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該不該十一奉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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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該不該十一奉獻?
如果你成為了基督徒,恭喜你!你是一位立志跟隨主耶穌的新造之人!你很願意為了耶穌貢獻自己的時間、才能和金錢。但是要捐獻所得十分之一給教會?
首先,聖經的教導很清楚:神所悅納的奉獻是甘心樂意,不要作難。這點幾乎沒有任何教會反對。但分歧點出在,所得十分之一是否一定要奉獻給上帝?或說,這十分之一本來就是神的?
今天,某些國家仍將十一捐納入法律,像是德國的教會稅(Kirchensteuer),只要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就需要扣8或9%的所得稅給德國政府。以基督教精神立國的美國則無類似法律,雖然奉獻給教會的金錢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減或免稅。
今天,基督教最大宗派的羅馬大公教會(天主教),在多數國家的主要基調是不再收取十一奉獻。例如在美國天主教對於十一捐的教導是:
基督徒不必有十一奉獻的責任,但不能免除幫助教會的義務….神沒有從我們身上要求固定比例的金錢。祂要我們的是發自內心的奉獻。如果教會強迫人們給予一定比例的所得,那就是敲詐勒索。
而美國的基督新教則有四分之三的人覺得應該要十一奉獻,十分之一的人認為不用,剩下沒意見。
那麼基督徒,根據聖經,到底該不該十一奉獻?
1. 十一奉獻的起源
聖經中早在創世記就記載著十一奉獻,以族長亞伯拉罕和雅各的兩故事為主。
當亞伯拉罕救回羅得凱旋歸來,遇見了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亞伯拉罕拿出了所得的十分之一奉獻給他。表明亞伯拉罕承認他的勝利來自於上帝的看顧和祝福,以十一捐的行動服從上帝的主權,連結於上帝的聖約之中。請注意,亞伯拉罕是自願的,不是被迫的。上帝和麥基洗德沒有要求十一奉獻。
雅各則是離家在天梯異象後,向上帝許願祈求幫助:如果神願意看顧我,賜我平安,我就必獻上十分之一給你。雅各的禱告表明了他想要和上帝建立關係,雖然是條件式的。他承認這位神在他人生中的角色,他想要上帝的祝福和這個人條件式的約。同樣,雅各是自願的,不是被迫的。上帝並無要求十一奉獻。
在創世記的脈絡中,十一奉獻是個人和上帝之間建立的特別關係。藉由十一奉獻的動作,承認上帝主權對我人生的帶領祝福。並不強制。
2. 摩西律法的要求
摩西律法強調:地上所有的,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而這收取的十分之一具體是要給處理會幕/聖殿事務的特殊族群,利未人的:
凡以色列中出產的十分之一,我已賜給利未的子孫為業;因他們所辦的是會幕的事,所以賜給他們為酬他們的勞。
當時尚有會幕/聖殿的存在,百姓不能直接進到會幕裡面,並且還有祭司的職事,需要代替百姓向上帝獻祭、實行各樣宗教禮儀。這強制收取的十分之一是為了利未族群的生存,因為按照律法,利未族群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
照摩西律法,這十一奉獻是強制的,目的是為了服事會幕和聖殿的利未族群,因為他們在世上不可有財產,本是分別為聖、屬於上帝的特殊族類。
3. 舊約先知的看法
先知以賽亞和阿摩斯對於十一奉獻,或說所有的奉獻和宗教禮儀,是極其批判和負面的,原因在於摩西律法所強調的文飾,對於真先知來說,都需要有內在的精神實體 --- 神所要的公義和誠實,來支撐。當失去了公義和誠實,外顯的動作行為對於上帝來說是沒有意義的。
所以先知阿摩斯說:以色列人哪,任你們往伯特利去犯罪,到吉甲加增罪過;每日早晨獻上你們的祭物,每三日奉上你們的十分之一。任你們獻有酵的感謝祭,把甘心祭宣傳報告給眾人….你們仍不歸向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以色列人的信仰不可不謂之虔誠和熱心,他們可以每天獻祭,甚至每三天一次十一捐。但這些奉獻不過令上帝厭惡,明說:你們仍不歸向我!
先知瑪拉基則對十一奉獻有稍微不同的看法:萬軍之耶和華說: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使我家有糧,以此試試我,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傾福與你們,甚至無處可容。
瑪拉基的時代是被擄回歸、重建聖殿的時候。當時祭司系統腐敗,百姓也不在意奉獻,所以瑪拉基直說:人豈可奪取神之物呢?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你們卻說:我們在何事上奪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瑪拉基希望百姓要重新回歸摩西律法,奉獻屬上帝的十分之一。
綜觀來說,舊約先知對於十分之一奉獻的看法是分歧的,雖然不見得是衝突的。對於先知以賽亞和阿摩斯來說,十一奉獻也好,其他禮儀也罷,都是無用的。因為神所要的是追求誠實和公義;沒有這些,外顯的虔誠獻祭、熱心敬拜,不過徒惹上帝厭惡,甚至憤怒。瑪拉基先知則強調要百姓注重奉獻,因為當時情況百廢待新,百姓需要藉著實行摩西律法,重新和神建立關係、恢復盟約。
4. 主耶穌的教導
主耶穌承襲自舊約先知傳統,看重人心靈內在的誠實和追求神所要的公義信實,與以賽亞、阿摩斯等先知一脈相承。主耶穌看見當時宗教帶領人士,文士和法利賽人,的謊言和虛假,批評他們: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
主耶穌身為猶太人, 自然遵守摩西律法,包含十一奉獻。但是祂批判實行十一捐的文士和法利賽人,因為他們看重摸得到的金錢,卻輕忽了摩西律法上更重的事,那不見得看的到的,神所要的公義、憐憫和信實。
主耶穌的兩人上聖殿禱告比喻也同樣指出法利賽人以十一奉獻為榮,但令神搖頭的心思: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而主耶穌的判斷是什麼呢?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一個不遵守摩西律法的稅吏,竟然勝過了兢兢業業、十一奉獻的法利賽人!主耶穌對十一奉獻的態度不言可喻。
5. 使徒的教導
耶路撒冷猶太教會建立之後,凡物公用,實行了歷史上真正成功的”共產主義”,因為天啟末世氛圍濃厚,教會認為主耶穌一世代內就必快來。既是凡物公用,就沒有所謂的十一奉獻;是百分百奉獻。
那麼外邦非猶太人的教會呢?根據使徒保羅的書信,外邦教會並沒有凡物公用,因為保羅常常攜帶著各教會的奉獻款,奔走在希臘、土耳其各教會之間,幫補經濟有困難的弟兄姊妹。保羅每每還需提醒教會先將慈善捐款準備好,以免現湊。
新約使徒的觀點是基督徒應多多行善,但要出於甘心樂意的自願: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神所喜愛的。
使徒的教導已經表明基督徒,尤其是外邦非猶太人的教會,不再照著摩西律法行事,而是照著耶穌基督仁愛的新樣貌。那麼使徒是否吩咐過十一奉獻給教會呢?從未!
6. 基督徒不在律法之下
作者不明的希伯來書則在基督徒不需遵守摩西律法的觀點上更進了一步:祭司的職任既已更改,律法也必須更改。
希伯來書是這樣舉證的:當亞伯拉罕將十一奉獻給麥基洗德時,算作利末支派也奉獻給麥基洗德,因為亞伯拉罕是利末支派的祖先。麥基洗德給予了亞伯拉罕祝福,不是反過來,表明麥基洗德比亞伯拉罕更大、更尊貴。所以照著麥基洗德祭司職分、律法之先自願的十一奉獻,勝過了照著利末祭司系統、摩西律法強制的十一奉獻。因為連摩西律法中的利末祭司都將奉獻給了麥基洗德。
基督徒不在利末祭司制度之內,而是在麥基洗德(主耶穌)祭司職分之下。既然祭司的職任改動了,相配套的律法也必須更改。是故摩西律法中強制性的十一奉獻早被更改了!
希伯來書更說: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 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
律法的條例已經被廢掉了 (包含強制性的十一奉獻)!現在基督徒有更美的盼望,可以經由麥基洗德祭司等級的主耶穌進入會幕,得以見神!
7. 甘心樂意的自由奉獻
當亞伯拉罕戰爭得勝後,至高神的祭司麥基洗德出來迎接他,為他祝福!亞伯拉罕隨後獻上了十分之一。祝福在先,奉獻在後;奉獻不是得祝福的手段,而是對於祝福的感恩。主耶穌已經完成了律法,基督徒不在摩西律法之下,那律法中強制性的十一奉獻早已更改。不十一奉獻乃是強奪神之物,這條例已廢,對基督徒不再適用。
今天,每位基督徒都是神面前的祭司,人人平等。藉由耶穌基督,我們和神立了新約。十一奉獻該給的祭司利未族群正是教會中每一位的弟兄姊妹,並不能專指神職人員。神所喜悅的奉獻是行善和捐輸,幫助真正需要的人;不只在教會裡面,更在外面。
身為基督徒,更需有智慧和有愛心地運用上帝所給予我們的財富:捐給貧苦家庭、弱勢團體、受災居民,與奉獻給教會別無二致,都是上帝眼中喜悅的祭。主耶穌擔起了律法的詛咒,但祝福給了我們。基督徒在主耶穌的恩典中,甘心、樂意、自由的幫補弟兄姊妹,在世上廣行善事。如主所說:施比受更為有福!
願你不再受律法的十一奉獻綑綁,而在聖靈的感動中翱翔,叫你們凡事富足,可以多多施捨。感謝神,因他有說不盡的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