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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事發生在真耶穌教會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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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事發生在真耶穌教會以外

 

以下是聯合總會總負責林永基2010.07.14簽名發出給「各國總會」、「聯絡處」、「聯總直屬教會」,副本給「聯總負責人」、「聯總辦公室」的公文。

 

結果:受文者全沒收到這信。但不屬聯總的福清長執會王欽如長老卻成了唯一收到這公函的人!

 

之後,這信被傳到莆田區會。莆田區會轉給YM(聯總負責人)問說聯總負責人是否有收副本?YM說沒有。於是莆田區會將這信件轉給所有的聯總負責人

 

YM開會中兩度詢問林永基,車富銘,另一次Thomas WU和王欽如會談,獲得的資訊是:這信是中國福清寫的,寄給林永基蓋章。偷天換日成為聯總公函。再轉寄回中國給福清長執會。長執會就廣大複印,散佈中國,拿這「聯總公函」來當打莆田的令箭。

 

兩個月之後,2010.9.13日福清長執會(在中國150萬信徒中,照管約16萬人)將和他們毫無從屬關係的莆田區會4名區會負責人和秀山2位同工非法除名了(有點像美總發文將中國雲南和海南島的工人除名一樣)!

 

然而不可思議的是:除名之後,中國已經聯絡上的各地區(60萬人以上),毫不受「除名」影響,仍然與這批被莫名其妙除名的工人一起同工,交流,反而長執會卻被排除在100萬人之外!直到今日。

 

(為了回報林慷慨的奉主耶穌聖名借給假公文,去除心頭大患之恩),福清長執會王在2012.03回報給林八頁控告YM在中國的活動,讓林去處理YM。林2012.03.22上午10h30迅速發下,與會者誰也無從去瞭解控告內容是真是假,三小時後,下午13h30林就拿來當停職YM的證據!等達到目的之後,也就是 2012.03.24之後,聯總對這21號停職案最大宗的八頁「證據」,從此連提都不再提因為沒有一樣指控是事實(中國QQ網路已經人指出八頁裡每樣控訴的不實來。HBL也有轉載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996)。

 

王(因停職YM有功?無畏「不可與境外宗教人士掛勾」的禁令?)受邀參加2013.03在美國的各國代表大會。盼對這公文仍存疑者,奉主耶穌聖名去請教王長老這信是怎樣來的?但請記得提醒他,我們不希望聽到第四版。

 

以下就是公文的原版。大家來做個遊戲吧!請找找看這信的不對勁之處。

函 號:真國聯總字第10-043

日 期2010714

受文者:各國總會、連絡處、聯總直屬教會

副 本:聯總負責人、聯總辦公室。

 

哈利路亞 奉主耶穌聖名發函

 

主 旨:關於對中國“‘莆田區會’致函全球眾教會的通知”函等有關之聲明

 

說 明

 

一、根據2010年 6月21日, “莆田區會“發給全球眾教會的《通知》函,函中聲稱:真耶穌教會莆田市教會,改稱為“真耶穌教會莆田區會”,“本區會為一自立的行政單位”,“互不隸屬”並說是“(參照馬來西亞一國具有兩個互不隸屬的總會)”的模式。

 

答覆:真耶穌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是合一不能分割的整體,根據聖經的真理和本會的規章制度以及中國的宗教法規,另立“區會“的做法是錯誤的,對教會的團結合一、社會的和諧安定是不利的。根據文中所稱另立“區會”,是參照“馬來西亞一國具有兩個總會“的模式,馬來西亞的國度是聯邦制度並且有地理區隔的因素存在,所以才分別成立沙巴總會及馬來西亞總會,與莆田另立”區會“的理由及性質完全不同。希望能夠體會基督耶穌的心腸,在基督裡合而為一(約17:11-26)

 

二、另據2010年6月21日,所謂“莆田區會“發送過來的報告,要求請張波弟兄速回莆田教會擔任駐牧傳道之事由。

 

答覆:有關張波弟兄在過去擔任聖工期間,曾犯有品德上嚴重缺失,經長執會詳細調查屬實,且當事人承認無誤,受過教會規勸與懲處,並承諾要悔改,但可惜未見認罪悔改之實際表現,現今造成了許多負面的影響,因此不宜繼續擔任本會的傳道人。

 

三、據悉,該“區會“擬定自行按立長執聖職,此舉不符合真耶穌教會的治理體制。希望能以教會大局為重,順服教會的現行體制。

 

四、附上真耶穌教會莆田教會聖職會、負責人會的《聲明》。

 

主的恩惠平安常與您們同在。

順  頌

        以  馬  內  利

                               (林永基印章)

 

 
(找找看答案)列舉其中最粗糙的漏洞:

 聯總公文向來引號用「」而不用 ” ” (這是中國大陸的用法)。

 對教會的團結合一、社會的和諧安定是不利的 很純粹的大陸用語不是嗎?

 另據2010年6月21日,所謂“莆田區會“發送過來的報告 莆田區會根本就沒送過這報告給聯總!這是大陸裡內部的事!   

 張波原屬福清長執會的傳道人。與聯總毫無關係。聯總不但管到別人家務事,連對張波的栽贓和論斷口吻,和長執會的一模一樣!

 

  
試想:這樣明目張膽偽造公文的事如果發生在真耶穌教會以外,當事者能因品德敗壞而不辭職嗎?在外頭絕對不可能發生的,在真耶穌教會裡絕對能!因為真耶穌教會是唯一有聖靈同在,有真神的大能的教會!君不知?這幾年來,在真耶穌教會裡,假公文只要「奉主耶穌聖名」發出,就會立刻變成真的了

 

人們不禁自問:末世真耶穌教會150萬中的24萬同靈(聯總8萬,長執會16萬)是不是已經提前進入了「賣主賣友、任意妄為」的大患難中?
Author: 

當一個組織只會使用虛謊加上虛謊, 那麼獻祭的代禱會再也入不了神的耳中(賽1:15)。 剩下的,只有臨到作惡之人的最後審判(結7:2-4)! 人子啊,主耶和華對以色列地如此說:結局到了,結局到了地的四境! 現在你的結局已經臨到,我必使我的怒氣歸與你,也必按你的行為審判你,照你一切可憎的事刑罰你。 我眼必不顧惜你,也不可憐你,卻要按你所行的報應你,照你中間可憎的事刑罰你。 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Author: 

民國十八年,陽曆九月廿五日清晨,太陽尚未升起,我與內人,去到教會祈禱,忽得主啟示說:「這總部與印刷廠和教會,因他們的敗壞,在三年內,我必刑罰,用大火焚燒。」當時我眼中流淚,知道神已動怒。(張巴拿巴回憶錄) 之後巴拿巴將這些啟示,立即馳函各教會領袖,無人不曉。因此三年後總部必燒的話,當時會眾都已事先知道,上海總部且以此為笑柄。 六次臨時大會特刊,第廿四面說:巴拿巴「妄作啟示,捏作異像,亂說預言,騙人騙已。」 又聖靈報五卷三、四期合刊(民十九年四月),第十六面,郭美徒指巴拿巴說:「假先知,既以迷惑聖徒為目的,則說假預言,亦為其必備的伎倆,目為他想要牢籠人,欺哄人,勢必妄托真神的名,說虛偽的預言,亂托啟示,威嚇會眾。」 真神的啟示,一定應驗,後來,總部不但全毀於火(民二十一年,一二八戰役,見總部十週年),且之後新總部建築落成,高呼慶祝之餘,卻又二度被火焚燒(民二十六年,八一三之役)。所謂「妄托預言,威嚇會眾」者,後來都應驗了,證明了這是神的啟示。(真耶穌教會歷史,張石頭) 世聯總主席,楊約翰長老,囑我撰寫這本歷史書,所有重要資料,皆由台灣總會供給,我自己的資料頗為有限,(見目錄),沒有這些資料,我將無法下筆,寫不出這本書來,所有有關本會「發起」的早期文獻,都是由黃以利沙長老,所保留下來的,多有其藏書印鑑。(真耶穌教會歷史,張石頭自序)

Author: 

如此史實令人震撼惡人掌控神的教會歷史悠久如今愈演愈烈

Author: 

是巧合? 還是刑罰? 若真是主的刑罰,是為了什麼? 教會犯了什麼錯?上海總部做了什麼?印刷廠又印了什麼? 以至於讓滿有慈愛憐憫且不輕易發怒的主,用「敗壞」兩個字來形容他們? 設立教會,須獲總本部承認? 第三次代表大會:「總本部,對各地教會,除監督外,有取消之權,且設立教會,必先獲總本部承認」(民國十五年,大會規章) 教會信徒無論老幼,每年概須交納一元(洋元)捐款? 五次臨時大會修改規章,通過:「各國各地本會,每年須為總部開捐一次,凡稱本會靈胞,每人均當樂意捐助,每人最少捐洋一元」 (民國十八年,聖靈報第八、九期合刊) 註:當時全國戰亂,農村瀕臨破產,人民實在窮困,在教會捐款中,多是一角,五分,甚至十個銅板。(真耶穌教會歷史,張石頭) 教會因知識而演進? 「...我又深信,教會是因我們的知識而演進的」(民國十八年,四卷七期聖靈報,卷頭語) 順應潮流,方能成功? 「人應當順從時代的潮流去作事,方能達到成功的目的,達爾文在生物進化論中說,適者生存,逆者滅亡…」(民國十八年九月,五次臨時大會紀念刊,卷頭語) 順服總部,就是順服耶穌? 「總部已經成立了,故公函是用總部名義召集,自此個人不得擅權獨斷,將一切權限,都移到總部上去,各地代表,也是聽從總部,不是信仰個人,我們所擁護的,是全體,不是擁護什麼人,因有主耶穌在會中為王了,我們若有這種真認識,就知道順服總部,就是順服耶穌了」(民國廿年,南北合一代表大會)
民國十八年,巴拿巴禱告中得主啟示:「這總部與印刷廠和教會,因他們的敗壞,在三年內,我必刑罰,用大火焚燒。」 民國十九年三月,巴拿巴將總部遷至香港,被控私立總部。(六次大會紀念刊,六十二面) 同年四月,六次大會議決:「革除巴拿巴(殿舉)之負責及長老之職,並除名不得為本會靈胞」
民國二十一年,一二八戰役日軍侵華,上海總部被砲火焚毀。(十週年,蒙難記念號)
若有先知擅敢託我的名,說我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話,或是奉別神的名說話,那先知就必治死。 你心裏若說: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話,我們怎能知道呢? 先知託耶和華的名說話,所說的若不成就,也無效驗,這就是耶和華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說的,你不要怕他。
(申18:20-22)
巴拿巴於民國五十年一月廿五日逝世,終年七十九歲,其由南京南遷的總會,將他葬在新加坡基督教公墓。
(真耶穌教會歷史,張石頭)

Author: 

我對於巴拿巴逝世前的「違經言談」,自稱基督立國,代神為王,主不再來,並摒棄真耶穌教會等等反常謬言謬行,非常「不明其因」。每思巴拿巴蒙召獻身,其為人不貪財,不好色,宅心忠厚,自始至終,維持一完整的人格。雖云性子躁,言語偏急,間有冒失發言之處,比如當上海總部革其職,除其名時,他無氣可出,曾高呼「你們都是由我而來」,此語自不免自高自大之嫌,但凡人孰能無過,巴拿巴亦常人也。「大節不逾矩可也」,這些都不足構成大病,不足成為巴拿巴「形象被毀」之因。直到我寫本書,檢查資料時,在資料中尋獲一本毛筆手抄紀錄,名「中華真耶穌教會,明盟規章」後,才恍然大悟: 第二次大會,於民廿五年,三月廿八日至四月二日,在南京總會舉行,代表廿三人 所有代表廿三人,或簽名,或蓋章,或晝押,都予贊成其所議定的規章共四十二條 其第三章組織名下,第七條款: 「元首有一切獨裁權力,以及教職任免和種種方案之施行,概由元首一人決定,無論任何教職靈胞,都需絕對服從,證明是本會永久統領者。」 這一條尊「巴拿巴為元首」的規章,實陷巴拿巴於不義。 巴拿巴既不拒絕,而予承受,更啟真神的憤怒,在其晚年,神乃毀壞了他的形象。 聖經明言,主耶穌為教會的元首,人豈可自稱元首?此無異奪取神的榮耀,靈界閱歷如巴拿巴者,豈能不明此理!謂之明知故犯,不為過也,在神的眼中,實為莫大的罪行,由於真神曾明言,叫他「全家平安逃到南方」,故主耶穌暫時予以容忍,又因神的揀選是沒有懊悔的,故仍使他繼續做工,繼續領導他,保護他,直到十餘年後,他全家脫離一切兇惡,平安到了馬來亞(姿留在香港),在巴拿巴將就木之年,才藉著魔鬼敗壞了他在教會中的形象,以示嚴懲,作為全教會的殷鑑。而且真神也沒有姑息他的家人,全受了應得的管教和處罰,這是多人已知的事實。(真耶穌教會歷史,張石頭)
務要謹守、警醒,因為你們的仇敵魔鬼,如同吼叫的獅子,遍地游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彼前5:8)
再一次提醒大家巴拿巴最終被吞吃的原因: 「元首有一切獨裁權力,以及教職任免和種種方案之施行,概由元首一人決定,無論任何教職靈胞,都需絕對服從,證明是本會永久統領者。」

Author: 

民國十八年第五次臨時大會,大會第八日為審查本會發源,張靈生在臺上詳盡述說後,經大會審核並通過九項決議: 1.真耶穌教會發源於中國之山東濰縣。 2.張靈生長老係宣統元年(一九○九),十二月廿一日,在家鄉受聖靈,以後自己創辦耶穌真教會,迄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始與張巴拿巴協辨真耶穌教會。 3.張巴拿巴長老,係宣統二年(一九一○),三月十六日,在曠野禱告時受聖靈,宣統三年(一九一一),二月十一日,請張靈生長老為他施洗。 4.張靈生長老,係民國八年(一九一九),陰曆正月廿七日,請張巴拿巴長老為他施洗。 5.張巴拿巴長老得主啟示,命他向南方傳道,自民國八年起向南方傅道,是出於主的命令。 (第6~9項決議省略)
七年後 (民國二十五年)…
「總部十週年」八十五面: 「…尤有奇者,城西南八里村,有張殿舉君,聞悔改赦罪的福音,並行傳二章五節的妙旨,即按理恒心禱告,實行認罪悔改,讚美耶穌,於宣統三年三月十六日,受了靈洗,得了方言,才受教會的冼(注意,實受老會點水之洗),行傳十章,哥尼流同,此事已登香港真理報上……。」 「總部十週年」八十六面,張巴拿巴略史: 「於宣統三年三月十六日,果受靈洗,並說方言,後受長老會點水禮,約過二年,就離開長老會。」
張石頭按: 我將此文與原文對照,發現原文並無(注意,實受老會點水之洗)的字樣,此為總部編製人自己加上去的,是為「捏造」與「竄改」,其用意很不良善,因為「巴拿巴受點水之洗」將造成巴拿巴本人極大的損害(對教會亦無光彩),有幾個人會去察看原文呢!查該報乃「五旬節會」會報,五旬節會並非點水禮,任何點水禮的見證該報是決不刊載的。 至於「約過二年,就離開了長老會」也是謊言,根據張靈生的資料,他在蘇州湖中受洗後已離開了長老會,興辦耶穌真教會,張靈生既然離開了長老會,且為長老會所排斥,則受他裁培的巴拿巴,如何進入長老會呢!不要說二年,巴拿巴根本沒有進過長老會的大門,連一天也沒有。 這一個捏造的「點水禮」,在該時教會混亂的局一面中必然發生了一定的作用,因為教會大眾是不能接受「發起人」受點水禮的。南昌汪挪弗(歷史調查員),就是因為這份外教會「真理報」的硬證,而從擁張變或反張,但誰會想到總部任聖職的長執們,會做出卑鄙的「竄改」行為呢。(真耶穌教會歷史,張石頭)
我聽見了許多人的讒謗,四圍都是驚嚇,就是我知己的朋友也都窺探我,願我跌倒說:“告他吧!我們也要告他!或者他被引誘,我們就能勝他,在他身上報仇。(耶20:10)
數十年後終究是被引誘了、跌到了! 但當下行出讒謗的你們,真的報了仇、勝了他嗎?
作假見證的,必不免受罰;吐出謊言的,終不能逃脫。(箴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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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廿三年,第八次臨時全體大會報告,對付張巴拿巴之經過(十七面): 「…十一月廿五日,張仍冒用會名發行刊物,並偽造圖章信箋混亂本會事,呈請南京黨政,嚴厲禁止,十一月廿八日,張以晚雨報反動之言論,被南京訾備司令部破獲,將偽會查封,並擒拿曹光潔等數人…」(聖靈報第九卷,六、七期合刊)
香港總部於民國十九年七月廿六日,所刊七期晚雨報中,李日心以「君子群而不黨」為題撰文一篇,大意是指上海總部結黨紛爭,以徒弟打師傅,違背經訓。 民國廿二年,巴拿巴返抵南京後,上海總部利用該時國內剿共局勢,轉將該文上告政府,指巴拿巴反對黨國,致政府查封南京總會,角聲報停刊,四人被捕,此為大案,各報多有評述。在當時,這些都是就地槍決的罪名,一經捕獲,情況難以逆料。 上海總部於十一月廿五日「呈請南京黨政嚴厲制止」, 三天後政府將曹光潔夫婦、高定坤執事、李經邦執事拘補到部,扣押長達廿八日。至於巴拿巴,則因於該日清晨五時,趕搭火車前往烏衣鎮開會講道,得以脫險,但被政府嚴緝。 據書法家程良貴為文說: 「…晨七時,衛戌司令部率便衣隊及軍警,將本會長執囚諸鐵綱卡車,先包圍查抄總會,繼又派人分圍各長執教友家居,如捕要犯,一律居入解車,直馳衛戊司令部,幽囚一室,多日不審,該時各家皆不知扣留何地,內外不通,各人均年居古稀,何能忍受! 」 南京社會局通告,字第六七一號文曰: 「…乃將曹光潔,高定坤,李經邦,曹韓氏,等四名,拘捕到部,搜查張巴拿巴住宅,雞鵝巷真耶穌教會總會,獲宗教反正一本,聖靈報四本,晚雨報二本,支部角聲報九十七本,一期角聲報九十四本,二期角聲報三百十七本,當將該住宅暫予查封。 現證明該真耶穌教會與上海真耶穌教曾,實處於反對地位,曹光潔,高定坤等,均係年邁花甲,且有恒產之人,確因信教自由,而加入張巴拿巴組織之真耶穌教會,該角聲報,晚雨報等,亦毫無政治意味。 姑無論其「君子不黨」,或詆譭平等自由之言論,亦並未指明為本黨,即令不無嫌疑,據民國廿年大赦條例,亦應在赦免之列況,曹光潔等四人,其時並未參加,當然不負責犯,亦難論以罪行,所抄角聲報等發還,房屋准予啟封…。」
當南京總會被查封時一片混亂,曹福全因於黎明前送巴拿巴上車赴鳥衣,返回總會遙見軍警遍佈,乃自行走脫,其他多人尚在家中,當封門搬物時,巴拿巴家人被逐出門外。該時尚不知曹光潔等被捕,斯時,只帶隨身衣物,天氣寒令頗為狼狽,一時無處可去,幸有同籍美以美會牧師賈玉銘夫婦,送茶送飯百般慰問,並欲延至其家暫住,但因諸多顧忌,予以謝卻。入夜,賈牧師及本會數同靈,親送巴拿巴妻女及岳母,上火車前往上海。 賈玉銘牧師素來與本會對立,且曾多次與巴拿巴辯論真理,但當巴拿巴面臨危難之時,他卻能本耶穌仁愛之道,熱心照顧,實非想像所及,巴拿巴日後向他致謝時,他說:你們教會內部情況,我深知之,此次實神的大恩,得已脫險,雖云民國廿年大赦了,但該時若一經捕獲,則不分皂白,難以申訴,因反對黨國詆毀三民主義,罪名太故也。
上海總部既自稱係耶穌門徒,辨的是屬靈聖事,卻動用如此狠辣手段,接而連三,不稍放鬆,是否做得太過!(真耶穌教會歷史,張石頭)
德國達豪集中營的入口處刻著: 當一個政權開始燒書的時候,若不加以阻止,它的下一步就要燒人! 當一個政權開始禁言的時候,若不加以阻止,他的下一步就要滅口!
集中營的出口刻著: 當世人忘掉這些事的時候,就意味著,這些事還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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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篇评论,好伤心难过。

『不是每一个跌倒的人一定是因为“以人的意思”取代了“神和神的真理”』

『但每一个“以人的意思”取代了“神和神的真理”的人,一定会跌倒』

这不是一个真理,却是一句诚实的话!

我等原是神无用的仆人,仆人渐渐因神的大能与他同在,见证神的真理,心里生出骄傲,自以为大,妄想立自己为教会的元首(王)。主恩够用同灵说:我们看到『這一條尊「巴拿巴為元首」的規章,實陷巴拿巴於不義。巴拿巴既不拒絕,而予承受,更啟真神的憤怒,在其晚年,神乃毀壞了他的形象』。

人豈可自稱元首,此無異奪取神的榮耀!

想和大家一起比较深入的看这问题,我们真的看清楚神惩罚背后的意思吗?

这不只是单纯夺取神的荣耀这么简单而已,因神的荣耀没有任何人可以强夺。只要我们抬头向上一望,就看到了我们不能夺去的神的荣耀了!

人唯一可以夺取的,是从我们心中夺取了神为我们的王的位置。就像当初以色列人厌弃神为他们的王,只愿从自己弟兄当中选一个立为他们的王,取代了神在他们心中为王的位置。(请参考:属灵战争的第三战:以色列人厌弃神为他们的王

『取代神』与『取代耶稣』,是我们看到的问题的最根本!

我想这更是撒旦最得意的阴谋,叫信耶稣的信徒们,自己以自己的理由或方法取代了神与耶稣的位置。

我想在末日审判时会出现神与撒旦的对话,撒旦说“公义伟大的神啊!我只给这些人看了这世界的荣华富贵权柄荣耀,他们就自动自己蒙骗自己,以最好的理由取代了你在他们心中的地位,这是他们自己所犯的罪,你是无所不知的,不能定这是我的罪啊!”

哀哉!我们到底做了多少件这样的事呢?

1『教会的真理』取代了『神的真理,耶稣的吩咐』

从上到下,真耶稣教会与其他一般的教会一样,高举的是『教会的真理』,以教会的真理为荣。出现在HBL的教会高层代表性人物,就是以前的Caleb与现在的RAWLS!躲在他们两人背后不敢露面的人物,数也数不完!

1a『只有说方言的明证,才可以证明耶稣在你里头』取代了约翰656。跟信徒解释这经节的意思时,只略提“是与主联合”,而不是根据经文“我在你里面”讲解这句话的原意。为了支持教会自己的理解,教会可以放弃耶稣的吩咐,以教会的理解取代了耶稣的吩咐。

1b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取代了『照我的榜样行。『洗脚礼』,教会只取耶稣责骂彼得的一句话“我若不洗你,你就与我无分了”,而忽略了洗脚的真正教训“照我的榜样行”,偏向於断章取义的误解!

或许这是人意太重的教会,所以我们看不到这感人的画面:

林卑微的蹲下来为杨洗脚!杨卑微的蹲下来为林洗脚!

2『教会是耶稣的身体』取代了『耶稣』

真耶稣教会与一般教会一样,扭曲曲解使徒保罗的言语。使徒保罗说,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肢体,肢体集合在一起,成为了一个团体。这团体是属于耶稣的,所以我们也称这团体为“耶稣的团体”。英文的说法,就是Body of Christor Christ’s body!教会属灵的解经家,捉住保罗最后说的概要,就名正言顺的,以断章取义一贯的做法,到处宣传“教会是耶稣的身体”了。

所以我们只听到“信徒不可离开教会”而不是“信徒不可离开耶稣”!

所以我们只听到“信徒属于教会”而不是“信徒属于耶稣”!

羊本来就是非常单纯的动物,所以羊不会问:

2a)肢体捆在一起,肢体数目多起来,就可以取代耶稣的身体吗?

2b)主耶稣已经升天,如今坐在神的右边。如果耶稣的身体留在地上,那不就只剩下耶稣的头在天上吗?耶稣为我们死在十字架上,死后我们竟然异想天开的把主耶稣永远的分尸吗?

3『教会的公义审判』取代了『耶稣爱的吩咐』

3a)『除名』,连主耶稣都不除掉出卖他的犹大的职份,教会却觉得除职是一件洋洋得意的一件事!更觉得自己有无上的权柄,可以除信徒的名!

3b)『不圣洁的,非真信徒的』不可以在会堂举行婚礼!等于是:审查他们的不是,判定他们的不配!

4『教会以教会的组织』取代了『耶稣王的地位』

所以组织最高层有权柄说的话就是真理,底下的信徒工人都一定要听从。不听从的一定被处理掉,以前是如此,现在也一样!

所以组织最高层有权柄的『制造的谎言』与『制造的假证据』,底下的把它当成真理和神迹!

所以我们看到只要你是一个支持『制造谎言,制造假证据』者,下一任的负责就是你!

 

耶稣基督是以色列人的王吗?

(马太271136;约翰1212-151833-37;使徒行传177

尤其在约翰福音,耶稣承认他就是以色列人的王,但他的国不属这世界,“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这意味着耶稣是王,但不是人所能想象得到的那种“王”,一个属世国度的王。

他是保罗说的“另有一王,耶稣”!

因为神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在以色列人厌弃神为他们的王超过一千年後,神亲自提醒以色列人,神是他们抛弃了一千多年的王!

但有人听见这简单的一句话吗?

有耳的,应当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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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忘記造他的主,建造宮殿;猶大多造堅固城,我卻要降火焚燒他的城邑,燒滅其中的宮殿。 他們立君王,卻不由我;他們立首領,我卻不認。他們用金銀為自己製造偶像,以致被剪除。(何8:1-14) 我為己名所分別為聖的殿,也必捨棄不顧,使以色列人在萬民中作笑談,被譏誚。 這殿雖然甚高,將來經過的人必驚訝、嗤笑說:耶和華為何向這地和這殿如此行呢?(王上9:6-8)
以色列家啊,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33:11)
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嗎?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嗎? 我何時指著惡人說他必要死? 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 倘若你警戒惡人,他仍不轉離罪惡,也不離開惡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 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 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結3:18-23) 縱使你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但你和你父家,必至滅亡。 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嗎?(帖4:14)
永遠不要忘記:邪惡能夠盛行的唯一條件,是善良者始終保持沉默。 若你我的沉默,能夠成就神美好的旨意 為何若沉默不語,以西結將背負惡人死亡的罪孽? 為何若閉口不言,以斯帖將和她的父家一同滅亡? 惡人雖然行惡,但仍未死在罪孽之中 聖殿雖被污穢,但尚未被神捨棄不顧 不要以為他是耽延,不是耽延,乃是寬容 因他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悔改 在神的寬容等待之中 你是否已警戒他、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嘗試著拯救他的性命? 或是處在神所賜與的王后位份之上,你已選擇了閉口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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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了張巴拿巴事蹟,確值我們深思反省,引以為戒。

 

.敗壞之先,人心驕傲(箴十八12)

 

    1.有些人想把張除名,可能張有些驕傲。

 

    2.但如張未被主耶穌除名而被革職、除名,不得再認為本會之靈胞,則主張把張除名的人也是驕傲,因把自己當成神。

 

.何不在神面前謙卑認錯,反省自己而不要再反省別人?

 

.學主耶穌給人多留餘地、赦免人的榜樣。

 

.這樣可能就不會造成日後不可收拾的局面。

 

.「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彼前五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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