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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之無形與有形 信仰之真實與幻影

教會之無形與有形

信仰之真實與幻影

 

救恩的起點必定不會是從某年某月某日,某個教義被頒布才開始,才有機會。如果是這樣的話,對生在這日子之前的人來說,他們的一生不僅只是來這世界空跑一趟,更椎心泣血的是七、八十年之後,再也回不去天家。

人們不禁會問:「神和這些人是否有仇?為什麼在明知世上沒有救恩的時期,卻將他們丟到地上來?然後輕風一吹,結束旅程,下一站直接到永火里去居住,過燒不死燒不完的永生?」

他們來到這注定去到地獄的世界,並不是出於他們自己的意願。是因為地上有他們完全還不認識,完全無血緣關係的一對男女結合了,他們就不得不從神那裡下凡。在叫幾聲爸爸媽媽之後,轉眼間,就陪著神的仇敵魔鬼,一起被神憤怒的丟到神懲罰惡人的火湖里。.. 當陪葬的活人俑?

除此之外,神似乎在這決定一個人的永生或永死之重大問題上,忘了給他們自由去選擇「要不要在沒有救恩的時期下凡?」。

有人說:「自由是神給人最大的愛」。如此不更加強以下的疑問:「神是不是和這些還沒被祂造出來就《必須》下地獄的生命有仇?因而連最基本的愛和自由都省了,不給。」?

神愛世人。

God so loved the world. 

圍繞在一張紙前後的故事

圍繞在一張紙前後的故事

非洲的小孩總讓我哭泣,實在無法明白為什麼,他們必須為原先和他們毫無關係的兩個男女在一起,而付出高昂的代價,承受人間少有的苦難,最後還要因為與得救福音無緣而下地獄?更糟的是這兩個男女間的關係,要不是暴力強姦,就是誘拐少女。

有一天聚完會,你告訴我如果神愛世人可以拿父母愛小孩來類比,那你寧願不要這個神!因為,你眼淚差點掉下來的繼續說,你的父母從來沒有養育過你,也沒有愛過你!

那夜,我回到房間,淚眼汪汪靜默的跪了很久很久。起身後,從此不再(在非洲)提「要孝敬父母」也不再說「夫妻是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你們像極了宇宙孤兒,國家不顧,社會不理,連神也都忘了造愛你們的父母給你們。天地間沒人管你們死活。任憑你們自生自滅。在另一世界的人說:「神愛世人,但祂很忙,所以創造父母來替祂照顧我們」,聽在你們耳里,比玻璃嘰嘰的尖銳摩擦聲還刺心。

認識你們之後,發覺許多本以為是天經地義的道理竟都不堪一擊,不但缺少放諸四海皆准的普遍性,更遑論是得救真理!如今,我只專注毫無保留的與你們分享我卑微的領受和看見,至於得不得救?誰說了都如風,倒不如不去談它。

低頭鑽研經書五十年,現在抬起頭來,終於明白給口渴的小子一杯實質的涼水喝,遠遠勝過刻苦己心的禁食和引經據典的說教。

「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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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

 

【經文】(路16:19~31)《新標點和合本(CUNP)》

19「有一個財主穿着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 20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 21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舔他的瘡。

22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23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地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裏,

24就喊着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吧!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 25亞伯拉罕說:『兒啊,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 26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27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 28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 29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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