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雅2:9)
很敬佩一位姊妹,經濟條件和學識都在萬人之上,原可以舒舒服服、漂漂亮亮的待在家理當少奶奶,但她選擇每星期天到大都會提供遊民餐食的地方去洗盤子。去洗盤子!去洗盤子!用她一雙本應該是貴婦的手去為無論是貧困的,失業的,越獄的,欺詐的,醉酒的,同性戀的遊民,洗一堆又一堆沾滿他們口水和殘食的盤子!
很榮幸十幾二十年前就認識她。那時她雖然本性很平易近人,但卻無形中給初次見面的人有種相形見絀,難以親近的感覺。如今再見到她,看著她,我詫異得說不出話來。
一個站在高高講台的傳道人,一位自願到社會最底層去默默付出的姊妹。在講台上我侃侃而談「愛是..」,她在台下聚精會神的聽著。我一直感覺到自認精深的「神言奧秘」,在她面前如同是正面銅片閃亮,內面鐵板生鏽的鈸一樣,聲音不協調到難以忍受,真不知道怎樣繼續靠聖靈「闡明」下去。
這位姊妹和我談到她去幫忙洗盤子的教會,「無條件歡迎每個人到教會來」。沒有任何預設的條件。教會大門敞開,人人都可進來。教會的牧師說:「是的,有人說我們這樣做是置『真理』和『教義』於不顧,完全沒有原則,只會談愛」。可是,牧師接著說,愛才是福音真理的主軸,愛才是真實的得救教義。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