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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聖經的實例漫談論道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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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Date recorded: 
2018.04.04
Place recorded: 
Taipei

從聖經的實例漫談論道的啟示

 

前言:

根據聖經的記載新舊約各有一次讓人印象深刻的挑戰舆論道; 在舊約的一次記載是在列王記上十八章敘述先知以利亜和亜哈王的巴力先知在迦密山上挑戰先知之真偽. 在新約的一次記載是在使徒行傳十五章猶太人基督使徒為外邦的基督徒設立入教的聖規.

前者: 最後在 神的出手降火証明以利亜才是 神的先知. [以利亜對他們説:拿住巴力的先知,不容一人逃脱! 眾人就拿住他們.以利亜帶他們到基順河邊,在那裡殺了他們].(王上十八,40)

後者: 耶穌的胞弟使徒雅各定斷此事,定規 外邦的基督徒入教要守三項聖規. [只要寫信,吩咐他們禁戒偶像的污穢和姦淫,並勒死的牲畜和血.] (使十五,20)

 

論述:

先知以利亜和巴力先知在迦密山上的挑戰可説是個血淋淋的結局.應説以利亜為 神打了一埸美好的仗,理應博得 神的讚許,然以利亜卻落得被耶洗别追殺,疲乏不堪,灰心地倒在樹下求死. (王上十九,4) 以利亜説:我為耶和華萬軍之 神大發熱心;因為以色列人背棄了你的約, 毁壞了你的壇,用刀殺了你的先知,只剩下我一個人,他們還要尋索我的命.] (王上十九,10,14) 然結果是 神回答説: 但我在以色列人中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舆巴力親嘴的.(王上十九,18)  接著繼任先知以利亜工作的以利沙旋即登上舞台.

上述的事件過程,讓我們了解 神的工作,神的彰顯都有 祂的自我的時程舆方法,作為人是無法度量的, 神的作為總是遠超乎人的想像.

當使徒彼得,保羅和巴拿巴等首次全面向外邦人傳揚耶穌基督的福音, 透過聖靈的帶領和神蹟的見証使這福音工作得到非凡的成功,教會從此興旺特别是在安提阿,信奉耶穌基督的門徒們也從此被稱為基督徒.  因此如何把猶太人的基督徒和外邦人的基督徒作一連结始為一大難題. 概猶太人一向以 神的選民為自居,男性受割禮是為一項憑証 (創十七,9-14).既然外邦人要同猶太人一樣信奉耶穌,跟著猶太人守律法是入教的必要條件,這樣的主張也愈來愈強烈導至大約公元49年各方要在耶路撒冷舉行辯証大會厘清日後外邦人入教的規條. 恩典派如彼得,保羅,巴拿巴, 律法派如雅各,耶路撒冷教會的長老/法利賽人 於是展開争論: 外邦門徒是否該守摩西的律法.

彼得説出整個問題的核心點: [  神知道人心的 神也為他們作了見証,賜聖靈給他們,正如给我們一樣;] [又藉著信潔淨了他們的心,並不分他們我們.] [現在為什麽試探 神,要把我們祖宗和我們所不能負的軛放在門徒的頸項上呢?] [我們得救乃是因主耶穌的恩,和他們一樣,這是我們所信的.] (使十五,7略,8-11)           

最後双方做出一妥恊的定議: 不要求外邦人守律法如猶太人,但仍有三項必須遵守的規條:

1.     不可祭拜偶像.

2.     不可姦淫.

3.     不可吃被勒死的牲畜和血.

這個定論可説律法派和恩典派得到双方均可接受的結果, 若以現今的角度來看除了第二條較明白定義,其它第一條及第三條也顯得更複雜; 偶像的定義不再是人造的神像而已,人心追求的對象比比皆是,有些"隐形的偶像"所影響信仰的層次更令人駭聞.  現代化的自動屠宰更無法落實"不可吃被勒死"的定義,這在現今的現實是有它的困難性.  在使徒時代,保羅也為不吃祭拜的食物提出務實的主張, 概在當時除了猶太人宰殺的肉,幾乎外邦人所處理的肉品均難合乎不祭拜和不吃勒死的規條.

保羅在這方面的論道提出他的看法是著重精神的義釋而不落俗於行為的外表,這可作為我們論道的参考:

[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爱心能造就人.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若有人爱 神,這人乃是 神所知道的. 其實食物不能叫 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林前八,1前略,2-3,8)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林前八,9)

[因爲 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羅十四,17)

當耶路撒冷大會教義討論定案後規定了外邦人入教的條件,也因此開了教會的教條是可以用開會討論方式来訂定的先例,遂産生日後繁多不同教義的教派. 畢竟是人的決議那有完備之處.

更有教派承傳數次開議的教義定論,基於所謂信徒的共信之道,就把它當作完備的道理,這實有將救恩作小,誠想 神的恩典那是幾條規範即能闡明,這種會員式的入教形式和速食化的信仰教導,應有它可議之處.

 

結論:

人們的感官理解僅能在三度空間作一回應,若因應日前科學的先進,加入時空的因子,微型理論的探討,目前三度空間所確定的事實就不是那麽的"絕對". 如"平面"在微型的理論是"永恒的立體". 致於討論 "酒", "酵" 也是界定在"相對"或"絕對" 的前题.  真理不會因時空而改變,去辯證這種不是"絕對"的物質,想應不是 神要傳達的訊息. 有如人體的構造,或一顆细小的砂粒,在微型的世界卻有深不可测的層次. 若以這樣來看我們的論道那有可作定論的意義,只不過提供對事務的另一種想法舆選項.

論道是自我對聖經道理的認知,提出舆同好分享,過程能彼此因討論而造就信仰則實屬喜樂,若彼此的想法無法交集,亦給自己有個更寬廣思考的機會,有何不好? 畢竟同靈們對聖經的探討本的是真理的追求精神,立意絕對是良善的.

我的領受: 每人有他自己的信仰,信仰是用來彼此分享而不是要用教導的角度去導正和你不同看法的對立方. 誠如經上所説: [這樣看来,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 神面前説明.] (羅十四,12) 你的信仰是建立在你自己和 神的直接關係,任何人無權也無能力在這上面置喙.

 

後記:

[求你將精明和知識賜給我,因我信了你的命令.] (詩一佰十九,66)

[你們中間誰是有智慧有見識的呢?他就當在智慧的温柔上顯出他的善行來.] (雅三13)

[惟獨從上頭來的智慧,先是清潔,後是和平,温良柔順,滿有憐憫,多結善果,没有偏見,没有假冒.] (雅三,17)

[並且使人和平的,是用和平所裁種的義果.] (雅三,18)

期許上述的經文對喜好論道的同靈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