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有 聖經 + 旁經 + 教皇詔令
我則有 聖經 + 總會規章細則 + 教義
昨天2019.03.30安息日聚會,聽聞講台叮嚀「(信仰、真理)凡事要遵從總會規章細則和教義」有感。
講道者忘了告訴大家,(tjc的)總會規章細則年年更改,其自稱唯一得救的教義,百年來也更動了好幾次。目前佔tjc少數人的南派之唯一得救教義(含台灣、聯總體系)與佔多數人的北派之唯一的得救教義並不相同,至於各自多如牛毛的規章細則就更不用說了。.. 為了得救和真理,眾信們到底要嚴守那個時代和那個tjc總會的規章細則和教義?
嚴格的說,在過去近兩千年的歷史中,雖然第五世紀之後,各基督教派就擁有共同的「聖經」,可是各自所傳講的「得救必備」和「真理(含生活規範)」,並不建立在這共同擁有但解釋權在神的聖經上,反倒建立在互相排斥,彼此認定對方是異端,自己的才是唯一真理,唯一得救必備的「教皇詔令」或「總會規章細則和教義」上。
基督教派互相間打了近兩千年,發現這是一條死胡同,於是大多放棄了。然而一些新興的(尤其是在第三世界裡新興的)基督教派,卻樂此不疲的撿起來,再度以自己訂立的「總會規章細則及教義」,當做「此乃天啟的唯一真」,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