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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知道的/我不知道的]: 門徒、法利賽人、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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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識是教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甚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若有人愛 神,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林前8:1-3)

     

       門徒

       有一天,耶穌和門徒在路上,看見一個生來是瞎眼的人。門徒就問耶穌說:「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約9:2)

     

       人常常只以外表的貧富禍福來判斷:事業成功、發達賺錢是 神的祝福;貧窮困境則是 神的懲罰;尤其疾病禍患更是罪惡所致。曾聽聞有一姊妹身罹癌症,家中孩子均屬幼小,傳道未能以人溺己溺、同情的愛心給予安慰,代為擔當。反先論斷她必定是犯錯得罪 神,才遭來此病痛。

     

  • 醒悟與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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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世間我等基督徒,受基督交所託付該做而未做的事,尚有千絲萬縷,比如說:

    照顧孤苦,行公義好憐憫:http://www.youtube.com/watch?v=w1Qmxo9OsLM

    或是以愛心找回基督耶穌所心疼,失散離群索居的悲苦的羊群呢!...............

    無知放蕩的小兒子

    兒子主動要求分財產。猶太律法規定,做父親的不能隨意處置他的產業。大兒子

    按例可取得三分之二,小兒子則承受三分之一(申21:17)。父親想早點退休,

    在死前便把產業分給兒子是常有,但兒子也不能把財產賣掉,只有支配權。至於

    小兒子的請求,德國新約學者Günther Bornkamm (1905-1990) 說要分財產一定要

    在父親死亡以後才行。

    小兒子賣掉財產在當時是很不尋常,也是大逆不孝的。

    他實際是說:『現在就把我當得的那一份產業給我,反正在你死後就是我的。』

    小兒子賣掉了分得的產業(父親並沒阻止),帶著錢,離開父家,移民到遙遠的非

    猶太人地區。意思是他不但放棄自己的家,甚至離開本族以及信仰傳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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