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聖靈必能說方言」是否邏輯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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錫仁兄在〈真耶穌教會改革100條第六章「聖靈」〉一文
用了很大的篇幅批判TJC傳統認為「得聖靈必能說方言」
是「用了不正確的邏輯推論」、傳「另一個福音」、「發明
與使徒不同的新教義」。
缺乏新觀點、新証據的炒冷飯
末肢前文已表達立場,不想進入「說方言」教義的爭論,
理由是此議題自上世紀初五旬節運動開始已爭論百年,正
反意見汗牛充棟。錫仁兄的冷飯重炒,並沒有讓人耳目一
新的新觀點,也沒有提出「一刀斃命」的新證據。
聚焦於「方法論」
本文只就「得聖靈必能說方言」是否邏輯錯誤?及錫仁兄
建立其「聖靈觀」的「方法論」提幾個小問題,作為大家
思考此一議題的參考。
路加作品只是「純敘事」?
錫仁兄的「聖靈觀」建立在「路加寫的使徒行傳主要是陳
述初代教會所發生的事,而不是刻意發表他對聖靈看法或
理論」這一「假設」上。換言之,他認為路加的作品基本
上是「敘事」,故不宜據此建立「教義」。
錫仁兄「自證」路加改動耶穌「原文」
仔細閱讀錫仁兄文章卻發現,錫仁兄似乎反對自己路加作
品是「純粹敘事」的假設。錫仁兄在同一篇文章對路十一
5-13與馬太福音七章7-11「求好東西」作了精彩比較:
太七11: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
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好東西」給求
他的人嗎?
路十一13:你們雖然不好,尚且知道拿「好東西」給兒女
,何況天父,豈不更將「聖靈」給求他的人嗎?
錫仁兄認為馬太及路加這段話出自Q文件,而且馬太的記
載較「忠於」原文,因為路加把後半句「好東西」的原始
談話改成了「聖靈」。
把「好東西」改成「聖靈」反證路加的神學目的
錫仁兄此一發現,正證明了路加不是單純「敘事」,否則
照抄Q文件就好。路加把「好東西」改成「聖靈」,正是
基於神學(教導)上的目的。錫仁兄自己的研究,推翻了他路
加作品只是敘事,不是發表他「對聖靈看法或理論」的假
設。
錫仁兄反對「求聖靈」的立場,讓他緊抓馬太「求好東西」
的記載,主張耶穌沒講過「求聖靈」這句話,言下之意是今
日TJC亦不必教人求聖靈,卻無視於路加改動耶穌原始談話
背後的「神學目的」。
「敘事不能建立教義」的標準是否被自己打破了?
我們也可參考錫仁兄其他文章,看看他是否貫徹「敘事不能
建立教義(教導)」此一原則:
從天使慶祝「降生」推出慶祝聖誕有理
錫仁兄在〈聖誕節沒有錯〉一文引用「耶稣誕生之日,天使天
兵大聲讚美慶祝,牧羊人也歸榮耀與神、讚美衪(路二8-14,20)
」這段「敘事」,主張「不知道耶穌哪一天出生,並不等於就
不要讚美慶祝他的生」。
從舊約休妻前例推論新約神也遷就基督徒軟弱
〈婚姻:離婚、再婚、嫁娶外邦〉一文同樣援引「神在舊約曾牽
就以色列民的軟弱,允許他們男的可以休妻另娶,女的可以再嫁
(申廿四1-3)」的「前例」,推論出「若是現代的信徒也一樣有軟弱
,神是不是也照樣牽就他們的軟弱?」。
從耶利米呼喊選民回頭,反證姦淫非死罪
再如,他在〈聖經沒有列出何為至死的罪〉一文也用耶利米先知
一方面「嚴厲數落猶大和以色列民行淫、拜偶像等等極惡大罪」,
卻又呼喊:「你們這背道的兒女啊,回來罷」(耶三14,22)的這段
敘事,質疑TJC傳統將「姦淫」與「拜偶像」列為「死罪」的正
當性。
解經上的雙重標準?
在此不是要討論慶祝聖誕、離婚、姦淫及拜偶像應否除名等問題
,而是點出錫仁兄把路加記載視為「純敘事」,完全排除用路加作
品建立「聖靈洗」教義這一「方法論」的預設,其實已被自己的雙
重標準所打破。
「得聖靈必能說方言」犯了邏輯錯誤?
回到「得聖靈必能說方言」是否邏輯錯誤?錫仁兄對哥尼流等外邦
人說方言(徒十44-46)的分析是:
1.路加用「因」聽見他們說方言,來達到當事人得聖靈的結論(p→ q)。
2.這個邏輯敘述反過來不一定成立:
因為「聖靈的恩賜澆在他們身上」,所以必然「聽見他們說方言,
稱讚主為大」(q → p)。
3.所以錫仁兄斷言:聖靈降在某人身上,某人不一定會說方言。
「說方言」是「受聖靈」的「充分條件」
彼得因聽見哥尼流等外邦人說方言,認定這些人「受了聖靈」(徒十
46-47)。這段記載在邏輯學上就是:「說方言」是「受聖靈」的「充
分條件」。
所謂「充分條件」就是指:若能從命題p推出命題q,那麼條件p是
條件q的充分條件。換句話說,有前件(p)必有後件(q),但沒有前件
不一定沒有後件,簡單說就是「有之則必然,無之則未必不然」。
「說方言」也是「受聖靈」的「必要條件」。
若單看這段經文,的確只能說「說方言」(p)必「受聖靈」(q),但「
受聖靈」未必限於「說方言」此一型態。但TJC或五旬宗建立「靈洗」
教義不是只根據這段經文:
徒一5「你們要受聖靈的洗」(q)→徒二4「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p)
徒八15「要叫他們受聖靈」→徒八18西門「看見」使徒按手便有聖靈賜下
徒十九2「受了聖靈沒有」→徒十九6「聖靈便降在他們身上,他們就說方言」
以上三段經文的描述,在邏輯學上看起來則像是:「說方言」是「受聖靈」的
「必要條件」。也就是:如果能從命題q(受聖靈)推出命題p(說方言),那麼條件
p是條件q的「必要條件」,也就是「無之則必不然,有之則未必然」,表述為:
~p→~q。
「說方言」與「受聖靈」互為「充要條件」
如果路加在使徒行傳的描述是:既能從說方言(命題p)推出受聖靈(命題q),
又能從受聖靈(命題q)推出說方言(命題p),那麼條件q與條件p則互為充分
必要條件,簡稱「充要條件」。
換言之就是「有之則必然,無之則必不然」,傳統聖靈洗教義認為「說方言
則必受聖靈,受聖靈則必說方言」將「說方言」與「受聖靈」表述為互為
「充要條件」,基本上符合路加的寫作邏輯,不是什麼錯誤的推論。
結論就是,若只根據徒十44-46「說方言」(p)是「受聖靈」(q)的「充分條件」
這部分經文,就指責傳統靈洗教義是邏輯錯誤,其實只是在打稻草人,並未
能證明傳統靈洗理論是「用了不正確的邏輯推論」。
如何看待「神學知識低落」
最後再對有人批判TJC「神學知識低落」補充一點意見,末肢認為TJC對
「神學知識」不必排斥,為了與其他教派、非基督徒「對話」,「神學知識」
更是有用的工具。
一山還有一山高
但拿「學術水準」來要求基督宗教為培育傳道人(或牧師)成立的神學院,則
有待商榷。如果要論「學術」,不單是TJC的神學院,台灣所有宗派辦的神
學院,如長老會台神、南神、循理會的聖光、衛理公會的衛神、2010年6
月獲教育部立案的浸神、爭取立案中的中台、跨宗派的華神、靈糧堂的教牧
宣教神學院,離「學術」標準都還很遠。
即使是Fuller,比起NRC排名上的芝加哥大學、哈佛、普林斯頓、杜克大學、
Emory University、University of Virginia、Vanderbilt University、Notre Dame
College…,或英國的杜倫大學(Durham)、劍橋、牛津、Exeter、Edinburgh、
St Andrews、Nottingham….也還有很大的距離。
「壟斷」真理詮釋的傲慢
我尤其不認同仗著「神學知識」企圖「壟斷」對真理的詮釋這種傲慢,也不
認為脫離了聖靈光照下「聖徒相通」的TJC信仰社群,單憑「方法崇拜」、「
原文崇拜」(參曾慶豹〈真理:「合法的偏見」—敬答黃錫木與羅慶才的批評〉)
等「神學知識」所研究出的「真理」,相對於TJC傳統的信仰共識有什麼合乎
理性、能經得起後自由神學批判的真理優位性!
神是真理的唯一源頭,TJC社群應該在聖靈感動下對真理保持謙遜及開放。
但若有人堅持認為自己對真理的理解是「絕對無誤」(不論其自信是來自「啟
示」或「神學知識」),並指摘TJC信仰社群的共識是「異端」(近乎不得救),
或許他應該考慮「開除TJC」這他認為的「異端」,以確保自己的得救地位吧?
fermion弟兄在末肢前一篇文章〈與錫仁兄談何謂「異端」及
如何評價TJC?〉詢問我對宋澤萊「你也可以教人說方言」一
文的意見:
fermion的原始問題如下:「以下貼文是Rawls所推崇的宋澤萊之
方言論,因此期盼能有機會拜讀Rawls對〈你也可以教人說方言〉
之評論」。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1229#comment-2189
首先感謝fermion兄的提問。Fermion是物理學家在研究基本粒子
的群性時,為紀念義大利物理學家Fermi用來對「不合群粒子」加
以命名。fermion兄以此為名,或有「不盲從、獨立思考」等自我期
許的「隱喻」,是個好名。
首先澄清我並沒有「推崇宋澤萊」,我欣賞宋澤萊的是他在文學上的
成就,前不久剛讀完政大講座教授陳芳明50萬字的《台灣新文學史》
,該書在第20章〈宋澤萊小說的藝術成就〉這節特別評論宋澤萊,
個人認為陳老師的評論頗中肯,僅摘要部份和大家分享:
「他的小說未嘗須臾偏離台灣社會。在那時代,很少有年輕作家敢於
揭露破敗農村長期遭剝削的真相」、「在干涉現實之餘,他的文字總是
潛藏人道主義的宗教情懷」「他的台灣意識不再停留於庸俗的政治層面
,而是突破個人的信念,使文學救贖擴充到整個歷史命運」、「在1993
年竟然感覺基督教的聖靈實體降臨下來,從一位佛學作家轉向成為基
督教作家…以宗教關懷來追求救贖之道,卻又全然沒有犧牲文學應具
備的藝術分量」。
回到fermion的問題,其實我前一篇文章開宗名義就說:「在此不是要
判斷宋澤萊方言的真實性,也不是要討論得救與否」,首先,我和宋澤
萊並無私交,也不是當初替他鑑定方言的兩位TJC傳道。
雖然我認識後來和宋澤萊一起追求「方言」,並成功說出「方言」(請
注意有引號)的信義會慕義堂基督徒,也從和其交通中「感受」到基督
徒的喜樂與馨香之氣。但是否說方言還是留待TJC更有經驗的長輩、
在經過更全面性的實地考察後再作判斷。
我要說的是,從宋澤萊的文章,我看到的是非TJC基督徒對「方言」
追求的渴慕,以及「方言」對宋澤萊造成多大的改變。如果熟悉宋澤
萊創作歷程就知道,他轉向基督教之前,曾經對佛教有很深的投入。
1970年代末期他先向已故的聖嚴法師學禪,1981年寫成《禪與文學體
驗》,之後轉向「原始佛教」研究,開始批判大乘佛教,一連寫了《拯
救佛陀》、《被背叛的佛陀》等書,他對原始佛教的修證努力,雖然引起
保守佛教團體的不滿,卻也吸引相當多知識青年及精進的佛學研修者跟
隨。
因此,宋澤萊後來由佛轉耶,不但在佛教界投下震撼彈,也讓我這長期
觀察新興佛教運動的人大感意外。因為他們這些佛教知青,其實都是理
性批判能力極強、且對佛教的「自力」信仰優越於其他「他力」宗教有
極強烈信心的人,宋澤萊能轉向基督教,只能說「若不是被聖靈感動的
,沒有人能說耶穌是主」(林前十二3)。
宋澤萊是在「說方言」後才受洗,方言對他肯認基督教信仰,或許扮演
了重要的角色。我從他文章中看到的是:
「方言將我帶入了一個更深邃的信仰之中」,以前感到「耶穌聖靈在我身
旁」的感覺轉成「耶穌、聖靈在我生命的深處」的感覺。一講起方言,
立即感到耶穌聖靈就在生命的深處,是如此的實在和深邃。「我覺得我能
時時刻刻以方言,喚起我深度的信仰,並且一天深入一天」。
他也認為:並沒有遇到說方言的人有所謂「走火入魔」的現象,相反的
,「我遇到的會說方言的基督教徒都是相當積極樂觀」,他們由於懂得聖
靈的若干道理,「變得相當平和有自信」,他們因此不會落入「因行為稱
義」的偏差裏,能遵行聖靈的教導成就信仰,非常令人尊敬。
宋澤萊說:「一旦放棄說方言,就等於是截斷了聖靈與信徒之間最好的
往來橋樑」,這一觀察相信也是不少TJC信徒的體驗。
當然,如果戴不同的眼鏡,或許得到的會是截然不同的結論:看!靈
恩派的方言都是「操練」出來的「人工」方言,「以為舌頭會打轉就如
獲至寶」、「錯誤的教導卻被當成所謂的寶貝」、「忽略追求其他更豐富
的聖靈恩賜」。
錫仁兄討論徒十46-47的邏輯時,其實偷換了概念。雖然這段經文對
哥尼流等外邦人說方言,同時用了「聖靈的恩賜」與「受了聖靈」(彼
得說)等描述,但錫仁兄在作邏輯分析時,卻一律用「聖靈的恩賜」來
取代「受聖靈」作為「若p則q」此條件句的「後件」(q)。
錫仁兄這樣取捨,是基於他將「說方言」只視為多種屬靈恩賜之一(林
前十二8-11),甚至是「最小的」恩賜的「前見」。在此不是要討論這
種「前見」對不對?而是點出,所有「解經」活動都有其「預設前提」。
我們也不要忽略了保守福音派「學術社群」進行解經活動時「政治正
確」的考量。1982-1985年Fuller神學院曾開了MC510「神蹟奇事與
教會增長」的宣教學課程,但後來很快在各方壓力下結束。
如果台灣的中華福音神學院教師膽敢發表論文支持傾向五旬宗的聖靈
洗教義,姑不論其論證能否經得起學術同儕的檢視,解聘或遭同儕抵
制大概會是最可能的結果。
我認為非TJC的靈恩運動有很多要謹慎觀察的現象,也有不少亂象,
甚至可能出自惡者的擾亂。但相較於這些聖靈第N波,TJC作為聖靈
第一波的直接產物,對聖靈及其恩賜的追求,的確是較不冷不熱了。
(1)Rawls弟兄在回應林錫仁弟兄之文,搬出「詮釋學」「後現代神學」「後自由神學」,想必對它們多有專研,能否請Rawls弟兄向大家詳細解說這些是什麼?
(2)請問Rawls弟兄,您認同以上您所搬出來的這些理論嗎?您是「後現代主義者」或「後自由神學者」嗎?
(3)請Rawls您用「詮釋學」「後現代神學」「後自由神學」來評論真耶穌教會以下的教義:「真耶穌教會是唯一得救的教會」、「受聖靈必說方言」、「面向下受洗才能得救」、「不行洗腳禮不能得救」?
(4)請問Rawls弟兄,您認為以上真耶稣教會這些教義是永遠不变的真理?或是有待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