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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 Chao

認識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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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要怎樣去認識這位神?祂是誰?祂做了什麼?祂和我的關係?

單從聖經嗎?如果人只能從聖經/文字去認識神,那麼一但沒有聖經,人將無法認識神。但是顯而易見,沒有聖經可讀的古聖徒,像以諾、挪亞、亞伯拉罕等人,再再表明了他們對神的認識,並且被神所悅納,推翻了惟有藉著聖經才能認識神的獨一途徑。

之後的摩西聽從神的吩咐,一字一句寫下了聖經,從此人以為能夠藉著文字去認識神。誰知?外在的文字反倒成了罪和死的毒鉤 (根據使徒保羅的詮釋; 林前15:56),人想憑著外表對聖經文字的知識和遵守得到從神而來的喜悅,反而失去了內在對神的真心和誠實,導致獨一選民被拋在天下萬國當中,被神藉著眾先知留下了”我的民不認識我”的評語。(賽1:3; 耶2:8; 何4:1)

十分弔詭,不是嗎?沒有聖經的古聖徒可以真實地認識神,甚至讓神願意揀選立約,從萬國萬民中獨獨認定了亞伯拉罕,獨獨伸出大能的膀臂從埃及拯救了亞伯拉罕的後裔,獨獨以雲柱、火柱、活泉、瑪哪帶領了其子孫四十年的曠野路。而那明明獲得了聖經文字的真神選民,卻反而不認識神,直到國破家亡。

亞伯拉罕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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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伯拉罕的故事  

 

七十五歲的老人家帶著老妻、姪兒、老僕人和畢生累積的家當,就這麼從中東兩河流域農業發達的大城吾珥,風塵僕僕地來到了地中海沿岸不甚開發的偏遠迦南。重新適應新的生活、學習新的語言,以及,認識那位神秘的至高神。

亞伯蘭是一位好人。這是照常人的一般觀念說的,他是一位和你、我一樣的好人。就像那不可殺人、姦淫、偷盜、貪心、說謊害人的普世價值,在當時代一樣為人所效法,不犯罪即為好人。但在他的時代,卻只有一位亞伯蘭。為何?

因為道德上的好人只是真神對世人的最低要求,而祂所願地卻是遠遠更多。這不是暴君壓榨百姓的無理命令,而是父親期待兒女身上的潛力:我相信你做得到。

於是,真神呼召了亞伯蘭,要他離開他的本地、本族、父家,去一個遙遠又陌生的地方,「我會祝福你」。聽聞了呼召,亞伯蘭憑著信心就去了。

憑著信心是聖經中的陳腔濫調,卻是現實裡的生命拼搏。這信心,不是腳踏原地、聲聲喊地求神把我自動移去迦南(既然在神凡事都能,不是嗎?),而是放下一切、一步步地走過大河高山,渡過風雨冰雪的持續向前。

信心必然有著行動,而行動表明了對神的順服。信心和順服,才是一個所謂道德上的好人能否進入真神計畫和救恩的最初門檻。

義人必因信得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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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人必因信得生(2)           

 

使徒保羅傳揚福音,很少一帆風順,乃受盡艱難阻擋。除了來自外邦異教的直接攻擊外,保羅更覺難過的是同樣信仰真神、卻不信耶穌是主的猶太同胞們的逼殺,以及同樣信仰真神、信主耶穌,卻一直要將福音帶回律法底下,同教會中法利賽教門以及”超等使徒”們的毀謗。

面對同信真神、同信耶穌、同一教會,卻以聖經律法為依歸,強迫信徒需要守律法的”法利賽教門”,中年的保羅在《加拉太書》的回擊是嚴厲、激烈又熱情的,他引用了惟義人因信得生來反駁法利賽信仰。而隨著年紀和經驗的增長,年老的保羅則在《羅馬書》中成熟穩重地介紹基督信仰,將惟義人因信得生的意義,從猶太人的律法擴大成了普世福音。

保羅書信:從信到信,義在律法之先

腳前的燈、路上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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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話是什麼呢?是我腳前的燈。你的道是什麼呢?是我路上的光。

如果日光、月光揮灑如常,又怎會需要燈光照耀呢?許多時候我們不知未來如何、前路如何。前人的經驗和指引有他們的時空背景,不見得適用。而人生路上又滿了困難、疑惑、試探,好比陰影壟罩,見不到亮光。人只知不斷努力地走,卻看不清、方不明,好比迷失在黑暗森林當中,逐漸被恐懼和害怕吞噬。

詩人因此呼喊,神的話語是我在黑暗中的光!是人生路上最好的指引!是驅散一切恐懼的自由之光!困惑時,祂引路;害怕時,祂安慰;黑暗時,祂照亮。是我的燈、我的光。

燈光通常拿在手上,由高處發光,照明前路。神的話語為何在腳前?在路上?因為神的話語是活的,不是一種被人所限制的知識、系統、經驗,而是祂主動的引路、帶領、照明。不是人拿著道,而是道乘載人。不是祂被綁死在人裡面,而是人要在祂裡面活著。

如同曠野中的雲柱、火柱,是神的風/靈 (希伯來文同字) 駕馭了水氣上天、撥弄了星火入地。雲柱、火柱本身並非神的話語,是神的風/靈漫步細心帶領百姓的漣漪罷了。但百姓跟隨雲柱、火柱行走,如同跟著那永活的道一般。這道,就是那走在我們前頭的基督。

義人必因信得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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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人必因信得生」是宗教改革時期的精神指標之一,這句聖經成了馬丁路德對抗教廷最大的武器,改變了當代歐洲以及接下來的整個世界;這句聖經或許也成了最讓人混淆的聖經之一,「因信稱義」在各派各宗中各說各話,人們也逐漸忘了馬丁路德解釋「因信稱義」的原意 *。

在基督新教各派幾乎都高舉「因信稱義」真理的現代,人更該持續思想「義人必因信得生」的涵義,謙卑祈求聖靈帶領,必可看見真神想告訴祂眾子女的深厚情感和期望,活出那「義人必因信得生」的深刻力量。

哈巴古書:至死忠心,歌唱憂傷之樂

哈巴古先知得到了神的默示,看見了當時猶大國的屬靈景況:不公不義、虛為詭詐。他感到非常地痛心和失望,不住地向神呼求:主啊!我呼求你,你不應允,要到幾時呢?信仰中最痛苦的事之一就是當惡事不斷發生時,神卻沉默無聲,彷彿祂從不存在。哈巴古經驗了這種信仰中的痛苦,他說主阿!你還要沉默多久(How Long)?

十架上的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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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架上的強盜

(強盜)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紀念我!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路23:42-43.

這是主耶穌和與他同釘十架上強盜的對話。被釘十字架是羅馬帝國對於重刑犯所處的極刑,除了刑罰本身殘忍、耗時、痛苦,更有公開示警、殺雞儆猴之效,好讓帝國震攝人心。

當時有兩個強盜和主耶穌一同被釘十架,一個在耶穌左邊,一個在右邊。很罕見地,儘管四卷福音書的神學主旨、主要讀者、選取材料都有所不同,卻全都詳細紀錄了這件事(太27:38; 可15:27; 路23:33; 約19:18)。

對於馬太和馬可來說,這件事的重點在於主耶穌被列在罪犯之中,應驗了聖經(可15:27-28),證明了他正是猶太人等候的王和彌賽亞。對於約翰來說,罪犯均被羅馬士兵打斷了腿以致死亡(失去支撐力道,肋骨穿破內臟),唯有耶穌當時已死,故而沒被打斷,但為了確定,士兵用槍扎進耶穌肋旁,卻見到了血和水一同流出(約翰福音獨有),使得士兵仰望自己所扎的人、應驗了聖經(約19:31-37)、血水同作見證(約壹5:8)。

那麼路加呢?路加關心的是普世福音,他想要介紹耶穌給所有的人,所以在耶穌和強盜同釘十架的故事中,路加特地紀錄了強盜和耶穌的對話(路加福音獨有),顯露出耶穌是萬民的救主、帶來了普世的福音。

父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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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與子

(這是聖經中最為黑暗的故事之一,請兄姊自行斟酌閱讀。)

 

亞比亞他:被革除的大祭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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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比亞他:被革除的大祭司

 

以色列聯合王國開國之初,立了便雅憫支派的掃羅作王。掃羅王勵精圖治,除了不斷和外敵非利士人作戰之外,對內也是革除陋習、振新經濟,像是立下嚴令剪除國中交鬼和行邪術的人(撒上28:9)、使人民豐衣足食(撒下1:24)。無怪乎掃羅王死後,除了猶大支派外,其餘百姓均是感念前朝餘恩,擁護掃羅之子伊施波設作王(撒下2:8-10)。

而在管理宗教事務的神權上,掃羅王則幾乎不敢涉足。其一是以色列聯合王國乃神權立國,君王由神僕人膏立,像是撒母耳膏掃羅、大衛。其二是撒母耳身為王國前最後一位士師、又兼祭司、先知兩職,萬民景仰,掃羅對其敬重非常,不到萬不得已,不願意和撒母耳有所衝突。

所以掃羅的莽撞獻祭讓撒母耳十分不悅,埋下了掃羅家失去王位的遠因(撒上13:13-14):君權不可干犯神權,掃羅王如是、烏西雅如是(代下26:18-21)。近因則是掃羅不願意滅絕亞瑪力人:君權若不順服神權,神就必將王位收回(撒上15:23)。

被神厭棄之後,掃羅王的靈性直線下降,先是時刻有惡靈擾亂(撒上16:14)、再是被嫉妒控制,竟然濫殺祭司亞希米勒一家,並且屠城,只因接濟了大衛幾個餅(撒上22:16-19)!從此,開了君權凌駕於神權之上的先例。

沒有《聖經》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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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神是《聖經》的重要主題之一。但是人要如何去認識這位神?今天幾乎人手都有一本《聖經》,我們也藉著《聖經》去認識神,靠著人智理性的歸納,將《聖經》中每卷書、每章節、每字句,整理成為有關神的知識/神學,然後訂為信條,像是「神的屬性」、「三位一體」、「自有永有」,於是,神就成為了《聖經》文字中的神。

但是作者會被困在自己的作品中嗎?昔在、今在、永在的神會受限在自己的《聖經》嗎?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人需先思考《聖經》是否有限?

以文字來說,《聖經》是有限的;以神的道/話語來說,《聖經》是無限的。因為《聖經》的文字是有限的,所以人會受到傳統、智識、觀念的限制,掉入自己的邏輯圈圈中,怎麼都繞不出去。就像耶穌時代最懂《聖經》的祭司、文士、法利賽人,照理來說,他們的「專業」就是研究《聖經》,怎會不知道彌賽亞就是耶穌呢?怎還會將救世主釘在十字架上呢?但就是最懂《聖經》的他們將神的獨生子殺死了,證明了緊抓《聖經》文字的可怕:因為你違反了「我認為」的真理,所以你一定是出於魔鬼!誰知,祂卻是那道成肉身的神!

因為人自我傳統、智識、觀念的限制,所以無法從《聖經》有限的文字中讀出無限的神,反而認定「就算是神今天來到世上,也一定會照我認為的真理去做,否則祂就不是神!」信耶穌之前的保羅就是這樣典型人物的代表,所以他熱心地逼迫基督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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