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經的角度去瞭解人的受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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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的角度去瞭解人的受造
前言:
探討人的受造,試著以聖經的角度與忠實聖經記載的態度看是否有跳脫傳統神學思考的新事跡,能在認知上更合乎理性的觀點,使信仰不至落入神話(legend)的浮誇。這是以下內容的目的,不是強調教義的導正,進而提供同好有個另類的思考與選擇:
人是神創造(Creation)還是自然進化來的(Evolution)? 相信有神的人基本上是百分百選擇前項。且也認為後項應為前項背書即科學是為証明有神存在的証據,不是發明而是發現.世上的一切都來自神的全能創造(God and God alone Created all these things we call our own),人類不過在歷史的洪流中按著神的允許略窺這宇宙奧秘之一二(God and God alone Reveals the truth of all we call unknown)。
從聖經的記載及傳統基督教的理念 : 神按照祂的形像(image)造了人類的始祖亜當(Adam)。
聖經明確記載從亜當以降的子孫年歲,可推論亜當應在六千多年前被造,若這個推斷是正確也給了進化論者一個藉口認為神造世界莫過是神話論述,背逆了當下科學理論與考古學的認知。
Q1. 神設立亜當是在一個有範圍界定的伊甸園裡,這和全宇宙都是祂造的認知有所不同。難道園子外是邪悪危險的環境,需要把亜當隔離以策安全。(創二 8-17)
R1: 是的,外面是危險的,並充滿兇狠悪者。(創四14)
Q2: 如是推斷當下除了亜當、夏娃、該隱(Cain)之外,園外附近周圍是有他人存在的且是凶悪之人?
R2: 是的。該隱被神趕逐離開神的榮光之地,去住在伊甸東邊挪得之地且與妻子(當地女人/doughter of man)同房生了以諾(Enoch)/son of man。
Q3: 這樣看來亜當就不是全人類的祖先,在亜當之前已有人跡?
R3: 就我個人領受,按照聖經的記載:(創一27-28,31)所敘述:神就照著自已的形像造男造女,神賜福給他們,対他們説:要生養衆多,遍滿地面(略)神看著一切都甚好。 然而從聖經可清楚看到創世記第一章27節中神所造的人(以下簡稱"之前的人")和亜當被造是不同的設置(setting):
a. 之前的人是設置泛泛的大地裡沒有安危圈養的概念,但亜當是在一個受神保護的園子裡。
b. 之前人是男女同時被造(創一27),而亜當是單獨受造。(創二15) 之後,神説: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幫手(an help)(創二18) (這裡中文聖經譯成配偶是造成日後很大的誤導/misled)。 這時 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記住此時所稱謂"女人"只是為區別亜當(那人)而已沒有性別的實質意義。就如當今科學的認知:夏娃是從亜當無性繁殖/clone而來。
C. 之前人的生養衆多是神看來一切都好,是被祝福的。然而亜當和夏娃因分食了被神禁止食用的善悪果,眼睛亮了,才知道自己赤身露體的羞恥(此時才有性/gender的概念)。而後懷胎生子,神對這事是咒詛:夏娃必承受更多的懷胎生產的苦楚(創三16)(可見是輿之前人的比較)要亜當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創三17 - 19)這輿之前人享受神所賜予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創一29)是不同的。
Q4: 那亜當又是誰的先祖呢?
R4: 就我個人的領受:亜當和夏娃應是猶太人的先祖,從聖經對他們子孫的記載來看,舊約基本就是一部記録猶太民族的史詩經典,其中別的文化如輿當下猶太人有關的它會記錄如米索不達(Misoprostol)文化、埃及文明、亜述(Assyrian)文明、巴比倫(Babylon)盛世,其它就不予包含如中北歐文明、印度及中國文明或南島或非州、大洋州史前文化。
從約翰福音一章10-12的論述似乎神奇地印証上面所述:10:他在世界,世界也是藉著他造的,世界(指人)卻不認識他(這是指之前人及非猶太族人)11:他到自己地方來,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這是指猶太族人)。12,凡接待他的人,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這是指這些信耶穌的人不論是外邦人或猶太人至終回歸到父神那裡)。
Q5: (創世記六3) 所記載[耶和華説:人既屬乎血氣(flesh/mortal),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這段經文傳達了什麼訊息?
R5: 就我個人的領受:此經文是有非常重要訊息,神要我們認知:
a: 從英文版(KJV)聖經較易瞭解經文的意思:And the Lord said:My spirit shall not always strive with man, for that he also is flesh (for he is indeed flesh) yet his days shall be an hundred and twenty years. 首先從經文透漏出人的被造起先應可能是永存的(immortal)(創一31)[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And God saw everything that he had made, and beholds, it was very good.]. 在伊甸園裡神是準備了生命樹(the tree of life)它的果子是允許亜當食用(創二,16),經文也敘述:吃了生命樹的果子,就會永遠活著。(創三22) 然而因人的犯錯而失去永存的機會而成為會朽壞(mortal)之身如經文所述:既屬血氣,(also is flesh/indeed flesh) ,也因為這原因 神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人裡面,但人仍可活120歲。這説明凡是人都具有 神的靈且在有生之年 神的靈都輿人同在(証實普世概念:人由 靈/spirit魂/soul體/body 組成的) (創二7)[ Lord God Formed man of the dust of the ground (體) and breathed into his nostrils the breath of life (靈) and than became a living soul (魂).] 同時也告訴我們人的年數至終最多就是120歲,這是被現今醫學所見証的。 然這個推論衝擊且影響世上基督教派立義很深,值得去探討,期待更能瞭解 神、人,救恩之間的關係,同時也歡迎同好能提出更符合經文的見解彼此造就。
基於以上的論述:我們瞭解若出於 神意聖靈的一切安排輿創造肯定是有祂的特質(essential characteristic)就是: 神聖(Holy/Divine) 良善(Good) 永存(Immortality) ,然而出於人意血氣的結局終究是: 褻瀆(Obscene) 悪行(Wicked) 朽壞(Mortal)。這也説明瞭聖經記載的:神的兒子(Son of God)和人的兒子(Son of Man)的不同。
現在就 {神的兒子}、{人的兒子}來看聖經中如何的闡釋:
在舊約:
1. (創六2,4):神的兒子們(The sons of God) [這裡的 sons 是多數]看見人的女子(daughters of men) [這裡 daughters是多數]美貌,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那時候有偉人(mighty men/Nephilim)在地上,後來 神的兒子們(sons of God)和人的女子們(daughters of men)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2. (箴言三十4):前略,衪兒子名叫什麽?你知道嗎?
3. (撒下七14): 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後略。
4. (詩二7):前略,耶和華曾對我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
5. (賽七14):因此,主自己要給你們一個兆頭,必有童女(a veirgin)懷孕生子給他起名叫以馬內利(Immanue l/ 神輿我們同在)。
6. (賽,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unto us a son is given),後略。
7. (伯一6),(伯三1):有一天,神的眾子來 神的面前(有中文譯本:神的眾子來侍立在耶和華面前,這[侍立]容易讓讀者連想眾子為天使./英文:came to present themselves before the LORD),撒但也來在其中。
8. (約三十八7):那時,晨星(the morning stars)一同歌唱;神的衆子也都歡呼。
在新約:
9. (約一12):凡接待祂,就是信他名的人,他就賜他們權柄,作 神的兒女。
10. (羅八14):因為凡被 神的靈引導的,都是 神的兒子們。(For as many as are led by Spirit of God, they are the sons of God.) [這裡sons是多數]
11. (羅八16):聖靈輿我們的心同証我們是 神的兒女。 (the Spirit itself beareth witness with spirit, that we are the children of God.
12. (腓二15):前略,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 神無瑕疵的兒女。後略。
13. (約壹三1):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 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衪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
14. (約壹三2)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 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
15. (太十四33) 在船上的人都拜祂,説:你真是 神的兒子了!
16. (太二十六63) 耶穌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你是神的兒子基督不是?
17. (太二十七,54) 百夫長,前略。説:這真是 神的兒子了!
18. (太十六16) 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
19. (太十二8) (可二28)(路六5) 人子是安息日的主。
20. (約一51) 前略。 神的使者上去下來在人子身上。
21. (加三16) 所以,你們因信基督耶穌都是 神的兒子(Children of God)。
22. (弗一5) 前略。得兒子的名份(unto the adoption of children by Jesus Christ to himself).
23. (約壹五2) 我們若愛,又遵守祂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 神的兒女(the children of God).
----其它聖經經文等等----
縱觀聖經的記載:神的兒子(son of God)或神的兒子們(sons of God) 是直接由神設立,在聖經實録上有三:
1.創世紀第一章27,28節所説受造的男,女/之前人(male and female).
2.創世紀第二章7,22節所述受造的亜當和夏娃 (Adam & Eve).
3.馬太福音第一章18,20節所説的馬利亜就從聖靈懷了孕/因她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祂就是耶穌(Jesus)。
以上三種神的兒子/兒子們既然是神所設立理應有神聖(Holy/Divine)良善(Good)永存(Immortality)的特質,但是從聖經的記載::
1./之前人, 因娶人的女子為妻,順從悪的敗壞被 神棄絕.(創六2-7)
2./亜當和夏娃也受惑於蛇的引誘,吃了禁果被神逐出伊甸園。所以這兩類神的兒子/兒子們因褻漬神,行悪使自己成為血氣可敗壞之身,成為人的兒子(son/sons of men)。 唯有:
3./耶穌是唯一神的兒子(Son of God)/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馬三17)。耶穌是唯一具有神性/Divine的人子,也就是唯一永存的神的兒子。 這大可解釋耶穌是 神的獨子/ 神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三16)
Q6: 創世記一28提到 神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説:要生養衆多,遍滿地面;後略。那人是否如動物般的亂倫式的族內繁延?
R6: 就我個人的領受: 神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地面,絕不以[不潔淨]的方式來完成。 神的聖潔(Holy)是絶對不能懷疑或折扣,有基督教派認為在律法之前人用亂倫的方式來繁延人口是被 神允許,這一觀點是違背 神性,斷不可採信。既然聖經在創世記六2節,記載[神的兒子們]/sons of God,可以知道這兒子們是複數不是單一,那他們又是如何生出?(不循世上人意的男女交合方式,因這是屬血氣,所生的是人的兒女(sons /daughters of men) 按聖經的記載:亜當和夏娃受造的方式及耶穌藉著馬利亜從聖靈懷胎而出生,這以上的方法應該説明瞭 神直接的設立和聖靈的運行才是這些神的兒子們之繁延方式。然創世記第六章1-4節所説 神的兒子們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時候有偉人/Nephilim在地上]這説明當下已先有罪悪在地上。人已經用人意在生養兒女),及亜當夏娃吃了禁果而人意懷胎,這都犯了原罪,致使世人在地上罪悪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悪(創六5)。如是人已經是全屬血氣,任何不當繁延的方式自不在話下,以致 神後悔造人於地。
後記:
這個題目的討論,遷涉到些許基督教不碰觸的議題,然本著聖經的查考應是我們面對問題的答案根本來源。
謹以個人的領受輿同好分享更期待同好有更深層的廻想。 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