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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律法與恩典——律法就是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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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Date recorded: 
2020.01.01
Place recorded: 
台灣

論律法與恩典——律法就是恩典     

 

序言

本與末

律法是救恩之根本,救恩是律法的末枝。本末不可倒置,正如以色列人的列祖是他的根本,不能忘本;無律法的外邦人是野種,接枝到本樹上,不可忘掉根本的律法聖約一樣。

目標與手段

律法是聖約、是神的義之要求。新約是神把律法放在人心裡,成為遵行律法的神子民,因都認識神。所以,新約是達成神律法的手段,律法是神救恩的目標。

探討的核心問題

得救的方法:靠遵行律法稱義(羅2:13)?因「基督耶穌的信心」(羅3:22,26原文)?

和合本:律法的行為(功用)和行律法?(羅2:15,3:20/加2:16,3:2,5)。

定義    律法是妥拉,意為指引或教導,由投擲、指出方向、目標,引申作教導、準則。

內容    律法是神的話,以律法書為主(摩西五經),包括:

A. 救恩與判例的原始依據:三史:伊甸園、洪水、塔城(創1-11章);與三祖:亞伯拉和、以撒、雅各(12-50章)。

B. 祭司國度的建立:選民救恩的史實(出1-15章),重複宣佈神的誡命、證詞(法度)和訓詞(出16-20章),典章與使者(出21-23章),立約(出24章),會幕的啟示、背約與建造(出25-40章)。

C. 西乃山的律例、典章、和證詞(法度):聖潔條例:祭祀(利1-10章)、潔淨(11-22章)、節期、福咒與許願(23-27章)

D. 建軍之安營起行,以及曠野的操練,產業的分配(民數記),

E. 最後的歷史回顧(申命記)。

主旨

  1. 拯救:脫離罪奴身份;方式是透過摩西亞倫。

  2. 目的:成為義僕去祭祀神。

  3. 條件:按照潔淨條例、自潔、成聖。

定義    恩典,希臘文是Charis,新約多義:原指溫雅氣質、佳美性質、委婉狀態;

引申譯為「恩惠、憐慈狀態、恩愛主義;受恩狀況、恩賜…等」(司徒雷登字典)。

字根chairoo,歡樂、喜悅。因此,恩典是一種讓人喜樂的優雅。對應希伯來文是HB2580,chen,chanan(施恩、慈憐);字根是HB2583,chanah(支搭帳棚、安營)。具有堅固、穩定的含意。是盟約用詞,正如堅愛、信實等詞,都是建立在守約施堅愛的「忠信」基礎上。

內容    基督耶穌帶來的和好、得救的福音、真理的話語。

主旨

  1. 拯救:脫離撒但權下的污穢不潔;方式是透過:基督和聖靈。

  2. 目的:在基督裡或在靈裡敬拜父。

  3. 條件:要自潔成聖。

 

問題:稱義是因信心或是因行為?

保羅的「因信稱義」,和『因行為稱義』說法,跟雅各的『因行為稱義』的區別:

A. 論述方向不同,「行為」是指「受割禮的肉體行為/工作」(羅4:1-2);雅各所指的「行為」是指「獻上以撒的順服行動」。

B. 時間不一樣:羅4:2-3,指在”未有割禮之前”的信心,雅2:21-23,指在”割禮之後”獻以撒的行為)。但都是針對「神所說的話:律法」而有的反應,

C. 應許與吩咐的區別:因信稱義是針對”神的應許”,故是”出於恩典”;因行為稱義是針對”神的吩咐”,故是出於順服律法的工作。

 

訓蒙師與保惠師的異同:

同:妥拉律法是我們的「訓蒙師」,神賜基督耶穌和他的聖靈都是「保惠師」,都是具有使者的職能。前者引導我們去「信」得救的福音,後者也引導我們去「信」真理的道。

都是神的恩賜:即恩典的禮物。都帶來了救恩的喜樂(路1:28-30;43,46-55;68-79)。

異:律法本身是文字(成文律法),基督、聖靈是人物(口傳律法)。

律法是神的生命道路和指標,救恩是從彎曲、悖逆中使人轉回正路的補救措施。因此,律法是目標,救恩是手段。

 

深入探索

法老與術士:列王變成法老(所羅門神君);希律王變成法老、撒都該人、法利賽人變成法老的術士:新約教會的教皇變成法老,新教創始人也變成另類教皇、學者專家變成另類術士。

這就是「重複循環的歷史見證」。

 

本論

救恩是進行式、是重複的見證。

  1. 救恩是現在進行式:神自創造、救贖、到末日終審,都是進行式,不斷的進行恩典的偉工。

救出埃及地是恩典,領過曠野是恩典,領到西乃山、頒布律法聖約更是恩典,啟示會幕的真理與建造是恩典,領入應許地,則是恩上加恩。

脫離為奴之家是恩典,經過那可怕的曠野,接受神的管教也是恩典,來到西乃山,親聞神聲音(律法)、親見神的降臨,如五旬節聖靈的降臨一樣,都是出於神的恩典。敬拜、事奉神的條例更是恩典。正如為主受苦也是蒙恩(腓1:29),是曠野苦練的恩典。能征善戰、攻城掠地(迦南地)也是神的恩典。

「感謝神!因祂 有說不盡的恩賜」(林後9:15)。

  1. 救恩又是重複進行的:希伯來人的時間觀

詩119: 52,神的典章是「自古以來的」me`olam。

自古以來的典章,不只是在西乃山,而是自創世以來就有。因為,神的話本身就是律法。

原形`olam表示「無限延續到非常遙遠的未來,但其意義並未僅指未來,也可指過去。這意味著很久以前的事。」LXX譯作aion,跟希伯來文一樣,都無包含「沒有窮盡」的觀念在內。除非是重複本字,才有「永遠」的、「無止盡的時間」。

希伯來人時間是「循環概念」。以希臘人「時間空間化」概念的人,才會切斷時間為「過去、現在、未來」三種的線狀時段,而不是「整體性」的、重複的節奏或韻律式的循環概念。神的律法是「自古以來、直到如今」不斷進行式的、重複地教導、呈現的恩典原則。故伊甸園、洪水、巴別塔等事件是一整體的,正如亞氏三祖是一整體的人物。出埃及記的救贖與律法的頒布、會幕的啟示與建造也是一體的。正如新約重複舊約一樣,都是一整體的恩典故事,重複地循環神話語的奧秘與啟示,一直到啟示錄,都是重複循環的概念、恩典的原則:律法是恩典、福音是「 恩上加恩」(約1:16-17)。

  1. 神的法度:重複見證詞 `ud

詩119:61-63.

63.所有那些敬畏你的、並極度關注你的諸訓詞的人,我跟他作伴。

此處的「同伴」chaber,顯然是排除61.的「惡人」。因為「所有那些敬畏你的、並極度關注你的諸訓詞的人」,都是義人,就是守律法的,他們才能稱為「同伴」。此詞具有「聯合、結合」之意,甚至有「綁住」的用法,如特別在用法術迷惑的觀念上。(TWOT,190頁)。比較61a.惡人們的「諸繩索02256 chebel 」(亞11:7聯合)、

61b「纏繞了我05749 `uwd」同字根,是「見證:05749 `uwd」。TWOT指出:“字根`ud「歸返、重複、再做一次」,依照語意的發展,見證人顯然是指那『重複』聲明以強調其見證的人。”

「違約的惡人和守約的義人」,彼此都有他的「社區聯合」,彼此都是緊緊的聯合在一起,但是惡人們的諸般繩索,聯合/纏住了我,正是犯罪集團/共犯結構對我的「纏繞」攻勢。

 

論證依據

舊約聖經的佐證

壹、摩西五經:律法

律法是神極大的恩賜

一、創世紀的安息日,就是神的恩典、賜福的日子(創2:1-3),正如神賜食物嗎哪一樣(出16章)。

律法規定的聖潔條例(利11-20章),就是以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來要求聖潔,正如伊甸園一樣(創1:29-30,2:16-17)。

首先就是食物的潔淨律,因為你是什麼人,你就吃什麼。

食物律法跟安息日律法,都是神的恩典:可吃、不可吃的規定,自樂園就開始。挪亞時代人早已知道潔淨律(創7-8章)。這都是義人、聖徒的食物規範,是選民(聖徒)的蒙福條件和證明。反之,若吃不潔淨食物,是受律法咒詛的結果(結4:13;20:24-26)。

二、曠野中:瑪拉、汛的曠野、利非訂(出15-18章),不斷出現神賜律法、教導律法(出15:25-26,16:4,23-29,18:17-20),是學習敬畏神,達到完全。因此是神的恩典。

三、西乃山:神賜下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給選民(尼9:13-14),正如賜下神良善的靈、嗎哪給他們一樣(尼9:20)。注意:律法、聖靈、食物,三合一恩典。

出19-23章的頒布律和立約,是出15-18章的重複與說明。出23:20-33的用詞、含意內容,就是一種重複強調和補充說明。

四、這律法是列國中最好的「公義的律例、典章」(申4:8),正如獨一真神雅威是最親近人的一樣(6-7)。故,神賜給摩西「石版」,並「親手所寫的」律法和誡命,使他可以教訓選民(出24:12)。

五、神賜食物、安息日都是恩典(出16章):沒有律法,就沒有平安、幸福。六日收嗎哪:不要存留,否則會壞;但第六日收兩份,存到第七日不會壞。安息日與其他6日的分別與賜福:都是奇異的恩典。

 

貳、先知書

一、神賜安息日給選民(結20:12),正如神賜律法給他們一樣(20:11)。

二、外邦列國的律例是不美的(結20:25a),是不能使人活著的「惡規」(結20:25b,4:7)。

三、選民被咒詛,才去吃外邦列國「不潔淨的食物」(結4:13),先知以西結決不吃不潔淨的食物,神以潔淨的牛糞取代(結4:14-15)。

但以理因立志自潔,不以飲食(王膳王酒)玷污自己(但1:8),神使他在太監長眼前「蒙恩惠、受憐憫」(1:9)。

四、「悖逆之民」、「隨己意行不善的道」,就是:「自稱聖潔,卻在異教園中獻祭,在污穢的墳墓坐著、在隱密處住宿,吃不潔淨的豬肉,喝可憎之物作的」(賽65:3-4),他們的結局必是「一同滅絕」(賽66:17偶像與蒼鼠、豬肉並提)。

 

參、聖卷

一、詩篇作者的見證:

律法與救恩並提(詩119:155,166,174),救恩與公義的話平行(119:123)

1 .雅威律法全備、法度確定、訓詞正直、命令清潔、敬畏存立到永遠、典章全然真實(詩19:7-10)。

2. 雅威律法是完全的,因此,行為完全、遵行雅威律法的,這人便為有福(詩119:1);3. 詩人以神的法度為永遠的產業(119:101);是腳前燈、路上光(105),他曾起誓遵守、必按誓而行(106)。神臉面光照=神律例教導(135);

4. 愛神律法的有大平安,什麼都不能使他跌倒(119:165)。

5. 天地與律法:天地照你的典章/安排存到今日(詩119:91);天地之約與律法聖約並存(耶33:17-26,31:31-36)。

6. 救恩是神的大作為,不守律法就是忘恩負義(詩78:4-11):

二、救恩的目的是遵守律法!

A. 以斯拉記:神施恩使餘民歸回、復興去重建聖殿聖城:即是遵照律法而行。但選民又忘此大恩,與污穢的外邦人立約結親,又失去恩典,必被滅絕、無一逃脫者(拉9:8,9,14)。

B. 尼希米記:西乃山神賜下正直的典章、真實的律法、美好的條例與誡命給選民(尼9:13-14),正如賜下神良善的靈、嗎哪給他們一樣(9:20)。

 

新約聖經的佐證

福音建立在律法聖約的基礎上:無公義的律法即無真理的福音。

神在福音上顯明神的義,這義是本於信、進入信,義人因信得生(羅1:17)。

神的義是神大能的救恩(1:16),先有恩典(大能拯救),後有律法:神的義成為人的義。恩典與律法完全合一,才是真正的福音真理。

所以,恩典與律法齊一:照你的典章將我救活(詩119:149),即照你的堅愛將我救活(119:159)。因我不忘記你的律法,所以,求你看顧我的苦難,將我救活(153)。我永不忘記你律法,因你用這訓詞將我救活(93)。

 

A.福音書:

對觀福音:

(以馬太福音為主)

兩個耶穌家譜——律法與恩典的連接點(太1章、路3章),三位外邦女子因遵行神的律法而蒙恩歸入選民行列(參見賽56:6),迦南女子他瑪和摩押女子路得。二人都是因律法中的娶寡嫂律法而蒙恩。

耶穌降生、希律王殺嬰:猶太人的王逃到埃及和加利利地的背景(太2章)。

施洗約翰的職事:悔改歸向神、遵行律法,見證基督是誰(太3章)。

耶穌受試探:申命記律法的實行(4:1-11);外邦人的光(4:12-16)。召漁夫四徒:兩對兄弟檔、外邦地的門徒(4:17-25)。

耶穌更正文士與法利賽人的律法錯解:成全律法即是指『實行』律法(太5:17,18成全/6:11行),不是取代律法。5:21-48是文士的律法錯解,6:1-18是法利賽人的律法錯行,6:19-7:27是門徒的律法遵行(太5-7章)。

神蹟奇事是證明神國臨到的標誌,神國是以實行神旨意(即律法)為主(8-9章)。

安息日的醫病神蹟顯明救恩,是達成安息日誡命此目的之手段(太11:20-12:14)

神的律法由主耶穌和使徒(神的僕人)傳給外邦人(太12:15-21),只有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是我的「家人」(12:22-50),不限定猶太的親人。反而是外邦人因遵行律法要審判這猶太人(12:41-45,參見羅2:25-29)。

海外/海岸佈道:對猶太聽眾/外人說比喻,對門徒/自己解明「天國的奧秘」(13章)

先鋒被殺的預警:變餅(門徒當負責聽眾的食物:如嗎哪),履海跟從主的信心與吃餅得飽的永生食物(太14章,參見約6章)。

古人的傳統廢掉神的誡命、典章:孝敬父母的誡命和典章/罰則並提(太15:4),是食物潔淨例的『守法』問題,不是可以廢除的問題,正如守安息日律法的問題。

耶穌施恩給迦南婦人,因她的大信心表現:就是「主阿!不錯,但是狗也吃豬人桌子上掉下來的碎渣兒」(太15:24-28)。野橄欖種插枝,是格外蒙恩,不是自高不信(羅11章)。

再次強調「約拿的神蹟」(太16:4,12:39),門徒當防備「猶太兩大傳統的酵/教導」(16:12,參見加5:9-12的酵)。

外邦境內(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兩大啟示:基督是誰?(父的啟示和子的啟示)跟從者是誰?(神的意思或人的意思)(太16:13-28)。非主真門徒便無此啟示。

變貌山上的啟示: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你們要聽他!摩西和以利亞顯現的目的(太17章,參見路9:31談論主的「去世)。第二摩西(申18:16-19何烈山大會的日子)。

下山時的解讀:以利亞就是施洗約翰,目的是要「復興/復原萬事」(包括以色列國,徒1:6),人子也要這樣受害(17:9-13)。

山下猛鬼,門徒難治的原因:信心小(17:14-21)。

天國裡誰最大?百羊尋一迷羊:教會治理原則(18章,參見約6:39,10:26-29主的羊是門徒,不失落一個)。

律法辯論:休妻另娶犯姦淫,創世紀律法的規定與西乃山律法的齊一(太19:1-9,參見創2:24/申24:1-4)。

律法的遵守必得永生:十誡中強調對人的方面與跟從主耶穌的條件(19:16-30,愛人如己,參見利19:18,34對本國人和外國人要一視同仁;孝敬父母,參見弗6:2-3,西3:20保羅吩咐外邦人守的)。

律法公平與恩典禮物的齊一:葡萄園的比喻(20:1-16)。

我的殿必稱為「萬民禱告的殿」(太21:13,可11:17,與雅威聯合的『外邦人』要加入律法聖約行列,賽56:6-7)。

咒詛無花果樹:以色列領袖無公義;兩兒子比喻:信心是悔改加上遵行;兇惡園戶比喻:神國歸給有公義的百姓(太21:18-46)。娶親的宴席(22:1-14)。

三大辯論:納稅(神物歸神的利未記律法)、復活(荊棘篇之出埃及記律法)、最大誡命(申典的律法)。耶穌反問:大衛稱基督為主(詩篇之律法)(太22:15-46)。不信律法書即不信耶穌(約5:46-47,路16:29-31)。

謹守遵行律法:對文士法利賽人的評介,強調光說律法而不行的問題(23章)。

預言聖殿被毀:(太23:37-25:46)。耶路撒冷敬拜體系的毀壞與萬民福音(23:38,24:14,參見路21:24外邦人踐踏耶路撒冷的時期)。

耶穌受難和復活的歷史教訓:救恩成全律法,舊聖殿的拆毀(人子身體被殺)、新聖殿的建立(身體復活、升天)(26-28章)。

*影子與實體:希伯來書8-10章與西2:16-17的解讀,參見司提反的證詞(徒7章)。

約翰福音:律法是「神賜給」選民的,福音是「恩上加恩」(約1:16-17)。

 

B.雅各書:

神是那位「各樣美善的恩賜和各樣全備的賞賜、眾光之父」(雅1:17),

律法是萬民之光(賽51:4”我必堅定我的典章/公義為萬民之光”)。

律法是「那全備、自由/釋放的」(雅1:25,2:12),一方面,遵行律法的必蒙福;另一方面,是神審判的依據或人說話行事的準則。(4:11-12)。

神賜「更多的恩典」(4:6),所以,經上說(箴3:34「神阻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雅4:6)。LXX譯自來文chen恩典為charin。

 

C.保羅書信:

律法與恩典論:保羅的解釋:恩典為「不作工,卻得工價」(羅4:4)。律法為「作工才得工價」。

律法或誡命本是要叫人活命的(羅7:10,加3:21原文,是救命丸,不是摧命索)。

律法不是罪(羅7:7),那良善的律法不是要叫我死的,但因著那惡者(或稱罪者,羅5:12,6:12,7:8-17,8:3),牠叫我死了。那罪是惡極的,而律法正是照妖鏡(羅7:13)。

站在「這恩典中」(羅5:2),就是活在「神的妥拉律法中」。

1.受浸的意義和目的:不要仍「在罪中」活著,(6:1-2);

生命的新樣式就是遵行律法的義。

2.兩種奴僕:罪奴和義奴。「在恩典下,不在律法下」,那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6:14),但決不可犯罪(6:15);

兩種果子與兩種結局:不潔死亡與聖潔永生。

成聖果子進入永生:律法能使人得恩典(22-23)。

3.丈夫律法:脫離丈夫律法與歸於別人、結果給神(7:1-6);

「靈的新樣式」,等同「生命的新樣式」,就是遵行律法的義。

4.罪與死的律法:神的律法不是罪(羅7:7),那良善的誡命不是叫活死(7:13);

5.生命之聖靈的律法:在基督耶穌裡使我脫離罪死律法的「目的」:使律法的義成就在依靈、不依肉的人身上(8:1-5)。

6.那肉體反神、就是反律法(8:7-8),聖靈內住的「目的」:使人遵行神的律法(9-11)。「使死的身體活過來」,就是不再是死在罪惡、過犯當中(弗2:1)。

由違背律法(罪)到能遵行律法(義),這才叫做真自由(約8:31-36),

人可因遵行律法而「活著」(利18:5,結20:13,21),這是恩典。

基督和聖靈都是律法中應許的「恩典使者」。這就是恩上加恩。 

有聖潔,才有恩典,沒有聖潔,就沒有恩典:

定義:聖潔是一種強制切開、截然分別的生命力,從凡俗、污穢中分別出來。

律法最講究聖潔,有三方面講究:一是對自己:要聖潔自守(來12:10);二是對神:要聖潔才能見主(來12:14);三是對人:要聖潔(帖前4:3-8)

故,全人:靈、魂、體都要全然聖(5:23)。

 

D.約翰一書;

違背律法就是罪(約一3:4)。行在光中如神行在光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的血持續洗淨我們的一切罪和不義(1:7-9)。但是分別:至死罪和不至死罪(5:16-17)。

E.彼得前書:

新約教會對聖潔的要求、標準跟舊約選民的聖潔要求、標準一致(彼前1:15-16)。所以,彼得不可能改變食物潔淨律,天上來的異像所看見的,是指挪亞方舟的三種不潔淨的活物(徒10:11-16,11:5-10,沒有水族),神是『以物喻人』(徒10:28)。

結論

律法恩典的一致性,正如精神與身體不能脫构:律法是身體,要行;恩典是精神,要心。

全人是心靈,也是身體層次。離開身體,精神如何表現?所以,沒有所謂「單純的精神」。內容和形式是一整體,只有裡外的分別:所以,污靈要藉住人身,聖靈也要內住人身。因此,身體成為聖靈與汙靈的主戰場,擄掠爭奪的擄物(羅7:24)。

不實行神的律法,必不能榮耀神、反使恩典落空;實行律法才會達成救恩的目標:照著神的榮耀形像受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