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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 Chao

兜不攏的福音書:耶穌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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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不攏的福音書:耶穌復活 

耶穌復活是基督教歷代以來的核心思想,也是眾多基督徒所深信的基本教義。耶穌復活的故事被很仔細地記載在四卷新約福音書中,每一卷都有著自己所看重的重點與神學。對於大部分的基督徒來說,耶穌復活的故事(其他故事亦然)是將《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的所有細節拚奏起來,合在一起形成的「第五福音」。但這不是福音書作者的原意,也不是使徒教會所相信的故事(因為當時這四卷書要麼還未寫成,要麼還未普及)。

舉主耶穌在十架上最後遺言來說,所謂的十架七言就是「第五福音」的產物。因為照最早的《馬可福音》主耶穌只說了一言: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馬可福音》的耶穌是極其傷痛、全然沉默,祂在受難時幾乎不再言語,最後甚至向著天父吶喊出了被拋棄的心聲!《路加福音》就完全不同:耶穌非常平靜地面對受難,還安慰送行的婦女。在十架上,耶穌赦免了釘祂的人,也拯救了其中一位同釘的強盜。而其最後遺言也不是痛苦的被遺棄,而是全然交託: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愛、死亡與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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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死亡與生命 

 

乾掉的淚痕深印在皺紋上,老者雅各一手懷抱著剛出生的便雅憫,一手牽著還小的約瑟,凝望著自己親手為拉結立下的石碑,無限傷感。諸般往事也如秋絮,不斷繚繞在心頭。

初見拉結,一婀娜美麗女子正趕著群羊迎來,正如陽光般地燦爛。無數次,聽著拉結在星光下的笑語,教我種種牧羊之事。其實,我是一個內向的人(與我外向的哥哥以掃不同),個性上與同樣內向的拉結姐姐,莉亞,更為契合。但是我愛上了拉結,願意為了她學習牧羊,日夜忍受燥熱酷寒之苦,為了娶她牧羊了七年。七年,時間的長短在愛中顯得一點意義都沒有。

但是我的舅舅騙了我,七年後竟然是將莉亞嫁給了我!為得是要我白白地再為他牧七年的羊,好娶拉結。好吧!我可以忍,只要拉結願意嫁我。之後,我幾乎很少拜訪莉亞的帳篷了。我知道這對莉亞很不公平,但是我愛的本就不是她。

但是天上的神可不這樣想。祂讓莉亞不斷生子,卻讓拉結無法懷孕。我還記得抱著第一個兒子的奇妙感覺,生命是如此貴重卻又輕柔,安穩地睡在我的胸口。我看著莉亞,握著她的雙手。第一次,我愛上了莉亞:不似男女之間的愛,卻隱約超越了那愛。原來生命也可以帶來愛情。

神愛我之所是;我愛神之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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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愛我之所是;我愛神之所是   

 

神愛我之時,我仍是生在罪中、長在罪中,也將會死在罪中。

如果聖潔、公義、光明的神無法接近汙穢、不義、黑暗的我,這世上必沒有救恩,也必沒有所謂的恩典。這橫跨在神與人之間的深深罪孽,是神之子用了自己的血一滴滴填滿的,是祂用最聖潔芬芳的身體,懷抱最不潔惡臭的我。在彼得聲聲:主阿!離開我!我是個罪人!的漁船裡、在稅吏心聲:主阿!憐憫我!我本是不配!的聖殿旁、在強盜最後一口氣的吶喊:主阿!我是該死的!得國時求你紀念!的十架上,罪就像黎明前的黑,在將來的光中完全消散。

晨光吞噬了闇夜,黑暗卻怕極了光明,就像聖潔勝過了汙穢、恩典壓倒了罪惡。神愛我之時,我只是罪人;祂不是因為我聖潔而愛我、不是因為我公義而愛我、不是因為我配得而愛我,這些我本沒有。我有的,只有一身出於惡臭、汙穢、噁心的泥濘罪污,洗了千遍也依然如是,遵守神言萬次也依然如是,仍是那一聽見:你在哪裡?,就躲避神面的亞當;因為不潔的,見不了至聖的神,那句阿爸!也永遠梗在喉頭,喚不出聲。

啟示錄雜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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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示錄雜談 

 

羊羔揭開了第四個印的時候,我聽見第四個活物的聲音說:“你來!” 我觀看,見有一匹灰馬;騎在馬上的,名字叫作“死”。陰間也跟隨著他。他們得了權柄可以管轄地上的四分之一,又要用刀劍、饑荒、瘟疫和地上的野獸去殺人。啟示錄 6:7-8

新約聖經的最後一卷書,也是新約聖經中唯一的一卷天啟文學作品,深刻地影響了人類文化的發展。電影,小說,動畫,漫畫,無一沒有啟示錄的影子,帶入若有似無,卻又擺脫不了的末日氛圍。

天啟文學是相當特殊的文體,不像敘述,寓言,詩歌等一般常見的文字作品,連現今普及的科幻,奇幻,仙俠文類在內容上都不見得能像天啟文學如此獨特。天啟文學的特點在於內中的主角見,聽,感受到從天上來的啟示/異象,並且異象的描述極其象徵性,乍看之下令人豪無概念,卻又引起深刻的圖像記憶與情緒,就像開頭傳播瘟疫/病毒的灰馬一樣。

啟示錄,又名約翰默示錄/日語譯本,因作者自稱約翰。但是哪個約翰? 基督徒大部份認為是跟隨過耶穌,十二使徒之一的約翰。但是啟示錄作者並無如此自介,他可以是任何一個名叫約翰的基督徒。此書約寫於第一世紀末/~95-99AD,約耶穌死後70年。

律法、耶穌和早期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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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耶穌和早期基督教  

 

前言:

基督徒需不需要遵守真神寫在舊約中的律法?對一般基督新教來說,答案常是:不。基督徒不需要守舊約律法。守十誡嗎?…應該守吧。所以第四誡,當守安息日為聖,不可在這日工作,基督徒也守囉?…不,我們不守這誡。所以基督徒只守九誡,其他舊約律法全都不守?嗯…我需要問問牧師。

基督徒該怎樣看待舊約律法?這個問題兩千年來不斷地被提起,也不斷地被討論。從最早期的基督教,一直到現代教會,都有基督徒認為整本舊約聖經已被成全了,無須遵守。而另一端,則有一部分基督徒認為613條舊約律法全部當被遵守。光譜的中間則是充斥著各色各樣的觀點:守九誡、守十誡、守道德律…等等。

救恩起始,那顆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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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恩起始,那顆樹      

 

摩西領以色列人從紅海往前行,到了書珥的曠野,在曠野走了三天,找不著水。到了瑪拉,不能喝那裡的水;因為水苦,所以那地名叫瑪拉。百姓就向摩西發怨言,說:「我們喝什麼呢?」摩西呼求耶和華,耶和華指示他一棵樹。他把樹丟在水裡,水就變甜了。耶和華在那裡為他們定了律例、典章,在那裡試驗他們。

信靠神之後的第一站是什麼?恩典?平安?還是福氣?希伯來聖經告訴我們,是徒然白費、口乾舌燥、難嚥苦水。

話說真神終於帶領了以色列百姓離開了埃及,過了紅海,走進了曠野。屬靈的意思即是斷絕了罪惡之地、脫離了死亡的權勢、走上了救恩的道路。百姓親眼見證埃及的軍兵被紅海淹沒,無不歡天喜地、載歌載舞、讚美真神榮耀。任誰也沒有想到,這條救恩道路的起點,全然滿佈了艱辛困苦、乾渴無水。「被騙了!?」的懷疑似乎滿傳營中?

百姓在書珥的曠野轉了三天,拚了命地找水,否則從埃及帶出的儲水一用完,不就只能等死?白耗了三天,什麼都沒有。死亡的恐懼又悄悄地爬上了百姓的心頭:這條路對嗎?該相信摩西嗎?怎麼會什麼都沒有?

為什麼聖經沒有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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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聖經沒有原稿? 

 

聖經本身是一個相當複雜的集合體,不論是文化、歷史、藝術或是神學上的。聖經基本上不是一本書,反而比較像一座圖書館:是許多本書的合輯,橫跨不同時間、空間、作者、語言、文化,處理著各色各樣的問題。對於基督徒來說,聖經更是人生的指南,認識神的絕對途徑。然而,現今人手一本的聖經,其一字一句距離每本書剛寫成的原貌,都有著無法測量的差距。用簡單的話來說:失真。

為何?因為我們沒有聖經原稿。

人常說:聖經的記載詳實可靠,眾多手抄本的大部分意思都是相同,尤其在死海古卷出土之後,更證實了聖經的內容相當一致,正確率在95%以上 (古代沒有影印技術,只能用手抄)。

這句話本身沒什麼錯,但是95%指的是手抄本與手抄本之間的一致性,不是手抄本和原稿之間的一致性,因為我們沒有原稿(沒有的東西要怎麼比較?)。而目前歷史證據對於聖經的看法相當成熟:

至今找不到聖經中任何一卷書的原稿。

至今找不到聖經中任何一卷書的第一手抄本。

至今最早的手抄本距離成書時間都晚了數百年時間。

約瑟和亞西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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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瑟和亞西納  

法老賜名給約瑟,叫撒發那忒巴內亞*,又將安城**的祭司波提非拉的女兒亞西納給他為妻。

純白的華貴亞麻布上,鑲嵌著金色蓮花的滾邊,襯著新娘白裡透紅的肌膚,美得令人不敢直視。亞西納的周圍瀰漫著醉人的芳香,伴著眾祭司似吟似歌的祈禱,似乎泛起了神聖的光輝,如同神明下凡。

身為半神的法老和掌管安城命脈的大祭司波提非拉莊嚴地主持著這場世紀婚禮。波提非拉心中滿是歡喜與惆悵;喜的是亞西納尋得了好歸宿,能夠嫁給撒發那忒巴內亞,那有「神的靈在裡面 (創41:38)」、權貴無以復加的法老代理人。惆的是女兒畢竟要離開自己,從此與另一位男人禍福相伴、榮辱與共。只願天上的太陽神能祝福看顧這段婚姻,讓他們白首偕老。

在埃及眾神的見證之下,約瑟/撒發那忒巴內亞,緩緩步上了台階,面對著眼前一襲仙氣的亞西納。輕柔地牽起了她的手,慎重地掀開了面上的薄紗,看著這位如星光般閃耀的太陽神大祭司之女。

再一次地,神的兒子娶了人的女子為妻。聖潔尊貴的神聖選民,與自小拜慣偶像的外邦女子,從此合為一體。

台北聖經論壇系列 三位一體或獨一真神 : 你們說:我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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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說:我是誰?

 

前言:人的侷限、神的無限

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羅1:19) 簡單地道出神的事情除了神願意顯明,也就是啟示給人之外,人是無從可知的(cf.申29:29)。就像物理學中的維度一樣,高維度可以觀察、干預低維度中的事件,但是反之則否。但是這樣是單方面的關係,而不是互動的關係。這便違反了神的本意,因為愛是互動、永活的生命關係。所以為了與人建立互動的愛,道成了肉身,進入了這個世界,並且賜下了應許聖靈,讓人得以共享屬天、屬靈的本質,成為神兒女,重回天父懷抱。

以為得到,原是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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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得到,原是失去 

使徒保羅在給腓立比教會的書信中,不因自己身陷囹圄而灰心喪志,卻在字裡行間流露出了患難中的大喜樂,顯明了身為基督僕人屬靈裡的真自由。這喜樂與自由不是由於環境平安順利,凡而是因為了基督被打、被關,在外在的痛苦中被聖靈所內覆。

保羅除了勉勵腓立比的弟兄姊妹與他同受苦難、時刻喜樂、行事光明外,也提醒他們要防備律法主義,並且以自己從過去到現在對於信仰的經驗作為直接的告白:只是我先前以為於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

保羅過去以什麼為益呢?血統純正---他出生就是以色列人、神的選民;擁有律法---他是法利賽人、遵奉聖經;宗教狂熱---他視耶穌為仇敵,逼迫屬祂的人;以及從不干犯律法誡命的行為---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保羅過去認為敬拜獨一真神的中心信仰就是這些,以此為益、為傲:身為獨一選民、精研聖經字句、強迫他人要和自己信仰認知一樣、以遵守聖經的行為算作自己的義。凡真神所吩咐的,我都照做了!並且做得比別人更好、更徹底、更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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