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一招 – 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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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admin 在 週一, 03/11/2013 - 01:11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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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已經是第二次由不同來源傳來說:張福華將聯合新加坡及若干代表,想在大會中提議將我除名。若是,則又將是一個突擊。謝謝。平安。
張福華 - 英國傳道;當他是神學生時,授課於YM。 YM 要求他必須與其他神學生一樣,打掃教會或其他清潔工作。 張不從,並說他以「專心祈禱傳道為事」。
YM警告張,這樣的行為不為「傳道」表率。即時在一定過的「傳道審查會」中,他一定投下反對票,張福華深表不滿記恨在心到如今...
現在 聯總只剩下這一招 也是最後一招 – 除名 !
就讓我們與天使靜靜觀賞,這一即將演出的戲 - 由張福華與新加坡教會一起演出的戲吧!
這是今年2013年聯總各國代表大會的案題:
每兩年花費幾百萬,就為了三個議題!(一個選舉,兩個修規章)
代表大會別說監督,現在連參與的功能都沒了。
只剩橡皮圖章,來替掌權者更改規章,壯大權力。
提案之一,以後代表提案是否成案,還得由負責人會先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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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耶穌教會 第十一屆第一次各國教會代表大會紀錄 2013 年 4 月 1 日-2 日
十、討論提案 (2013年)
案題一:第十一屆聯總負責人選舉案。(負責人會 提)
說明:
依據聯總規章第十二條及細則第十三條,改選第十一屆聯總負責人。
△規章第十二條:聯總置負責人十五人,由各國教會代表大會選舉之,另加上未獲選之總會總負責若干人。全體負責人互選一人為總負責,由總負責就負責人中指派一人為執行秘書兼總務部部負責,並另選東半球宣教部部負責,西半球宣教部部負責,文宣部部負責、訓練部部負責、財務部部負責,以上共七人為常務負責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
△細則第十三條:負責人的人數及資格
1. 聯總負責人之基本名額為十五人,由大會之代表自候選人中選出,得票達投票額半數者,取前十五名。若上述名額未滿十五人,則依後補得票次序取缺額之倍數為侯選人,再行選任之。上述十五名加上未獲選之總會總負責為當選人。
2. 候選人之資格︰
(1) 在場的代表。
(2) 現任聯總負責人。
(3) 聯總專任傳道。
(4) 各國總會、聯絡處或教會推薦不在場的長執傳道者(人數不超過本國出席代表之二分之一)。
(5) 年齡必須年滿三十五歲及不超過七十歲者。
辦法:
無記名投票。
議決:
案題二:聯總各國教會代表大會提案辦法。(負責人會提)
說明:
有關各國提案到代表大會程序與辦法,請訂定之。
辦法:
1. 直屬教會、宣教中心及聯絡中心應先經所屬宣教部同意後提交聯總負責人會,審核後再向代表大會提案。
2. 總會及聯絡處的提案應經各國負責人會或代表會通過。
3. 聯總負責人會對各國正式提案應經過審核,若各部可處理或答覆者可以不經大會討論。
4. 臨時動議需與討論題案有關,須經二人連署再向代表大會提案。
5. 以上辦法聯總負責人會通過後實施。
議決:
案題三:聯總規章細則修訂案。(負責人會提)
說明:
1. 聯總應慎重且用心地修訂規章細則,以作為專職人員事奉的規範。
2. 中英文的版本內容的用字有許多不協調,需要重新修訂(參閱附件8的對照表)。
辦法:
1. 規章修訂後,送世界代表大會審定通過後實施之。
2. 辦事細則修訂後,公佈實施之。
議決:
十一、臨時動議
十二、聯總2013年預算
十三、決定下次會議日期及地點
十四、主席致閉會詞
重點在 “臨時動議” 正常的會議, 臨時動議應是討論與提案有關, 卻需臨時另立案討論的議題, 而不是與提案毫無相關,事先無需通知,由少數人準備好, 強制付諸討論的議題。 且讓我們看看,真耶穌教會的 “全球代表大會” 將反映出什麼樣的基督徒形象,及品格素養吧,求 神憐憫帶領。
啟示錄的獸早已出現在真教會裡,啟示錄的假先知(不是只有一人)這一年來也已出現並開始蓋印666, 而這獸也已恨那大淫婦,並快將她殺了。主來的日子真的近了! (如果有人對我的話有什麼問題,請直接與我聯絡) --------------------------------------------------- 我是和不流版主。本人對聖經的解釋純出於個人意見或聖靈的教導,有時也不同于此網站裡意見的主流,因我只屬基督,不跟任何人。
是 YM 告訴你 張福華 拒絕打掃嗎? 請 YM 證實! 有証據就拿出來。
Janus, 平安!很高興你也上來了。
希望你這「要證據」的訴求,不是單方面的。當人談到另一方時,盼你也能大聲的說:拿出證據來!
***
應該有十多年了。那時張福華和陳志榮兩位神學生到巴黎教會來上課。日常的「雜務」幾乎都是志榮在做,福華就關在房裡(讀經?)。我忍了多時,直到有天福華來請我幫忙一件私事。我抓住機會在巴黎廚房很嚴厲的告訴他(大意):
「你要別人幫忙你,但你想過你也應該幫忙別人嗎?」
「傳道人的講章不是講台上的聲音,而是台下的生活榜樣!一個活不出生命講章的傳道人,將像法利賽人一樣,講不出生命的講章來!」
「使徒的祈禱、傳道不是關在房裡的自言自語,而是得力後,走出房外對眾人靈命和生活的深入關懷!」
「毫無『服事』精神的人是不配當傳道的。… 我(打分數)不會讓你及格,但你放心,(平均分數下來)你一定可以過關。不過在你當傳道的時候你要記住曾經有個老師告訴你:『你是不配的!因為你活不出服事的生命!』」。
「志榮為人老實,木訥,沒有你會鑽,沒有你(手腕)高明。將來在英國教會裡你一定會爬得比他高。請你不要(像在巴黎一樣的)欺負志榮,因為他比你更配得!」
這事情發生在巴黎教會的廚房,志榮就在隔壁的房間,都聽見了。當我和福華說完話,打開廚房門,正好撞見志榮。。
這件事,福華不會忘記。Janus. 你怎不去問他?或怎不將他告訴你的版本公布在網上,兩相對照,你所想要的證據不就更明確了嗎? God bless.
我永遠不會忘記你和張福華有講有笑的日子,無奈在真道上的見解令你們水火不容。當我見到張福華,我會面對面問他。張福華要求聯總除你名的動機,是因為你嚴厲的提醒? You know better.
和他們開會的經驗,他們很少用臨時動議。因為臨時動議是給無法控制會議議程的人(所以常來自「代表」提,而非「負責人」)。
按 Thomas Wu 的指控,張福華真的是以「專心祈禱傳道為事」去回答 YM, 並作為拒絕打掃和清潔工作的理由? 是 Thoms Wu 自己加上去,還是YM告知?
為什麼 Thomas Wu 不提新加坡教會及"若干代表"要除 YM 名的理由? 還是 張福華 為了 "報仇"努力拉攏新加坡教會及若干代表 "同流合污",直至除了 YM 名為止? 是張福華利害,還是新加坡教會及若干代表也是為了 "報仇"? 請告知。
YM說得對,張福華 把重點放在學習神的道理,為未來的工作準備自己。他沒有把日常的"雜務"放在心上,你的指責是對是錯,視乎個人的觀點角度。可能我想多了,你把這事告知訴別人,是否希望讓世人知道張福華品格有問題,所以他傳的道理都會有問題? 你真的是無可指責? 還是沒有人願意像在這網站某些人用這種低賤的手法去"保護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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