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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C有關聖靈的共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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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C有關聖靈的共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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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耶穌教會(以下簡稱TJC,特指南派[長執會和聯總系統])有關聖靈的共信之道如下:

 

第五條、信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

 

共信之道講得很清楚:我們相信說方言/靈言是得聖靈的證據,也是得天國基業的憑據。在教會中,除了如此強調之外,信主三十餘年,從小到大所聽的道理均是:尚未得聖靈的人,要努力求聖靈;已經得聖靈的人,要努力追求聖靈充滿。受洗後的人要熱心作聖工。

 

今聯總在2010年發出公文: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此乃本會共信之道。

 

問題是,哪來這樣一個的“共信之道“?共信之道明明是:說靈言=受聖靈=得天國基業的憑據!聯總的前林總負責,卻是為了攻擊YM一位傳道人,擅自跳過真裡研究會和信徒代表大會,以行政公文添加出了“新“共信之道!

 

TJC的前輩先賢蒙聖靈帶領,極有智慧地留下了十大共信之道,許多的灰色地帶並不去加以解釋。而這不加解釋,才正吻合聖經教訓。那什麼是有關聖靈道理的灰色地帶?

 

1. 受洗後還未得聖靈,會不會被聖靈充滿?

2. 受洗後還未得聖靈,其作的聖工是不是聖靈的果子?

 

既然沒說,TJC數十年來都在“ 尚未得聖靈的人,要努力求聖靈;已經得聖靈的人,要努力追求聖靈充滿。受洗後的人要熱心作聖工。“的教導下平安度日。

 

當聯總公文說: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這已經觸碰到了聖靈教義的灰色地帶,並且表明:a. 受洗後還未得聖靈,等於不會被聖靈充滿;隱含著b. 既然不會被聖靈充滿,其聖工很有可能不是聖靈的果子,無法被神紀念。

 

一、變相的階級之分

 

這封公文,等於將教會中的弟兄姐妹瞬間分成兩半:可被聖靈充滿的=有受聖靈的;和不能被聖靈充滿的=還沒受聖靈的。請問:基督的身體難道是分成兩種的?一種可以被聖靈充滿?一種不能?更不要提,沒聖靈者作的聖工=很有可能不是聖靈的果子?這就是2010年聯總的聖靈決議?

 

更弔詭的,假設教會要選舉負責人,既然有投票權的資格是成年且受洗者,那麼根據聯總的“新“共信之道,為什麼還沒受聖靈的=不能被聖靈充滿的,可以投票去選能夠帶領教會的“屬靈“負責人?(假設一間教會有50人擁有投票權,其中40人已受聖靈,10人未受聖靈,這10人還沒受聖靈的也可以投票,不是嗎?)

 

這一封看似簡單的聯總“新“共信之道,其實就是變相的階級之分!當場開會表決時,除了YM一人,其他人真看不出來?還是只顧林前總負責的面子?

 

TJC數十年來,從未清楚強調過沒受聖靈的=不能被聖靈充滿;強調的是:沒受聖靈的,趕快求;已受聖靈的,追求聖靈充滿。受洗後的人要熱心作聖工。弟兄姐妹之間沒有階級,因為只要受洗了,都是神兒女,作的聖工都蒙主悅納。可嘆聯總!為了逼殺YM一人,竟不顧先賢立下的共信之道初衷,碰觸灰色地帶的界線,劃傷主肢體!

 

二、受聖靈不受洗,還是外人;受洗後未得聖靈,還是神兒女

 

清楚聖經的人都明白,一個人就算受了聖靈,卻不接受大水洗,罪仍然沒有被洗淨,不歸屬神家,與得救無分,不是真神兒女。一個人接受了水洗,就算還沒有得聖靈,仍然是真神兒女,已進入救恩的門,是神家的一份子。

 

那麼對於聖靈道理的灰色地帶的解釋?

 

1. 受洗後還未得聖靈,會不會被聖靈充滿?

2. 受洗後還未得聖靈,其作的聖工是不是聖靈的果子?

 

謝順道長老的看法是:只因世人都受時間的限制,所以總是以為我昨天受洗,今天還沒有受聖靈,所以不屬基督;等到明天我領受聖靈,會用方言禱告,才算屬於基督。其實,在神看來,當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時候,我們已經屬乎基督了。因為受洗赦罪,「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是神的應許(徒二38),只是各人受聖靈的時間不同而已;又因為神的存在是「永恆的現在」,我們未來受聖靈的實況,已經呈現在神永恆的現在之中。

 

根據謝長老,受洗後還未得聖靈=在神眼中已有聖靈!(我們未來受聖靈的實況,已經呈現在神永恆的現在之中) 所以謝長老巧妙地避開了灰色地帶,間接肯定了:受洗後還未得聖靈=在神眼中已受聖靈。既然如此,當然可以被聖靈充滿、所作聖工是聖靈果子。

 

可惜謝長老沒有參與2010年的聯總會議,否則怎會讓如此離譜的“新“共信之道出爐!

 

三、聖靈要充滿誰,有祂的主權,人憑什麼限制?

 

新約時代一開始,天使向撒迦利亞報信,說:你會有一個兒子,要叫他約翰。你必歡喜快樂;有許多人因他出世,也必喜樂。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裡就被聖靈充滿了(路1:14-15)。

 

施洗的約翰,可以在母腹中就被聖靈充滿!誰還有理由強調說:要說靈言後才能被聖靈充滿!誰敢限制真神/聖靈的主權?

 

主耶穌受了施洗約翰的洗後,被聖靈充滿,引導至曠野(路4:1)。主耶穌所受聖靈的充滿,斷不是說靈言後,因為其時耶穌尚未升天,保惠師/應許的聖靈尚未來到(約7:39)。主耶穌的例子表明地很清楚:耶穌沒有說方言或預言,但一樣可以被聖靈充滿!

 

耶穌升天後,五旬節聖靈降臨,門徒聚在一處禱告。有響聲、大風、舌頭如火焰顯現,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按著聖靈所賜的口才說起別國的話來(徒2:4)。門徒是先被聖靈充滿,隨後才說出方言!不是因為他們先說方言,然後才被聖靈充滿!

 

同樣撰寫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的路加,早已清楚指出:聖靈有其主權,要充滿誰,就充滿誰。施洗約翰還沒有出生,就可以在母親肚子裡被聖靈充滿!主耶穌受洗後,沒有說出方言,一樣可以被聖靈充滿!門徒五旬節等候聖靈降臨,是先被聖靈充滿!隨後才說出方言。

 

這是聖經,神的話!怎麼有人敢說:還沒說方言,不能被聖靈充滿!

 

四、聯總公文如果是真,一生未得聖靈者=難以得救

 

根據聯總的“新“共信之道,沒受聖靈=不能被聖靈充滿,那麼其所作的聖工=很難算是聖靈的果子。

 

那麼,一個受洗,卻一輩子都沒有得聖靈的人,等於一生都很難有聖靈所結的果子(不管他的行為有多好、多有愛心)!那麼,假設此人死前一秒受了聖靈,隨後過世;因為已經沒有機會作工,等於是兩手空空去見主,請問他難道可以得救?聯總的公文等於宣判一輩子沒有聖靈的眾兄姐:你們難以得救!

 

(求主憐憫!任何受洗後的信徒,不論受不受聖靈,其愛心與行為都蒙主紀念與悅納。阿們!)

 

聯總的“新“道理,騙不了明白聖經的人,卻騙了一心護衛林前總負責的某些傳道人與網路上匿名的rawls。

 

有傳道人為了維護聯總的“新“道理,竟然說一個受洗的人就像穿了潛水衣,雖然進入了水/聖靈裡,罪可以被洗淨,但聖靈卻沒有進去;請問這潛水衣是什麼?竟然可以隔絕神的靈作用?或是空屋說:受洗後就是屬神的,但聖靈還沒有住進去,所以不能被聖靈充滿。那麼施洗約翰還在母親肚子裡時,既沒有受洗,也沒受聖靈,卻可以被聖靈充滿?

 

這種偏離聖經的“新“教導,不管是潛水衣說、空屋說,還是rawls早已先入為主的偏見,都難以令人信服,與聖經教訓不合。更嚴重地,你們對不起那些愛主侍奉教會認真負責、卻還沒有得到聖靈的眾弟兄姐妹!

 

五、受洗後身體就是聖靈的殿

 

保羅講得很清楚: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林前6:19)。

 

保羅是對全體教會講,不是單指受聖靈的信徒。否則,一個受洗後還未得聖靈的信徒,犯了致死的罪就不該被除名,因為他還沒有聖靈,不是嗎?不!一個受洗後還未得聖靈的信徒,犯了致死的罪該受嚴厲地警戒,因為他的身體也是聖靈的殿!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

 

既然如此,受洗後的人,不論有沒有受聖靈,都可以被聖靈充滿!都可以結出聖靈的果子!

 

如前所述,受洗後就是真神兒女,歸入基督,是神家的人,是耶穌基督的肢體。二、聖靈有其主權,要充滿誰就充滿誰,誰能阻擋?三、根據謝長老的觀念,受洗後還未得聖靈者,其實在神眼中已有聖靈,那麼當然可以被聖靈充滿,可以結出聖靈果子,其身體當然是聖靈的殿!

 

聯總的公文: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此乃本會共信之道。這是聖經的教導嗎?這是TJC聖靈的共信之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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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整件事情很清楚:

 

從共信之道來說,TJC聖靈的共信之道是:說方言=受聖靈=得天國基業憑據。共信之道未曾碰觸:

 

1. 受洗後還未得聖靈,會不會被聖靈充滿?

2. 受洗後還未得聖靈,其作的聖工是不是聖靈的果子?

 

當聯總2010年公文說: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此乃本會共信之道。碰觸了共信之道的底線:a. 受洗後還未得聖靈,等於不會被聖靈充滿;隱含著b. 既然不會被聖靈充滿,其聖工很有可能不是聖靈的果子,無法被神紀念。

 

這個聯總負責人會跳過真理研究會與信徒代表大會的“新“道理,已經逾越了TJC付與的職權!一個重大的“共信之道“決議,怎會是由負責行政的單位決定?可悲復可嘆!

 

從聖經真理來說,聖靈擁有自己要充滿誰就充滿誰的主權,人不該限制!施洗約翰可以在母腹中被聖靈充滿,其時他既未受洗,也未說方言!主耶穌受洗後被聖靈充滿,其時也未說方言!門徒等候保惠師降臨,先被聖靈充滿,隨後才說出靈言!

 

當聯總公文指出:不會說方言就無法被聖靈充滿時!要怎樣面對聖經?面對將神言交託我們的真神?面對還未得聖靈的眾弟兄姐妹?還有,面對要充滿誰就充滿誰的聖靈?

 

教會是基督的新婦,不是基督的頭。新婦要順服基督與真理,新婦本身並不是真理。保羅說,教會是真理的柱石與根基(提前3:15)。表示教會要扶助真理/耶穌基督,要將真理撐起來,像是柱石和根基一樣;教會並不是那被撐起來的真理本身,因為被高舉的真理,是教會的新郎---基督耶穌!

 

一個順服聖經真理、高舉耶穌基督的教會,才是真教會,她會隨時謙卑反省,是否常常跟從耶穌腳蹤,是否服從真理和耶穌。教會要做出順服真理與耶穌的決定,而不是教會作的決定就是真理!

 

孝子從治命,不從亂命。聯總2010年的公文碰觸了聖靈的共信之道底線、擅自添加“新的“信仰、並且違反了聖經!愚不從也!我的主不是教會,是教會的頭,那真正的真理,是那拯救世人的耶穌基督!

 

TJC有關聖靈的共信之道寫得很有智慧;不提聖靈是不是只能充滿在得聖靈的人身上,也不提有關聖靈果子的問題。而今的“新“信條,卻是變相的階級之分,看輕了未受聖靈的“同靈“,也違反了聖經教訓!不知何日,TJC才能擁有基督長成的身量,裝飾整齊,迎接那真理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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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篇:一個沒有神靈住在裡頭的人,能被稱為神的兒子嗎?

On November 15th, 2012 YM says: 
一個沒有神靈住在裡頭的人,能被稱為神的兒子嗎? 

網路討論散成了太多的方向,讓我們回歸的原本的議題吧! 
以下是個對雙方立場的小小整理。 

A.網路討論的起因和主題: 
和不流針對聯總2010年4月21日所發真國聯總字第10-22號公文:「在新約時代,受聖靈說方言為聖靈充滿之基本前提,此乃本會共信之道」提出討論。其中還延伸出「受洗後是否所有的人都能被聖靈充滿」的問題: 
² 甲方:「既然受洗後人就有聖靈住在裡頭,怎能說他不會被住在裡頭的聖靈充滿去結果子?誰能限制聖靈隨己意要充滿誰就充滿誰的自主性?」 
² 乙方:「雖然受洗成為神的兒子,但因為還沒有受聖靈說方言,(依據照聯總公文說法)是不可能被聖靈充滿的,當然就結不出聖靈的果子來,其果子是憑血氣的努力結出來的,不被神紀念」。 

B.雙方共通點:無人否認本會有關「聖靈」的共信之道: 
本會10條「共信之道」(更改其中任何文字都需經過各國代表2/3同意)的第五條: 
「信受聖靈係得天國基業之憑據,並以說靈言為受聖靈之明證」(抄自聯總2011.03出版的事工手冊p.8-2信仰篇第五條的全部文字)。 
1.雙方都無人否認這從TJC立教以來的共同信仰(…楊約翰傳給謝順道傳給楊昱民傳給法語區教會…)。所以一切懷疑對方偏離「領受聖靈說方言」的文字都屬於無的放矢的行為。 
2.聯總第10-22號公文顯然是隨意添加上去的,其內容並不是本會的共信之道。 
3.聯總不但隨意加添「共信之道」且根據私自增添的共信之道發起2012.03事件。致使聯總的誠信遭受空前的質疑。 

C.雙方都承認「受洗後,人就成為神的兒子」,但是對「受洗過後到領受靈洗說方言之前,神的靈到底有沒有住在神兒子的裡頭」,雙方有不同的觀點: 
甲方: 是的,受洗後神的靈立刻住在人的裡頭,但人還是需要去領受以說方言為憑的靈洗 / 聖經根據: 
1.既然是神的兒子,必然有神的靈在他裡頭。要不然怎能是屬基督的、是神的兒子(羅 8. 9)?亞當之所以被稱為神的兒子,不就是因為領受了神的一口氣,有神的靈進入他裡頭麼(創2.7)? 
2.主耶穌的門徒雖然領受了聖靈的一口氣(約20.22),還是要去領受聖靈的洗(徒1.5),並以說方言為憑據(徒2.3-4; 8.14-18; 19.1-6)。 
3.不管會不會說方言,任何人受洗後身體就是主用寶血買來的了,成為聖靈住在裡頭的殿(林前6.18-21)。 
4.「領受聖靈的洗」等同於「被應許的聖靈所澆灌」(徒1.5; 2.33)。這澆灌是旁人看得見聽得見的(徒2. 38-39),並且可以立即為不信者做「有神在你們中間」的見證(林前14.22; 徒2.11-13; cf. 徒 8.18)。 
乙方:不,受洗後神的靈並沒有立刻住在人裡頭,所以人必須要去求聖靈說方言 / 聖經根據: 
基本上乙方找不出「受洗後神的靈沒有住在人裡頭」的經節。多數以推論來說明: 
「既然要去求聖靈說方言(徒 8.14-18; 19.1-6)當然就表示本來是沒有的」。同時質疑甲方:「既然有了,為何還要求?」。很顯然,乙方沒有弄清楚甲方的論點:「雖然有了」(聖靈住在裡頭)」但還是需要去「領受聖靈的洗」(以說方言為憑)。 
事實上甲方(YM)的論點完全沒有違背「共信之道」,可惜聯總公文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誤導了議題的方向。 

D.謝順道長老對「受洗後有沒有聖靈在裡頭」的解答方式: 

小子大哥提供了謝長老對" 人若沒有基督的靈,就不是屬基督的"的解釋 :「只因世人都受時間的限制,所以總是以為我昨天受洗,今天還沒有受聖靈,所以不屬基督;等到明天我領受聖靈,會用方言禱告,才算屬於基督。其實,在神看來,當我們受洗歸入基督的時候,我們已經屬乎基督了。因為受洗赦罪,「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是神的應許(徒二38),只是各人受聖靈的時間不同而已;又因為神的存在是「永恆的現在」,我們未來受聖靈的實況,已經呈現在神永恆的現在之中。」(註:也就是說對人是未來,對神是現在!) 
整理:謝長老認為 1. 必須要有聖靈才屬基督。 2. 凡受洗過後的人,或今天或明天或死時才得聖靈(說方言),但對萬事都以「現在」呈現在祂眼前的永恆神來說,事實上這人「現在」就「有」聖靈了! 
為了說明更清楚,我們就退一步假設聯總公文所新創的共信之道是真理:「要能說方言才能被聖靈充滿」。所以聯總公文認為「某甲『現在』還沒領受聖靈說方言,所以不會被聖靈充滿」,但很抱歉,循謝長老的論點,對永恆神來說:「某甲『現在』就有聖靈了,當然『現在』就能被聖靈充滿!」。 
事實上謝長老的論點比甲方更主張受洗過後的人「現在」就有聖靈在他裡頭(要不然他受洗過後怎能屬神?)!既然神認定這人「現在」有聖靈,聯總能以人的立場去阻擋聖靈「現在」去充滿他麼? 

E.題外話: 
很喜歡謝長老這樣說:「若有家人到離世為止(包括嬰孩),似乎仍然沒有領受聖靈,也不必為他們擔憂;因為賜予聖靈給一切信主的人,是神的應許(弗一13),他必兌現。」但根據聯公文,這人因為不會說方言所以一輩子沒被聖靈充滿過,能去見「見樹三年不結果子砍掉」的神什麼? 
小子兄一定沒有意識到他所引用謝長老的觀點其實是否定他所強調「活時沒領受聖靈說方言的人,死時就沒有簽證進天國」的異象!這異象頂多只能拿來對還沒有受洗歸入基督的人來說。因為根據謝長老的觀點:任何受洗歸屬基督的人,不管這人活時有沒有得聖靈說方言,在他死時一定會得到「應許」的聖靈!(所以不會發生沒有簽證無法進天國的情景!) 
沒有人去質疑謝長老像質疑甲方一樣:「既然『現在』就有,或將來一定有,為何『現在』還要求?這是TJC百年來的啟示和教導?這是共信之道?這是神在千百個異象中的啟示?」人不但不質疑反而當做教材、視為真理來教導。相反的,對甲方卻動用一切資源,扭曲其言,連番砲轟… 總歸一句:對掌握公文的同工來說,只要觀點不是出於YM,人愛怎樣說,都行!若是來自於YM,不管對錯,呵呵… 
聯總雖然想將2012.03事件導向「真理問題」,然而經過幾個月來在和不流上公開的討論,人們也都看出並沒有所謂「否定神的獨一,高舉撒但,違反共信之道」的事情存在。既然如此,就請大家離開「真理」的方向往「真實」的方向去思想吧,相信很快就找到清晰的圖樣!… 天佑TJC ! 

給小子大哥的幾句話; 
最後盼和準備離場的小子大哥說兩句話:我們從小就被教導「不要定睛看人!」。彼得行了大神蹟都還說:「為何定睛看我們?以為我們是憑自己的『能力』和『虔誠』使這人行走!」(徒3.12)。所以兄弟,按手求聖靈、祝福、行聖禮並不是因為「執行那人」有沒有領受聖靈說方言,而是因為神的臨在!在中國大陸,我親自看見毫無聖職的「老人家」起來替人按手,神蹟奇事和得聖靈的例子也不少。 
至於和不流所提在山東「重洗」的事,應該是被誇大了。您可能不知道在中國的奇事就是TJCa要求TJCwxyz「重洗」。事實上接受TJCa(某些人)重洗要求的佔不到整體中國TJC同靈的1% (百分之一)!剩下的99%的因而和TJCa形成更尖銳的對立!那些不接受TJCa(自以為大的)重洗要求的,我幾個月來曾經在他們當中聚會,仍是不斷有人得聖靈,而且整體給人的觀感上比TJCa更樸實和謙卑。

 

特例或常例
Author: 

 

基督教派中,一般所謂的福音派認為信主或受洗後就有了聖靈,並不需要所謂的外顯證據,不像所謂靈恩派強調要說方言才算受了靈洗。對於使徒行傳中門徒第一次受聖靈的澆灌,也就是聖經所描寫的說方言現象,福音派退入了“特例“的立場:將聖經所記的現象歸入“已實現“或“不必要“在此世發生。另一方面,靈恩派則進入了“常例“的立場:將聖經所記的現象歸入“可實現“或“必要“發生。

 

具體來說,像是神蹟或說方言等現象;福音派可以解釋成神蹟的發生或受聖靈說方言,當時有其時代性的需要,而神蹟或說方言等意義已經完成了,所以現代則不再需要。或說,使徒教會已經代表性的領受了聖靈,所以我們不再需要以說方言為受聖靈的憑據 (退入特例)。

 

而靈恩派則是相反;既然從前聖經中可以有神蹟或受聖靈說方言,那今日的教會也一樣可以行神蹟與說方言。聖經所記的現象不受限於時代,既然當日是,那麼今日也是 (進入常例)。

 

當這個問題專注在“一定要說方言後才能被聖靈充滿嗎?“採取特例或常例的觀點,將會決定要如何歸納出聖經的訊息。

 

假設採用了靈恩派“常例“的觀點,那麼聖經中有關聖靈充滿的例證,像是:

 

  1. 天使對撒迦利亞說:(約翰)他在主面前要被尊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未出母腹就被聖靈充滿 (路1:15)。
  2. 以利沙伯聽見馬利亞的問安,被聖靈充滿,開聲讚美 (路1:41-45)。
  3. 撒迦利亞被聖靈充滿,說起預言 (路1:67)。
  4. 主耶穌受了聖靈,被聖靈充滿,帶領到了曠野 (路4:1)。
  5. 五旬節門徒被聖靈充滿,說起了方言 (徒2:4)。

 

既然當時有這個現象,那現在也可以有。故可歸納出:

 

聖靈要充滿誰有其主權,可以充滿在母腹中的施洗約翰;可以充滿以利沙伯、撒迦利亞;可以充滿主耶穌;門徒被聖靈充滿後,說起了方言。

 

聖靈可以充滿在不說方言的人身上,這一點無庸置疑。以利沙伯、撒迦利亞說出的都是聽得懂的語言,非方言;門徒被聖靈充滿後,說起了方言;施洗約翰和主耶穌被聖靈充滿則沒有說話。

 

假設採用了福音派“特例“的觀點,當時有這些現象,但現代不一定要有。故可歸納出:

 

施洗約翰、主耶穌和門徒的聖靈充滿都是特例,因為施洗約翰的是天使的宣告、主耶穌受聖靈有鴿子降下的異象、門徒五旬節也是代表性的領受聖靈。而被聖靈充滿就是受感說話,就像以利沙伯和撒迦利亞兩人一被聖靈充滿,就開聲讚美!如同今日的基督徒,只要能夠從心裡讚美神,就是被聖靈充滿了!

 

回到聯總的公文,說方言是聖靈充滿的前提,表示說方言後才能被聖靈充滿。最大的問題在於難以解釋同樣是基督的肢體,為什麼一半可以被聖靈充滿?一半不能?

 

TJC有關聖靈的共信之道強調說方言才是受聖靈,這本身有聖經支持。但是強調“說方言後才能被聖靈充滿“?不管從“常例“或"特例"來看,聖經都不支持這個結論。

 

我想一般的弟兄姊妹不會去管“特例“還是“常例“,而是很單純的相信聖經所載。那麼按照聖經,“只有說方言後才能被聖靈充滿“合不合理?您自有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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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非研究基督派別專家,如有誤請包含;此文只算是個人所聞皮毛。

TJC有關聖靈的共信之道
Author: 

感謝樓上的分享!

其實舊約也有許多被神的靈充滿的形情

如約瑟、掃羅、亞撒利雅...等

新約的例子就如Owen所言,

真教會說方言的人不少,你看這十年來教勢的發展

反觀,靈糧堂這幾年的發展...

這真是弔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