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聯絡處的職務人員和幫派組織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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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XX姊妹:
這張在2013年11月10日由新加坡聯絡處發出的聲明書,要參加講習會的聖工人員
都要簽署,簽完名則所有參加講習會的聖工人員思想都一致:
- 講習會的主題是"楊昱民偏離的道",沒有討論的餘地。
- "楊昱民偏離的道"有5項,如聲明書所記載。
- 參加講習會的聖工人員, 願聲明不與楊昱民交往。(願字—--說明簽署者是在自由意志下聲明的,不是被聯絡處強迫的)
- 參加講習會的聖工人員聲明不參加也不支持任何支持楊昱民宣教的組織。
新加坡聯絡處的職務人員發出這種聲明書的行為,已經和幫派組織無異,用組織的行政力量箝制聖工人員的自由意志,我全然看不出靈恩派教會屬靈的力量和自信在哪裡。
聯絡處是甚麼樣的單位?
根據真耶穌教會國際聯合總會辦事細則
第69條 聯絡處係在一個國家或地區具2 或以上之教會數所共同組織之單位。
第70條 聯絡處之設立程序:一國或地區已具2個教會以上者,且在互相同意之下,可組織聯絡處並向聯總辦理申請核准之。
細看新加坡聯絡處的職責並無神學研究單位與人員,如何召開這個與本身組織與職責無關的講習會,又未經研討已先下結論,疑點重重。
聯絡處是居間於聯總與該地區地方教會的協調單位,地方教會若未將講習會的需求向新加坡聯絡處提出的話,那這個議題的來源就是聯總要求新加坡聯絡處舉開的。
這個已下結論的講習會開完後,聯總會觀察全球各地方教會的反應;
"楊昱民偏離的道"講習會由新加坡聯絡處舉辦,將產生一個指標作用,即東半球宣道部已自發性的舉辦"楊昱民偏離的道"講習會。
只要西半球宣道部所屬再有1個總會或聯絡處舉辦"楊昱民偏離的道"講習會,那就是全球真耶穌教會對"楊昱民偏離的道"的意見一致了,聯總負責人只好順從全球的意見處理楊昱民弟兄了。(不知道還有甚麼可處理的)
聲明書中還有一個附帶要求:
參加講習會的聖工人員聲明不參加也不支持任何支持楊昱民宣教的組織。很明顯新加坡聯絡處已經把兩個協會歸類為反真耶穌教會的組織了。
請兩個協會把這次楊昱民傳道在台東監獄佈道過程、內容與成果,正式具函給東宣所屬各教會,甚至普遍發到教友,抗議新加坡聯絡處對楊昱民傳道的不當抹黑,同時說明兩個協會為主耶穌具體做了甚麼。
我對這個事件的觀察經過1個月後再回應,是想要看看各地方教會的弟兄姊妹有甚麼反應,好像沒有人在談論甚麼,所以我推論是聯總在對新加坡聯絡處下指導棋製造這個講習會的。
願主與妳同在,讓妳明白新加坡聯絡處的真正用意。
Dear xx弟兄:
謝謝來信,以下就照您的信函答覆我的一奌感想及看法供您參考。
自從YM的停職事件會發生在這個由聖靈建立的屬靈恩派的真耶穌教會,還有什麼亂象及惡事不會再發生?被惡勢力霸佔的教會何只和幫派組織無異,其實比不認䛊神不敬畏神的幫派還要惡劣好幾倍。屬靈的力量和自信全沒了。剩下的靈恩現象只是方言禱告吧!又有幾人真被聖靈大充滿,非講靈言不可?」
說實在話,YM的被停職事件己近兩年,都無法平反,查明真象,還在乎什麼?對這樣一個己是有名無實的真教會還要期待什麼?抗議什麼?
有什麼事端比那十幾個人就可用謊言假證據抹黑YM,將YM停傳道的聖職?還敢「完全」不理會信徒的請求,並全面打壓所有支持YM的同靈?喪盡天良不尊神命的事都敢做,還要有什麼具體的表現能改變他們這等愚頑人的心?
這有奌像己反目成仇關係己破裂的夫妻,一方己硬心離去,被遣棄的一方想用更多的温柔與愛,努力討好,苦苦的忍耐,試圖改變對方的心意,等待對方的回轉一樣的枉然,只會被對方更加不屑與輕看而己。
自重之人人自重之,是一樣的道理,用道理指責對方的不是是應該的,要盡信徒的本份努力做工討神喜悅是當行的,如果只是為抗議而抗議,為證明神的同工而去辦活動給對方瞧瞧,或因此感動更多同靈的認同,那是不對的心態也是於亊無補的,
管他新加坡聯絡處是什麼單位?
管他什麼東、西宣要再舉辦什麼講習會?
管他聲明書中還附帶那些要求?
真的別太在意這些沒完沒了的把戲,跟我們現在對神的事奉和工作目標有什麼相干?
lA不會順心如意的,主若不願意惡人的計謀終難得逞堅立的,對付想管你的人與事就是不讓他管,不讓他管的方式就是不理他。
lA對付我們的請願,種種質疑的問題不也是用這招,就用其人之道還其人,何况我們有主同在,是自由人䝉恩惠的,安啦!(其實讓我不安的反而是團隊內部的不同心)。
我個人之所以會站出來支持YM是愛惜他那可貴的恩賜和被他那為主忠誠的心志所感動,只希望他能繼續保守堅固住巴黎和非州由他牧養的教會,多體悟聖經的道理精義,多寫文章多講幾篇感動人心靈的講章,這就夠美夠帥了,不要把目標一下子放太大,自己加大壓力,自找氣受,更心疼YM因疲於拼命而傷了他原己非常軟弱的身體。
主啊!請袮垂聽我的禱告,我願意獻上寡婦的二個小錢,也願成為那隻為袮所差的烏鴉叼餅叼肉養活YM,我的心志不大,只要YM一樣有衣有食我己感知足和滿意。願一切的感謝,頌讚都歸袮的聖名,直到永遠,阿們!
God bless
近日台灣沸沸揚揚,日月明功遭有人指控日月明功會員加入組織時,須簽下恐嚇性質的「保密條款」切結書,若還得發毒誓,要保證「會外絕口不提有關『日月明功』的事」,否則「會被車撞死、家破人亡、死於非命」。
TJC新加坡組織發下聲明書(切結書),不與YM交往的聲明,限制與放棄他人交往的權利。這是那一國的宗教組織,居然用此等違反憲法所賦予的自由的規定,限制人與人之間的人際關係,實在要大聲遣責。
對這種聲明內容,一旦內容被認定涉及恐嚇、強制罪,就屬非法,不具法律效力,簽署人大可不必理會。而且在神的國度,這個組織還審查信仰的純真度,甚至跟誰交往還要經過組織的允許,這個組織實在是令人不齒。
Thomas Wu 難怪要說:"新加坡聯絡處的職務人員和幫派組織無異"我只能點頭
看完YTM的文章之後 今天自由時報(12/14)也刊登一篇:「
從眾心理 使教友盲目追隨」
其中一段談到以日月明功案例來說,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高中生之死係歷經長時間的過程,其間只要有人喊停,就可能避免悲劇,或許過程中有人曾產生懷疑,卻不敢承認或抗拒,只好以更激烈的方式「證明自己過去的相信或選擇是對的」,或以「效忠」、「救贖」等理由說服自己或自我辯護,卻造成難以挽回的遺憾,這個代價未免太高。
如果我們不站出來, 明日的遺憾由您的子孫承擔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