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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羅寫了〈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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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recorded: 
2022.07.07
Place recorded: 
USA

保羅寫了以弗所書歌羅西書

 

基督教在很長的一段時間中都相信使徒保羅是〈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的作者,因為這兩卷書被收錄進了聖經正典,其開頭就明說保羅是作者(西1:1-2; 弗1:1)。然而「保羅說保羅寫了這書」本身是沒有證明效力的,就像〈彼得啟示錄〉說「使徒彼得寫了這書」,但彼得沒有寫〈彼得啟示錄〉;或〈彼得後書〉說「彼得寫了這書」,但彼得也不可能寫這書一樣(〈彼得後書〉約寫於主後130年,那時彼得早就過世了)。

教會傳統認為保羅有13封書信被收錄在新約聖經中,但經過聖經學者嚴格的檢驗後*,除了可以確定是保羅執筆的7封書信外(以下所指的保羅書信只包含這7封:〈帖撒羅尼迦前書〉、〈加拉太書〉、〈羅馬書〉、〈歌林多前後書〉、〈腓立比書〉與〈腓立門書〉),〈提多書〉基本上可以認定不是保羅寫的,〈提摩太前後書〉大概率上也不是保羅的作品。爭議較大的剩下〈歌羅西書〉、〈以弗所書〉和〈帖撒羅尼迦後書〉。

今天在學界,許多聖經學者都同意「保羅不是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的作者」。人不能總認為這些學者是無神論者,所以千方百計想要貶低或拆毀聖經的權威。這些學者,至少部分,原本是非常虔誠的基督徒,但在認真查考聖經後仍然得出了相似的結論。為什麼?

以弗所書

首先,〈以弗所書〉的寫作風格不像保羅。保羅書信常用短句子,而〈以弗所書〉中有著非常長與複雜的希臘文句子,像是1章3-14節共12節是一個完整的句子。長句子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在使用長句子不是保羅的風格。在〈以弗所書〉一百多個句子中,有9句超過了50個字(9%)。對比保羅所寫的〈加拉太書〉181句中,只有1句話超過了50個字(0.5%)。〈腓立比書〉也有約一百多句話,但只有一句話超過了50個字(1%)。〈以弗所書〉也出現了保羅書信中從未出現過的用字,共116字。

再來,〈以弗所書〉的內容雖然表面上看來很像保羅寫的,細節意義卻有所不同。在2章1-10節說: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為可怒之子。然而保羅寫的〈腓立比書〉說:其實,我也可以靠肉體;若是別人想他可以靠肉體,我更可以靠著了。…….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保羅認為自己在肉體上守全了律法的義,怎會到了〈以弗所書〉變成從前也放縱過肉體的私慾?又,〈以弗所書〉強調猶太人與外邦人都在基督裡同歸於一,但在救恩上卻說不是出於「行為」,並不像保羅重複述說的救恩不是出於「律法」 (救恩不出於行為不是問題,但這不是保羅一貫所強調的)。

最重要的差異,在於得救的「時間」。〈以弗所書〉的得救是「已經完成」了,信徒「已經」得救了(屬靈寓意上的);然而保羅書信中的得救多是「未來式」:保羅認為得救是「將來」當耶穌基督降臨時,將信徒接入雲裡才會成就的(物理實質上的)。

對保羅而言,耶穌復活是基督教的核心教義。主耶穌既然復活,相信的人也可以像祂一樣。基督徒與主耶穌是「已經」同死、同埋葬,所以「將來」也會一同復活(羅6)。對於復活,保羅在書信中講得很清楚。當時歌林多教會的基督徒中有人認為死人不會復活(林前15:12),保羅則反駁:若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若基督沒有復活,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15:13-14)。並且復活是一個將來的歷史事件:但各人是按著自己的次序復活:初熟的果子是基督;「以後,在他來的時候,是那些屬基督的 (15:23)。將來基督再次來臨時,基督徒的身體會被轉化成為靈性的身體(15:44; 不是靈魂得救,是擁有一個屬靈的身體),「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15:49)。在〈帖撒羅尼迦前書〉說:因為主必親自從天降臨…….那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必先復活,以後我們這活著還存留的人必和他們一同被提到雲裡,在空中與主相遇。復活是一件將來、必然、物理上會發生的歷史事件。

但〈以弗所書〉說什麼呢?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2:5-6)。〈以弗所書〉認為復活是「已經」成就的,基督徒已經與主耶穌一同復活了。 除非保羅更改了自己對於復活的意見,否則這位作者偏離了保羅對於復活的教導。

所以保羅寫了〈以弗所書〉嗎?

歌羅西書

在保羅的書寫習慣中,使用連接詞(conjunctions)是一件很自然的事。學者分析保羅書信中連接詞出現的頻率 (連接詞數目除以全部字數),〈加拉太書〉是10.7%,〈腓立比書〉是8.5%,〈帖撒羅尼迦前書〉是8.5%,〈腓立門書〉是8.4% (這些屬於短書信與〈歌羅西書〉相似),其平均是9%。如果加上其他保羅書信,使用連接詞的頻率平均是10.4%,但〈歌羅西書〉只有4%。

不定詞(infinitive)使用頻率在〈加拉太書〉是1.4%,〈腓立比書〉是2.4%,〈帖撒羅尼迦前書〉是3.3%,但在〈歌羅西書〉只有0.7%。指定不定詞(articular infinitive)在〈加拉太書〉用了5次,〈腓立比書〉是16次,〈帖撒羅尼迦前書〉13次,但在〈歌羅西書〉是0次。

這只是其中的兩個例子。學者們進行了更多的分析,得出的結論是:這本書的寫作風格不是保羅的。可參考:Walter Bujard (1973) Stilanalytische Untersuchungen zum Kolosserbrief als Beitrag zur Methodik von Sprachvergleichen .

在內容上本書與〈以弗所書〉相似,一說是〈以弗所書〉參考了〈歌羅西書〉,尤其在復活的觀點上。如上所述,保羅的復活觀很特別地指向一件未來必會發生的歷史事件 --- 主耶穌再來接信徒升天。受洗是與基督同死、同埋葬,但復活在於未來 (羅6)。所以保羅在〈腓立比書〉說:使我認識基督,曉得他復活的大能,並且曉得和他一同受苦,效法他的死,或者我也得以從死裡復活。「或者」指著將來的某一天保羅能見到耶穌來臨,從死裡復活。

但〈歌羅西書〉說了什麼?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信徒「已經」與耶穌一同復活了!這很顯然不太像保羅在〈羅馬書〉、〈腓立比書〉、〈歌林多前書〉與〈帖撒羅尼迦前書〉中對於復活的觀點。

另外,〈歌羅西書〉也有一些保羅不用的句子,像是1:14 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救贖,罪過得以赦免 (這與以弗所書1:7一致:我們藉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所以有人說〈以弗所書〉抄了〈歌羅西書〉) 。這「罪過得以赦免」句子保羅從未用過,唯一一個例外是在〈羅馬書〉4:7引用了〈詩篇〉才提到。其他類似有關過犯赦免的句子也不曾出現在保羅書信中。

所以保羅寫了〈歌羅西書〉嗎?

這影響了什麼?

對教會(泛指基督教整體)內部來說,影響基本上是零。畢竟教會在千年的傳統中已經建立了龐大的保羅神學體系,也沒有人「發現」 〈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與其他保羅書信有何不同,其中的差異,不論大或小,都可以自圓其說。就像一般基督徒早已接受的兩段式復活:現在是靈性復活,將來是身體復活。神學上幾乎不會被「 〈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作者不是保羅」影響。就算〈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作者不是保羅,但他們屬於聖經正典,其作者被神所默示寫下聖經。

甚至教會可以「凹」說保羅授權或口說,請人代筆。但無論這個代筆的人是誰,他不太可能一字一句複製保羅的話,他是用他自己的話書寫。那麼請問聖靈感動寫出〈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的作者,是保羅(掛名)呢?還是那位冒名的人呢?

除非,人要推翻〈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聖經正典的地位,因為不是使徒寫的。但猜測教會不太可能會退守到這條線,自然會「發明」某些理論來捍衛,所以這裡也不探討這個問題。

較為有趣的問題是,基督徒要接受「新」發現到什麼程度?

如果按照目前的證據,照目前發展的趨勢,「保羅不是〈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作者」這觀點將會被普羅大眾接受,教會遲早有一天會面臨「外人」對這議題的挑戰。教會可以永遠堅持保羅寫了〈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但外面的人要不要矇著眼相信就不是教會可以控制的了。等到那天,請問教會要怎麼回答?

正面的影響也不見得沒有。就假設〈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不是保羅寫的,其作者是某位假保羅之名寫信的基督徒。那麼當人比較救恩論、基督論與教會論時,就可以將保羅書信與〈以弗所書〉-〈歌羅西書〉分隔開:前者是使徒保羅的觀點,有著急切的末世觀;後者是教會組織成形後的觀點,其淡化了末世觀,要信徒平穩面對生活。甚至人可以說,聖靈不住動態地感動教會,就算是使徒的觀點都不是永遠一成不變,後人在聖靈的帶領下,奠基於使徒的基礎上,為了教會的需要「改變」了,或者說「更新」了,真理的規模,使人在基督耶穌裡同歸於一 (可參考〈希伯來書〉)。

其實人可以慢慢發現一條路徑,許多教會傳統堅持的理論,很大一部分是為了統治的需要 (像是聖經的詮釋權由教會掌握,信徒不可自行解釋聖經)。這些理論不見得是使徒的、聖經的與聖靈的。這些東西被抽掉後,也不太會影響信仰的本質 --- 主耶穌愛你,為你而死。主已復活,永恆盼望存留。有一日祂必再來,接你回家。這信、望、愛永存的活潑生命。 

對於〈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作者的爭議可能會持續下去,直到成熟的人工智慧演算出「最有可能」的答案。也無論其作者是不是使徒保羅,〈以弗所書〉和〈歌羅西書〉都是早期基督教極為珍貴與重要的著作,其屬靈價值永恆不變、歷久彌新。至於基督教信仰,就算沒有聖經,也改不了耶穌為我死在十架上、死後復活、將要再來。遑論作者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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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研究根據希臘文的字句、結構、風格,得出了相似的結論:非保羅的某人似乎寫了〈歌羅西書〉與〈以弗所書〉。可見Savoy J (2019) Authorship of Pauline epistles revisited. J. Assoc. Inf. Sci. Technol. 70: 1089-97. 荷蘭學者Katarina Laken在其An authorship study on the letters of saint Paul研究中也有類似結論:〈歌羅西書〉與〈以弗所書〉在句法與詞彙上都與保羅書寫習慣不同,其作者似乎不是保羅。使用人工智慧去分類這些書信的結果也差不多,〈加拉太書〉、〈羅馬書〉和〈歌林多前後書〉被分到同一類,而〈歌羅西書〉與〈以弗所書〉則屬於另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