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之始亞當和夏娃本為 神的兒女,在伊甸園中與 神相近同行。却因想與 神一樣有智慧,犯了罪,被趕出伊甸園,從此遠離 神。‘罪人’,從那一天起便成為人在 神面前唯一的身份與烙記。
神救恩的本質,即建立於‘人人在 神面前都是罪人’,沒有一個是義人的認知與事實。
所以,當馬利亞懷孕時,天使在夢中向約瑟顯現說,“馬利亞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她將生一個兒子,要給他起名叫耶穌,因他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中救出來。”
耶穌開始傳道的第一個信息, 就是“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
罪人必須悔改,離棄惡行,轉而行善行義,再歸回被 神稱為‘義人’的身份,這便是救恩的內涵和作為。但在轉變的過程中,每個人的自我衡量與認知,即決定他在 神眼中的量度和自己在救恩中的位置。”我是義人?我是罪人?”
耶穌有一天在屋裹坐席,有好些税吏和罪人來,與他一同坐席,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的門徒說,“你們的先生為甚麼和稅吏並罪人一同吃飯呢?” 耶穌聽見,却說,“ …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