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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想「登山宝训」(六之五) 六、論施舍 七、論祷告 八、論禁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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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recorded: 
2022.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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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

細想「登山寶訓」(六之五)

六、論施捨 七、論禱告  八、論禁食  

 【經文】《馬太福音》第六章:1~4節

 

猶太人在一般日常生活中最重要的三件宗教行為分別是:

施捨」、「祈禱」和「禁食」。所以,耶穌一口氣從《馬太福音》第六章:1~18節提出猶太人在「施捨」、「祈禱」和「禁食」這些基本日常的生活中,對這三者該有的態度和心態。

雖然耶穌談的是三件事情,但卻有一個共通原則。就是要祂的門徒在日常生活中要過著誠誠實實毫不虛偽的正直生活。祂在三個論述中不斷重複:「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太六:2、5)。這三個論述的結論都一樣:「你父在暗中查看,必然會報答你(太六:4、6、18)。

耶穌很清楚地指出在實際的信仰生活行為上,「虛偽」是絕不會蒙神的喜悅的。

由於這耶穌在這三個論述「論施捨」、「論祈禱」和「論禁食」有許多相同的強調與用詞。所以本文就將這三者一起談。

六、論施捨   

(一)、人生如戲?

《馬太福音》第六章1節按希臘文直譯為:「你們要注意不可把你們的「義行」做在人們的面前,為要被他們看見。」(經文原文中無「故意」兩字而是「為了要」)。由這段經文可知,耶穌這裡所說的不僅僅是指一般人士在社會上所作的「善行」而是「義行」。

耶穌所以責備他們的是,他們(假冒為善的人)所做任何事之前,心裡都在盤算如何得人的榮耀!也就是他們的一切作為都是「為了要」得人的榮耀!

耶穌斬釘截鐵的告訴他們,在天父的眼中他們已經完全得到他們的報賞。換句話來說,他們的「義行」是白做了。因為他們再也得不到任何從天父來的「獎賞」。

「假冒為善」在《馬太福音》出現了16次。這是法利賽人典型的作風。他們做什麼事情都是做在人面前,喜歡得到人的稱讚而被高舉好藉此得到人的尊重。「假冒為善」這個希臘字原始是指「演員」的意思。這些法利賽人他們的一生在神的面前從來沒有真真誠誠的活過都好像在人面前演一場假戲。

雖然很多人都說過:「人生如戲」。使徒保羅也曾說:「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林前四:9)。

但保羅說的和法利賽人的行為大相徑庭。請注意保羅說:「使徒好像定死罪的囚犯」。他們在世上好像已經與主同釘十字架,從不指望這世界能給他們帶來任何好處!他們認為所遭受的一切患難攻擊、譭謗、艱辛只不過是神要在他們的身上彰顯出祂的慈愛、能力、拯救和各樣的恩惠!

因為世人多半不能看見也無法明白神的作為與奇妙大愛。所以基督徒的重要任務要「成為一台戲」演活了雖在困苦、患難、艱難、絕望的處境中居然還能充滿盼望,喜樂度日。

雖然保羅說:「人生如一台戲!」但保羅所謂的戲是一台由神親自導演的戲。所有的演員都是忠心不二、誓死忠誠、絕對順從神的旨意的演員!這與法利賽人的為了高舉自己而裝模作樣,有著天淵之別。

(二)、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

耶穌說:「『』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太六:3)。經文中的『你』所使用的是單數。所以指的是個別跟神有關係的施捨。

至於「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是什麼意思? 人的左、右手同屬於一個大腦管理。怎麼有可能使「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這表示不是很快地來不及記,就是對這事絲毫不經意。

耶穌說:「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太二十五:31、32)

耶穌說:「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

這是」。

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什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什麼時候見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體,給你穿?又什麼時候見你病了,或是在監裡,來看你呢?」這些義人所做的只是給吃、給喝、給穿、給住,都不是什麼顯赫的大事。但是他們都好像失智!一般人可能給人吃、給人喝,給人住上一宿,事情過了或許忘了。但是曾經去給人探監竟然忘了!他不止「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甚至「不要叫左腳知道右腳所走過的」。這聽來很離譜。但耶穌就是用這麼極端的比喻要告訴門徒天國子民的「義行施捨,他們對他們的施捨是不經意到什麼樣的程度,以此來對比那些在施捨的時候假冒為善的在會堂裡和街道上所行的一切事。

(三)、行在暗中

       耶穌勉勵祂的門徒,無論是「施捨」或「禱告」或「禁食」(太六:4;6;18)都要「行在暗中」。這意思不是要祂的門徒做這些事的時候偷偷摸摸。

有人認為耶穌在登山寶訓中講話前後矛盾。前面不是剛說:「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太五:16)。怎麼突然話鋒一轉變成:「不可將善事行在『人的面前』,故意叫他們看見」。

我們要注意耶穌的焦點是在論述行善的「心態」問題。不是在討論可不可行在人面前行善的問題!重點是:「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相反的是,法利賽人是『將榮耀歸給你們自己』。

所以,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六章1節一開始提醒門徒:「你們要小心!」。因為「要榮耀神」或是「要榮耀人」常常在一念之間,也可以說一念之差。

耶穌在畢士大池邊醫好病了三十八年的病人,以神的身份跟周圍百姓說一句話?「我奉我父的名來,你們並不接待我;若有別人奉自己的名來,你們倒要接待他。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五43、44)。意思就是說,一個人若只會互相榮耀自己而不求榮耀神,說他會相信耶穌完全是騙人的!

所以,不需要偷偷摸摸的行善,可以光明正大的行善。但要在眾人面前『將一切榮耀歸都給天上的神』。

【經文】《馬太福音》第六章:5~15節

七、論禱告

(一)、在罪中虔誠的禱告

耶穌在「論禱告」時,仍然維持強調這個大段落幾個不變的原則:「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

我們若以為主耶穌論說這段經文是在責備法利賽人在禱告上的虛假,那我們就太不瞭解罪的本質。當人類發生第一宗兇殺案時,耶和華就將罪擬人化的提醒該隱:「『罪』就『伏』在門前。他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他。」(創四:7)。『伏』所代表的意義是無聲無息、令人難以察覺。

有多少最驕傲的禱告是隱藏在光鮮亮麗的假謙虛背後!這也是罪對人類來說最可怕之處。這種看似良善背後卻暗藏的大惡,這是人類在吃了分辨善惡樹上的果子後對善和惡失去分辨能力的結果。有時在看似對神最虔誠的禱告中背地裡卻潛藏著最大驕傲。

人們常常以為罪只會表現于外在的行為之間。若是這樣想那表示我們太不解罪了。基本上,聖經提醒我們,罪是一種「心態」,包括自我崇拜,自我榮耀。甚至有時候我們認為在崇拜神、榮耀神,卻實際上是在崇拜自己、榮耀自己。在外表看似最偉大的敬拜當中有時會隱藏著自私的想法或追求屬自己的陶醉,而非實質在敬拜神。

當我們看到法利賽人誇張的在會堂裡和站在十字路口上禱告時,應該也要想到自己被罪滲透侵入「自義」又自我感覺良好的禱告,其實也沒有好到哪兒去。

(二)、求還是不求?

許多基督徒將「禱告」視為屬靈的呼吸。耶穌在世上的許多重要工作都是借著禱告完成,甚至在十字架上臨終前都以禱告作為救贖大工的結束。

很多基督徒問到:「為什麼要禱告」?有人援引《腓立比書》第四章6節回答:「只要凡事借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但是耶穌明說:「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太六:8)

不明白聖經的人會認為聖經在耍我們。一會兒說:「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又一會兒說:「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意思是說「不用求了,神早知道我們的需求了!」那到底是「求」還是「求」?我們到底是要聽「保羅」的或聽「耶穌」的?

當我們讀到聖經中有出現南轅北轍的記載矛盾時。要回頭來看看當時的情境。

「保羅」說這話是要表示他在患難中仍平安喜樂凡事有餘充足,「在基督耶穌裡,使你們一切所需用的都充足腓四:19)。所以,鼓勵信徒可以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向神求?

但耶穌是在教導我們的禱告「原則」和「心態」。這兩者當初談話的情境大相徑庭。難怪令人傻眼感覺矛盾!

(三)、主的禱告文

之所以有《馬太福音》第六章:9~13節的主禱文是耶穌在一個地方禱告;禱告完了,有個門徒對祂說:『求主教導我們禱告,像約翰教導他的門徒』(路十一:1)。於是才有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六章:9~13節教導門徒禱告。

「主的禱告文」在《中文和合版》開頭說:「你們禱告要這樣說」(太六:9)。但在英文《詹姆士國王版本》(《KJV》)寫到:「In this 『manner』, therefore, pray:」(中譯:所以,用這種『方式』禱告)。從英文《KJV》翻譯版本聖經可清楚的看出耶穌所要教導門徒禱告的是一種模式、方式、原則,而非希望我們將禱告詞在每一次禱告中都無誤的背誦出來。

筆者發現耶穌教導門徒禱告的目的是期望我們在借著每次禱告的省思中不斷地提升自己的屬靈生命。

因此,一個合神心意基督徒的禱告內容應該是「反思」多於「祈求」,並且從禱告的內容檢視自我目前的屬靈光景。如:「我們禱告都在求什麼?」、「我們禱告最在乎的是什麼?」

主耶穌教導的禱告文將一切人向神的禱告濃縮扼要在幾句話中,是那麼的合適,以致增一句則太多,減一句又太少。

以下筆者就將「主的禱告文」逐句分析並分享。

(1)我們在天上的父

A、我們

主耶穌為什麼不教導我們在禱告時念:「『我』在天上的父」而是『我們』。當我們自己一個在單獨密室禱告的時候念『我們』,不是很奇怪?那其他人是誰?

主耶穌要告訴我們,我們一開始禱告就要思考到一件事,「父」不專屬於某些特定人或某些特定教派的,而是「我們大家的父」,是所有委身基督的人都有資格稱祂為父,向祂禱告蒙祂賜福。

今天在世上千千萬萬的基督教派中,若有某些教派宣稱自己是「唯一得救」的教派,這是完全抵觸耶穌的教訓,好像把「父」據為己有。「父」只為我的「父」只有我才能領受「父」來自天上的福氣。這是何等自私的一個禱告。

根據希臘文聖經記載,主耶穌可是用第一人稱複數所有格「ήμων」(中譯:我們的)。耶穌清楚指示「父」是大家的「父」,是貧窮人的、是卑微人的、是在苦難憂患中人的、是所有信靠耶穌之人的「父」。

B、在天上

主耶穌再提醒我們,向「父」禱告的內容應該要祈求「天上」的事,不是只求「地上」的事。使徒保羅說:「他們的結局就是沉淪;他們的神就是自己的肚腹。他們以自己的羞辱為榮耀,專以『地上』的事為念」(腓三:19)

希伯來書的作者說:「他們卻羡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屬天的人就是要祈求「天上」的事。反過來說,一個會祈求「天上」事的人才有資格證明說他是一個「屬天」的人。

這也是許多人抱怨禱告沒蒙應驗,沒蒙神垂聽的一個重要原因。因為舉凡他們所祈求都是屬「地上」的事。

C、父

耶穌教導我們禱告的時候念:「我們在天上的父」。事實上這在耶穌時代一句 石破天驚的話。因為猶太人認為凡稱自己是神的兒子,也就神是我們的「父」。他就是說了「僭妄的話」(約十:36)。猶太人會認為他觸犯了摩西律法第三誡「妄稱耶和華名的」,是要被石頭打死的。(約十:32)

耶穌祂在分離的禱告時也自稱是神的兒子:「『父啊』,時候到了,願你榮耀你的兒子,使兒子也榮耀你;」(約十七:1)

父啊』,我在哪裡,願你所賜給我的人也同我在那裡,」(約十七:24)

公義的父啊』,世人未曾認識你,我卻認識你;」(約十七:25)

耶穌最後還為了因自稱是神的兒子而被定死罪。(可十四61~64)。

耶穌為什麼不在禱告文開頭教我們念:「我們創造天地萬物的神!」或「我們的宇宙主宰!」或「我們的萬軍之耶和華!」而特地教導我們念:「我們在天上的父!」

我們何其有幸!在這浩瀚偉大的創造天地萬物主宰面前原本連一粒微塵都不如的我們,竟然可以因耶穌基督稱祂為「父」,成為祂的「子」。我們除了讚美只能讚美;除了感謝只能感謝。

耶穌居然將我們與神的身份從「造物主」和「受造物」的關係轉變成為「父、子」的親密關係。是何等奇妙:何等不可思議。

任何一個重生的基督徒都必需親自經歷和天上 崇高之神是「父、子」的關係。如此在信仰的路上才能長行久遠。

就如耶穌受了洗,從水裡上來,天為他開了,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太三:16、17)

雖然天未曾為我們開,我們也未曾聽見天上有聲音說。但我們既是重生屬神,在靈裡我們應該要追求這樣的關係。

(2)三個願望

接著耶穌用文學上的「平行文體」亦簡稱為「平行句」來表達我們禱告的三個願望。

「平行句」的結構也可以常在舊約詩篇中看到。使用「平行句」是希伯來文學詩歌體的一大特色。

「平行句」的種類有「相似平行句」、「對比平行句」、「綜合平行句」。最常看到的就是「相似平行句」。基本上「相似平行句」就是作者借著幾行句子以不同的對應用字表達的重複的思想或觀念。以下簡單例舉三個例子:

1、《詩篇百一十七:1》

萬國啊,你們都當耶和華

萬民哪,你們都當頌贊。(詩117:1)

萬國」對應「萬民」;「」對應「頌贊」;「耶和華」對應「衪」

2、《詩篇一:1》

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褻慢人的座位(詩一:1)

不從惡人」對應「不站罪人」對應「不坐褻慢人」;「計謀」對應「道路」對應「座位」。

3、《詩篇十九:2》

這日」到「那日」「發出」「言語」。

這夜」到「那夜」「」「知識」。

這日」對應「這夜」;「那日」對應「那夜」;「發出」對應「;「言語」對應「知識」。

希伯來文學的詩歌文體常常以這種平行對仗的手法來豐富其內容並且加強其欲表述的重點。

現在回到主耶穌教導我們禱告的三個願望。祂希望我們在禱告時應該懷抱著什麼樣的心願?

A、願人都尊禰的名為聖

接下來要再繼續介紹兩個希伯來單字的更深層的意思,我們才能真正明白耶穌講「願人都尊禰的名為聖」的含意。

「名」(希伯來字是:~¦v)(念shem)。在希伯來人的觀念中,「名」不只是針對某物件的稱呼而已。「名」應該還包括該物件特性、屬性的認定。所以當希伯來人稱呼「神」的時候也同時有該物件是慈愛、聖潔、公義、憐憫的含意。

「聖」(希伯來字是:vWIq)(念qiddush),實際上也有「分別」的意思。在舊約聖經中有52次將「聖」這字翻譯成「分別為聖」。(出十三:2)(民十八:29)(王上十五:15)….等。

B、願禰的國降臨

C、願禰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如果我們用上文所介紹的「平行句」來看耶穌在主禱文中所教導的「三願」。 「尊禰的名」對應「禰的國」再對應「禰的旨意」。

筆者以綜合「平行句」來看耶穌對我們禱告「三願」所寄予的厚望,就是冀望我們都心甘情願過著像神一樣有慈愛、聖潔、公義、憐憫分別為聖的生活。在禰的國度之中,相信神在我們的生命中掌權。我們欣然順從神對我們一生的安排旨意。或病痛或遭陷或苦難或煎熬都無任何怨言。

(3)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

耶穌這句話暗指《箴言》第三十章:8節:「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不必多也不要少,「需用」就好。

從《馬太福音》第二十章:1~16節我們可以瞭解在耶穌時代的工人做工是每天發放薪資,不像我們現在每月發放薪資。換句話來說,倘若一個工人今天沒領到工資,那他們今天可能全家要挨餓。耶穌這句禱告詞是要勉勵以色列人相信過去在曠野耶和華神奇式的在每日早晨準時供應以色人嗎哪,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信實的神從未間斷過。

但這句禱告詞在非洲許多同靈念起來可能會特別的傷感。因為他們時常沒有等到「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的應許也頻頻落空。每天還要為他們的「日用的飲食」憂慮。

今天我們在念這句禱告詞時如果我們不用為「今日的飲食」憂慮,但請別忘記!地球的某一端仍有一大群每天要為他們「今日的飲食」擔憂的人。讓我們成為神在世間供應他們的手。

(4)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在新約聖經中所說的「債」多指著「罪債」。(羅一:14)、(羅八:12)、(加五:3)

乍看這句禱告詞好像在與神做一場交易。就是讓神因為我們「免了人的債」,多少,而「等同」神「免我們的債」多少。

如果是以這種方式來計算,那我們今天對神來說早就債臺高築,是用十輩子也還不清。有聽過某些同靈說,他在念到這段禱告詞時跳過去不敢念。

「罪債」是十分抽象而看不見的。我們常說一個受洗歸入基督,基督的寶血為我們償還了一切的「罪債」。可是要用什麼方式來證明基督的寶血已經為我們償還了一切的「罪債」?從一個人受洗的前、後我們無法從外表看出。

筆者提出一個耶穌親口認證的方法。《路加福音》第七章:47~48節耶穌對那位用香膏抹耶穌腳的女人說:「所以我告訴你,他許多的罪都赦免了,因為他的愛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愛就少。於是對那女人說:你的罪赦免了。

請特別注意耶穌說這句話的因果關係。是「因為」她的愛多「所以她許多的罪都赦免了。但那愛少赦免就少!

以耶穌這句話來自我檢視,如果我能發自內在生命赦免別人多少,那證實了神已經赦免了我們多少。

所以,耶穌這句禱告詞的意思應該是:「我們免了人多少債,證實我們被神免了多少債。」

(5)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這段經文按希臘文直譯如下:不帶我們進入試探,而是救我們脫離邪惡。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這句經文也可以看成「平行句」。「不叫我們」對應「救我們」;「試探」對應「兇惡」。

試探」在《馬太福音》第二十六章41節被翻譯迷惑」。是當時耶穌在客西馬尼園勉勵門徒的話;「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

在現代人的觀念凡行使邪惡之事的人都叫「惡者」。但這可不是希伯來人的觀念。參考《詩篇》第十八章21節:「因為我遵守了『耶和華的道』,未曾『作惡』離開我的神。」。在這「平行句」中希伯來詩人清楚地指出凡『離開耶和華的道』就是『作惡』就是「惡者」。所以,最後一句耶穌教導我們的禱告詞可以這麼說:「不要叫我們遇見迷惑,被欺騙,救我們行走在耶和華的道上不要偏離。」

永不忘記雅各長老的提醒;「但各人被迷惑,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牽引誘惑的。私欲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雅一:14、15)

「罪」是很可怕的,因此要「求主救我們」,我們是無法靠自己勝過。

(6)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們!

 因此,我們要將生命主權及一切權柄永遠交在神的手中!

阿們!表示我們所說一切話都是的誠心的並願它成就且相信神必定會回應我們的禱告。

【經文】《馬太福音》第六章:16~18節

 八、論禁食

(一)、贖罪日

依照摩西律法的規定在每年猶太曆提斯利月的第十天(即七月10日)是以色列人民的「贖罪日」( rWPyk ~Ay)(念Yom Kippur)。該日為猶太人每年最神聖的日子。

據稱是亞倫的兩個兒子近到耶和華面前死了之後耶和華曉諭摩西要求猶太人遵守的。舊約明載「贖罪日」的規定:「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什麼工都不可做;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利十六:29~30)

贖罪日是一年最莊重嚴肅的日子,當初聖殿尚未被毀壞時,大祭司會在每年一次的「贖罪日」進入「至聖所」為百姓贖罪。

該天所有的人都必須禁食包括和他們住在一起的外僑也必須禁食。不僅是禁食而已,而且所有的工作都必須停止,並舉行敬拜禮儀,表示潔淨身心。他們用「禁食」表示謙卑並承認自己是軟弱、有罪,需要神的憐憫和寬恕。

現在以色列的「贖罪日」全國不工作、不開車,紀念這個莊嚴穆日子。百姓必需好好反省、悔改以及求神的寬恕與神重新和好。

今年2022年的「贖罪日」是從陽曆10月4日(星期二)陽曆10月5日(星期三)的傍晚結束。

摩西時代規定以色列百姓每年只有一次七月10日的禁食。但從BC586年猶大國被巴比倫帝國亡國以後,禁食的次數就增加了,從原本只有七月10日的一次,增加到每年的四月、五月、十月都有禁食。其主要原因是要紀念耶路撒冷城以及聖殿被被毀(亞書七:3、5;八:19)。他們一直覺得聖殿的毀壞是非常痛心的事,於是用禁食來表達心中的痛楚。

(二)、過敬虔的實際生活

先知以賽亞的時代,可能就有人將禁食當作是一種炫耀自己信仰的表現方式。先知就嚴厲地指出,如果一個人禁食卻沒有過敬虔的生活,還是繼續過犯罪的生活,這樣的禁食根本一點意義也沒有。他勸當時的以色列人民,與其禁食祈禱,不如用實際的行動去關心那些貧困、軟弱者的需要:「他們說:我們禁食,你為何不看見呢?我們刻苦己心,你為何不理會呢?看哪,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為你們做苦工。你們禁食,卻互相爭競,以兇惡的拳頭打人。你們今日禁食,不得使你們的聲音聽聞於上。這樣禁食豈是我所揀選、使人刻苦己心的日子嗎?豈是叫人垂頭像葦子,用麻布和爐灰鋪在他以下嗎?你這可稱為禁食、為耶和華所悅納的日子嗎?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兇惡的繩,解下軛上的索,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折斷一切的軛嗎?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饑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嗎?

這樣,你的光就必發現如早晨的光,你所得的醫治要速速發明。你的公義必在你前面行;耶和華的榮光必作你的後盾。」(賽58:3~8)。

先知以賽亞說,若沒有「鬆開兇惡的繩」、「解下軛上的索」、「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把你的餅分給饑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那麼就算是天天禁食沒有人看見你的刻苦己心,也不會有人理會你,這也不是耶和華所悅納的日子。這段話不是和主耶穌在《馬太福音》二十五章中所說的不謀而合嗎?

在耶穌的時代,假敬虔的法利賽人以每個禮拜禁食兩次當成炫耀來鄙視稅吏(路十八:12)。不管多久要禁食一次?地點在哪裡?一次禱告要多久?都不是耶穌要「論禁食」的重點。「論禁食」的重點是希望人能透過「禁食」表示謙卑承認自己是軟弱、有罪,需要神的憐憫和寬恕,並立志切實過虔誠的生活。正如雅各長老所勸勉:「在神我們的父面前,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孤兒寡婦,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雅一:27)

(三)、非用禁食禱告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

《馬可福音》九章29節記:「耶穌說:非用禱告(有古卷在此有:禁食二字),這一類的鬼總不能出來(或作:不能趕他出來)。」本經節按希臘文直譯:「這一種的,無法借著任何事出來,除非借著禱告。」這節經文根據最好的聖經手稿可能沒有「禁食」二字。

在本經節中筆者認為沒有「禁食」二字是比較正確的手稿!一來從摩西律法訂定「贖罪日」中的「禁食」本意就是要人借著「禁食」承認自己有罪並尋求神的憐恤和寬容,並無任何藉「禁食」來提升禱告能力之意。二來防止有人借著「禁食」之名宣稱自己有更大的屬靈能力,或以刻苦己身來要脅神賜予更大的屬靈能力。

因此,即便少了「禁食」兩字亦無礙真理之表達:「這一種的,無法借著任何事出來,除非借著禱告。

 

              F:\PASSPORT&ID\陳以熙簽名.png   2022/10/03  於台中家 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