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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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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Date recorded: 
2020.08.01
Place recorded: 
USA

最大的誡命  

以色列啊,你要聽!耶和華─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

這是千年來猶太人每日早晚各一次的禱告文,銘印在神選之民的記憶當中。這句話出自《申命記》,是摩西對全體百姓的呼籲,也是整個摩西律法的總綱,更是解明律法奧義的關鍵鑰匙 --- 神愛祂的百姓,所以希望祂的百姓也愛祂。雖然這句話如此重要,可惜不論是中文或是英文的翻譯都在一定的程度上模糊了這句經文。要更加了解這句話,需要明白幾個重要的字詞:,再來是

聽,希伯來文是示瑪shema,不是單指著聽見了,而是包含聽見之後的回應。就像太空人在太空中進行宇宙的探索工作,聽見了地球上指揮中心的指示後,回覆說:收到了(roger that)!隨後按著指示調整或改變自己的工作方向。這一整個從專注聽見到回應行動的過程叫做示瑪。就像《詩篇27:7》:主啊!我用聲音呼籲的時候,求你垂聽/示瑪;並求你憐恤我,應允我。詩人希望神能夠聽見他的禱告,並且回應、行動(拯救我)。所以第一句話,聽啊,以色列!不是說神有一整套的律法要叫百姓遵守,你們要聽/從神到人的單向溝通,而是神很期待百姓對於祂說話後的反應和行動/神與人的雙向互動。神言律法不是單向的,而是雙向的。

愛,希伯來文是阿哈瓦ahavah,是一個非常廣泛的用詞。亞伯拉罕阿哈瓦以撒、約拿單阿哈瓦大衛、亞哈隨魯王阿哈瓦以斯帖。阿哈瓦可以指著男女之間的情愛,也可以是父母對子女、朋友對朋友的一種關心愛護的情感,也包含忠誠,就像百姓阿哈瓦大衛。神的阿哈瓦就是愛之所以為愛的本身:神可以像父母愛子女、丈夫愛妻子、朋友愛朋友一樣地愛我們,並且更多。祂的愛是忠誠地、永不改變:婦人焉能忘記他吃奶的嬰孩,不憐恤他所生的兒子?即或有忘記的,我卻不忘記你(賽49:15)。神的愛更是行動:因他阿哈瓦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申4:37)。所以神希望祂的百姓跟祂一樣,阿哈瓦每一個人(利19:18:愛人如己)。這就是律法的核心:神要百姓愛祂,回應並順服律法 --- 愛人如己,所以愛人就是愛神,成全了阿哈瓦

心,希伯來文是類瓦levav或lev,可以指著心臟(撒上25:37),但更多時候指著(用現代的話來說),你的大腦的全部功能 --- 思辨、記憶、情感、意志、選擇。就像《箴言4:23》: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這裡當然不是指著要人保養心臟,而是留意謹慎每一個內在的心懷意志、慾望選擇。大衛犯罪後作詩說:神啊!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詩51:10)。當然大衛也不是想要一顆乾淨的心臟,而是求神給他清潔的心思意念。是故神希望祂的百姓在思想、情感、選擇中都能夠想到祂,全心全意地對待祂。然而摩西已經預料到了結果,他知道百姓不可能真心地對神 (申25:25)。呼應了耶利米先知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 (耶17:9)?

性,希伯來文是奈非需nephesh。中文翻作性,英文翻作魂(soul),但兩者都與奈非需相差甚遠。奈非需的直接意思是喉嚨:現在我們的奈非需枯竭了, 除這嗎哪以外,在我們眼前並沒有任何東西(民11:6)。百姓在曠野抱怨沒有其他食物,說喉嚨都乾了。或像《詩篇105:18》:人用腳鐐傷他(約瑟)的腳;奈非需被鐵鍊捆拘。指著約瑟的喉嚨被套上鐵鍊,賣去埃及。所以奈非需不是魂或性這種抽象的概念,而是直接與身體相關的實體,指著一個實實在在的人。像是利亞給雅各生的兒女共三十三奈非需(創46:15);殺人就是殺死奈非需(民31:19)聖經故而常用奈非需代表自己:願我的奈非需存活,得以讚美你 (詩119:175)!神啊,我的奈非需切慕你,如鹿切慕溪水。

我的奈非需渴想神,就是永生神 (詩42:1-2)!奈非需指著一個全人,是身體加上靈魂的活生生個體。所以盡奈非需愛神就是整個人生命中的一切活動,不論吃、喝、跑、跳、作詩、唱歌、說話、跳舞、寫作、種花、下廚、開車、旅遊、工作,都完全交給了神。

力,希伯來文是瑪喔德 me’od,另一個被翻譯誤解的字。瑪喔德不是指著力量,更不是名詞(希伯來文的力量適合用koakh)。瑪喔德在聖經中出現過無數次,是一個副詞,指著非常(very, much)。就像《創世記1:31》: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瑪喔德好(very good)。或是神對亞伯拉罕說,你會極其繁多/瑪喔德多(創17:2)如果說了兩次,就是超級、極度,像是約書亞和迦勒回報迦南地是一塊極美之地/瑪喔德瑪喔德好(very, very good)(民14:7)。瑪喔德是用來加強形容、豐富情境。

現在我們可以把示瑪禱告文合起來:

聽啊!回應!以色列,上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上主。你要全心、全身、全人地愛祂、對祂忠誠、付出行動,並且抓住所有可能的機會、在各方面都更進一步。

當人問我們的主什麼是最大的誡命?主耶穌這麼回答:

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12:29-31)

主耶穌的回答就是示瑪禱告文,並且明說了什麼叫做愛神:去愛人 (主耶穌將愛神與愛人並列,並且兩者均是最大的,等於是說兩者等一)。耶穌非常了解律法,也明白神的心意,知道神言律法的內容是要人付出愛(利19、申10:18-19、申24)。所以耶穌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 (太9:13)。神喜愛人去關懷他人,勝過人說為了愛神而不去愛人。也是耶穌所說好撒瑪利亞人的故事,讓自義的猶太人不得不承認他們認為汙穢、混種、律法不純的撒瑪利亞人,才是那個真正遵守律法的人 --- 愛鄰舍如同自己 (路10)。

所以簡單地說,什麼叫做愛神?就是愛人如己。

眾使徒非常了解律法的真義,保羅說:因為全律法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 (加5:14)、《雅各書2:8》: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至尊律/眾律之上的律、最大的誡命。

甚至《約翰一書》明說:凡有世上財物的,看見弟兄窮乏,卻塞住憐恤的心,愛神的心怎能存在他裡面呢?不愛人的,怎能說他愛神?只會奉獻/祭祀,卻不救濟需要的人,怎算愛神?手中若只有一份,請幫助需要的人,勝過奉獻給神。人若說我愛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神。愛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神所受的命令。無法愛人,等於無法愛神;愛神的,也必懂得愛人。

一個愛神的人,必是一個滿了愛的人,因為神就是愛(約一4:7-8)。他被神的愛充滿,自然懂得愛人。他既愛人,自然蒙神所愛,遵守了最大的誡命:

聽啊!以色列,上主─我們神是獨一的主。你要全心、全身、全人愛主─你的神。去愛人如己。

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 (羅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