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耶穌教會的隱疾,能治癒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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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真耶穌教會,若是以〝主耶穌為王、為主〞,就當廢掉〝總負責〞稱呼及職位。林錫仁弟兄、多倫多朱念華弟兄對教會的改革建言精闢入裡〝愛深責切〞是〝良藥忠言〞。
以色列人求立王,撒母耳向神禱告,「主對撒母耳說、你只管依從、因為他們不是厭棄你、乃是厭棄我、不要我作他們的王。」(撒上八7)
從此以色列民就〝像外邦列國一樣〞,在歷代諸王的管轄之下渡其一生。這個制度雖不為神所悅,但其中也有少數好王,如合神心意的大衛、希西家等,其餘大部分為神厭棄。
- 摩西、約書亞也沒有什麼權位的頭銜,希伯來書說,「摩西為僕人、在神的全家誠然盡忠。」(三5)
- 摩西、約書亞、大衛等是神直接選召膏立,並非由人選舉出來。
- 新約時代,主耶穌再次交代,你們當中不可有君王大臣操權管束你們,像外邦人一樣。(太廿25~28)
教皇、總負責、真耶穌教會的代表(總負責)、聖職會、長執會、神的代言人,這些用在教會組織團體之上顯示權勢地位的尊稱,產生了不良的作用如下:
一. 〝治會法規、教會規章〞成為真耶穌教會的大憲法,護衛總會、總負責們於〝不得被挑戰、不可侵犯〞的超然神聖地位。
二. 規章規定選立聯總或台總總負責一人,並賦于權力如下:
- 對外代表真耶穌教會。(如接受表揚、救災有功等)
- 綜理、策劃、督導各單位會務。(傳道人一被選上,就變成18般武藝都會,既會綜理又會策劃、督導各單位行政事務了,你相信嗎?)
- 召開總會負責人會、常務負責人會並任主席。(開會是他們專長,比開拓簡單)
- (還是開會)召開總會負責人與傳道者聯席會議。
- 向信徒代表大會報告並備質詢。(抄自台總70年刊P268)(如林向聯總報告他不經代表大會同意就把楊傳道辭職,因總負責是擁有王權,不受任何規範,所謂備質詢是文字遊戲,別當真!代表們只是在戲台上跑龍套!)
- 暗規:這一條教會規章上沒有文字明寫,是無字暗規心照不宣的原則。是過去幾年他們所作所為歸納出來的結論。
即總負責既掌教權為全世界信徒之上No.1最高領導者,當然有權掌控教會的金庫。林在任時,聯總財務負責是台總總負責,他又是聯總常務負責。這些都由他們隨己意安排使用。如剛果專款奉獻300萬台幣還在他們掌中卻說剛果帳目虧損,你奈他何。視奉獻之人為愚民、蠢信徒。
先知預言舍伯那見黜─主人家的羞辱!
「主萬軍之耶和華這樣說:你去見掌銀庫的、就是家宰舍伯那、對他說、你在這裏作甚麼呢.有甚麼人竟在這裏鑿墳墓、就是在高處為自己鑿墳墓、…你這主人家的羞辱、必在那裏坐你榮耀的車、也必在那裏…。我必趕逐你離開官職.你必從你的原位撤下。」(賽廿二15~19)
三. 高抬〝教會規章〞超越〝聖經的教訓〞,以〝人〞奪取了神擔當政權的榮耀,代神行審判權於主的身體〝教會〞,以莫須有的罪名陷人於不義。
聖經的指導如下:
「我就在指示我的天使腳前俯伏要拜他。他對我說:千萬不可.我與你、和你的弟兄眾先知、並那些守這書上言語的人(並非守總會規章)、同是作僕人的.你要敬拜神。」(啟廿二8、9)
總負責擁有一般世人喜愛的頭銜與權位,證明你不是弟兄,不是眾先知之一,不守聖書上的言語,要作王操權管束信徒如外邦列國,不是同作僕人的,請問你是誰?
回顧當年盛況,亦見刀光劍影
魏保羅1919.9.6安息,次年魏以撒召集第一次大會,高大齡長老等人加入團隊,人力、機動力更強。此次大會,靈恩如時雨甘露滋潤參加者,會後數人隨即往山東作工堅固信徒,宣揚真道。
1924年真耶穌教分裂,肇因張巴拿巴。
真耶穌教會初期建立總會於北京,魏保羅帶頭,父子全家及數位長老,全致力於更正各公會,有關安息日、洗禮等基本要道,當時的情形是:日日聖會、不時講論、更正各公會、印發傳單、聖詩、見證書,寄發更正辯論書、答復信件等。(卅年刊C4)
教會分裂於1924年,由於張巴拿巴不理會魏以撒商討全國第三次大會信函,撇開北方自行發函邀請他有影響力的教會,於長沙開會並阻北方參加,張巴拿巴為當然總負責。在南方連續作了四屆總會總負責。(1924-1929)
1926年全大,張巴拿巴、郭多馬、黃以利沙三人蜜月期
自從黃以利沙邀請張巴拿巴、郭多馬等4人渡台佈道建立教會之後,黃以利沙緊隨張、郭等人,並與郭多馬答應積極幫助張巴拿巴建立有堅強組織的總會。如此貼心知識分子,在1926年南京虎距關1號第四次全國大會時,郭黃二人將修正的本會規章草案公佈於會場,經代表(42人)逐條議決通過後,依規章所定,宣告成立總本部,推選負責人七名,均受大會承認。代表們第一次為成立總本部經常費奉獻大洋七百元(卅年刊D)。總負責張巴拿巴,由他推薦七名總會負責,郭多馬、黃以利沙隨即被選入閣。但三人蜜月期不到三年。張巴拿巴漸漸不再對郭、黃言聽計從。如二人要規定地方教會每年定額奉獻支持總會開銷、張氏反對,因時局困難。(錄自張石頭記)由於郭、黃本意要建立一個強固高效的總會,超然地位於眾教會之上,因此需要穩定的收入。
1929年第6次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郭、黃倒閣
在郭多馬、黃以利沙主導之下又增設〝監察機構〞,其感言內容如下:『本會監察機構的創設,更是合乎民主制度的法規(實際是特權階級的權力),起先名為代議員會…有人說:教會屬靈的機關,為何設此?其實這是父神的旨意,舊約時代神設立先知以監察君王的行動,在新約聖靈設立監察,主差門徒都是兩個兩個,也有互相監視的意思…』。此次郭多馬當選議長。(抄錄真耶穌教會卅年紀念專刊E1)。上面這段如此這般隨意解釋聖經,牽強附會,自圓其說,其餘內容可想而知。
此監察機構主要目的是:對付張巴拿巴,把他推下台以免坐大失控。其次處置〝反對總會規章派〞將之除職除名。所以〝審查本會發源〞的提案,等於是當眾宣佈〝對張巴拿巴的不信任案〞,掌他一記耳光,這種被自己所提拔的人暗算、羞辱、逼退,除了主,有幾人能〝斷牙含血吞〞?
1931年南北合一代表會議,郭多馬報告總部成立之經過…。節錄如下:
『論總部之成立,完全由聖經中產生出來,…因為我們研究聖經至啟示錄第四章的時候,才明白那個「寶座」和寶座周圍「廿四個座位」,於是感悟我們教會雖多,非有一個總會,不能收統一的統法,所以才有這個總部的產生。可見這不是預先有人主張的,也不出於誰的意思(正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完全是神在我們中間運行,成全他的旨意。大家(張、郭、黃三人而已)既深感成立總會之必要,就在第三次全大進行此事。果蒙真神祝福(推倒張氏、除名40名反規章幹部),總部及規章便藉此次大會組織就緒,於是本會進入統一初期。可見魔鬼看見本會漸有聯絡一致之辦法,驚慌不願,故用全力施行破壞工作。而一輩自高自大,不明真神旨意者(張氏已倒,現只剩郭、黃明白神旨),受撒但運動,就起來攻擊總部,反對規章,欲打倒而後快。這些抵抗大局者,均是在教會佔很重要地位,作過很大的工,為眾望所歸,尤其是福建的反對者,…真神顯出大能使其失敗(被他們除名算是神顯大能),終於垂頭喪氣,令人驚駭,就如張殿舉(巴拿巴)之反叛總部與規章…。這樣看來、就知道總部不是人所立,乃真神所立,不是人坐在寶座上,乃是真神坐在寶座上了。…現在我們相信南北本會,都要在總部領導之下合一起來了。』(並非在真道上、聖靈裡合一。)(十週年刊P.97)
- 這總部明明少數幾人在操縱,而聖經和神都被挾持佐證!信徒被犧牲。算是一篇大膽〝包陰天〞流他人血淚的告白書。
- 像張巴拿巴自築總會舞台、坐上非他莫屬總負責的座位,如此作為,算是強取榮耀。
- 而郭、黃合力為總會〝建臺堦、築高壇〞,自露醜態不自知,(出廿26)造成教會宿病隱疾下延後世而不覺,實叫人慨嘆!
我所敬重的郭子嚴長老,作了好幾屆當時大會的紀錄,大概看不慣他父親這方面的作法,因此遠走他鄉到印尼住了大半輩子以上,著書並為文倡導〝教會只有治事的機構,沒有治人的機關〞,他鼓勵當時隸屬台灣總會下〝國外處負責〞楊約翰執事,多到國外關懷各地聖工,訓練當地工人,成立宗教教育系。郭長老專集提到楊約翰與林奉生二執事在南洋各國教會,所作更新與輔導的工作大有助益,名之〝佳美腳蹤〞。
用盡傳福音的權柄
「保羅說傳福音的當靠福音養生。但這權柄我全沒用過,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林前九18)
2005年侯、林帶頭下的聯總集團,強硬要地方教會成立聖職會、連絡處,規定地方教會需把奉獻總數的四分之一,繳交聯總設立的連絡處聖職會,供聯總使喚,美國甚至要強徵幾近二分之一。
顯然聯總諸公〝已用盡傳福音的權柄〞,所以只能依靠金錢行事為人。林總的最後一招通令全世界〝只能奉獻給體制內的我們〞。保羅要是看到豈不搖頭嘆息!此生是何方人物也?傳道人搖身一變竟成為稅吏長?可悲傳道人一嚐到權利的滋味,竟然忘記自己是誰?地方教會負責人,全都無薪作工,所以花費不多,可供高層總負責等盡情使用。
主耶穌身體力行立下的典範
「他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腓二6~8)主耶穌行神蹟給五千人吃飽以後…,「眾人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說、這真是那要到世間來的先知。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他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約六14~15)
大衛留下的榜樣
當年神膏立大衛接續掃羅為王,當掃羅、約拿單戰死沙場,大衛得知之後「就撕裂衣服、跟隨他的人也是如此。而且悲哀、哭號、禁食到晚上、是因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並耶和華的民以色列家的人、倒在刀下。大衛作哀歌、弔掃羅和他兒子約拿單.且吩咐將這歌教導猶大人。歌中說、以色列阿、你尊榮者在山上被殺.大英雄何竟死亡。不要在迦特報告、不要在亞實基倫街上傳揚、免得非利士的女子歡樂、免得未受割禮之人的女子矜誇。…我兄約拿單哪、我為你悲傷.…英雄何竟仆倒、戰具何竟滅沒。」大衛並不強取王權王位,待在希伯倫作猶大家的王7年6個月,直到其他眾支派自動歸順。(撒下一、二、五章)
主耶穌何時作王:十架上斷氣那一刻
主耶穌在受死前幾天騎驢駒進聖城,眾門徒因所見過的一切異能、都歡樂起來、大聲讚美神、說:「奉主名來的王、是應當稱頌的.在天上有和平…。」(路十九37~38)
主耶穌在世未曾當過王,也拒絕為俗世的王,他取了奴僕的角色,存心卑微順服至死。當他斷氣十架上那一刻,他說:成了。(約十九30)正是他戰勝陰間死亡權柄的時刻,完成“救恩”成為我們的救主、我們的王。彼拉多不但證實他無罪,也證實他是王,作一牌子,安在十字架上,用三種文字希伯來、羅馬、希利尼寫上:〝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我們是否該當效法主,作神忠僕,友愛弟兄,存心卑微順服。斷氣之前良心告訴你,有〝公義的冠冕〞等你領賞。或是認為當聯總負責8年、台總負責再8年吧,我願意終身當總負責作王,我戴這一頂〝榮耀冠冕〞更好!?
- 掃羅如何追殺大衛,大衛不計前仇,還為他哀哭作哀歌,不愧當為基督的先祖。但若以今天真耶穌教會的標準,掃羅有什麼地方值得歌頌記念哀哭呢?把這一段哀歌去掉吧。如同所羅門後來信仰敗壞,寵妃嬪迎入外邦神,他寫的《傳道書》、《箴言》要不要從聖經中排除?真耶穌教會把楊傳道的文章、著作、講道錄音帶等等從教會的書架取出丟掉,最後只剩林XX的書能放在書架上,也不知道是哪裡抄來的?要是再把楊傳道除名,這批人就可與〝秦始皇焚書坑儒〞比醜比惡了。
主耶穌所力行倡導的〝饒恕與博愛的精神價值〞被誰賤踏了?
魏保羅更正各公會的錯誤,其中一條即是〝不能把信徒隨意除名〞,主耶穌並沒有把猶大除名。張巴拿巴聽從郭多馬,在福建一帶及全國代表中,把〝反對規章派〞除名近40人大開殺戒,不幸自己也被郭、黃除職除名。當時台灣也有人對此事不平,黃以利沙趕緊找郭多馬來台開〝神學會〞安撫民心,轉移注意力。
中華民族長期歷經內憂外患,國共內戰、日本侵華,加上二次大戰,百姓逃避戰爭流離失所、窮困不堪、死傷無數。教會當以廣傳福音救人靈魂為第一要事,張、郭、黃急於建立總部集中權力,讓已在困境中的各地教會奉獻,建造總部,兩次總部建物,一切印刷設備,早期原始資料,均被戰火焚毀,所幸北方仍有保存,黃以利沙也存部分在台,總會戰後又遷回南京。
你們的心如何?
「你們的心如何、你們並不知道。人子來不是要滅人的性命、是要救人的性命.」(路九47~56)
「你因狂傲自欺、心裏說、誰能將我拉下地去呢。你雖如大鷹高飛、在星宿之間搭窩、我必從那裏拉下你來.這是耶和華說的。」(俄3~4)
- 倡民主政治、沒主權在神、舉治會法規,鞏固總會權位,剷除異己,反基督饒恕、博愛,成空殼假像〝大局合一〞。
- 從張、郭、黃以降,迄今總負責、長執、聖職會等,以除職除名為殺手锏,凡不服〝他們的法規制度〞就是反抗大局、分裂教會、違反真理等等。
- 〝治會法規〞黃、郭所創,偷引進來的屬世政治遊戲規則,信徒只是要〝信耶穌敬拜真神〞,人家不跟著玩他們那一套遊戲不行,就要除名。你想,天上的父也該聽命這一撮人的指揮?唯願他們的旨意行在地上,不願神的國降臨!
- 同是弟兄姊妹只因你自大,人家不以為然不聽,就把人掃地出門,不讓他承受父親產業,你有這種權力嗎?外邦人都不至於這麼〝冷血〞!
- 所以張巴拿巴加上其他40人被除名,是郭、黃高抬〝治會法規超越聖經〞所造成當時真耶穌教會最大的〝冤案〞!
- 近代版的有2005年後的聯總、福州長執會、新加坡長執會、德國、英國等惡勢力的揭起。正是搭窩在星宿之間,自我膨脹權勢與地位,強取神的審判權再造〝冤案〞,成為真耶穌教會的亂源!
- 聯總,台總到底把自己定位為“治事機構”還是“整人機構”?若是“治事機構”又與傳道人何干?傳道人不是傳福音的專差特使嗎?
- 十二使徒選了那一位來當總負責?雅各長老也不是總負責!他為外邦教會所定的“唯有幾件事不可少的”也不是他發明的教規,全都根據舊約聖經,串珠聖經都可查到出處。
- 耶路撒冷“廢割禮一次定案”,一次會議就變成建立總會組織,選立總負責,給“統一大局”蓋總會辦公大樓,作為借口範例。
亂世忠僕─天上眾軍,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那一位…
當南方張、郭、黃忙著建築總會高塔,導致權力鬥爭時,北方本來的團隊顯得更加祥和,公選可敬的長輩高大齡長老為總監督加上新的生力軍,牛子音長老、魏以撒、畢道生、王天義、吳賢真、鄒德昇等長老監督和夏靖真女執事等人為總會負責,他們凡有要事皆彼此通訊或會議商進,致力傳揚福音遍及北方各省,直到南北合一。(卅年刊K3)北方總會正是傳福音的〝機動部隊,基督精兵〞也。他們沒有建立硬體建築物的總會只是選地方教會成立連絡中心的總會,正是效法「耶穌走遍各城各鄉,在會堂裡教訓人,宣講天國的福音,又醫治各樣的病症」(太九35)。既是傳道人就不該天天靜坐總會辦公室上班。
張巴拿巴被推下台之後,郭、黃為了證實張非真耶穌教會發起人,而邀請北方南下上海總部開合一臨時大會,魏以撒以來賓身份參加。此後北方放棄總會,謙虛為懷甘心與南方合一,承認上海總會為全國總會。
最初北京總會一開始,魏以撒等人敬重信德靈性美好的高長老,選他為全國總長老,南北合一之後,郭、黃雖各被選當了一次議長,譚配得當了合一大會該屆總負責主席。此後大家就公選德高望重的高大齡長老為總會總負責,一直到1942年他離世安息。
雖然高長老實至名歸,但他本人並不陷入這虛浮名譽的陷阱,只是秉持一向〝為主忠僕〞,謙虛和善的心態,22年傳道生涯,不支薪水,維持一家小康,堪稱模範,正是〝和平君王〞的忠僕良民,天上眾軍之一,騎著白馬,穿著細麻衣,又白又潔跟隨那一位在「濺血的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寫着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十九13、16)
當太平洋戰爭、二戰結束,1947年(上一次1937)再度召開全國大會,魏以撒長老當選總負責,台灣林悟真、楊約翰第一次參加大會。魏以撒長老繼承父志,對於奠定真耶穌教會基本教義道理涉入很深,為道竭力爭辯,著述不少,信德可由他達南京本會發行的真光報書信看出操守良好,深明大義,可敬可愛,節略如下:
『(張巴拿巴)殿舉以言語文字攻我者,二年多,因伸冤在主,隱藏之事必顯明,又恐影響大局,成為老會之笑柄,並避免相吞互滅之故,未有支字反攻之行。信云即將出刊第二期。仍望對於各方投稿,務當十分慎重,萬勿效殿舉所出之一切謗讟報而詈罵焉,非但真理不能發明,恐信徒之信仰大受損失矣。殿舉失敗昭然天下,只就真情露佈,藉啟不明,而顯公義,促其速悔,免滋效尤,伏望我兄肯予同工,決然為主,挽狂瀾於既倒,支大廈於將傾,結和平之善果,收統一之良策,真教中興良有以。欲言不盡,彼此切禱。』(卅年刊F7九魏以撒來函)
1949 國民黨失敗退守台灣、兩岸敵對、消息斷絕
1951 總會遷北京
1952 召開第十二次全大沒成,李正誠等3人轄制總會,把魏以撒趕出總會,又把總會遷到武漢
1954 本會加入三自愛國運動委員會
1956 李正誠被捕,出賣教會長執信徒,總會解散
中華民族在文革、大躍進、清算鬥爭下鄉流放期間,多少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只有獨裁者不亡,等所經歷身心靈魂的煎熬、迫害,不下以色列人被擄異國的痛苦難堪。
魏以撒長老以總負責身份首當其衝被整肅批鬥,可在預料之中,在TJC新生命網站,讀完『我的檢討--魏以撒』,文中有讓人發笑,也有叫人心酸不忍。誠然是在被逼無奈的自我控訴,自行鞭傷之中,然而老傳道人、老信徒更該內省檢視,以免長老成朽、為神所棄,淪落千古之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