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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招 – 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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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已經是第二次由不同來源傳來說張福華將聯合新加坡及若干代表,想在大會中提議將我除名。若是,則又將是一個突擊。謝謝。平安。

 

張福華 - 英國傳道當他是神學生時授課於YM YM 要求他必須與其他神學生一樣打掃教會或其他清潔工作 張不從並說他以專心祈禱傳道為事」。

 

YM警告張這樣的行為不為傳道表率即時在一定過的傳道審查會他一定投下反對票張福華深表不滿記恨在心到如今...

 

現在 聯總只剩下這一招 也是最後一招 除名

 

就讓我們與天使靜靜觀賞這一即將演出的戲  -  由張福華與新加坡教會一起演出的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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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今年2013年聯總各國代表大會的案題

 

每兩年花費幾百萬,就為了三個議題!(一個選舉,兩個修規章)

 

代表大會別說監督,現在連參與的功能都沒了。

 

只剩橡皮圖章來替掌權者更改規章,壯大權力。

 

提案之一,以後代表提案是否成案,還得由負責人會先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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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耶穌教會 第十一屆第一次各國教會代表大會紀錄 2013 4 1 -2

十、討論提案 (2013)

案題一:第十一屆聯總負責人選舉案。(負責人會 提)

 

說明:

依據聯總規章第十二條及細則第十三條,改選第十一屆聯總負責人。

 

△規章第十二條:聯總置負責人十五人,由各國教會代表大會選舉之,另加上未獲選之總會總負責若干人。全體負責人互選一人為總負責,由總負責就負責人中指派一人為執行秘書兼總務部部負責,並另選東半球宣教部部負責,西半球宣教部部負責,文宣部部負責、訓練部部負責、財務部部負責,以上共七人為常務負責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細則第十三條:負責人的人數及資格

 

1. 聯總負責人之基本名額為十五人,由大會之代表自候選人中選出,得票達投票額半數者,取前十五名。若上述名額未滿十五人,則依後補得票次序取缺額之倍數為侯選人,再行選任之。上述十五名加上未獲選之總會總負責為當選人。

 

2. 候選人之資格︰

(1) 在場的代表。

(2) 現任聯總負責人。

(3) 聯總專任傳道。

(4) 各國總會、聯絡處或教會推薦不在場的長執傳道者(人數不超過本國出席代表之二分之一)。

(5) 年齡必須年滿三十五歲及不超過七十歲者。

 

辦法:

無記名投票。

議決:

 

案題二:聯總各國教會代表大會提案辦法。(負責人會提)

 

說明:

有關各國提案到代表大會程序與辦法,請訂定之。

 

辦法:

1. 直屬教會、宣教中心及聯絡中心應先經所屬宣教部同意後提交聯總負責人會,審核後再向代表大會提案。

2. 總會及聯絡處的提案應經各國負責人會或代表會通過。

3. 聯總負責人會對各國正式提案應經過審核,若各部可處理或答覆者可以不經大會討論。

4. 臨時動議需與討論題案有關,須經二人連署再向代表大會提案。

5. 以上辦法聯總負責人會通過後實施。

議決:

 

案題三:聯總規章細則修訂案。(負責人會提)

 

說明:

1. 聯總應慎重且用心地修訂規章細則,以作為專職人員事奉的規範。

2. 中英文的版本內容的用字有許多不協調,需要重新修訂(參閱附件8的對照表)

 

辦法:

1. 規章修訂後,送世界代表大會審定通過後實施之。

2. 辦事細則修訂後,公佈實施之。

 

議決: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聯總2013年預算

十三、決定下次會議日期及地點

十四、主席致閉會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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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 “臨時動議” 正常的會議, 臨時動議應是討論與提案有關, 卻需臨時另立案討論的議題, 而不是與提案毫無相關,事先無需通知,由少數人準備好, 強制付諸討論的議題。 且讓我們看看,真耶穌教會的 “全球代表大會” 將反映出什麼樣的基督徒形象,及品格素養吧,求 神憐憫帶領。

啟示錄的獸早已出現在真教會裡,啟示錄的假先知(不是只有一人)這一年來也已出現並開始蓋印666, 而這獸也已恨那大淫婦,並快將她殺了。主來的日子真的近了! (如果有人對我的話有什麼問題,請直接與我聯絡) --------------------------------------------------- 我是和不流版主。本人對聖經的解釋純出於個人意見或聖靈的教導,有時也不同于此網站裡意見的主流,因我只屬基督,不跟任何人。

Author: 

是 YM 告訴你 張福華 拒絕打掃嗎? 請 YM 證實! 有証據就拿出來。

Janus, 平安!很高興你也上來了。

希望你這「要證據」的訴求,不是單方面的。當人談到另一方時,盼你也能大聲的說:拿出證據來!
***

應該有十多年了。那時張福華和陳志榮兩位神學生到巴黎教會來上課。日常的「雜務」幾乎都是志榮在做,福華就關在房裡(讀經?)。我忍了多時,直到有天福華來請我幫忙一件私事。我抓住機會在巴黎廚房很嚴厲的告訴他(大意):

「你要別人幫忙你,但你想過你也應該幫忙別人嗎?」

「傳道人的講章不是講台上的聲音,而是台下的生活榜樣!一個活不出生命講章的傳道人,將像法利賽人一樣,講不出生命的講章來!」

「使徒的祈禱、傳道不是關在房裡的自言自語,而是得力後,走出房外對眾人靈命和生活的深入關懷!」

「毫無『服事』精神的人是不配當傳道的。我(打分數)不會讓你及格,但你放心,(平均分數下來)你一定可以過關。不過在你當傳道的時候你要記住曾經有個老師告訴你:『你是不配的!因為你活不出服事的生命!』」。

「志榮為人老實,木訥,沒有你會鑽,沒有你(手腕)高明。將來在英國教會裡你一定會爬得比他高。請你不要(像在巴黎一樣的)欺負志榮,因為他比你更配得!」

這事情發生在巴黎教會的廚房,志榮就在隔壁的房間,都聽見了。當我和福華說完話,打開廚房門,正好撞見志榮。。

這件事,福華不會忘記。Janus. 你怎不去問他?或怎不將他告訴你的版本公布在網上,兩相對照,你所想要的證據不就更明確了嗎? God bless.

 

 
Author: 

我永遠不會忘記你和張福華有講有笑的日子,無奈在真道上的見解令你們水火不容。當我見到張福華,我會面對面問他。張福華要求聯總除你名的動機,是因為你嚴厲的提醒? You know better.

Makura兄,平安!

 

和他們開會的經驗,他們很少用臨時動議。因為臨時動議是給無法控制會議議程的人(所以常來自「代表」提,而非「負責人」)。

 

 

對一個完全能掌控議程的人,是不需要透過臨時動議的。因為在沒有人監督的情況下,他們可以在「提案截止日期」之後,隨時將沒有公布在議程上的議案加入議程,令所有與會者措手不及,來不及思考,來不及商量,來不及讀完議案,但必須舉手表決!所以很容易過關。

 

 
去年2012.0321號停職案,不是臨時動議,而是開會到一半,臨時發下來的正式議案!(「提案截止日期」在兩個月之前就過去了)!我到今天連21號案所附上的八頁無人具名也沒官章的福清長執會之控告信都還沒讀完!(10h30發下一大疊的21號案,午餐我沒去吃,留在會議室讀。讀沒兩頁,謊話一堆。就沒再讀下去了。午餐後,13h30馬上討論。在這突擊下,請問與會的16人,誰有時間去瞭解21號案的內容和附件是真?是假?而主席又是林。所以13h30一宣布開會,我就離席。因為我知道「聖靈和我們定意」的決議早在21號被寫成,突然發下時,已經決定了)。

 

 
相信今年2013.04各國代表大會將是一樣,除了公布的這三個議題之外,會突然當場發下另外的數個議題。還有,因為一路開會下來(大會之前有各種會議),代表都累了,「趕緊結束會議」的氣氛一直飄在會場裡。誰還有情緒去思考?誰還有耐心去聽與議案不同,且必須冗長說明、辯論的不同意見?

 

 
舉手吧!表決吧!結束吧!這就是聖靈和我們一起決意的!

 

 
Author: 

按 Thomas Wu 的指控,張福華真的是以「專心祈禱傳道為事」去回答 YM, 並作為拒絕打掃和清潔工作的理由? 是 Thoms Wu 自己加上去,還是YM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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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Thomas Wu 不提新加坡教會及"若干代表"要除 YM 名的理由? 還是 張福華 為了 "報仇"努力拉攏新加坡教會及若干代表 "同流合污",直至除了 YM 名為止? 是張福華利害,還是新加坡教會及若干代表也是為了 "報仇"? 請告知。

Author: 

YM說得對,張福華 把重點放在學習神的道理,為未來的工作準備自己。他沒有把日常的"雜務"放在心上,你的指責是對是錯,視乎個人的觀點角度。可能我想多了,你把這事告知訴別人,是否希望讓世人知道張福華品格有問題,所以他傳的道理都會有問題? 你真的是無可指責? 還是沒有人願意像在這網站某些人用這種低賤的手法去"保護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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