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神的旨意之七要:
1.要從共通性而看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羅12:2
「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
◎神的旨意必有3個特質
A.有神的善良(good)
B.有神的純全 (perfect)
C.有神的悅納(acceptable)
◎倘若一個人說:「神的旨意是要我與這位朋友結婚,雖然她未信,但日後神一定令她信主」、這
個就很明顯是違反神的純全,違反神要求信與不信不能共負一軛的原則、義和不義有什麼相交呢?
光明和黑暗有什麼相通呢?
◎神的旨意一定是善良,不會叫我們犯罪或違作反祂的屬性事情。
◎神的意思一定是perfect,我們現在可能覺不好,但至終必是美的!最好的!
2.要從是非性而看
「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前4:3
「奉神旨意,作基督耶穌使徒的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就是在基督耶穌裡有忠心的人。」
弗1:1
◎神的旨意很多時候與是非有關,例如要我們聖潔(是),逃避淫行(非),關乎可以與不可以作一些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