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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ings

信仰反省系列: 教義和聖經

問:認知與教義不同是不是就是傳異端?
答:「更正教義」和「成為異端」毫無關連。

基督教正是在「反教義」中逐步接近聖經原意。1517年的改教(義)運動對天主教來說是反教義的異端,對新教來說則是回歸聖經的真理。就連1917年TJC也以「更正萬國教義」為立教的基礎。

教義有千百種。都自稱是唯一真理且說凡違背的就是異端,然而聖經神的話只有一種。教義頂多是信仰摸索的方向,但絕不等同於主的道路、真理、生命。引起基督教內部分裂混亂和殺人如麻的戰爭,不是神言的聖經,是人定的教義。

教義是極少數的人替絕大多數的人讀聖經、訂規矩,且說若不從者就有禍了。令人恐懼顫慄。於是極少數人藉由握有制訂教義(判決生死的絕對真理)之大權,拿著若不從就有地獄之火等著的威脅,奴化絕大多數的善良信徒,使之噤若寒蟬不敢不從。橫跨千年的中世紀之基督教便是寫照。
 

而我,Sorbonne Philo 曾經是在教會裡,二十多年間(1989-2012),握有票決TJC教義(真理)一票的人。叫我如何去說:世人若不遵從我(們)的票決教義,就是異端!就沒有永生!

主耶穌的安息日

Authors: 

「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經完畢,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神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因為在這日,神歇了他一切創造的 工,就安息了」(創二1-3)。

    十誡第四誡:「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主-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裏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因為六日之內,主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主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廿8-11)。主耶穌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十九17)。十誡的根本精神主耶穌歸納為愛神和愛人。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為第四誡,理已當遵守。主耶穌、使徒保羅、主的門徒都遵守安息日的誡命( 路四16,徒十七1-2,路廿三55-56)。

    「人子(耶穌)是安息日的主」(太十二8)。表示主耶穌旣有權柄設立安息日(他是造物主),又有權柄制定或更改守安息日的方法。現在是恩典時代,我們都在恩典之下,而不在律法之下(約一17,羅六14),守安息日的方法已經改變了。

 

.安息日之意義

最大的希望是藉著詩歌將同學帶到主面前

Authors: 

大家平安:

抱歉從台東回來之後,我整人虛脫,不知是太久沒有開長途了,還是體力已經不如當前了。

這次黃牧師跟所長還有科長、蘇老師、羅媽媽都有來聽。監獄合唱團第一次的獻唱,我們利用一個早上的時間做排練的工作,請聖傑來當伴奏,,唱了三首詩歌:雲上太陽、我要耶穌、耶穌我愛你。

原則上,都是我這兩個月齊唱教學的曲子,但是因為有經過我音樂上的處理。所以,在音樂表現上是有修飾過的,而且他們唱得很有音樂表現,還加了一些動作在裡面。下面聆聽的聽眾們,都看覺很感動,風評非常的不錯。

講章

講道並不是上課。神的話是生命之道,既然是生命之道,就要用生命來講它,不能用我們的知識來談論聖經,只能用我們的生命把它表達出來。所以當我們逐漸地發現自己講道失去了能力,一個很重要的原因是我們的生命不在那麼光彩了。這個很難去做假。當一個人的生命失去了屬靈的色彩時,他的講道當然就會逐漸地黯淡下來。所以我們若要讓我們的講道能夠恢復以前的能力,這已經不再是要怎麼學習,而是要怎麼去活出來。

雖有憂愁的事

Authors: 

世人多有憂愁。有的憂愁病痛、有的憂愁錢財;有的憂愁國家大事、有的憂愁家庭子女;有的憂愁愛情、有的憂愁工作。那麼耶穌基督呢?這道成肉身的人子,乃是充滿萬有的天父真神(約1:1; 10:30),看見祂就是看見天父(約14:9),其聖靈沒有限量(約3:34),又明白萬人的心思意念(約2:24-25);這樣的人子,會否憂愁?若有,祂又在憂愁什麼?

安息日,一人有著一隻枯乾的手,眾人窺探主耶穌,想看看耶穌會不會在安息日治病(可3:1-2)。這安息聖日,乃是真神親手寫在石板上的永恆十誡。這日,什麼工都不可作(利23:3)。甚至頒布這律法之初,有人在安息日撿柴,竟要被石頭打死(民15:32-36)!可見這永恆律法的嚴厲:守者得生,違者判死!

論主耶穌「真人」之本質

前言:
a.犯罪前的亞當,其身體:「不為死所轄制」,是「不朽壞的」。

b.犯罪後的亞當,其身體:是「罪身」(body of sin 羅馬書6.6),是「必朽壞的」。

c.雖然同為「人」,但犯罪之前的亞當其肉身尚且與犯罪後的亞當不同,試想,主耶穌基督是神道成肉身,是聖靈懷孕,其肉身會與犯罪後的亞當(我們)同質嗎?會是「罪身」the body of sin, 被罪轄制,必朽壞的身體嗎?

不要對傷心的人歌唱 (箴 25.20)

很多年前法國網球公開賽由一東方選手獲勝。在傷心的對手還沒離去之前,東方選手(應該是想表現謙卑或榮耀歸於神吧!)對著麥克風直說:「上帝幫助了我!」。隔天法國媒體很諷刺的說:「他是說上帝沒有幫助他的對手嗎?」。留給我很深刻的印象。

多少時候我們因為得到意想不到的恩典而高聲歡呼讚美神,卻忘了在我們身邊正在傷心、淌血的人和他的家屬。或許他們如同約伯正問著:「主啊!為什麼是我!!」。我們可曾想過他們的言行和生活可能比我們百倍配得神的幫助?為何不配的我們,卻能在這別人淌血的當口,很屬靈的「只見主不見弟兄」忘情的唱歌?

突然明白為何在教會被建立,聖靈工作最顯明,信徒奉獻所有的時代,新約書怎沒見到一個「別人死我沒死」「別人破產,我發財」的恩典記載?相反的盡都是被逐,被搶,被囚,被殺的受苦見證?

見證,是敘述自己在苦難中如何見到神。見證,不是在傷心人面前不斷的唱歌,顯出神對我的特別恩寵。(因為我是基督徒?因為我是 tjc 成員)!

不是不能作得恩寵的見證,也不是不能賣弄知識的豐富。只請幸運逃脫苦難或沒有經歷苦難的你我,在「第一時間」裡,要高聲歌唱的同時,稍稍聽見鄰舍正非常無助的在哭泣。他們有可能會看到你我的FB,聽到你我高談無定知識的闊論。

 

可悲可憐的按手之爭

緣起:

經人指點,在FB讀到這樣的一則貼文:「真耶穌教會的傳道人要說什麼,他們必須自己跟主耶穌負責。就像我也親耳聽過柯X雄傳道說:一般信徒(若替人)按手就是罪 」。問題是翻遍聖經有這樣的一個「罪」的概念和記載嗎?

為何長期以來tjc裡總有某些傳道人喜歡以「欺人無知」的方式來隨意下規條,定人罪,綑綁信徒,以建立自己虛無的權威呢?

 

a.       回看tjc歷史,弟兄姊妹為人按手本是真耶穌教會的傳統。但有職分的人員(聖職人員)多了之後,本是一體的神家逐漸產生階級的觀念,於是規定「(被視為低階)無職分者不宜為(高階)有職分者按手」,但並不禁止無職分者可為同樣是無職分的信徒按手(見1932年聖靈月刊 p.72)。

 

耶穌被釘十字架是在逾越節

Authors: 

 耶穌基督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29),他是逾越節的羔羊,已經被殺獻祭了(林前五7)。那麼,他釘死十字架那日,在歷史上是否正是猶太人的逾越節(正月14日-宗教曆,下同)呢?

 

一、就約翰福音的記錄看,這是絕對肯定的。

   一)約十八28:「衆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裏往衙門內解去,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喫逾越節的筵席」。逾越節筵席是在正月14日晚上(出十二6-8)。彼拉多說:「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耶穌)嗎?」(約十八39)。可見,耶穌被審、被釘十字架那天,正是猶太人的逾越節(約十八28)。

   二)「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正月14日-見三.三)﹞,約有午正(原文為第6時,約翰福音採羅馬人的計時方法,時間從0時算起,所以第6時就是早上6時。如以猶太人算法才是午正,因其時間是從早上6時算起)…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約十九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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