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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書 (上):教會內部的毒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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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大書 (上):教會內部的毒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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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5-7: 猶大接下來舉了三個例證來提醒教會:選民蒙恩得出埃及,不信的人卻死在曠野,無法進入應許之地(v5);雖是天上的使者,卻不守本位離開住處,一樣被上主囚禁,用鎖鏈關閉在黑暗中等候審判(v6);最後是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市的居民,因為照他們一樣行淫亂,被永火焚燒,作為鑑戒(v7)。

 

猶大用這三個例證說明了三件事:1. 信仰的路上沒有權貴;2. 道德的敗壞必致審判;3. 公義的審判極其可怕。

 

教會中,有些人似乎總是高人一等?犯錯時似乎有著另一種標準?但是猶大提醒弟兄姊妹,在神面前是不會有這種事的。連屬靈的天使,犯罪後真神都不寬容,鎖在黑暗當中直到審判大日,還有什麼人能夠逃脫審判呢?連蒙恩的選民,看過十大神蹟、走過紅海拯救、吃過天上瑪哪,也一樣因為不信而被擊殺在曠野,還有什麼身分能夠在審判時開脫呢?

 

而道德的敗壞必然引起真神憤怒,膽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殺人的、淫亂的、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話的(啟21:8),最終引起審判。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市的居民行起了淫亂,真神雖然給過機會,他們卻並不悔改,最終必要面臨審判。縱然是天使,一旦不守本分,一樣要受鎖鍊綑綁,在黑暗中等候審判。而審判的結果極其嚴重,令人發顫,乃是被永火焚燒!

 

猶大為何要引這三件事例來提醒教會?因為那些仗著恩典放縱、在行為上否認耶穌的人,並沒有立即得到懲罰,甚至凡事亨通、得享高位,就像聖經所說:他們不像別人受苦,也不像別人遭災。所以,驕傲如鏈子戴在他們的項上;強暴像衣裳遮住他們的身體。他們的眼睛因體胖而凸出;他們所得的,過於心裡所想的(詩73:5-7)。所以猶大嚴厲地提醒弟兄姊妹,不要效法他們所行的,雖然看似身居高位,審判也必定來到,並且結果極其可怕!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來12:29)!

 

v8-10: 猶大在此開始明顯地指出這些混進教會的人是什麼樣的人。第4節提到他們的信仰和觀念:他們仗著神的恩典恣意放縱情慾,又不認獨一的主耶穌;但這畢竟有點抽象,難以辨認是誰。而從第8節開始,猶大慢慢地給出了線索,不只讓當代教會可以警戒,也讓後世教會可以分辨。

 

他們:玷污身體,藐視掌權者,毀謗尊榮者(v8);自己並不瞭解,卻愛毀謗(v10);只牧養自己(v12);愛抱怨、照著心裡的貪念行、愛說自誇的話、諂媚人的話(v16);分門結黨(v19)。

 

這些人在教會中愛說話嗎?想必是有的。這些人說實話嗎?想必是沒有的(v10, 16)。這些人用方言禱告嗎?想必是有的。這些人有聖靈嗎?想必是沒有的(v19)。他們在教會中常常說話,甚至是牧養教會的人(v12),在教會中擁有職分,可以正大光明的講論。也正是如此,他們最明顯的外在特徵都跟說話有關:毀謗、抱怨、自誇、諂媚、分門結黨。

 

你們要防備假先知。他們到你們這裡來,外面披著羊皮,裡面卻是殘暴的狼。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所以,憑著他們的果子就可以認出他們來(太7:15-16, 20)。而不正是人口中所結的果子,必充滿肚腹;他嘴所出的,必使他飽足。生死在舌頭的權下,喜愛他的,必吃他所結的果子(箴18:20-21)嗎?

 

猶大首先用了做夢的人來形容這些假師傅,表示他們雖然活著卻是活在虛幻之中,活不出實質的基督生命。再來他說他們汙穢身體,與第4節的放縱情慾、第7節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相互呼應,說明這些假師傅在道德上的敗壞。最後猶大提到他們藐視掌權者、毀謗尊榮者(和合本譯作輕慢主治的,毀謗在尊位的),表示他們的目無法紀、自大自驕。

 

這裡的掌權和尊榮者有兩種解釋:一是指世上的政府結構、司法機關,就像保羅在書信中所用一樣(cf. 林前15:24; 弗1:21)。保羅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懼怕,乃是叫作惡的懼怕(羅13:1, 3)。俗世的政府、法律有著神給予的權柄,要讓行惡的人可以在現世受到應有的懲罰,故而基督徒也不能逾越俗世的司法和政府,在合於信仰和聖經公義的範圍內,都應順服在上有權柄的。然而這些假師傅卻不是如此,他們可能認為信了耶穌就是在天上作王,將來還要審判世界(林前6:2),那麼何必順服現世的法律?或甚在作惡後說:俗世的司法不可用來管轄我們!教會/我們是超越俗世政治法律的!

 

第二種是指著屬靈上的掌權和尊榮者,而主耶穌正是那最大的尊榮者。如果是第二種解釋,就代表這些人看輕、藐視耶穌基督的屬靈權柄和尊榮。另有人認為這裡的掌權和尊榮者是指著在教會中的長老,說假師傅們不住詆毀教會的權柄和尊榮。然而這種解釋有著數點困難:1. 主耶穌明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人(太20:25-27)。教會中,除了耶穌,理應無人可被稱作掌權和尊榮者。2. 當時是主後1世紀,教會雖有長老、執事/僕人、使徒…等等工作職分,卻理應沒有上下階級的觀念;這階級嚴明的主教制度要在其後世紀才漸漸發展,至中世紀的教權高漲達到巔峰。3. 如果假師傅們毀謗的是教會中身居”高位”的人,那麼猶大應該也要勸勉這些”被罵”的長老,但很顯然地他並沒有。既然猶大用了偷著進來這種言詞(v4),說不定隱含著這些假師傅們早已在帶領教會,所以無人可以制衡,也才可以更肆無忌憚地藐視現世的法律。

 

猶大接著引用偽經《摩西被提記》,舉證連天使長面對撒但時,尚且不敢使用毀謗的言詞,但是這些人卻敢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當時教會並沒有明訂聖經正典,在聚會時常會引用我們現在所謂的次經和偽經。對於當時的猶太教會來說,讀到猶大引用《摩西被提記》或《以諾升天記》(v14-15)中的故事一點也不會覺得奇怪。而提到《摩西被提記》的故事,是用來強調無論在何種情況之下,都不可口出毀謗之語,但是這些教會中的假師傅卻是毀謗他們所不知道的。這些人只知道按本性所能領悟的事,好像沒有理性的禽獸,就在這些事上敗壞了自己(新譯本)。說明了他們與沒有靈性的動物一般,只懂得自己本性才能了解的事;也因為他們無法明白超過自己領悟力的事,所以就開始毀謗、敗壞了自己。

 

這些毀謗的事是什麼?與《猶大書》互為表裡的《彼得後書》或許提供了答案: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彼後3:16)。因為解經錯誤而導致沉淪?與《猶大書》合併後相對比較,可以發現很清楚的輪廓:當時有些人因為自己無法理解同工所說的教訓,像是保羅書信中提到的屬靈事物,就開始恣意強解,或甚毀謗寫出這些教訓的人必屬異端。他們毀謗別人的言論,就在這事上敗壞了自己、自取沉淪。

 

聖經對於屬靈的事物有清楚的原則: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申29:29)、將事隱祕乃神的榮耀(箴25:2)。就像猶大引用《摩西被提記》一樣,請問在歷史中,真神是否真的差遣過天使長米迦勒去埋葬摩西?米迦勒是否真的為了摩西的身體與撒但爭辯過?若要按照”非正典均不可信”這原則為準,是否要說猶大也”怪怪的”?若要說歷史中真的發生過爭奪摩西身體的事,是否又要承認次經和偽經的權威性?若要說沒發生過,又要怎麼解釋猶大是受聖靈啟示寫下這些字句的?

 

既然屬靈隱秘的事是屬神的,在時候沒有滿足之前,人不該強求。有些人硬要強解,認為只有自己所理解的靈界才是正確的,所以與自己看法不同者一定是出於魔鬼;這不正是落入毀謗和自取沉淪的境界嗎?猶大受聖靈啟示,引用《摩西被提記》和《以諾升天記》,重點在於勸勉教會要看清這些假師傅的本質,他們只會毀謗自己不懂的事(v10)、胡亂說話(v16)。至於故事真假?何必強求現在就要知道呢?

 

[個人讀經心得,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