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主耶穌「真人」之本質
主要索引標籤
論主耶穌「真人」之本質
兼駁主耶穌「按人性說,祂與我們同質(homoousios = "of one substance with"),且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的傳統基督教學說
泊(楊昱民)
主後四百五十一年,羅馬皇帝馬錫安(Marcion, 396-457)召開 500位主教和教皇代表的大會,會中定立了「迦協墩信經」(Council of Chalcedon),內中明言:我們跟隨聖教父(註:即教皇),同心合意教人宣認同一位子,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是神性完全人性亦完全者;
祂真是神,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按神性說,祂與父同質(homoousios = "of one substance with"),按人性說,祂與我們同質(homoousios = "of one substance with"),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按神性說,在萬世之先,為父所生,按人性說,在晚近時日,為拯救我們,由上帝之母(theotokos),童女馬利亞所生;是基督,是子,兩者同一。主,是獨生的,具有二性,不相混亂,不相交換,不能分開,不能離散;兩性的區別不因聯合而消失,各性的特點反得以保存,會合於一個位格,一個實質之內,而並非分離成為兩個位格,卻是同一位子,獨生的,神,道,主耶穌基督;正如眾先知論到祂自始所宣講的,主耶穌基督自己所教訓我們的,諸聖教父的信經我傳給我們的[i]。(參考 「教會工人培訓手冊」 published by China Misnisteries International, Ca. USA)
這一決定於第五世紀,也就是使徒教會消失近三百年之後(真教會堅信此刻聖靈已經停降)所訂立的「迦協敦信經」成了往後基督教不論如何分裂,皆為各宗各派奉為「基督論」的主要依據。另外,一般根據「因為我們的大祭司(耶穌基督)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祂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祂沒有犯罪﹍」的經文,得出耶穌基督「真是神,也真是人,具有理性的靈魂,也具有身體﹍按人性說,祂與我們同質,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只是沒有罪」的結論,以及在這「在凡事上與我們一樣」的前提下,人們於是得出如下的結論:耶穌也曾經談過戀愛,有過男女非分之想,當然也曾經有過貪慾等等念頭,「只是沒有犯罪」,也因為主耶穌真是一個和我們一樣的人,所以能深刻的體恤「人」的軟弱等等。
可是,難道還未道成肉身,沒有肉身的神真的就不能體恤人的軟弱?主神說:「百姓的困苦我看見了,他們的哀嚎我聽見了」(出 3.7),又說:「我心因百姓的罪何等的傷痛!」(結 6.9),「神與百姓同受苦難」(賽 63.9),又說:「見百姓受苦,神痛難擔」(士 10.16)等等經節難道還不足以表明尚未道成肉身的神也能夠體恤人的軟弱麼?面對千年來基督教界裡人云亦云的學說,「超乎諸山」的錫安必然沒有蕭規曹隨的必要,靠著真理的聖靈帶領,要「更正」,何難之有?
試以以下簡略的圖表來說明主耶穌基督的「人」和世人的「人」在本質上是如何的完全不同,以除去主耶穌「和世人一樣」是「人」的迷思:
如此,我們就能夠重新給「耶穌『人』之本質」重新下個以聖經為本的定義:
耶穌「人」之本質
耶穌是真神,道成了肉身來到世上,取了和世人相似、但不為罪所轄制的血肉之體。其肉身不為罪所轄制,故與世人必朽壞的肉身不同;其生命是得勝死亡的生命,故與世人必死的生命不同;其之為「人」,乃屬天,故與屬地的世人不同。天父為耶穌預備了身體,特為要作為贖罪祭,以除去眾民的罪,並且藉著以權柄捨去的生命敗壞了掌死權的魔鬼。無罪的基督尚且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才得在直至流血的相爭中,得勝罪惡的試探,故能體恤我們在患難中遭受試探時的軟弱,願隨時幫助那持定所信之道,來到施恩座前尋求幫助的人。
願榮耀歸天上真神,真理歸教會,平安歸於主所喜悅的人。
阿門
Yang Yuh Ming
Chatou, le 17.05.2006
[i] This formula, put together by the Council of Chalcedon, 451 AD, declares it to have always been the doctrine of the church, derived from the Scriptures and our Lord Himself, that our Lord Jesus Christ is "truly God and truly man, of a reasonable soul and body; consubstantial (homoousios = "of one substance with" ) with the Father according to the Godhead, and consubstantial (homoousios = "of one substance with") with us according to the manhood; in all things like unto us, without sin; begotten before all ages of the Father according to the Godhead, and in these latter days, for us and for our salvation, born of the Virgin Mary, the Mother of God, according to the manhood; one and the same Christ, Son,.
Lord, Only-begotten, to be acknowledged in two natures-inconfusedly, unchangeably, indivisibly, inseparably; the distinction of natures being by no means taken away by the union, but rather the property of each nature being preserved, and concurring in one Person and one subsistence, not parted or divided into two persons, but one and the same Son, and Only-begotten, God, the Word, the Lord Jesus Christ." (from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ible Encylopaedia, Electronic Database Copyright (C) 1996 by Biblesoft)
(請參閱附件)
YM的圖表,是在比較兩個不同的亞當:
人類(亞當後裔)「人」之本質 vs 耶穌基督(末後亞當)「人」之本質
根本是弄錯了,拿「肉體的人」和「復活的基督」來比,要怎麼比?當然完全不同!
To happy & rawls 兄,
小弟在此请教,
当我们论到 耶稣 时,是不是只是单单指着耶稣的神性的部分或人性的部分呢?
还是指着耶稣的全部(神性和人性)?
我个人认为我们不能把耶稣的本质分开。
当说到耶稣肉身的时候,祂里面就包含耶稣的神性和人性。
耶稣的本质好比一个杯/器皿(肉身),里面装载了/contents(神性和人性)。
而普通人的肉身/器皿,只装载了一样(人性)。
耶稣的肉身的基本特性应和普通人一样,(如生,老,喜怒哀乐,吃喝拉撒)。
但是我个人相信耶稣祂不会生病和老死。因为祂是神本身。
祂不可能让自己生病(如癌症或什么其他病症)。
祂不会让自己老死和饿死(因祂是要死在十字架上)。
祂的肉身当然会痛会受伤和流血。(前提是在祂的许可之下)。
耶稣就是 神 道成肉身, 在 肉身显现 的神。
耶稣绝对不是普通人。
耶稣祂是神也是人, 是神人合一。
所以耶稣的本质(包括神性与人性在耶稣身上),
必定和我们普通人(只有人性)有所不同。
耶稣能行神跡而普通人不能行神跡。
耶稣行神跡是靠祂自己,因为祂是神本身。
我们信主之人能行神跡,是靠着耶稣的聖名。
待续。。。
一.林前十五45-49
二.「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
世人的本質。
三.「第二個『人』是出於『天』...『屬天』的怎樣...」
耶穌真人的本質。
四.「我們旣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得救之人的本質。意即得救之人在未得救前是屬土的,接受聖靈(耶穌)施的水浸(重生的
浸)後,質變為進入屬天的過程,等到聖靈更新完成,就是屬天的。
「我們旣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得救之人的本質。意即得救之人在未得救前是屬土的,接受聖靈(耶穌)施的水浸(重生的
浸)後,質變為進入屬天的過程,等到聖靈更新完成,就是屬天的。」
您說的「等到聖靈更新完成,就是屬天的。」是指得聖靈,由聖靈重生嗎?但怎麼看保羅此信都是寫給信徒的,且信徒多已有聖靈重生了,那就是已經屬天了?但保羅一直在講的是「將來」的事,這樣湊的起來嗎?
[林前 15:36-37]
無知的人哪,你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並且你所種的不是那將來的形體,不過是子粒,即如麥子,或是別樣的穀。
[林前 15:47-49]
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那屬土的怎樣,凡屬土的也就怎樣;屬天的怎樣,凡屬天的也就怎樣。我們既有屬土的形狀,將來也必有屬天的形狀。
照您說的來看:47節「出於天」和48節「屬天的怎樣」應該一樣,都是指「耶穌真人的本質」,那49節不就要解釋成:我們將來都要成為「耶穌真人的本質」?
小弟怎麼看,本章就是在講將來如何復活及承受神國的事阿!
重點在分辨所引經文是指「肉身的基督」或「復活的基督」?
Happy對〈屬土與屬天〉這篇文章已作很好的回答,他的觀念也
很正確,重點在於分辨所引用的經文是指「肉身的基督」或「復
活的基督」?若錯把「復活的基督」已改變的身體,當成「復活
前」基督所取「奴僕的形像(本質)」,則根本不倫不類。
蔡梅曦傳道《哥林多前書釋義》對「屬天的」基督有清楚說明
我僅簡單補充一下聯總退休的蔡梅曦傳道的看法。蔡傳道是柏克
萊加州大學比較文學博士、倫敦大學神學碩士、德國海德堡大學
博士班神學研究。他在《哥林多前書釋義》(2002年9月初版,
棕樹文教基金會出版)一書對林前十五47節談到「第二個人(基督)
是出於天」有精闢說明,蔡傳道的看法可不是「沒有聖靈之人」
的解釋。
亞當與「復活」基督的對比
對於「第二個人(基督)是出於天」(林前十五47)要正確解讀,不能
單看一節經文,其實保羅從十五21-22節,就開始談亞當與基督的
對比。蔡傳道就說:「因亞當的犯罪為因,而有死亡的果。因主的
復活為先行者,基督裡的人就有復活的事實」。被拿來和亞當比較
的,是「復活」的基督,這點先要弄清楚。
保羅「種子」的比喻,強調的正是基督「被釘十字架,被埋復活」
林前十五章是聚焦在「復活」上,且以「基督的復活」為基督徒復
活的保證。對經文的解讀,自應緊扣此一主旨。蔡傳道為林前十五
35-44節所下的段落標題是「復活體的性狀」,傳道特別說明,林前
十五36說的「所種的,若不死就不能生」,就是「主以一粒種子埋
在地裡,喻他被釘十字架,被埋復活」。十五42-44節更是說明「死
人復活的存在體與今生的形體之不同」。
「屬天的」、「出於天的」,指的是「復活的屬靈體」。
林前十五45-49節,則再次以首先的亞當與後來的亞當(耶穌)作對比
,說明「屬世與屬天的不同出處與特徵」。十五46-47是「以『血氣』
和『屬靈的』作鮮明的對比」,「必先有屬血氣、肉體的存在,才能有
復活的屬靈體。第一個『出於』土,而後來第二個的,是『屬於』天
上的」。蔡傳道在此很清楚的指出,所謂「屬天的」、「出於天的」,指
的是「復活的屬靈體」。
蔡傳道肯認基督是「人」、「被釘十字架,被埋三日而成為復活體」
至於林前十五48-49則是「探討屬肉體的與屬天(靈體)的不同性狀(形
像)」。帶有血肉的人類「以入土腐朽作終局」,但後來的亞當,卻是「
道成肉身,是拿撒勒人、人子、又是神的兒子、基督。他在世傳道,
為贖人類的罪而被釘十字架,被埋三日而成為復活體」。
復活基督是「屬天的」是形容「復活體」屬天的榮光、不朽的特徵
所以,成肉身的基督,一開始並不是「復活體」,他是「人」,也真的
「被釘」、「被埋三日」。說「復活」的基督是「屬天的」,就是形容他
的「復活體」有「屬天的榮光,不朽的屬靈特徵」。
「出於天」指復活的基督,以此主張復活前基督不朽,根本張冠李戴
復活前耶穌的身體是取了「奴僕的形像(本質)」(腓二7),是「同享」子
女的「血肉之體」(來二14),這樣的身體當然不是「不朽」的「復活體」
。以「復活後」基督「屬天的」的存在體,主張「復活前」基督身體「
不朽」,根本張冠李戴,不但未掌握林前十五章所強調「復活的基督」的
主旨,也自始錯解道成「肉身」的意義。
小弟來和不流後,自己得到很多,再決心每次禱告都為全球真教會的合一祈求後,更是奇妙。
昨天一早看到許長老的發文,小弟就愣住了,因為沒有仔細研究過林前十五章,看到「出於天」、「屬土」、「出於地」---,覺得頭皮發麻,毫無頭緒。
看完病人坐下來,心想沒帶蔡梅曦傳道的書,趕快上網查謝長老是否有提過看法,卻找不到,只好自己先讀一遍。奇怪的是小弟從未想過、看過有「肉身的基督」和「復活的基督」的區別,但一讀完,腦海馬上跑出是「復活的基督」的想法,而且立刻確定是對的。然後在網路剛好就找到一篇相同看法的文章,直接引用就完工了。自己寫完貼上後再回去看很多次,都很確定這是對的,回家後趕快找蔡傳道的書來看,覺得還是一樣。很感謝主讓小弟明白以前都不懂的道理,願主得榮耀!
一.每一個人都不願意被霸凌,但我們是否曾檢討自己偶而也會霸凌別人甚或經常霸凌別人。
二.舉幾個簡單例子。
三.信心不足的霸凌有信心的。
十個探子霸凌迦勒與約書亞:非但不承認自己信心不足反倒怪罪別人。
四.眼中有樑木的霸凌眼中有刺的。
如法利賽人。
五.有罪之人霸凌無罪之人。
把無罪之人定重罪;把白抹黑。
如自稱是猶太人的。
六.富人霸凌窮人。
七.居高位的霸凌卑微的。
八.有知識的霸凌無學的。
九.有名的霸凌默默無聞的。
十.強壯的霸凌軟弱的。
十一.年長的霸凌年幼的。
十二.有權勢的霸凌無權無勢的。
十三.說謊的霸凌誠實的。
如自稱是猶太人的。
十四.挑撥離間的霸凌使人和睦的。
十五.為了私心或為了貫徹己意而霸凌關連的人。
十六.幫派霸凌個人或少數人。
十七.幫派霸凌幫派。
十八.屬肉的霸凌屬靈的。
十九.人意霸凌神意。
二十.不要作霸凌的幫兇。
如彼拉多。
廿一.下一次要霸凌別人前先自問:
我這樣做合不合乎信望愛的基本原則。
期望減少霸凌甚至根除霸凌,至少在教會裡。
一.「大衛旣是先知,又曉得神曾向他起誓,要從他的後裔中立一位坐在他的寶座上,就預
先看明這事,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原文為魂)不撇在陰間;他的肉身(flesh)也不見朽壞」(徒二30-31)。
二.向「會朽壞論者」請教:
請幫我們找出一節清楚記載基督耶穌的魂體會朽壞的聖經節(不要用推論的),不勝感激。
「肉身不見朽壞」是否指耶穌身體本來不會死、不朽壞?
有人引用徒二31「講論基督復活說:他的靈魂(原文為魂)不撇在陰間;
他的肉身(flesh)也不見朽壞」,暗示耶穌的身體本來就不「朽壞」。但這
是彼得的原意嗎?
徒二31原文並無「靈魂」二字
首先要說明,徒二31原文並無「靈魂」(psychḗ),所以呂振中譯本譯為
「他不但沒有被撇棄在陰間,他的肉身也沒有見敗壞」,NRSV譯為He
was not abandoned to Hades, nor did his flesh experience corruption.。
完整原文在徒二26-27
徒二31省略了「靈魂」(psychḗ),其完整原文是在徒二26-27:「所以,我
心裡歡喜,我的靈快樂,並且我的肉身要安居在指望中。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
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彼得引用的是詩篇十六9-10
這裡彼得所引用的是詩篇十六9-10:「因此,我的心歡喜,我的靈快樂,我的
肉身也要安然居住。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
」。詩十六10的「朽壞」,原文有「深坑」之意,和上半句的「陰間」是同義
平行。
「肉身」死後不腐,不是因肉身不朽
但彼得所引用的詩篇希臘譯本,就直接譯為「朽壞」(原文diaphthorá)
,也就是腐敗、腐壞的意思。為何「肉身」(原文sarx)死後不會腐敗?
並不是因為「肉身」不朽,這裡的sarx,和道成「肉身」是同一字,
同時也是來二14的血「肉」之體,這「肉身」和您我是一樣的。
肉身不腐敗是因「外力」介入
肉身死後不腐敗是因「外力」介入,也就是徒十三37所說的:「惟獨神
所復活的,他並未見朽壞」。徒二27的不「撇」和不「叫」這兩字,表
達的也是對於「神介入」的盼望,這兩字用的都是未來時態,說明大衛
被聖靈感動寫下詩十六篇時,非常確信神必使彌賽亞(基督)復活,所以
徒二26說我的肉身安居在「指望」中,這「指望」正是復活的盼望。
徒二32「神已經叫他復活了」說明了「不朽壞」的真正原因
等到徒二31彼得再次提到不被「撇」在陰間時,用的就是過去不定時
態,因耶穌的復活是已經發生的事,徒二32也再次重申,不朽壞是因
為「神已經叫他復活了」。
「必朽之軀」所以有「盼望」,是因「神介入」
現代中文修訂版把徒二26-27譯為「因此,我心歡喜,我的言語充滿快
樂;而我必朽之軀仍要棲息在盼望中。因為你不會讓我下陰間,也不會
容許你忠心的僕人腐爛」,此譯本將原文的「肉身」譯為「必朽之軀」,
更加說明了詩人所以歡喜雀躍,並充滿盼望的緣由是因為神的「介入」,
而不是「肉身」本來不朽。
神「介入」,靈魂才得以脫離陰間
詩三十3「你曾把我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使我存活,不至於下坑」雖
不是談「復活」,但這種蒙神拯救「把我的靈魂從陰間救上來」、所以「
不至於下坑」,和「死後」因神「介入」得以復活,使「肉身」不朽壞,
觀念上其實非常接近。
不論大衛或彼得,都未主張「肉身」原本不朽
綜上所述,不論詩十六10或徒二27、31,都沒有「肉身」原本不朽之
意,本來會腐敗的肉身不朽壞是因為「復活」,使十三34說因「神叫他
從死裡復活」,所以「不再歸於朽壞」,徒十三37說「惟獨神所復活的,
他並未見朽壞」都說明「神使基督復活」,才是「肉身」不朽壞的原因。
「肉身不朽」和基督「受死」、「復活」的信仰根本牴觸
倘若「肉身」原本就「不朽壞」,根本「殺不死」,也毋需神的「介入」
。「不朽壞」的身體不會「死」,當然更毋需「復活」,基督教贖罪、復
活盼望的信仰根基也因此完全被摧毀。
新約「神使耶穌復活」的經文
最後,僅列出新約描述「神使耶穌復活」的經文供參考: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徒二24)
「這耶穌,神已經叫他復活了,我們都為這事作見證」(徒二32)
「你們殺了那生命的主,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了」(徒三15)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徒四10)
「我們祖宗的神已經叫他復活」(徒五30)
「第三日,神叫他復活」(徒十40)
「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徒十三30)
「神已經向我們這作兒女的應驗,叫耶穌復活了」(徒十三33)
「論到神叫他從死裡復活,不再歸於朽壞」(徒十三34)
「惟獨神所復活的,他並未見朽壞」(徒十三37)
「並且叫他從死裡復活,給萬人作可信的憑據」(徒十七31)
「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羅四24)
「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裡復活一樣」(羅六4)
「叫耶穌從死裡復活者的靈若住在你們心裡,那叫基督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羅八11)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羅十9)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林前六14)
「我們見證神是叫基督復活了」(林前十五15)
「自己知道那叫主耶穌復活的,也必叫我們與耶穌一同復活」(林後四14)
「乃是藉著耶穌基督,與叫他從死裡復活的父神」(加一1)
「就是照他在基督身上所運行的大能大力,使他從死裡復活」(弗一20)
「使群羊的大牧人─我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神」(來十三20)
「你們也因著他,信那叫他從死裡復活、又給他榮耀的神」(彼前一21)
小弟白天已有構思,本想今晚在高醫佈道結束回家後來回答,但已看到您的貼文了。基本的概念與您十分類似,引用的經節比您少些,架構比較簡單,沒有您的完整資料與原文能力。
其實小弟讀您對道理的分析,常覺得心有戚戚焉之感,在好幾篇文章中,您都說出了小弟無法完整表達的意思;有些文章則補充了很多資料;更有些是開了小弟未曾思考的領域。小弟不懂原文,沒讀神學,但就是覺得和您很相能相通,感謝主。您的文章,和謝長老的「順道信箱釋疑」相比,感覺更活潑,小弟覺得或者將來您可以出書。
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