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恩是一份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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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是一份禮物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的稱義。羅3:24-25
禮物與獎賞有著本質上的差別。禮物(對接受者來說)可以是獎賞,但獎賞不能代表禮物。行善得獎賞是普世價值(或許肇因於父母從小對待子女的教養:聽話就有糖吃。所以人將這種教養系統推演到文化與宗教當中),無論獎賞是從組織(升職、加薪)、社會(名聲、榮譽)還是上天(好運、健康)來的,人總認為我做了好事,就該有好報,這是我該得的份,或用白話說 --- 工作報酬。
禮物則能夠獨立於工作報酬。父母可以因為子女表現好送他們禮物,當作獎賞,但也可以因為其他與子女行為無關的原因送他們禮物,就像子女的生日,或是(為了避稅)贈與子女土地房屋;子女拿到生日禮物或父母的土地房屋,不見得一定要滿足某些條件。禮物也不見得是獎賞;不愛的人送的鑽戒,比不上愛人的一首情詩。就像隨機的樂透大獎,到底這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是一份獎賞?還是一份懲罰(統計顯示多數樂透得主的人生後來都相當悲慘)?
所以人生有兩種”獲得”系統:一種叫做工作報酬,我做了某些事,通常是善事(對當事人自己來說),就應該要有獎賞,無論是現時或是未來獲得,大概率是可預測的。一種叫做禮物,不見得跟我做的事有關,送我的東西也不見得是我喜歡的,屬於不可預測的。
人類文化中的宗教行為在很大的程度上就利用了人性中的工作報酬系統,告訴人什麼是善(根據不同宗教派別有不同定義)、要怎麼做(按照定義的善遵行),就可以期望得到(可預測性)今生或是來世的獎賞,於是跨越時間文化、歷世歷代的人類就在宗教系統中自證預言。
有的要奉獻、有的要靈修、有的要行善、有的要尊誡命、有的要法禮儀、有的要守日子.....為了什麼呢?為了一份可以預期的工作報酬,因為這樣做是”善”的、是”神喜悅的”、是”正確的”。
兩千年前有個猶太人叫耶穌,他生長於猶太教的背景中。但他被猶太教厭棄,定罪褻瀆神的(宗教大罪)。為什麼呢?因為耶穌打開了一條所有宗教都不敢碰觸的新路 --- 救恩只是一份禮物。不是因為你奉獻了、靈修了、行善了、守誡命了、紀念日子了,才能得到救恩。救恩,極其單純,只是一份神給人的禮物。人可以拒絕,或者接受,但禮物的存在與人的行為無關。
所以惡人可以拿到這份禮物、罪人可以拿到這份禮物、病人可以拿到這份禮物、孩童可以拿到這份禮物,所有人都可以拿到這份禮物。無論社會再不公平(富人可以奉獻多,所以該有更大的獎賞?)、知識水準再不公平(懂原文者離神較近?)、身體狀態再不公平(瞎眼重大傷殘者如何行善?智力障礙者如何行善?重病者如何行善?),救恩之前人人平等。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羅3:22)。
所以世界大大跳腳!沒有工作報酬!?我什麼都不用做就可以得到救恩?白吃的午餐?不相信!宗教大大跳腳!沒有工作報酬!?那我要怎麼控制信眾做這做那?白吃的午餐?不接受!世人憑自己的智慧,既不認識神,神就樂意用人所當作愚拙的道理,拯救那些信的人;這就是神的智慧了 (林前1:21)。
救恩這禮物是免費的,卻不是廉價的;相反地,救恩極其重價,因為價值太大太重,所以沒有人可以付得起。唯有耶穌,照著神的安排替我們付了救恩的贖價,成了一份白白的禮物。十字架上的一句”成了”!撼動了整個宇宙:從這一瞬起,耶穌付清了全世界的贖價(無論人再怎麼行善積德、遵守聖經都不可能償還的)!從這一瞬起,救恩被主耶穌百分之一百成全!從這一瞬起,工作報酬系統被神的禮物 --- 耶穌基督徹底取代!
新的自由於焉到來,斷去了宗教挾制人的重重枷鎖。在耶穌基督裡的行善不是為了得到獎賞,只是因為這是對的。雖然宗教仍然利用著工作報酬系統,包括許多掛著耶穌名字的基督教,但拿到這份救恩的人知道,這禮物甘美無比!沒有任何獎賞能與之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