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疑難研究 -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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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疑難研究_第三章
壹、前言
《創世記》第三章是「人類悲劇史」的開始,也可以說是「人類犯罪史」的濫觴。這個故事雖然除了耶和華 神以外,只有「蛇」、「亞當」、「女人(夏娃)」三位主角。但聖經透過這三位主角和耶和華 神將「神對人的心意」、「人與人之間的人性」、「撒旦對人的心機」淋漓盡致地展露無遺。
《創世記》第三章經文中所提供的線索有限,所以常會引起讀者一些疑竇。例如:人類是在(創二21~25)神創造夏娃多久後才犯罪?
從(創三15):「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來看,「蛇」在這故事中的角色毫無疑問是指著「撒旦」而言,這沒什麼爭議。但是,「撒旦」從什麼時候開始躲過神的眼目進入伊甸園去附在「蛇」身上誘惑人類犯罪?這些疑竇等等,我們都無法從經文中得知。當然就某種程度來說,這並不是《創世記》第三章經文中所看中或是要討論的主要重點。
聖經的經文往往只提供我們所查考故事中最重要的訊息。就如《創世記》第三章的經文主要是要告訴我們以下幾個重點:
1.要認識人性的軟弱面,並謙卑的依靠神,切勿自己走入試探
2.一定要對神的話語有絕對一字不漏的清楚認識和堅持
3.撒旦的奸詐和詭計是遠遠超出我們的想像,切勿掉以輕心以為可以單獨與牠征戰而靠己得勝
4.人永遠不可能成為神,「受造者」如何能成為「創造者」?這基本上就是一個錯誤的邏輯
5.神的「公義」(對犯罪者的懲罰)和「慈愛」(對犯罪者永不離棄的救贖)是從人類始祖犯罪以來就一直並行未曾改變過的事實
貳、問題研討
問題一、耶和華神為何會造出比田野一切活物還更「狡猾」的蛇來誘惑人 ?
【研究】
這是中文的翻譯的措辭讓人產生的誤會。因為英文的NIV、NRSV、NKJV版都將這字翻譯成「crafty」或是「cunning」(意思都是「狡詐」)。而《中文和合版聖經》也因循這些英文版本的翻譯,所以就將這字翻成「狡猾」。但這個字的希伯來原文是「aruwm」,此字在(箴一4)、(箴八5)、(箴八12)都翻譯成「靈明」。在(箴十二16)、(箴十二23)、(箴十三16)、(箴十四8)、(箴十四15)、(箴二十二3)、(箴二十七12)都翻譯成「通達人」。
如果從創世記中神看所有的一切創造都是好的這角度來考量,應該是用「機靈」或「靈明」來代替「狡猾」這字,將是比較好且不會讓人誤解的翻譯。
神造萬物原本就不像是在製造罐頭一樣,讓所有動物都是相同的「外貌」,相同的「個性」,相同的「性情」。耶穌也曾設比喻告訴門徒:「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所以你們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太十16)。可見,在萬物中有性情比較「靈巧」的,也有性情比較「馴良」的。《七十士譯本》(舊約希臘文聖經)在創世記三章1節中的「狡猾」所用的希臘字和馬太福音十章16節用的「靈巧」,是同一個字:「phronimos」,這個字也可以是「聰明」、「謹慎」、「精明」的意思。
雖然神創造萬物「各從其類」,各有不同的受造條件和天賦。但是當耶穌談及忠心有見識管家的比喻時曾經說過一個原則:「…. 因為『多給誰』,就『向誰多取』;『多託誰』,就『向誰多要』。」(路十二48)。
因此,「蛇」雖然被造「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聰明靈巧』」,但是當牠犯罪時也必接受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嚴厲的咒詛:「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創三14)
問題二、神為何要造「分別善惡的知識樹」讓人類因此有犯罪的機會?
【研究】
我們時常會聽到有人對神提出一個帶著抱怨的質疑:「如果當初神不要創造『分別善惡的知識樹』,那我們的始祖就沒機會吃它,也就不會犯罪,這樣罪就不會進入這個世界來荼毒人類,而且神還要親自從天上下來世間拯救人類。」難道神沒有這等預知的智慧和能力嗎?
神在創造人類時,給予人類可以在某個被限制的規範中(如神的命令),去做「個人意志」的選擇(但筆者不認為這叫「自由意志」),也因此人被造不是像個被設定好程式的機器人,而是具有高貴自主身份的活物。
在神所賜寬廣的自由範圍內((創二16~17) 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什麼事是「可以作」的(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什麼事是「不可以作」的(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是被神預先規範好的。而神期望人類能在這自由範圍內選擇自我節制的過日子,活在神的吩咐中不越矩。
從舊約的歷史來看,我們所敬拜的神是一個會「試驗(nasah)」人的神,不管是在伊甸園內或是伊甸園外。有許多的經文證實了這事,並且也告訴我們,神為何要「試驗」人?經文如下:
1.(創二十二1 )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2.(出十六4)耶和華對摩西說:我要將糧食從天降給你們。百姓可以出去,每天收每天的分,我好『試驗』他們遵不遵我的法度。
3.(出二十20)摩西對百姓說:不要懼怕;因為神降臨是要『試驗』你們,叫你們時常敬畏他,不致犯罪。
4.(申八2)你也要記念耶和華─你的神在曠野引導你這四十年,是要苦煉你,『試驗』你,要知道你心內如何,肯守他的誡命不肯。
5.(申八16)又在曠野將你列祖所不認識的嗎哪賜給你吃,是要苦煉你,『試驗』你,叫你終久享福;
6.(申十三3)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
7.(士三4)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以色列人,知道他們肯聽從耶和華藉摩西吩咐他們列祖的誡命不肯。
8.(伯十二11)耳朵豈不『試驗』言語,正如上膛嘗食物嗎?
綜合以上的經文來看,神「試驗」人的目的不是神想知道這個人對神的忠誠度如何?明白人心的神何需這樣做?而是神要讓人能透過「試驗」來「自我省思」人自己是否能「遵守神的法度、誡命」或肯不肯「敬畏神」或知不知道自己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其最終目的是要給人類在這些自我反思後能「不致犯罪」、「終久享福」。
大衛深深明白神這份用心,所以他說:「耶和華啊,求你察看我,『試驗』我,熬煉我的肺腑心腸。」(詩二十六2)。他甚至求神『試驗』他,因為他知道這樣的熬煉對他來說是好的無比的測試。
一個被設定好去執行固定程式的人類是絕對不會做超出主人所設定的範圍外的事,換句話說就是不會去犯罪。但是這樣的人類其生命的價值性、尊貴性在哪裡?充其量不過是一尊傀儡,或一台機器人。但神今天並非用這樣的創造方式造人,而是以祂的形像、樣式造人。人啊!我們是有何等尊貴的身份,我們只是暫時比天使小,神還賜人類榮耀尊貴為冠冕,並將祂手所造的都派人管理(來二7)。
說實在,有如此大的「恩典」和「能力」在身上的人類,只是接受一個去抗拒「吃分別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的「試驗」,應該不是一件很難的事。
這裡有一個問題就是:「不吃分別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真的是很困難去遵行的事嗎?」 (創六22):「挪亞就這樣行。『凡神所吩咐的,他都照樣行了』」。如果挪亞在罪入了世界以後,還能凡事照神吩咐的都去行(神吩咐挪亞的事比吩咐亞當的事更複雜又更困難許多),那麼相較之下,亞當和他的妻子在罪還沒入世界以前,竟然無法守住神唯一的吩咐而去犯罪,他們實在很難為自己的罪行來作任何的辯解。
問題三、女人在(創三1~3)對神命令的重述與原本神在(創二16~17)對亞當的命令有何差別?蛇又循序漸進的用了什麼方式來引誘女人,使她卸下對罪的心防而摘下果子來吃?
【研究】
在談這一個問題之前我們必需先來明白一個希伯來文的文法結構,這樣才能真正瞭解心機重重的「蛇」和糊裡糊塗的「女人」,他們是如何串改神的話語。當然,讀者也可以跳過這段文法說明,直接看結論就好。
在希伯來文中沒有「一定」(surely or certainly)這一個單字。那當他們要表達「一定」的概念時會怎麼做?
他們會用兩個「相同重複字」以「不同時態」(不定詞+未完成式)放一起來表示。
例如:(創二16):「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這句話根據希伯來原文,《中文和合版聖經》在此的翻譯是十分不恰當的,會造成神話語的力道被大大削弱。
「你可以隨意吃」應該翻譯成「你一定可以吃」。因為這裡的文法就是將兩個「相同重複字」以「不同時態」放在一起。也就是用「『吃』(不定詞)」+「『吃』(未完成式)」來表示「一定可以吃」。
相同的用法,(創二17):「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這句話在《中文和合版聖經》的翻譯就十分接近希伯來原文。『必定死』這句話在希伯來原文使用「『死』(不定詞)」+「『死』(未完成式)」來表示「一定死(或必定死)」。
在研究(創二16~17)和(創三1~3)這兩段經文前,我們最好要先瞭解一下這個希伯來文的文法,才能真正明白「蛇」和「女人」到底如何曲解、串改了神的話語。
現在我們開始來比對(創二16~17) 和(創三1~3),看「女人」如何對於神話語失去準確性,以致讓「蛇」一步一步引導誤入歧途而犯罪:
1.蛇第一件事先對「神的話語」提出質疑:
A.(創二16)神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一定可以吃』。」
B.(創三1b)蛇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
【說明】
「機靈(或狡猾)」的蛇並非一開始就否定神的話語,而是先用問句對神的話語提出質疑來試探「女人」的反應。一方面也是要挑起牠和「女人」之間的對話機會,並邀請「女人」進入牠所預設的討論。
2.女人在回話中露出了三個破綻:
A1.(創二16~17):「耶和華神吩咐他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A2.(創三3)女人對蛇說:「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
B1.(創二16)神對亞當說:「『所有』園中樹上所出的,你『一定』可以吃」。 (希伯來文直譯)
B2. (創三2) 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希伯來文直譯)。
C1.(創二17b)耶和華說:「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採:「死(不定詞)」+「死(未完成式)」!」
C2.(創三3b)女人對蛇說:「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只採用一個『死』(未完成式))』或『恐怕會死』…」。
【說明】
「女人」在這段的回話中被「蛇」發現她有三個更改耶和華話語的嚴重破綻:
a. (創二16~17) 神對亞當的命令中沒有說『不可摸』。
b. (創二16) 神對亞當說:「『所有』園中樹上所出的,你『一定』可以吃」。但是在(創三2)「女人」將『所有』和『一定』漏掉了。(這只有在《希伯來文聖經》才能看出)
c. (創二17b) 耶和華說:「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採:「死(不定詞)」+「死(未完成式)」!」但在(創三3b)女人對蛇說:免得你們『死』(只採用一個『死』(未完成式))』。『死』(不定詞)漏掉了!
3.當蛇看出原來「女人」對神話語是這麼糊裡糊塗瞭解的破綻後,就開始大膽地改變神的話語:
【說明】
當「女人」被蛇看出她對神的話語精準度是這麼差的時候,就大膽的起來更改神的話語。
(創三4)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蛇在這段經文中對「死」用的文法還比「女人」正確,他還是採:「『死』(不定詞)」+「『死』(未完成式)」就是「一定死」!」。只是蛇大膽的在這肯定句前加上一個「一定不(lo)」將「肯定句」改成「否定句」就是「一定不死」。
所以《創世記》三章4節《中文和合版聖經》將這句話翻譯成「你們不一定死」是完全錯誤的翻譯。因為「一定不死」和「不一定死」是完全不同的意思。
當蛇發現「女人」對神的話語漏東漏西,並隨意「增添」、「刪除」變更時,就乾脆起來成為神的代言者,詮釋並扭曲神話語的動機。
(創三5):「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蛇以不順從神是有理的來哄騙「女人」,說神賜下禁令是因為嫉妒並害怕人類會「如神一樣」。目的是要誘惑「女人」相信原來神所賜給她「好的」的背後還隱藏著「更好」的一些她所不知道的事。
我們不清楚「罪」和「死」在當時亞當和「女人」頭腦裡面的概念是什麼?因為在他們之前沒人死過,也沒人犯罪過。或許神在告訴他們這些事的時候是用某種恐怖的語氣或威嚇的表情來傳達這訊息,我們無法從經文中得知。
事實上,(創二16)神不是向亞當「吩咐」,這也是《中文和合版聖經》的錯誤翻譯。這裡「吩咐」應該翻譯成「命令」(尤其這個希伯來字是用Piel的加強語氣)」才對!這麼慎重的「命令」,其內容怎麼會和(創三1~3)從「女人」口中所說出來的內容有著極大的差異性?這到底是亞當向「女人」轉達訊息時有所誤差和省略呢?還是「女人」為滿足自己的私慾,明知命令而自行更改?
雖然經文中沒有交代,但是從《創世記》三章6節:「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的用字描述「好作食物」、「悅人的眼目」、「可喜愛的」、「使人有智慧」來看,此節經文充滿「女人」的肉體私慾。
加上《中文和合版聖經》的翻譯在這節經文的後半段也遺漏了一些內容。「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正確的翻譯應該是:「又給『和她在一起』的丈夫,他丈夫也吃了」。
可見從頭至尾,就是當女人和「蛇」在對話時,亞當一直都和女人在一起,蛇和「女人」的對話內容亞當從頭至尾都聽的很清楚。那表示充滿肉體私慾的人不是只有「女人」,連亞當也是充滿肉體私慾的看那果子「好作食物」、「悅人的眼目」、「可喜愛的」、「使人有智慧」。這是很可悲的一件事,高等且充滿榮耀尊貴的人類為了肉體私慾,反被低等的動物「蛇」給欺騙了!
我們可以瞭解,亞當和「女人」他們被蛇欺騙的之主要原因就是出於「貪婪」。(創三6)中的「可喜愛的(chamad)」這希伯來字出現在(出二十17)十誡的第十誡中就是被譯成「貪婪」。「人類始祖」強烈的貪婪慾望讓他們選擇走上滅亡的道路。
(約壹二16)說:「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這節經文告訴我們,幾千年來人類的犯罪「本質」與「動機」似乎從來都沒改變過。
這個故事的結論所要呈現的訊息相當清楚:就是「對神的話語有透徹的認識」,以及「對神的良善、慈愛、信實具有永不動搖的信心」,是勝過世界、血氣、撒旦詭計的必要條件。耶穌當時在曠野受撒旦試探時已經為我們立下一個良好的榜樣了!
問題四、「蛇」引誘人類犯罪主要是藉著人類的哪一種外在感官?
【研究】
基本上,《創世記》第三章點出了一個人類歷史中引導人類犯罪的感官,就是人類的「眼睛」。「眼睛」在人墮落事件扮演的一個重要的角色。
在《創世記》第三章第5-7節中的結構模式中,都是在談和「眼睛」相關的問題:
第5節: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
第6-7節: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
在《創世記》第三章5~7這3節經文清楚告訴我們,人類的始祖犯罪墮落的一切緣由就是依靠自己的「眼睛」來判斷事情,而不是照著「神的話語」來行事,所以墮落了。
我們都知道聖經《士師記》的時代是個亂世,《士師記》在結束前,最後用一句令人感到遺憾又無奈的話語做結語:「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二十一25)。「各人任意而行」。這句話如果按照希伯來原文直譯,就是:「各人按照他『眼睛』認為對的去做」。
這麼看來從伊甸園時代以來直到今日,人類墮落的本質原因幾乎沒有很大的改變。因此設不設立「分別善惡知識樹」不是這個問題的焦點。而是當人在「按照自己『眼睛』認為對的去做」和「聽從神吩咐的話語行事」兩者之間做一個抉擇時,到底是要「依靠自己的感官」或是要「聽從順服神」才是問題的重要關鍵。在明白這個關鍵後,人類才會從歷史的教訓裡真正謙卑下來省思自己該選擇的道路,而不是一概將責任全部都推諉到神或是「蛇」的身上。
問題五、亞當和他的妻子吃了「分別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眼睛明亮後,真正明白了什麼?他們在吃的那日有馬上死嗎?他們真如(創三22b)所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
【研究】
「精明或聰明」的希伯來文是「aruwm」;「赤身裸體」的希伯來文是「arowm」。這兩個希伯來字的字根是一樣的。《創世記》的作者在這裡用了一個反諷的文字技巧來諷刺亞當和「女人」。他們想用自己的「精明」(就是吃分別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來得到和神一樣的智慧、聰明。然而到頭來得到的卻是明白自己是「赤身裸體」的知識。
他們發現自己是完全活在「缺乏」中。這時他們瞭解自己什麼都沒有,什麼都不是,更沒有判斷是非善惡的能力,只是明白自己原來是「赤身裸體」。而且這知識只是叫他們更「害怕神」、更「躲避神」、更「疏離神」。
更嚴重的是亞當和他的「妻子」已經分開不再是「一體」。彼此之間會有羞恥感,必須遮掩自己。《創世記》第二章25節:「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但是,犯罪後,《創世記》第三章7節:「他們二人的『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露體,便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
《創世記》第一章27節:「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像造男造女。」用男人、女人的結合來表達神的形像是當初神造人的美好心意。而人類被造之初也是如此:「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但是這種美好關係在人類犯罪後,已經完全被「罪」給破壞殆盡了!
至於亞當和他妻子在吃了「分別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那日後,亞當又活到九百三十歲才死(創五5)。所以,亞當在吃了「分別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那日並未立即死亡。
有學者認為本來是應該立即死亡,只是神憐憫,延期執行刑罰;也有學者認為他們會因為被逐出伊甸園喪失吃生命樹的機會而死亡。較多學者認為要將這「死」視為「靈死」,因為他們與神隔離就是失去生命了。
但不管是神「緩刑」或是「豁免」。吃了「分別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肉體必定難逃一死」,「靈性也必與神隔開」,筆者認為這才是這句話的重點!
(創三22):「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亞當和他的妻子在吃了「分別善惡知識樹」上的果子那日後,真的與神相似,能知道善惡?
「善與惡」這個片語在摩西五經和舊約的其他多處經文中是被翻譯成「福與禍」。例如:
(申三十15)看哪,我今日將生與「福」,死與「禍」,陳明在你面前。
(伯二10)約伯卻對他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嗎?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
(耶三十九16)你去告訴古實人以伯‧米勒說,萬軍之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如此說:我說降「禍」不降「福」的話必臨到這城,到那時必在你面前成就了。
(哀三38)「禍」、「福」不都出於至高者的口嗎?
(摩九4)雖被仇敵擄去,我必命刀劍殺戮他們;我必向他們定住眼目,降「禍」不降「福」。
我們知道以人類受限的肉體是永遠無法去判定這世間的「善與惡」或「福與禍」。因為我們所知有限,所看有限,太多事情是超乎我們的鑒察能力和範圍。只有神才能成為裁定這一切的標準。亞當和他的妻子的罪就是想要「取代神」,依靠自己去斷定什麼是善(福);什麼是惡(禍)。
事實上就某種程度來說,亞當和他的妻子只有在「知道善惡」的知識上與神「相似」。然而他們所知道的「善、惡」與神的善惡是相反的。有一個很弔詭的事實就是「當一個人承認自己不懂『善、惡』時,他才是真知道『善、惡』。因為他將決斷一切「善、惡」的主權交在神的手上時,他才是真正懂得「善、惡」。
所以有聖經學者認為(創三22):「耶和華神說:那人已經與我們相似,能知道善惡」這句話從字面上來看好像亞當和他的妻子已經跟神相似。但可能這只是一句反諷的話。因為就事實總結來說,亞當和他的妻子變得比以前更「不像神」。
問題六、亞當、女人和蛇犯罪後受到什麼樣「逆轉性」的懲罰和咒詛?蛇一直到今天仍然是「用肚子行走和吃土」嗎?
【研究】
犯罪之人接受審判,這一直是神的「公義」表現。當然「亞當」、「女人」、「蛇」犯罪後也不例外。神在整個犯罪事件中採「交叉結構」的審判順序:
「男人」-「女人」-「蛇」-「女人」-「男人」。蛇是這個審判的中心焦點,在此也宣告了「人類」與「撒旦」的永恆爭戰。
1.神對「男人」的審判(有五點)
(創三8):「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
「天起了涼風」在《聖經新譯本》解釋應該是在下午或黃昏的時間。「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按希伯來文法翻譯應該是:「耶和華神在園中走來走去」。
這裡作者藉著「風」表達耶和華 神的「突然出現」;「耶和華神在園中走來走去」暗示耶和華 神的一種「習慣性」,就是每天必「親自」在伊甸園巡視。即便祂知道人類已經犯罪了,祂仍然主動去找他們。當然人類的犯罪讓自己「害怕神」、「躲避神」。
這裡讓我們看見一段很令人感慨的對話。(創三9、10)是神和亞當的一段對話(之前是否有其他的對話經文中沒記載),這段經文可以被視同為聖經上第一段父、子的對話,然而遺憾的是其內容不但沒有一絲絲「喜悅」、「歡愉」、「溫馨」、「關愛」的氛圍;其內容竟然充滿了「恐懼」、「卸責」、「指控」、「推諉」的氣氛。
亞當受到的咒詛或審判與原來的祝福「逆轉」如下:
A.(創二9a):「耶和華神使各樣的樹從地裡長出來,可以悅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沒有「耕地勞苦」這種事。
【逆轉】:(創三17c):「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
B. 原本在伊甸園中「地只會長出可以當作食物的好東西」
【逆轉】:地會長出不但不能當成食物的壞東西(「荊棘」和「蒺藜」),這些壞東西還會阻礙亞當的耕作。
C.(創一29):「神說:看哪,我將遍地上一切結種子的菜蔬和一切樹上所結有核的果子全賜給你們作食物。」人可以隨意吃伊甸園中的一切食物。
【逆轉】:(創三18b):「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人類只能吃不是在伊甸園中的田野裡的菜蔬。
D.(創二15):「耶和華神將那人安置在伊甸園,使他修理,看守。」原本在伊甸園中只要「服事」和「敬拜」神就好,不需要為吃的食物擔心。
【逆轉】:(創三19):「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人類必需「工作」(此字和「服事」同一字)」,才能有食物吃。並且(創三24)寫到,通往生命樹的道路被「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看守」(此字和「敬拜」同一字)」。
令人感到悲哀的就是原本的「服事」和「敬拜」現在竟然成為「工作」和「被看守」。如此因為犯罪的原因《創世記》作者在此所使用的文字技巧確實達到讓人不勝唏噓的目的。
E. 原本在伊甸園中人類沒有死亡的事。
【逆轉】:(創三19):「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現在人類必需「面對死亡」。
2.神對「女人」的審判(有兩點)
A.(創三16a):「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
經文沒有告訴我們,若「女人」不犯罪是否生產會完全沒痛苦?但若將「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用希伯來文聖經直譯應該是:「我『一定』(『增多』(不定詞)+(『增多』(未來式))」你懷胎的痛苦)」。這是多麼令人驚悚的一個咒詛!而且從『懷胎』到『生產』的整個過程一定都是很痛苦。
B.(創三16b):「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
【逆轉】:原本具有男、女平等關係的「女人」,以後將受丈夫的管轄。
(創三17a):「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希伯來文「聽從某人的話」也可以是「遵守(obey)」的意思。可見在伊甸園中亞當也會遵守「女人」的話,因為他們的地位平等。
「戀慕(teshuwqah)」好像是在說女人會被男人吸引。但這個字出現在《創世記》別處,如四章7節,卻有不同意義的產生。他也可以被描述成「慫恿」的態度。
如果我們將(創三16b) 經文看成是一個「因果關係」的咒詛。那就是說「妳對妳的丈夫的『慫恿』」是「因」;「妳丈夫將要『管轄』妳」是「果」。所以(創三16b)經文可以重新這樣翻譯:「因為妳『慫恿』妳的丈夫,所以妳丈夫將『管轄』妳」。
受咒詛後的「女人」將受丈夫的「管轄」。「管轄(mashal)」這個字在(創三十七8)、(申十五6)特別是在摩西五經裡的用法,不是指著一般的「管理」而已。而是一種像君王一樣的「統治」、「主權」的用詞。
如果人類仍然停留在罪中,「男人」將會繼續以「管轄」的方式與「女人」相處。唯有信從基督脫離罪惡以後,以「彼此相愛」而不是「彼此管轄」的方式來相處,這樣夫妻的關係才能再恢復到當初的和諧關係。
3.神對「蛇」的審判(有兩點)
A.(創三14):「耶和華神對蛇說:你既做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耶和華神在審判「男人」、「女人」和「蛇」時,沒有要「蛇」承認牠所犯下的罪行,但卻對「蛇」說:「必『受咒詛』。」
「蛇」在受咒詛之前是不是用腳行走?經文沒有告訴我們。而我們今天也常看見「蛇」除了吃土也吃其他動物。雖然聖經還有提及「蛇」吃土的記載,例如:
(賽六十五25) 豺狼必與羊羔同食;獅子必吃草與牛一樣;『塵土必作蛇的食物』。在我聖山的遍處,這一切都不傷人,不害物。這是耶和華說的。
(彌七17) 他們必『舔土如蛇,又如土中腹行的物』,戰戰兢兢地出他們的營寨。他們必戰懼投降耶和華,也必因我們的神而懼怕。
(詩七十二9)住在曠野的,必在他面前下拜;他的仇敵必要『舔土』。
(利十一42)凡『用肚子行走』的和用四足行走的,或是有許多足的,就是一切爬在地上的,你們都不可吃,因為『是可憎的』。
但是因為《創世記》作者在此處是採用「詩歌體」來寫的,而希伯來文的「詩歌體」只是一種「意象」的表達。所以蛇所受到的咒詛「用肚子行走和吃土」的措辭所要表達的只是說「蛇」將不同於其他動物而過著「卑賤低下的身份和生活」。
B.(創三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耶和華 神在「女人的後裔」和「蛇的後裔」設下了一個永久的「仇恨」(eybah)。這也是聖經第一次出現「仇恨」這個字眼。原本神看一切所創造的萬物不都是好的嗎?
「蛇的後裔」是指誰?應該是指以「撒旦」為首的「邪靈」或「鬼魔」。那「女人的後裔」又是指誰?「後裔(zera)」這名詞如果作為複數名詞,可以指「全人類」;如果作為「集合名詞」,那就是指代表性的人類-「耶穌」。
《七十士譯本》(舊約希臘文版)也將「女人的後裔」視為單數。加上在新約保羅從神領受給我們的提示:「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加三16)。這裡「女人的後裔」應視為耶穌。
這暗示人類往後將和撒旦以及牠所有代表的黑暗罪惡勢力永遠征戰,直到耶穌為我們戰勝的那一刻,帶領我們繼續征戰直到世界的末了。如《希伯來書》作者所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來二14)
問題七、亞當在犯罪被審判將要「歸於塵土」(就是「死亡」)後,他的反應如何?
【研究】
有許多人不明白在(創三19b)當亞當被宣告「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也就是他將步上死亡的結局時,怎麼會突然說出《創世記》三章20節,就是為他的妻子起名的這段話:「亞當給他妻子起名叫『夏娃』,因為他是眾生之母。」?亞當的心裡到底在想什麼?
前文說過,希伯來人是一個很注重取「名字」的民族。所以若要瞭解亞當心裡在想什麼,就必需先知道「夏娃」是什麼意思!
「夏娃(Chavvah)」這字的希伯來文意思是「生命」或「活著的」。《創世記》的作者將「夏娃」詮釋成「眾生之母」,就是所有「生命(chay)」的母親。
這個起名一方面顯示夏娃從此要受亞當(取名者)的管轄以外;也顯出亞當對神應許的信心。雖然因咒詛的關係,人類將面臨死亡的結局。但是女人仍然是人類生命得以延續的一個保證。這個名字慶賀著人類仍然得以生生不息的延續存活勝過死亡。
亞當仍然牢記並堅信神對他們『要生養眾多』的應許:「神就賜福給他們,又對他們說:『要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創一28)。這就是我們所敬拜創造宇宙天地萬物的神之屬性之一-「信實」。
祂的話語永遠不會因為人類的犯罪而有所改變。有些神學家主張「替代神學」,認為因為猶太人棄絕了耶穌,所以神已經將救恩移轉到外邦人來替代猶太人,這是完全不明白神屬性的一個主張。如果神對犯罪的亞當都如此堅定信實守約,那更何況神對亞伯拉罕世世代代子孫們的承諾。
問題八、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有何含意?
【研究】
對於「耶和華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這件事有兩點要注意:
1.這「皮子」是什麼動物的「皮子」,在經文中沒有說明。這裡所用的希伯來字「owr」可以指的是任何動物的「獸皮」。《七十士譯本》(舊約希臘文聖經)也是用「皮革(δερματίνους)」表示。並沒有指定是任何一種特定動物的「皮革」。但可能受《創世記》第四章和新約耶穌的影響,大多數人都會認為是羊的「皮子」。但這問題無法有明確的結論。
可是神為人類用剝奪動物生命做成衣服,來替代人類用會枯乾的葉子自製的裙子( 腰間皮帶)遮掩他們的羞恥是個不爭的事實。
2.不可將此處神宰殺動物取其「皮子」的動作解釋成是「獻祭制度」的設立。這樣的解釋太過於牽強。因為經文中完全沒有這樣的記載和影射。
這段經文可以肯定的一件事就是「衣服」。這裡所指的「衣服」依照希伯來字「kettoneth」應該翻譯成「外袍(就是英文的「garment」)」比較正確。是指像「襯衫似的短袖束腰長外衣」。約瑟的父親雅各當時為他做的「彩衣」也是用這個字(創三十七3)。
在《出埃及記》和《利未記》中神要求亞倫和他要任職祭司的兒子,必需穿戴的「內袍」也是用這一個字。(出28:4,39,40)、(出29:5,8)、(利8:7,13)、(利10:5)、(利16:4)。可見神從造人類一開始就希望亞當能在伊甸園中扮演「祭司」做「服事」與「敬拜」的心意一直都沒變。這也是神對未來全人類的一個心意。
彼得長老說:「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彼前二9)。「萬民祭司」是神從創世以來對人類一直不變的心意。
問題九、亞當和他妻子如果在犯最後又伸手摘生命樹的果子吃,真的會永遠活著嗎?
【研究】
依照(創三22b):「現在恐怕他伸手又摘生命樹的果子吃,就永遠活著。」這段經文的描述來看,亞當在犯罪後又伸手摘生命樹的果子吃,是真的會永遠活著。
但是讓一個人犯罪後帶著「咒詛」和「懲罰」還要「永遠活著」,就某種程度上來說是一種折磨。這只是叫那人「痛苦」且「沒有意義」的活著!他們的靈魂已經和耶何華 神隔絕了,基本上來說,這樣的人還「永遠活著」一點都不是福氣!所以神將他們趕出伊甸園也是一種「慈悲」。這就好像醫院裡一個完全依賴維生機器活著的植物人,讓他早點「解脫」不也是一種仁慈嗎?
當然從(創三23a):「耶和華神便『打發』他出伊甸園去,」和(創三24a):「於是把他『趕』出去了;又在伊甸園的東邊安設基路伯和四面轉動發火焰的劍,要把守生命樹的道路。」來看,對神而言將亞當、夏娃『趕』出伊甸園這也是傷心又很不得已的事。
直到以色列人依照耶和華的指示製作會幕,看到帳幕上用巧匠的手工所繡的「基路伯」時,必定聯想起當初在伊甸園裡,人因罪的緣故被神隔離,失去與神聯合的機會。
參、結論
從《創世記》三章我們可以得到很多對「罪」的了解與感觸。《創世記》三章告訴我們,「罪」的遮蓋絕對不是依靠一堆掉落在路邊的葉子,而是藉由生命的痛苦和流血。「罪」的被贖一定是要付出昂貴的代價。從第一個人類犯罪到今天,贖罪的道路上總是鋪蓋著滿滿的血跡。
「罪」是如此真實而深沉,罪人無法藉由輕省和廉價的代價得贖。《創世記》三章的教訓應該深深烙印在我們每人的心中。當神和人類的關係破裂後,人類根本無法逕自去修復這個後果,唯一的方法就是依靠神親自干預。這干預就是神親自代替我們流血受苦。
對比於亞當「拿起」、「吃了」神吩咐他不可吃的那棵樹上的果子(創三6);基督卻遵照神的吩咐「拿起」、「喝了」在十字架(木頭或樹)上的那苦杯。亞當和夏娃在「分別善惡知識的」樹下「依照自己的『眼睛』」做了選擇;而基督在上十字架前「順從天父的旨意」「喝了」那苦杯。
當耶和華藉著先知耶利米來評斷以色列人的作為時,祂很感慨的說:「耶和華說:我的百性愚頑,不認識我;他們是愚昧無知的兒女,有智慧行惡,沒有知識行善。」(耶四22)
因為基督「順從天父的旨意」「喝了」那苦杯。如今在祂所設立的聖餐中,祂吩咐祂的子民也要「拿起」、「吃了」祂的身體。
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 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太二十六26~27)
耶穌又告訴門徒:「『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我也常在他裡面。」(約六54~56)。
今天對於所有已經進入基督生命裡「拿起」、「吃了」基督身體的人,都不需要再進入伊甸園。「生命樹」在《創世記》的記載後也僅在《箴言》和《啟示錄》被提及,但都與「吃了會永遠不死」這事無關。因為凡是基督的門徒『吃』了基督的肉、『喝』了基督的血的人都會有『永生』在他們裡面,在末日基督會叫他們『復活』!
陳以熙 2019/09/11 於台中家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