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Caleb,耶穌愛你,我也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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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admin 在 週五, 12/14/2012 - 04:48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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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最近在準備期末考一直沒空上來關心您....許久沒聽見您的消息,令我們都有些擔心。不曉得您最近好嗎? 雖然不久前讓您生氣了,不過我還是很希望親自和您談談,畢竟願意關心教會的長輩實在少之又少,您真的是令我萬分敬佩。或許我們的意見相左,或許我們來自不同的家庭背景,或許我們當不成朋友,但那又如何呢?只要我們有著相同的語言,相同的議題,依舊可以互相交流呀,可不?不要因為異己而卻步了,有您的陪伴,才能讓我們更懂得包容,並且互相了解學習。也許小弟我還不及您年紀的三分之一,但在我心中,您已經是我所敬重的長輩了。至少比起那些高官大臣,您願意靜下來打開電腦,連上網路與我們一同交流。至於那十個問題,就等您時間允許再幫我回覆囉!(目前還沒有人可以回答...呵呵)中華民國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雖然我不同意您說的話,但我誓死捍衛您說話的權利。耶穌愛您,我也愛您Caleb!(對了,上次忘記問您的手機號碼和地址,如果方便的話再e-mail給我一下囉,感激不盡!)
補充我前一篇,但在加護病房或生病住院的老弱者,只能採點水禮,不知你們怎麼處理?尤其你身為醫生的看法?還有在沙漠地區的同胞怎麼辦?
在加護病房,已無法去洗禮了,有兩種想法:1.神曾給他悔改的機會,但他沒把握住,神恩典的門已經關閉了,他來不及了。2.救恩是神的權柄,只要神願意,最後斷氣前的悔改相信,神「可能」會接納的。
「信心軟弱的,你們要接納,但不要辯論所疑惑的事。」(羅14:1)因為有沒有得救已成定局(只是我們不知道結果),通常教會是不做評斷或揣測,只是安慰遺族,神自有祂的美好旨意,該努力的是還活著的人!
在沙漠中,也有綠洲阿!(能不能用來受洗就不知道了),小子想,為了得救,教會應該可以集體帶去有河或海的國家吧!不過小子聽過一個田輝煌傳道講的見證,因已有一段時間,只能說個大概(小子有錄音檔,但不好找,在80幾個檔案之一):
在某國邊區的一個山上,有間真教會。有次有傳道被派去那邊,發現近百個慕道者,比信徒還要多,也都和信徒一樣生活、聚會,就問他們為何不受洗?結果是因他們山上水很缺乏,若要下山去受洗,來回的路程非常遙遠,就一直耽擱了。於是傳道叫長老、職事、負責人一起禱告求水,他們想:「我們終日在山上跑來跑去,都找不到,哪會有水?」但礙於傳道的要求,只好一起禱告了。禱告了好久,傳道突然說好像聽到水的聲音,就帶大家一起去找,結果看到從一個巨石上流下的水泉竟深到可用來施洗,於是當天馬上舉開洗禮和洗腳禮。隔天辦完聖餐禮後,傳道想這麼大的神蹟,應該去照相留念才對,就拿著相機去,想不到根本沒有水。於是他們爬到巨石上面找,但也沒發現有水。總之,人若有心尋求神,一定能尋到!在神沒有難事!
小子兄:
很多弟兄姊妹曾碰過多次去探訪加護病房的家人,隔壁床病人他第一次聽到福音.他決志信主,你不能不替他施洗,我們更沒有理由回答"1.神曾給你悔改的機會,但你沒把握住,神恩典的門已經關閉了,你來不及了!"(關在監獄的死刑犯也有此情況,無法到河邊)因此牧者為他行點水禮.因認為如果拘於儀式如何而把他抬到河邊施洗可能到河邊前就掛了!我想站在醫生你會同意這種可能吧!
牧者也不敢回答2.救恩是 神的權柄,只要 神願意,最後斷氣前的悔改相信,神「可能」會接納的,因為是耶穌說了才算!
路加福音二十三:ˋ40-43耶穌對同釘十字架的其中一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那強盜並未受洗啊!是耶穌說了算.因而看出耶穌看相不相信 祂而不是看受洗的儀式,受洗只是表明心志.
你覺得呢?
On 十二月 22nd, 2012 林心儀 says:
請問小子,
我(Bwnj)的回答:門都沒有。
今天真耶穌教會的最大問題,其實不是在五大教義,我個人也覺得本會的教義是很多教派中(我目前所瞭解的)是合聖經的教訓也是較完全的,(下文會提到我個人對五大教義的分享)最大的錯誤所造成的問題根源是「行政組織及不合理的規章細則」,這個大問題如果不撤底的檢討及改進,縱使有某教派所傳的教義和道理與本會完全相同,也會被真耶穌教會聯合總會那批不尊神為大,目中無人的自大狂們,以本會的組織規章要求外教會來跟真耶穌教會合一,進來被我這個唯一且獨一的真教會統一,理由很簡單,因為耶穌的名超乎萬名之上,你們這些什麼長老會的,靈糧堂的,衛理的或若歌的那能跟我們這個高舉神的名「真耶穌教會」來的名正言順,聖經記載將來萬民要流歸這山,這山就是「真耶穌教會」,我們講台天天在講,小子也天天在聽,所以答案應該是「門都沒有」。
補充資料:僅供同靈參孝
原修訂版(照抄)
真耶穌教會地方教會規章
第一章第三條「附屬」
本組織為附屬真耶穌教會X國總會(簡稱X總)的組織成員。
真耶穌教會X國總會規章
第一章第三條「附屬」
本組織為附屬國際聯合總會的組織成員
以上金子塔式的組織架構使國際聯合總會IA的權力超過各國總會,再由各國總會GA超控各地方教會 之行政,信徒(這個主人)反成為僕人,是現有組織架構下最底層的人,大家須努力的奉獻,奉養這批主人,且須順服這批主人開會後所做的任何決議,順服聯總就是順服神,順服錯了也是聯總跟神的事,與你(信徒)何干?聯合總會即成為萬會之會,林永基不成為萬主之主,行嗎?
請參閱「組織規章」讀後感by. Bwnj
http://www.sharingbiblewords.com/ymyang/cms/?q=node/973#comment-1544
哇^_^火花去!
耶穌尚未斷氣, 救恩尚未成全, 理論上,強盜還在舊約律法時代,洗禮的赦罪功效在主耶穌交出他的生命後才成全。當然,沒有人會質疑主耶穌親口說過的話,但是那些病危了才想受洗卻又去不了洗禮場的人,他們當中有誰得到主親口保證,必然與主同在樂園? 路加福音14:15-24 大筵席的比喻,那些曾被邀赴宴卻推託不去的人,主說他們沒有一個得嘗衪的筵席,所以錯失機會的人,有時是得不到 second chance 的。
但是那些病危了才想受洗卻又去不了洗禮場,跟我提的在加護病房才第一次聽到福音是不同情況,請先弄清楚再幫忙想想該怎麼處理。謝謝!
1. 基本上那兩點是我們的「想法」,是不會說出來的。我們也不接受點水禮,所以不會那樣做。十字架上的強盜,可能是第二種想法的來源,傳統教會的看法就如rxpyll兄說的,強盜因有主親口的答應才算數,是不能拿來用在別人身上。因為小子遇過非常資深保守的老傳道也有這種想法,認為主權在神,我們也不要說的那麼肯定,才敢提一下。真教會在歷史上曾做過很多類似的施洗(從加護病房帶出來,不管身上有多少根管子),憑著信心,沒有失手以致讓神的名蒙羞過。不過,確實嚴重到不敢帶出來施洗的確實也有。
2. 真教會的作法,會告訴病人或家屬,一切交託給神,神若憐憫,會給他受洗的機會;否則,只要交托神,神自有美好的旨意,得救是神和個人的關係,旁人不用煩惱。但就算沒有受洗,若要求在教會辦告別式,是絕對沒有問題的。
3. 真教會對合一的傳統看法是:要在主的名下合一、要在主的道上合一、和要在主的靈裡合一。若是所傳道
理和所受的靈和真教會真是完全一樣的,這是「教會」會去了解判斷的,小子小信徒說不上話;如果真教
會南、北派都無法合一了,和其他教會形式上的合一,或許如bwnj說的,確實可能較困難。
4. 小子對靈糧堂的粗淺印象是,它的包容力很強,例如洗禮的主張:『我們相信藉由完全浸入水中的洗禮,
是教會為重生得救之人施洗的主要方式,但也尊重接納其他方式的洗禮。(出自台北靈糧堂 我們的信
仰立場)』。可見他認為人是先重生後才接受施洗(和基督教一樣),並且對施洗方式沒有堅定的立場
;這和真教會認為「由水和聖靈重生」,且不承認其它方式的洗禮,是完全不同的(同湯不同藥)。當
然,基本上若其他教派因接受真教會某些教義而做修正,仍然是給予肯定的。那心儀姊姊所說的那種教
會,小子覺得還是沒出現;所以先擱置這個問題好不好,bwnj 陳姐妹!
林姐姐的這個問題,讓小子發現之前的答覆不夠完全,應該是「1.神曾給他悔改的機會,但他沒把握住,神恩典的門已經關閉了,他來不及了。」再加上「或是神根本沒有揀選他」,這樣的話,就夠用了。不用加上「2.救恩是神的權柄,只要神願意,最後斷氣前的悔改相信,神「可能」會接納的。」也可以。
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提前2:4)我們可能會認為,「萬人」是指全人類,神要拯救全人類,其實不是。
經文:
就如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為聖潔,無有瑕疵;(弗1:4)
主所愛的弟兄們哪,我們本該常為你們感謝神;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帖後2:13)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2:9)
所謂「揀選」,就是有的要,有的不要。例如神揀選以色列人,則其他民族都沒份;又如主揀選十二門徒,其他人也都沒份。所以主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叫你們的果子常存。(約15:16)
只是你們不信,因為你們不是我的羊。我的羊聽我的聲音,我也認識他們,他們也跟著我。(約10:26- 27)
在主還沒有來之前,人已被分為「主的羊」和「不是主的羊」,只有主的羊會信主,聽主的聲音;不是主的羊,不會信主,或沒有機會信主,因為他未被揀選。
天國又好像網撒在海裡,聚攏各樣水族,網既滿了,人就拉上岸來,坐下,揀好的收在器具裡,將不好的丟棄了。世界的末了也要這樣。天使要出來,從義人中把惡人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裡;在那裡必要哀哭切齒了。(太13:47- 50)
網子再大,都不可能網住海裡所有的魚,被網住的魚,就是被神揀選進入教會的人,其他的魚未被揀選。但被揀選的未必全部得救,還有一次的審判來決定。
所以「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萬人」是指被主揀選的人,而非全世界的人。因此,「1.神曾給他悔改的機會,但他沒把握住,神恩典的門已經關閉了,他來不及了;或是神根本沒有揀選他。」就可當作答案了,但不用說出來。最好的方式就是告訴病人或家屬,一切交託給神,神若憐憫,會給他受洗的機會;否則,只要交托神,神自有美好的旨意,得救是神和個人的關係,旁人不用煩惱。
這樣神是愛嗎?神公平嗎?
神是愛嗎?
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 5:8)在亞當裡眾人都死了,全世界的人類都還在罪裡,主耶穌就破碎自己,為我們打開一條又新又活的路(來10:20),當然,神就是愛。
神公平嗎?
正如經上所記:雅各是我所愛的;以掃是我所惡的。這樣,我們可說什麼呢?難道神有什麼不公平嗎?斷乎沒有!因他對摩西說:我要憐憫誰就憐憫誰,要恩待誰就恩待誰。(羅9:13-15)
神有絕對的主權,被揀選的人要感恩,不能為沒被揀選的人不平,因為神沒有救贖的人,是因自己的罪被審判,不是神使他們犯罪。
就像一個富翁,他去孤兒院,在一百個孤兒中選出一個帶回家。他要使這個孤兒吃好的、穿好的、受好的教育,成為他的兒子,最後還把所有的財產留給他。社會的人,不會說怎麼這麼不公平,其他九十九個為何不選?就因為他高興選這個,不行嗎?又不是他使他們成為孤兒的。社會的人,反而會說他很有愛心,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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