四百舍客勒銀子」(16節可證實)。但是在11節還假惺惺裝成一個慷慨的大好人說:「不然,我主請聽。我送給你這塊田,連田間的洞也送給你,在我同族的人面前都給你,可以埋葬你的死人。」最後「以弗崙」還不是照著他之前在出入城門的赫人『耳邊』(或『面前』)所說的以「四百舍客勒銀子」的高價賣給「亞伯拉罕」!                                      

以弗崙先以退為進,假裝成一個什麼都不計較的大善人說:「值四百舍客勒銀子的一塊田,在你我中間還算什麼呢?」(創二十三:15)。最後竟然獅子大開口將那塊田和其中的洞(麥比拉),並田間四圍的樹木向「亞伯拉罕」收了「四百舍客勒銀子」(創二十三:16)。

用今天的價值觀看「四百舍客勒銀子」,是什麼概念?雖然《聖經新譯本》已經替我們轉換成:「四百舍客勒」是「四千五百克」銀子。但是我們對這個重量的等值貨幣價值觀念仍是很模糊。筆者再舉幾個例子給各位讀者,盼能讓讀者產生比較具體的貨幣概念!

考查當時的社會背景,一個普通的僱工辛苦地工作了一年,也不過賺了「十舍客勒銀子」的工資。所以,「四百舍客勒銀子」是一個普通的僱工要不吃不喝地工作了四十年才能賺到的錢。

以今天一個月薪30K台幣(即每月3萬元台幣)的上班族為例。若不吃不喝地辛苦地工作了一年,可以賺36萬元。再以同樣的比例照樣不吃不喝工作了四十年,可以賺台幣一千四百四十萬元。計算至此,我們就可以知道「以弗崙」賣「亞伯拉罕」「麥比拉洞」是開了一個「天價」坑「亞伯拉罕」!

希伯崙」城中的赫人跟「亞伯拉罕」說:「我主請聽。你在我們中間是一位『尊大的王子』。」(創二十三:6)。『尊大的王子』是什麼意思?若從希伯來文直譯『尊大的王子』是:「神的王子」( prince of God)的意思。

《英文聖經》NIV版、KJV版、RSV版皆譯為:「 mighty prince」(強大的王子)。可見從「亞伯拉罕」的談吐與外表穿著打扮來看,給「希伯崙」城中赫人的感覺他是一個「富貴高尚」的有錢人。而不是一個「窮困潦倒」的寒酸人。否則「希伯崙」城中的赫人不會這樣稱呼他。

「亞伯拉罕」要那些赫人替他求瑣轄的兒子以弗崙將田頭上那「麥比拉洞」給他作為在「希伯崙」城中的墳地(創二十三:8~9)。從經文的敘述我們可知,「麥比拉洞」本來就是要用來做為墳地的用途。或許「麥比拉洞」是「以弗崙」預先準備要給他們家族以後作為埋葬的洞穴。

就像耶穌離世後被葬在「亞利馬太人約瑟」的新墳墓裡。「亞利馬太人約瑟」是一位財主(太二十七:57);也是一位尊貴的議士(可十五:43)。他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裡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約十九: 41)。

果再從下列《聖經》當中的幾筆土地交易金額來看,我們就更能明白「四百舍客勒銀子」真是如何的一筆天價的龐大數字:

1、約瑟的哥哥們把約瑟賣給以實瑪利人。不過也只有講定了「二十舍客勒銀子」(創三十七:28)

2、大衛王對阿珥楠說:你將這禾場與相連之地賣給我,我必給你足價,我好在其上為耶和華築一座壇,使民間的瘟疫止住。(代上二十一:22)。後來這塊在摩利亞山上的阿珥楠禾場與相連之地就成為所羅門為耶和華建造聖殿的地方(代下三:1)。

大衛王為禾場和牛支付了「五十舍客勒銀子」;為那塊地支付了「六百舍客勒金子」(撒下二十四:24)。

「一舍客勒金子」大約是「一舍客勒銀子」的58倍。大衛王支付給阿珥楠建造耶和華聖殿那麼大的一塊地也只不過花了六百舍客勒金子」,換算成銀子是「三萬四千八佰舍客勒銀子」。這價格是「麥比拉洞(四百舍客勒銀子)」的87倍。但是耶和華聖殿的面積何止是「麥比拉洞」的87倍!

3、耶利米向叔叔的兒子哈拿篾買了亞拿突的那塊地,平了「十七舍客勒銀子」給他。(耶三十二:9)這是一般民間私人土地買賣的價格。

由於這次田地、墳地的交易金額甚高,所以「以弗崙」的那塊田和其中的「麥比拉洞」,並田間四圍的樹木。最後由「亞伯拉罕」與「以弗崙」在「希伯崙」城赫人面前並城門出入的人面前買妥的(創二十三17~20)。

「亞伯拉罕」與「以弗崙」為求雙方的保障 。慎重其事,最後選在有眾多人出入可作證的城門處,完成這筆交易!

話又說回來,難道聰明又老練的「亞伯拉罕」會看不出來「以弗崙」是在坑他的錢嗎?以「亞伯拉罕」的老練人生閱歷當然看得出來!既然是如此,那「亞伯拉罕」又為何要甘心受騙呢?原因就是「亞伯拉罕」在談這筆土地交易時,一心只想著一定要留在耶和華應許要給他子子孫孫的「應許之地」。所以只要能留在「應許之地」,雖然是「四百舍客勒銀子」的天價也就算不得什麼了!

「亞伯拉罕」看重並相信「耶和華的應許」是遠遠超越「世上的財富」!

問題五、本章的中心主題是什麼? 

【研究】

依照筆者之前在《創世記》二十一章與二十二章曾經說過的,從希伯來作者所慣用的手法來看,哪一個希伯來單字在經文中不斷地重複出現,那字就是該章的中心主題!

那在《創世記》二十三章中哪一個希伯來單字在經文中不斷地重複出現?就是「」。「」的希伯來文是「tWm(唸muwth)(英文是die或dead的意思)。這個字在《創世記》二十三章的經文中一共出現了9次。分別是在:2節、3節、4節、6節(兩次)、8節、11節、13節、15節。

《創世記》二十三章第2節就記:「撒拉『死』在迦南地的基列亞巴,就是希伯崙。亞伯拉罕為他哀慟哭號。

「撒拉」的『死』給「亞伯拉罕」帶來什麼啟示?

應許子孫要像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一樣多(創二十二:17),應許要賜給他們子孫為業的遼闊土地:「迦南地」(創十五:18~21)。這一切的應許都還沒看到實現之前,「撒拉」就死了!她的死也提醒「亞伯拉罕」,有一天他也會死亡。

說來叫人看了不免心酸。第一代的應許承受者還未真正得著應許的成就與實現就死了!如果「亞伯拉罕」的心情會落寞是難免的。整個「迦南地」是耶和華親自向他應許要給他和他的子孫繼承之地(創十三:15)。但如今他所唯一得到的應許之地竟然還是他自己用高價向赫人買來的,而且還是塊「墳地」!

此時「亞伯拉罕」一定會再回想,當初耶和華向我應許的「迦南全地」(創十三:14、15;創十七:8)如今在哪裡呢?當初還有「撒拉」陪伴著他一起等候應許的實現。但如今「撒拉」也死了!這個時候「亞伯拉罕」的心情當然會感到淒涼、惆悵、失落、悲涼、感傷。這是人之常情! 

當我們看到年紀老邁又孤單落寞的「亞伯拉罕」都走到這個地步了,還一點都不懷疑,堅持相信耶和華的應許不離開「應許之地」。是會讓我們感到十分的敬佩與與哀矜!

原本「死亡」會中斷了人對一切耶和華應許成就的等候。但是信心堅強的「亞伯拉罕」並沒有讓「死亡」中斷了耶和華要賜土地給他後裔的應許。

《創世記》二十三章第4節記:「….求你們在這裡給我一塊『地』…」其中這個『地』字的希伯來文為「h'Zux}a」(唸achuzzah),此字可以是「土地」(land)的意思;也可以是「地業」(possession by inheritance)的意思。相同的這一個字在《創世記》第十七章第8節被翻譯成「」,就是「地業」,是藉著繼承而擁有的產業。

雖然「撒拉」死了。但是「亞伯拉罕」仍堅持守候在「迦南地」等候從神應許給他子孫的「地業」,沒有離去。「亞伯拉罕」定意將自己留在「迦南地」,因為他深信「迦南地」是應許要給他的後裔繼承之地。這一切從「亞伯拉罕」費盡心思、耗費鉅資買下赫人的「麥比拉洞」將「撒拉」埋葬在「迦南地」「希伯崙」城的表現可以看出。

他堅持不走回頭路再折返回「吾珥」或「哈蘭」或「巴旦亞蘭」。「亞伯拉罕」是有機會再折返回他的故鄉,但他卻羨慕一個在天上更美的家鄉。誠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來十一:15、16)

從《希伯來書》作者對「亞伯拉罕」行為的解讀,讓我們看見「亞伯拉罕」一切作為的另一個更深層的屬靈意義。許多人認為「亞伯拉罕」堅持留在「迦南地」只是為了等候「迦南的應許土地」。就像今天的「以哈戰爭」,以色列的猶太人只是為奪回「迦南地」的應許之土地,而大規模地在「迦薩走廊」屠殺巴勒斯坦人。然而《希伯來書》作者在聖靈裡告訴我們「亞伯拉罕」真正所求、所羨慕的是:一個在天上更美的家鄉」。

也可以這麼說,「亞伯拉罕」堅守神的應許不懷疑的真正原因只是單純「堅決相信神的話,無絲毫懷疑」而不是為了獲得「迦南」土地。因為我們不是很清楚了解「亞伯拉罕」從遠處望見什麼?且歡喜迎接什麼?(來十一:13)。「亞伯拉罕」從遠處望見並清楚知道,如果今日在世上「堅決相信神的話」,以後會得到神所為他們預備『在天上的一座城』(來十一:16)。其榮耀與規模是遠超越今日在世上的「迦南應許之地」。

讀過「亞伯拉罕」故事的基督徒應該可以慢慢地了解,今天神應許所要賜給我們未來的屬靈大福氣,往往不是我們在今生就可以實現、成就的。這些應許所要賜給我們的屬靈大福氣常常是遠超過我們今生的生命長度。在今生我們所要做的事就是:「堅決相信神的話,無絲毫懷疑」。 

因為人會死亡,所以今生再大、再美的福氣或賞賜都會隨著死亡而消逝。唯有在天上的賞賜才是永恆的!

我們一定要先有這樣的認知才有可能看見「亞伯拉罕」所看見的!

             參、結語

人類因為「犯罪」所以帶來「死亡」。但是這些偉大的信仰列祖卻藉著人類的「死亡」將「絕望」扭轉成「盼望」;將「挫折」扭轉成「信心」。他們用生命的實際行動告訴我們,「死亡」並不意味著一切都結束了。而正是因為人類有「死亡」,所以要更加對神存「盼望」、有「信心」。

耶穌和撒都該人論復活之事的時候說:論到死人復活,你們沒有念過摩西的書荊棘篇上所載的嗎?神對摩西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你們是大錯了。」(可十二:26、27)

耶穌這話的意思是,即使年代比摩西還更早約七百年的「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他們如今還活著,因為「神是活人的神」。

所以我們要用更長遠甚至永恆的眼光來看《聖經》中的一切屬靈福氣與應許。人類終究是會死的,但神所應許人的一切屬靈的福氣是不會因為時間久遠或人類「死亡」而終止甚至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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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2/28 於台中家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