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與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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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討使徒保羅對「教會」的神學觀時,我們面臨一個頗具挑戰性的課題:新約聖經中署名為保羅的書信,並非全部都出自他親筆。這個事實或許會令許多基督徒感到驚訝,他們自然地認為,只要開頭寫著「保羅」,那必然是保羅所寫。然而,長久以來,包括保守與自由派在內的學者們皆指出,其中有幾封書信極可能都是託名偽作,出自後期保羅的追隨者之手,而非他本人。而這一點極為重要,因為當我們仔細比較這些書信,特別是其中關於「教會」的描繪時,便會看出明顯的神學發展與演變。誠然,有時差異之大,甚至讓人懷疑:這真的出自同一位使徒嗎?
本文的目的是比較保羅的真實書信(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腓立比書、帖撒羅尼迦前書、腓利門書)與爭議書信(以弗所書、歌羅西書、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中對「教會」的神學理解。這兩類書信的差異不僅是語氣與強調的重點,更反映了兩種截然不同的神學,即教會的本質、教會如何運作以及教會在上帝計畫中的位置。讓我們來簡略分析一下證據。
保羅的真實書信
讓我們先從那些最有學術共識、確信是保羅所寫的書信談起。這七封信件中反映了保羅獨特的寫作風格、神學關注重點和歷史背景。在這些書信中,教會被描繪為一個被聖靈所充滿的群體,是因著對耶穌基督的死亡與復活的信仰而生成,並在等待基督再來的盼望中,過著末世張力下的生活。
舉例來說,在《哥林多前書》第12章中,保羅使用「基督的身體」這一比喻來形容教會,其中每個成員都被賦予了屬靈的恩賜(所謂的靈恩charismata),如說預言、醫治、教導、說方言,不是為了個人炫耀,而是為了造就群體。教會是一個有機的、聖靈主導的團體,在裡面每個人都是平等的,並且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而教會的至高指導原則?是愛(林前13章),而非階級與規章制度。
「在基督裡 In Christ」是保羅使用了超過百次的短語。教會聯屬於基督,在基督裡被聖靈相互聯繫的活體,其肢體不分大小、不分貴賤 (眼不能對手說:我用不著你,頭也不能對腳說:我用不著你。不但如此,身上肢體人以為軟弱的,更是不可少的。參考:林前12)。教會是在地上行走的基督;人子受人輕賤、鞭打、流血,我們也會(因為你們蒙恩,不但得以信服基督,並要為祂受苦。腓1:29)。但我們在祂裡面,受聖靈幫補,以愛相繫。
此外,這些書信充滿末世論色彩。在《帖撒羅尼迦前書》中,保羅強調教會是一群正在等待基督再臨的子民,那時主將從天降臨、吹號召聚信徒(帖前4章)。教會活在「世界末了」的時代,等待天地的更新。
而最具突破性的是《加拉太書》3章28節:「並不分猶太人、希臘人、自主的、為奴的、或男或女,因為你們在基督耶穌裡都成為一了。」這句話不是一句宗教口號,而是對社會結構的激烈神學挑戰。教會,在保羅的理解中,是一個翻轉傳統社會分類的新群體。在這裡,種族、社會地位、性別等分野再也無法決定個人在上帝面前的位置。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書信中,保羅幾乎沒有建立過正式的教會職位階級;他提及教會有主教、長老和執事等工作,但沒有關於這些工作的任命說明。他也提及自己和同工亞波羅的權柄,但整體而言,教會的領導是由聖靈自主感動與呼召產生的,而非規章制度。帶領教會的是靈恩(聖靈隨己意分給個人,所以初代教會也多有女使徒和女執事存在;參考:羅16:1),而非男性主導的職務階級。
總結而言,在保羅的真實書信中,教會是一個被聖靈引導、活在末世盼望、以十字架精神為核心的靈恩群體。教會「在基督裡」,不分種族、性別、階級。它也挑戰社會秩序、突破傳統疆界,並充滿等待彌賽亞再來的緊迫感。
爭議書信
接下來,我們看看那些署名為保羅,但根據文體、神學內容與歷史線索,被學界廣泛認為是保羅之後他的追隨者所撰寫的書信,包括《以弗所書》、《歌羅西書》,以及被稱為教牧書信的《提摩太前後書》和《提多書》。這些書信冒用保羅之名與模仿他的部分語言風格,但他們對教會的描繪卻有了明顯的神學轉向。
讓我們從《以弗所書》開始,它提供了一個宏偉、甚至具宇宙性的教會願景。在1章22-23節中,我們讀到上帝已經將萬有服在基督的腳下,並且「使祂為教會作萬有之首。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這是一個極明顯的神學轉變;在保羅的真實書信中,基督是那將會再臨、復活的主;教會連於基督,強調在基督裡。但這裡,基督被高舉在萬有之上,是超越時空的主宰,而教會成了基督的延伸與充滿,幾乎具有神秘的宇宙性質,甚至圓滿了基督。
《歌羅西書》1章15–20節更是如此,基督不只是教會的主,祂更是「一切被造之先的首生者」,萬有藉著祂、靠著祂、為著祂。教會因此成為宇宙範圍救贖行動的中心,在其中上帝要使天上地下的一切與自己和好。
關於教會的領導呢?《提摩太前書》3章與《提多書》1章詳列了任命主教、長老與執事的資格條件,包括婚姻狀況、是否酗酒、是否能管理家庭等。這與《歌林多前書》1章中教會是由聖靈主導的靈恩團體南轅北轍。教會現在是一個機構,秩序井然、階級森嚴、高舉道德。
更進一步的是馴化的教會倫理。在《以弗所書》5章與《歌羅西書》3章中,我們讀到所謂的「家規倫理」:妻子順服丈夫,兒女順從父母,僕人聽從主人。這些倫理教導與當時羅馬社會的家政哲學極為類似,顯示出教會不再主張翻轉社會秩序,而是努力融入社會,維持尊重與秩序。就像曾經反對世俗文化的教會現在正試著融入周遭的世界一樣。
教牧書信的語氣也明顯轉為防禦性。書信中強調保守「純正教義」、提防「異端」、遏止「荒渺言語」。《提摩太前書》3章15節稱教會為「真理的柱石與根基」,強烈表達出真理和教義從此由教會決定。這與保羅早期強調的「在基督裡的自由」(加5: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的個人心證形成明顯對比。
是什麼導致這樣的改變?
這樣的差異從哪裡來?最合理的解釋是歷史演變的結果。保羅大約於主後60至64年間殉道。而當這些爭議書信寫成時—可能是在主後70到90年代—教會已經面臨全新的處境:基督再來的迫切感漸趨淡化,教會擴展至更廣泛的地區,並開始與羅馬政權交涉互動。於是,曾經靈恩充沛、末世期待的社群,不得不開始建立制度、領導階層與道德規範。這時,教會需要穩定,而非(聖靈)自發性的活潑帶領。
保羅早期宣教時的靈恩團體已經演變成有組織的教會,有職務階級、規章和界線。隨著這種轉變,神學也改變了:教會不再是被聖靈充滿、等候主再來的信眾,它成了基督在宇宙尺度上的身體、教義的守護者、真理的柱石,維護著社會倫理。
當然,有些信徒試圖調和這些差異,認為保羅只是在不同書信中針對不同問題。但若細究原文風格、語彙使用、神學重點和歷史時間先後,便會發現:這些爭議書信代表的是基督教在使徒殉道後的發展階段,為了新的世代,其借用了保羅的名字,重塑了他的教導。
這樣的認識有何意義?
了解這些差異,並非單純的學術興趣。它直接影響我們如何理解聖經、如何理解教會的本質。教會是像早期保羅所教導的那樣,是一個自由平等、活潑靈恩、挑戰社會常規、等待主再來的末世團體?還是一個階級分明的神聖機構,旨在守護教義與社會穩定,如同後期書信所說?
從這角度來看,二世紀「正統」教會和孟它奴主義(Montanism: 聖靈仍然透過現在的先知傳下新的啟示,強調靈恩、說方言、神蹟醫治和急迫的末世感,被教會定為異端)的衝突,以及近代靈恩派和福音派之間的隔閡,在根本的原因上,或許都是源於保羅真實書信和爭議書信兩者間不可弭平的神學差異:誰能代表上帝說話?受聖靈感動的個人/先知?還是教會機構?使徒後,不再有聖靈啟示?還是啟示仍然存在?教會裡人人平等、聖靈向每人說話?還是順服規章制度、職務階級?
不同基督教的傳統對這些問題的回答各不相同。有些強調主教、長老和信條的權威,有些則優先考慮屬靈的恩賜和平等的團契。但這兩者觀點都根源於新約聖經。然而我們要問:如果早期教父知道這些爭議書信不是使徒保羅所寫,甚至其作者在道德上假冒保羅之名,這些書信會變成「聖經」嗎?無論如何,早期基督教書信從不是單一視角,反而包含著教會神學的多樣性。
下次當你翻開所謂保羅書信時,除了注意他們說了什麼,更要留意何時說,以及為什麼要這麼說。教會,正如同這些書信所描繪,是一個活生生、不斷正在發展的實體,由歷史、神學,以及上帝仍在我們中間工作的渴望所塑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