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腳禮的二種洗腳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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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Thomas Wu 在 週一, 03/03/2014 - 00:31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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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recorded:
201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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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
一.主耶穌洗門徒的腳
表示主愛門徒到底,願意饒恕門徒。他也願意門徒行為聖潔,甘願謙卑服事門徒,也就是要門徒與主有分。這是單方面的洗腳,所以當初主洗門徒的腳,門徒不可以、也不能洗主的腳,而且這種洗腳只有一次。今天本會實行的就是這種洗腳,必須奉主耶穌的名行之,而且只有一次。如果拒絕主的洗腳就是與主無分了。
二.門徒間的洗腳
這是教訓性的非屬上面典禮性的洗腳,所以次數不限。表示主耶穌要門徒彼此相愛,互相饒恕,願意謙卑服事弟兄姊妹,互相勉勵、効力以期滿足主對相愛和聖潔的要求。
本会在台上传讲,凡事都要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去做。
(1) 请问,教训性的非典礼性的洗脚,事前需要奉主耶稣圣名才洗吗?
你之所以没有提到,只是一时遗漏而已,是吗?还是你把这句话也加在(二)里,那(一)与(二)就毫无分别可言了,是吗?
(2)请问,你是在建议教会也要信徒之间互相洗脚吗?有规定的时间吗?我们教会如今在做这种事情吗?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在知道的人面前,我说我也是知道的!
在不知道的人面前,我说我也是不知道的!
我想以我的能力,我只可以明白 『这段教训的主要意义』 是什么,我不能明白其他的属灵意义是什么,也不懂我们怎么可以 『以其他次要的意义,取代了原本教训的主要意义』。
在你的面前,我真的只能坦诚的向你说, 我 什 么 都 不 知 道!
[西 3:17]
無論做什麼,或說話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穌的名,藉著他感謝父神。
需要彼此洗腳嗎(約十三14)?
答:有洗腳風俗的地方,當以謙卑服事人的心去行;沒有這風俗的地方,當將洗腳的精神實行於日常生活上。至於為表示彼此饒恕之洗腳,必要時也可行之。
洗腳禮再思:
※風俗的洗腳
[創 18:4]容我拿點水來,你們洗洗腳,在樹下歇息歇息。
[創 24:32]那人就進了拉班的家。拉班卸了駱駝,用草料餵上,拿水給那人和跟隨的人洗腳,
[撒上 25:41]亞比該就起來,俯伏在地,說:「我情願作婢女,洗我主僕人的腳。」
[路 7:44]於是轉過來向著那女人,便對西門說:「你看見這女人嗎?我進了你的家,你沒有給我水洗腳;但這女人用眼淚溼了我的腳,用頭髮擦乾。
可見
1. 洗腳的時機,是進入房子的時候,就座之前。
2. 洗腳是自己洗,不是讓別人洗。(主人接待客人)
3. 幫人洗腳的是奴隸或僕人(僕人服事主人)。
4. 洗腳是為了去除腳上的髒物。
※主的洗腳
[約 13:4] 就離席站起來,脫了衣服,拿一條手巾束腰,(已在屋內就座)
[約 13:7-8]耶穌回答說:「我所做的,你如今不知道,後來必明白。」彼得說:「你永不可洗我的腳!」(違反風俗,令人不解)
[約 13:12-17]耶穌洗完了他們的腳,就穿上衣服,又坐下,對他們說:「我向你們所做的,你們明白嗎?
2.[ 約 13:15-17]
[15]我給你們作了榜樣,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單向由受差派者——至少有聖靈者施洗,要照主榜樣去行---相同作法)。
[16]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僕人不能大於主人,差人(原文同使徒)也不能大於差他的人。(門徒是僕人、是被差的人,必須遵主命令去行洗腳)
[17]你們既知道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做工得工價)
3. [約 13:20]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有人接待我所差遣的,就是接待我;接待我,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接受洗腳者,是接受主的洗腳)
※ 洗腳禮成為必要聖禮
一、與主有分
1.[約 13:8]耶穌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按照邏輯: 不洗-->無分 = 有分-->要洗
2. [約 4:1-2]主知道法利賽人聽見他收門徒,施洗,比約翰還多,(其實不是耶穌親自施洗,乃是他的門徒施洗,)
主的門徒施洗,相信彼得在其中(彼得、約翰、雅各與主最接近),所以彼得當然也受過洗了。受過洗的彼得拒絕主的洗腳時,主說:「我若不洗你,你就與我無分了。」
所以我們受洗後若不接受洗腳禮就與主無分,洗腳禮不只是恩上加恩。
二、有潔淨功效(謝順道長老)
1.[約 13:10]
耶穌說:「凡洗過澡的人,只要把腳一洗,全身就乾淨了。(國語合和譯本)
耶穌對他說:「洗了澡的人,除了腳以外是無需乎再洗的;他乃是完全潔淨了。」(呂振中譯本)
耶穌向他說:「沐浴過的人,已全身清潔,只需洗腳就夠了。」(思高譯本)
耶穌說:「洗過澡的人全身都乾淨了,只需要洗腳」(現代中文譯本)
「沐浴過的人,除了腳以外無需再洗,全身都潔淨了。」(日本文語體譯本)
洗過澡的人(受過洗禮的人),全身已經乾淨(罪已得赦免),但在來吃晚餐之前,他的腳已經再玷污(心思意念或言語行為有過犯),所以只需洗腳就夠了,全身就乾淨了。不是洗禮的潔淨功效不夠,必須加上洗腳來補強。
※其他
1.洗腳禮要在聖餐禮之前,需潔淨了才能領受聖餐。已受過洗腳禮之老信徒,[林前 11:28-29]人應當自己省察,然後吃這餅、喝這杯。因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
所以要先自我省察,悔改求赦,再度無罪後才可領受聖餐。
2.主耶穌不用接受洗腳,因為洗腳禮的功效是與主有分及全身潔淨,所以他只示範施洗。
※洗腳禮的異象
1.小弟曾帶領一位慕道者(已成信徒),他參加洗腳禮時,特地跑到前面去看,看完後他說:「受洗者腳一放入水中,整個臉盆的水都變淡黑的,怎麼會這樣?」
我也不知道答案,因為當時我們教會在靈恩會時,是安息日下午施洗,星期日上午沒有講道,直接舉開洗腳禮和聖餐禮,受洗者一定是穿鞋,帶著乾淨的腳來參加,才不會不好意思。
2.聽說一、二十年前,台總有一些新受洗的信徒,收到教會發的自己受洗腳之照片時,發現腳上穿著一雙金色的鞋。
約十年前小弟去紐西蘭,在一次查經時提到此事,有位弟兄說他父親就是,並且相片就夾在讚美詩內,立刻拿給我看。那是一雙女性穿的尖頭平底包鞋,金色的,前端上面有一朵金色的花。我問他教會怎麼說,他說因為沒有聖經的依據,教會認為不必宣染此事,這只是對當事人個人的勉勵。
要想從思想的捆绑中破茧而出,谈何容易!
從许和Happy的提文与回应,证明一点,要从陈腐的思想脱茧而出,谈何容易!從小到大,被教会偏于断章取义的教育洗脑了,造茧自缚之下,更是难于恢复自由!
于是乎,Happy很自然的回到了從小就听到的解释,很不愿意自己重新思考整篇洗脚文字记载的脉络complete context。
于是乎,Happy再也看不到原文的原本意思:主耶稣基督是『藉洗门徒的脚为榜样』,藉於说出『要门徒彼此洗脚的道理』。所以当使徒彼得想以“属世的尊师重道思想”阻挡主耶稣要完成的榜样,彼得受到了耶稣的责骂。
概要的说:
(1)洗脚记载的主要意思或主题:主耶稣基督『藉洗门徒的脚为榜样』,说出『要门徒彼此洗脚的道理』。
(2)责骂彼得的话,顶多只能算是次要的意思或副提。
请问:
(A)请问许长老和Happy,以次要的副提,取代了主要的主题,这算是哪门子的属灵看见?
(B)请问,是洗脚的典礼仪式救了你,还是遵行神旨意(照主耶稣基督所作的榜样行)的人才能进去?
(C)请问,是洗脚的典礼洁净了你,还是主耶稣基督的真理使你成为圣洁?请问,约翰17:17,“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不是你们确实知道的真理吗?再请问,约翰14:21,“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不也是你们确实知道的真理吗?
(D)请问,联总制造了谎言,制造了假证据,制造了文字狱,他们天天研读圣经,在真理面前毫无悔改之心。但他们曾经,受洗,脚被人洗,口说方言被圣灵洗,这些看得见听得到的仪式和声音,就保证他们可以进去吗?请问,这不是你们确实知道的吗?(以弗所书5:5 因为你们确实的知道,无论是淫乱的,是污秽的,是有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国里,都是无分的。)
真耶稣教会因偏于仪式废弃遵行真理的精意
以各种不同断章取义的方式解释圣经的真理,制造出自己一套的真理,以形式化的仪式,代替了遵行神的道。
TJC很技巧的把许许多多肢体组合而成的团体(body)形容成为主耶稣基督的身体,只要到教会的信徒就算是连在葡萄树上没有被砍掉的枝子,把教会形式化了,取代主耶稣和基督所传的真理。
这事实是许长老和Happy不敢捅破的,因为如果被捅破了,自己可以轻而易举得救的梦(只要受洗,脚被人洗,和口说方言被圣灵洗,就可以得救)也跟着被捅破了。觉得自己已经乘搭着一艘得救的方舟,只要听台上的讲解,以看到听到的神迹奇事为证,深信不疑就可以得救;比较起来,自己研读圣经,明白和遵行神旨意就难得多了,又费时,又费力,又费精神的,又没有神迹奇事为佐证,干燥又乏味!
于是乎,我们亲爱的林总梁总,在“制造谎言制造假证据与制造文字狱”之余,抱着他们受过的仪式(受洗,脚被人洗,说方言被圣灵洗),大作白日梦,面带微笑的幻想他们得以进去的情景,梦里走在黄金街碧玉城里,偶尔还乐的笑出声来,呵呵,哈哈哈!
你们知道这事(某总所作的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
剛剛才聽完大衛.鮑森的講道,引用一句他講道時對類似情形所做的批評 : 錯誤的安全感 與 屬靈道德觀的安逸。
如Desert Rose 兄所言 : 自己研读圣经,明白和遵行神旨意就难得多了,又费时,又费力,又费精神的,又没有神迹奇事为佐证,干燥又乏味!
兩相比較下,不難理解為何有人誓死悍衛"真理"。
Lch
主耶穌說祂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但沒有說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或是主題和副題,也都是主的話。可能只有天縱英才、絕頂聰明、靈性遠勝世上眾人的人才明白。我是天資駑鈍,只能當作都是主要的。
我知道的是,洗腳禮的道理,是分為典禮性和教訓性,兩個都很重要,只是前者是要與主有分和成為聖潔;後者是要信徒謙卑服事、彼此饒恕、彼此相愛、彼此順服。如果攪在一起,「彼此洗腳」和洗澡有何相干?希望有人不要斷章取義,也不要偷刪經文,老是有挑食的毛病,只撿愛吃的吃!
接受洗腳禮,與主有分,就保證得救,不知道是哪裡聽來的?
信真耶穌教會,接受五大教義、十大信條,就保證得救,也不知是哪裡聽來的?
還是自己發明的?
聽到的人不只道聽塗說,還指手劃腳,亂批評一番,真是讓人啼笑皆非!
得救的人需先和主有分,就像受洗、受聖靈一樣,但還要努力行義、守道,持守到底,才能得救。
人不能只靠神給的得救(恩典、恩賜),那只是讓你得到比賽權而已,還要靠人本身的努力,比賽得勝才能得救。
> 看來Desert Rose的文章論述對Happy可能太深了點,因他好像怎麼看都看不懂,不但如此,我們的講台曾經説過哪些話,傳講過哪些教義和信條也沒注意在聽,我不會寫引經據典的長篇大論,我盡可能就事論事,直接寫下實際所看見的教會問題,把大家都當自家人一樣分享我的感想,但因為我常是說較負面的,所以會令一些人不舒服,實在很不得己,我的時間有限,所以好的留給別人去説,壞的就由我來講吧!
> Happy 問:
> 接受洗腳禮,與主有分,就保證得救,不知道是哪裡聽來的?
>
> B答:Tjc的XX講台:「本會的洗腳禮因與得救有關,
> 註:還需要加上「保證」二字才算嗎?
>
> Happy問:
> 信真耶穌教會,接受五大教義、十大信條,就保證得救,
Bwnj答:從TjcXX的講台和聖靈報的文宣聽來看來的。
註:請問:「唯一」得救和「保證」得救有何差別?
> Happy says:聽到的人不只道聽塗說,還指手劃腳,亂批評一番,
Bwnj:最好是啼笑皆非!否則轉笑為啼就不好了!
> Happy Says:得救的人需先和主有分,就像受洗、受聖靈一樣,
Bwnj:問題還是換湯不換藥,因為本會的教義説:「
> Happy Says:人不能只靠神給的得救(恩典、恩賜),
Bwnj: 問題還是一樣,沒有先得聖靈説靈言的人就不能當本會的傳道、
我原是不想再理會Happy 的自言自己,但為了實踐「彼此相愛」的經訓,還是回應一下,免得他一人又在自言自語。
主耶穌說祂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
Bwnj:神的話不需要那些天縱英才、絶頂聰明的人才能明白,
Happy says:
我知道的是,洗腳禮的道理,是分為典禮性和教訓性,
Bwnj:一個不知道怎樣「謙卑服事、彼此饒恕、彼此相愛、
人 生 难 得 一 糊 涂,君 与 糊 涂 伴 一 生!
君可以得到别人一生难得的事,又懂得 “ 择 善 而 固 执 ”, 紧紧抓住 这 难 得 的 糊 涂 伴君一生,跟其他的人一比,应该更是有福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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